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燃煤电厂减半排放与排污费减征的经济效益分析
2018-08-09张斐
张斐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 平凉 744000)
随着国家对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尤其是2014年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能源局联合提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燃煤电厂执行燃气轮机排放限值,即SO2<35mg/Nm3,对燃煤电厂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但如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且未发生月度内日均值超限的情况,将实行排污费减半征收。但是,大幅度降低排放浓度将大大增加脱硫设施的运行成本,两相比较,是否对企业增益有利,是否能既满足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又能获取减征排污费的双赢,值得我们分析研究。
1 脱硫系统影响经济效益的因素分析
1.1 机组负荷
机组负荷高低直接影响到脱硫系统厂用电率及石灰石耗量,机组负荷越高,脱硫系统厂用电率越低,但负荷越高则石灰石的耗量越大。
1.2 吸收塔入口SO2浓度
当吸收塔入口SO2浓度增加时,为保证吸收塔出口SO2浓度在一定范围内,吸收塔浆液循环泵运行台数及石灰石耗量明显增加。在负荷及吸收塔入口SO2浓度一定的条件下,控制吸收塔出口SO2含量小于50%时,石灰石耗量及脱硫厂用电率上升得比较明显。
1.3 吸收塔液位的影响
吸收塔液位的高低直接影响浆液循环泵的运行电流,当吸收塔高液位运行时,浆液循环泵电流较高,吸收塔低液位运行时,脱硫系统厂用电率相应减少,但减少幅度不大。
1.4 吸收塔PH值的影响
吸收塔高PH值运行,石灰石补浆量增大,石灰石磨制系统运行时间加长。与此同时,吸收塔密度上升,浆液循环泵及吸收塔各附属设备的运行电流增大,脱硫厂用电率上升。
1.5 浆液循环泵的运行台数
浆液循环泵的运行台数直接影响吸收塔出口的SO2含量和石灰石耗量,当投运2台浆液循环泵能够达标排放,石灰石耗量及脱硫厂用率相对较少。减半排放时,石灰石耗量及脱硫厂用电率均大幅上升。相同负荷增加浆液循环泵的运行台数,虽减少了石灰石耗量,但因浆液循环泵运行时间成倍增加,相应的厂用电率增加较多。
2 脱硫运行成本与排污费的比较分析
因影响吸收塔出口SO2的因素较多,计算难度较大且得出的数据不易比较。故取重弃轻,将全厂机组分为非超低技改机组及超低技改机组两组,选取各吸收塔在最优PH值、液位、浆液循环泵运行台数条件下的最小值与减半排污补偿费用进行对比。调取某电厂2018年1月份各机组吸收塔的运行参数,如表1、2。
表1 非技改机组脱硫数据(排放值SO2小于200mg/Nm3)
2.1 脱硫技改机组比较分析
超低排放机组(5、6#机组),机组负荷300MW,吸收塔PH值5~6之间,吸收塔液位为7~7.3m,吸收塔入口SO2含量1300mg/Nm³,调取满足条件时间段进行比较:
表2 技改机组脱硫数据(排放值SO2小于35mg/Nm3)
a条件吸收塔出口SO2含量满足0~17mg/Nm³,而b条件吸收塔出口SO2满足17~35mg/Nm³的条件。
a条件下石灰石补浆量为5m³/h,b条件下石灰石补浆量为2m³/h,换算成单位时间的石灰石耗量。
a:5m³/h×1.36kg/m³(石灰石浆液密度)=6.8t/h。
b:2m³/h×1.36kg/m³(石灰石浆液密度)=2.7t/h。
a条件相比b条件,石灰石每小时需增加费用:(6.8t/h-2.7t/h)×101 元(石灰石单价)=414.1 元。
因上述条件下循泵运行方式相同,故脱硫厂用电只计算单位小时内石灰石磨制系统用电。
a条件磨制系统运行时间:6.8/11(球磨机给料量/h)=0.61h。
b条件磨制系统运行时间:2.7/11(球磨机给料量/h)=0.25h。
a条件相比b条件脱硫系统厂用电每小时需增加费用:
560kW(磨机功率)×(0.61-0.25)H×0.307 元/kWH(电费)=61.9元。
a条件相比b条件每小时增加费用:
414.1 +61.9=476 元。
2.2 脱硫非技改机组的比较分析
非 超 低 排 放 机 组(1、2、3#机 组 ), 负 荷200MW,吸收塔PH值5~6之间,吸收塔液位为7~7.3m,吸收塔入口SO2含量1000mg/Nm3左右,调取满足该情况的2个时间段:
c工况下吸收塔出口SO2满足0~100mg/Nm³,d工况吸收塔出口SO2满足100~200mg/Nm³的条件。
c条件下石灰石浆液补充量为2.1m³/h,d条件下石灰石浆液补充量为1.46m³/h,换算成单位时间的石灰石耗量。
a:2.1m³/h×1.36kg/m³( 石 灰 石 浆 液 密 度 )=2.86t/h。
b:1.46m³/h×1.36kg/m³( 石 灰 石 浆 液 密 度 )=1.98t/h。
a条件相比b条件,石灰石每小时需增加费用:(2.86T/h-1.98T/h)×101元(每吨石灰石单价)=88.88 元。
因上述条件下循泵运行方式已达到最优的运行方式,故脱硫厂用电只计算石灰石磨制系统用电。
c条件磨制系统运行时间:2.86/11(球磨机每小时给料量)×1=0.26h。
d条件磨制系统运行时间:1.98/11(球磨机每小时给料量)×1=0.18h。
c条件相比d条件,脱硫系统厂用电每小时需增加的费用:
560kW(磨机功率)×(0.26-0.18)H×0.307 元/度(电费)=13.75元。
总计:c条件相比d条件每小时增加的费用:88.88+13.75=102.63 元。
2018年1月份公司6台机组SO2减半排放需增加的费用:
102.63 ×24×31×3+476×24×{20(5#机 组 运 行天数)+31(6#机组运行天数)}=22.90+58.26=81.16万元。(4#机组全月未运行剔除)。
2018年1月份SO2排污费共计34.78万元,减半排放减征费用17.39万元,缴纳排污费17.39万元。
综上所述,SO2减半排放补偿费用少于石灰石耗量与厂用电量增加所需费用,故采取SO2减半排放不经济。
3 结语
随着火力发电厂的快速发展,SO2排放也不断增多。经过对本电厂脱硫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试验总结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如果原烟气SO2浓度能维持在设计值以内,执行“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排放标准,经济效益不佳,故本厂采用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运行。建议电厂脱硫系统经采取优化运行控制后,在石灰石耗量及脱硫系统耗电量能够保持较低水平的基础上,采取此控制方法来达到企业的减排增益。在较高硫份、高负荷区间段,虽然脱硫系统的运行成本会有所增加,经过运行优化控制,仍可达到一定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