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遗传
2018-08-08黄湘
黄湘
如今,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通过基因检测来寻找祖先的“祖源检测”已成为一种时尚。2013年,复旦大学对曹操DNA的确定,以及对曹操后人的认定,成为当年国内的一大新闻热点。对于具有“祖先崇拜”传统的中国人来说,若能通过现代的基因检测技术证实自己是某位历史名人的后代,是一件相当荣耀的事情。
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也一直回荡着一种充满告诫乃至惩戒意味的箴言,即“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为将三世者必败”等等。这凸显了一个悖论:一方面,血脉传承或者说基因复制被视为延续某人之“泽”的最好方式;另一方面,这种对于“泽”的延续是不可保证的,且终将无可避免地走向式微。
事实上,把血脉传承或者说基因复制视为延续某人之“泽”的最好方式,只是一种特定的文化选择。在古罗马,领养儿子并让养子继承家产和勋位,是一种流行的继承方式,罗马帝国的帝位在很多时候也是由养子继承,这是罗马帝国长期保持强盛的重要原因。
中世纪欧洲则盛行严格的血统论,血统不仅成为家产和勋位传承的依据,而且被认为是品行、能力等特征的传承方式。对于血统的严格尊崇导致各国王室之间长期近亲通婚,结果造成癫痫、智力低下、精神分裂、血友病等疾病频繁出现。很多王室的衰落和崩溃都与此有关。
直到19世纪末,孟德尔提出的遗传学定律被科学界一再验证并广为接受,生物性状的传承路径和方式这才首次得以揭示。“基因”(gene)概念于1909年问世,意指生物性状的基本传承单位。从此,英语中有了一个词汇“genetics”,意思是研究基因的学问。英语中的“遗传”一词是“heredity”。随着基因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基因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不少人看来,对于遗传的研究理所当然地就等于对基因的研究。
美国科普作家卡尔·齐默(Carl Zimmer)的《她有她母亲的笑容:遗传的力量、反常和潜能》(She Has Her Mothers Laugh:The Powers,Perversions,and Potential of Heredity)一书,正是旨在批驳这种把遗传简化为基因传递的“基因原教旨主义”立场。齐默指出,那种认为某一个基因“负责”生物体的某一性状的流行观念其实是相当误导人的。绝大多数复杂性状,诸如身高和智力,都是数以百计的基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虽然身高和智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遗传的,但是基因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也对外部环境具有高度依赖性,也就是说生物体发育成长的外部环境可以影响其身高和智 力。
关键在于,人们在日常语境中谈论遗传时,并不限于关注身高、智力这类普通性状的代际传承,很多时候他们更为关注行为模式和心理模式的代际传承,包括品行、能力等等。这大约相当于中国人所说的“先人遗泽”“君子之泽”。
在达尔文提出自然选择的进化论之前,拉马克曾经提出“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进化论。“用进废退”是指生物经常使用的器官会逐渐发达,而不使用的器官会逐渐退化;“获得性遗传”是指后天通过“用进废退”获得的性状是可以遗传的,亦即生物可以把后天锻炼的成果遗传给下一代。拉马克的进化论有悖于孟德尔的遗传学定律。现代分子遗传学也揭示,无论生物体的某一性状功能经常使用还是不使用,都不会编码到染色體中。
然而,现代生物学表明,在心理模式和行为模式的层面,后天获得的经验是可以代际传承的。齐默在书中提到了一则试验,试验者在电击老鼠的同时释放某种特定的气味,令老鼠条件反射地恐惧这种气味,这种特定的恐惧可以传承给子代,即使后者从未经历过电击。这种传承不是通过改变DNA序列实现(有别于基因突变),而是通过某些可遗传的“基因表征”,背后的机理非常复杂。不过,这种由外部环境造成的行为模式和心理模式,总是在传承有限的数代之后消失殆尽,因此并不意味着“获得性遗传”的进化论可以在长时段内成立。这恰恰印证了中国那句“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古训。
