以治理思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018-08-10叶小曦
叶小曦
[摘 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的、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协调校内和校外关系的制度安排。其基本特征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治理”是一个内容丰富、包容性很强的概念,重点是强调多元主体管理,民主、参与式、互动式管理。“治理思维”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精髓所在。本文剖析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以“治理思维”重构学校内督导的实践经验,为更多学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供启发。
[关键词]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学校治理;思维;校内督导制度;重构
学校制度是学校组织人财物,协调各方面因素,開展教育活动,维持学校运行的制度体系。学校制度建设向来是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伴随着我国由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学校制度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教育领域改革的迫切需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列第十三章提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一定的思维方式形成一定的观念,一定的观念集合成一定的制度。”正如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以等级为核心的“专制思维”构建了中国古代的学校制度体系,工业时代以控制为目标的“管理思维”构建了传统学校制度体系,现代学校制度则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来构建学校制度体系。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能适应时代要求的、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协调校内和校外关系的制度安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清晰地指出了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特征: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概念,与传统意义上的“管理”相比,“治理”是一个内容丰富、包容性很强的概念,重点是强调多元主体管理,民主、参与式、互动式管理。以“治理思维”来构建学校制度体系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精髓所在。
校内督导是中小学常见的一种学校制度。在传统学校“管理”制度下,校内督导的作用在检查、督促,其根本目的在于强化管理与控制,一方面它和学校其他行政部门的检查职能交叉重叠,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另一方面作为管理的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对师生行为的掌控,不受管理对象的欢迎,很多学校干脆取消了校内督导制度。然而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在“治理”思维下重构的校内督导制度,却使这一制度浴火重生,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是去年由区属学校划入市属学校的,原来的教学质量在全市属于一般水平。摆在现任领导班子面前的任务,就是尽快提高教育质量。以现代学校“治理思维”来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逐渐成为学校领导班子都能认同的发展思路。酝酿了许久的校内督导制度应运而生,现就以校内督导制度重构为例开展剖析。
第一,“治理思维”下的校内督导制度推进了学校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传统学校制度下,管理一般是学校领导班子自上而下,封闭运行,翔安一中则提倡教师、家长、社会人士、学生共同治理。学校督导员由公推遴选的在职教师担任,学校教师们以轮值教师的身份参加督导员每天组织的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巡查督导。督导员会不定期地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家长、学生参与各类专项督导活动,学校赋予他们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权,检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通过督导员的组织,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参加学校督导,搭建了一个能让教育相关主体进一步参与学校治理的新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多元办学利益共同体形成,实现了参与、互动、协商与善治的教育治理新理念。治理思维下的校内督导,多元的教育思想相互碰撞和融合,多方教育主体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学校由传统的“一元管理”发展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实现了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的发展目标。
第二,“治理思维”下的校内督导制度推动了学校治理的民主化。
传统学校制度下,一般是把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渠道。但是由于教代会是非常设机构,教师参与学校日常管理与评价的机会较少,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实效性也有限。翔安一中的校内督导制度丰富了学校民主治理的途径,从制度上又开辟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日常管理与评价的新通道。
为保证督导的实效,翔安一中特别建立了专门的督导办公室,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督导员们可以列席学校的各类会议,查阅相关的工作资料。在督导结果的运用上,学校相关部门、年段,对于每周督导报告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说明;督导员们要参加学校德育处、教务处组织的班主任会,通报督导情况;在每月一次的学校教工大会上做督导报告;督导报告作为学校考核教师、年段、处室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的意见通过督导报告发挥出作用,从制度上确保了民主意见的有效落实。
第三,“治理思维”下的校内督导制度推动了学校治理的自主化。
传统学校制度下,学校领导是管理者,广大师生则是被管理者,在学校管理活动中分处两端。作为被管理者的师生们在管理工作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参与自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家长和社会更是处在学校管理的边沿。治理思维下的校内督导制度开辟了民主管理的新通道,师生、家长、社会通过校内督导制度可以了解学校的运行情况,参与评价,从而影响决策,使治理民主化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了多元主体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师生的主人翁意识。
第四,治理思维下的校内督导制度推进了学校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
传统的学校制度一般是以行政班子为主体对学校进行管理,行政班子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体。这种管理模式往往是单一的、垂直的、纵向的和封闭的,人治色彩较浓。在学校内部建立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是现代学校治理的必然要求。翔安一中的校内督导制度打破了单一的管理体制,相对独立的督导,能更有效地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在教工大会作督导报告,能使决策的执行更加透明,真正落实民主监督制。通过校内督导制度,师生家长社会的意见表达更加制度化,使决策执行更加科学民主与规范。校内督导从制度上优化了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真正实现了依法治理。
校内督导制度仅仅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一个小的方面。治理思维下重新构建学校的各项制度,不是简单的“新瓶装旧酒”,而是对现有学校制度进行内涵发展式的变革。在“治理思维”下,校内督导制度从管理方式升华为多元参与,民主治理,自我管理,依法管理的平台。学校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为学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的实施路径。在教育发展的新时期,现代学校制度必将逐步取代传统学校管理制度。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治理”思维下学校现代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以令人惊喜的速度发展着,师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蓬勃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校园文化欣欣向荣。
通过分析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以“治理思维”重构学校内督导的实践,我们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希望能为更多学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供启发。
参考文献:
[1]孟照海.什么是现代学校制度[J].中国德育,2012(7).
[2]陈永庆.建立校内督导机制的实践探索[J].新校园(理论版),2012(3).
[3]周旭.优化学校内部治理推动学校现代转型[J].今日教育,2014(6).
(作者单位:福建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