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遭遇“奇葩”规定怎么办
2018-08-09
近日,一位网友晒出的“病假证明照”在网上走红。照片中该网友举着手表、打着点滴,让别人拍下自己在病床上的样子,向公司证明“本人此刻生病”,被网友吐槽为“史上最‘奇葩请病假规定”。那么,遭遇职场“奇葩”规定该怎么办?
很多“奇葩”规定侵犯职工权益
近日,一位网友举着手表、打着点滴,让别人拍下自己在病床上样子的照片在网上走红。他说这只是为了满足公司规定,证明“本人此刻生病”,被网友吐槽为“史上最‘奇葩请病假规定”。随后便有网友吐槽道,“公司要求,请病假需要把病假单、病例和病灶处拍照发给人事部门,不过病灶处要是隐私部位怎么办”?
如今的职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些“个性化”规定。而不少网友却晒出了所在单位的“花式”管理和“奇葩”规定:
西装价格不得低于10000元 某文化公司的很多规定居然都跟衣服有关。如果单纯与衣服、着装相关尚不能称为“奇葩”,但此公司规定十分细化,而最为“奇葩”的一条则是要求各个中心总监一级的管理人员,上班穿的西装价格不能低于10000元。并且西装的价格还不能看吊牌价,而是要以发票为准。有员工表示:为了点儿稀饭钱,投入真是太大了。
不做假睫毛,罚款20元 重庆有一家互联网公司,在不允许办公室恋情基础上又新增了几项规定:不能穿休闲装上班,必须换成职业装;不习惯化妆的女员工可以不化,但必须做一个假睫毛,否则抓到一次罚款20元……有网友吐槽:女员工不化妆不做假睫毛碍着谁了?
轮流做饭、洗碗 某迷你文化公司,员工只有5个人,老板是刚创业的大学生。该老板挑剔一切外卖和小吃店,觉得外面的东西都“脏兮兮的,不干净”。于是,公司规定:员工轮流做饭、洗碗。
下午6点,员工纷纷下班回家,老板则从自己的小办公室里不慌不忙踱步出来,进入厨房,把中午的剩菜剩饭放在微波炉里加热。这位老板用一条“奇葩”规定解决了自己的吃饭问题。
管理层必须剃光头,剃头奖1万元 80后女孩小晓在浙江镇海一家工程公司已经工作五六年了,一路打拼到中层。但就在去年,公司召开了管理层会议。老板出台了一个新规定:所有管理层必须剃光头,剃了每人奖励1万元,不剃的罚1万元,不剃也不认罚的直接辞退。“我是女的,剃光头以后怎么出门?”包括小曉在内的6名女员工,拒绝剃光头也拒不认罚,不久,她们果然收到了辞退邮件。
除了上述“奇葩”例子,还有企业规定,员工一天上厕所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有公司明文规定1个月内在单位讲方言不能超过5次;还有的公司要求办公电脑图标不可超过10个,桌面上最多有1个水杯……而一旦违反规定,会被扣减工资或奖金作为惩罚。其实,很多“奇葩”规定都侵犯了职工的权益。
为何会出现这些“奇葩”规定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奇葩”规定?某大型互联网公司HR金蕾表示,“奇葩”规定的出台可能是出于加强管理的目的,例如公司中曾出现个别职工提交虚假病假条,或是利用上厕所溜班串岗的情况,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如果‘奇葩规定是为了堵住管理漏洞,那么这些漏洞必然是不守信用和规矩的人造成的。”但金蕾认为,不守信的职工是少数,利用“奇葩”规定过分约束所有职工,会适得其反。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认为,“奇葩”规定反映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管理者把自身需求和价值观强加在职工身上,认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便可以随意约束职工权利,容易陷入管理误区。
“签订劳动合同后,职工仅在工作上相对于用人单位是被管理者,具有一定的人身经济从属性。用人单位逾越工作范围对员工进行规范的,均有侵犯职工个人利益之嫌疑。”杨保全指出,以企业限制员工去厕所的次数为例,这明显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权。
遭遇“奇葩”规定怎么办
其实,大部分“奇葩”规定只是听起来比较咋舌,却并没有明显违反相关法规,而是游走在法规的边缘地带,劳动者维权难度大,为了工作多数情况下只能选择听之任之,默默忍受,或选择主动“跳槽”,这导致了“奇葩”规定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给围观群众带来了诸多笑谈。
对此,杨保全建议,对于不触犯法律的“奇葩”规定,职工可以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于明显触犯法律的“奇葩”规定,如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确属侵犯劳动权益之外的其他人身权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专家提醒,对某些用人单位制定的“霸王条款”,除了职工要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维权外,劳动监管部门要加强普查,对一些不合法的规章加以监管;同时,工会组织要多关注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向“霸王规章”说不,并为权益受损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金蕾认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信任最为重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同时,也要考虑到现实可操作性。用人单位和职工只有相互尊重和信任,才能为双方带来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创造更多的价值和效益。”
(《经济日报》2018.11.1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