同样的基因序列在不同的环境里可以拥有不同的表征。尤其对于人类来说,面临的外部环境是被文明所改造和嵌入的,基因表征受到文明的巨大影响。如果脱离文明的背景,简单地用基因来解释“先人遗泽”的遗传,不仅在科学层面是错误的,在道德和社会层面也是极其有害的。
齐默在书中强调,历史上,基因遗传学曾经被用来为“优生学”(eugenics)辩护。所谓“优生学”,顾名思义,是一门通过调控生育以改善遗传素质的学问。然而,在西方生物学和医学发展史上,“优生学”实际上成为一门借口提高全民身心素质,鼓励“上等人”大量繁殖,减少乃至禁止“下等人”繁殖的伪科学。
1 9 1 2年,美国心理学家高达德(Henry Godda rd)发表了一份题为《柯里柯克家庭:对低能遗传的研究》(The Kallikak Family:A Study in the heredity of Feeblemindedness)的报告,“柯里柯克”是借用希腊文“好”和“劣”两字的英文拼写而造出来的生词,1934年上海开明书店出版的中译本将它命名为《善恶家族》,颇能得其神髓。这份报告的内容是,一个被称为“Martin Kallikak”的人在美国内战前同一个低能的酒吧女招待同居,这对配偶被跟踪查到的480名后裔都智力低下,而且很多人酗酒、精神失常,成了妓女或罪犯。后来此人又和一个身为贵格会教友的好女孩结婚,他们被跟踪查到的496名后裔全都具有正常的智力,而且很多是医生、律师、法官、作家等“高净值人士”。高达德将这种现象归咎于酒吧女招待的恶劣基因和贵格会女孩的好基因,从而首次把基因遗传学和优生学结合在一起。
越是在基因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越是有必要避免将遗传简化为基因传递。
这份报告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美国有不少州都制定了针对智力受损者开展强制绝育的法案。1927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对“巴克诉贝尔案”(Buck v. Bell)的判决中裁定,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健康,对智力受损者施以强制绝育手术并不违宪,理由是“与其等着这些人犯罪之后再来判刑,或是让他们因为无能而饿死,不如防止那些生性明显低劣的人生育后代,这样对社会或全世界来讲都是一件好事……三代低能已经足够了。”
事实上,高达德的报告并不符合科学标准,其数据和研究方法都充满谬误。高达德自称是一位低能女性引起了他从事此项研究的兴趣,此人在报告中被他称为“Deborah Kallikak”,是那位酒吧女招待的后裔。后来的学者考证表明,Deborah Kallikak的真名叫Emma Wolverton,是一个智力正常而颇为任性的人,高达德把这种任性解释为低能,然后从遗传的角度找证据。
虽然美国和纳粹德国在二战中是死敌,纳粹的“种族进化”梦想却和美国的优生学一脉相承。美国最高法院对于“巴克诉贝尔案”的裁定为正在兴起的德国纳粹党树立了楷模。1933年,纳粹上台之后,迅速推出了《防止具有遗传性疾病后代法》,简称《绝育法》,规定患有一定疾病的人必须接受强制绝育手术,受波及者多达数十万人。
今天,减少乃至禁止“下等人”繁殖的优生学在西方社会基本上已经被科学界和公众所抛弃。基因技術的发展,使得人类有可能从另一个角度来改善遗传素质,即通过寻找、修改和编辑致病基因来治疗和预防某些重症。基因技术的发展也将改变“生育”的概念。科学家正在探讨将皮肤细胞通过基因编辑改造成精子或卵细胞,从而治疗各种不孕不育症。同性恋人也不必依赖领养或者精子卵子捐献,可以由其中一位从皮肤细胞生成精子或卵细胞,然后与伴侣的卵细胞或精子相结合,繁衍属于两个人的后代。
然而,越是在基因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越是有必要避免将遗传简化为基因传递。人类不只是服从自然进化的规律,而是同时也一直进行着文明的演化。人类不仅要保证群体的繁衍,也要保证个体价值和权利的实现。强壮的猴王“一夫多妻”对于维持猴群的繁衍来说可能是最优的遗传策略,但是人类的历史发展表明,最大限度保障每一位人类个体生育权的一夫一妻制才是文明演化的最优遗传策略。基因技术的发展必须遵循伦理学所指引和约束的方向,而伦理学必须在群体和个体之间寻求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