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与农村电商:博弈分析与路径选择
2018-08-07王莹
摘 要:参与农村电商经营,是中小企业的权利、义务和发展动力。由于种种原因,当前中小企业在农村电商经营过程中表现出参与不够、能力不强、盲目跟风、外部驱动等问题。基于“互联网+农业”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农村电商需要中小企业的角色参与,各级政府也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作用发挥。因此,有必要对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重要意义进行总结,对问题原因进行客观剖析,对经营行为进行博弈分析,找到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经营的最佳路径。
关键词:农村电商 中小企业 博弈论 路径选择
中小企业(Medium and Small-Sized Enterprises),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具体概念来自百度词条“中小企业”。。2011年,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行业的不同,对中小企业进行了界定与划分。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农林牧渔类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农林牧渔类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为小型企业。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6年,我国中小法人企业超过2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解决了80%的城镇就业具体见http://www.sme.gov.cn/cms/news/100000/0000000113/2016/7/7/8211b116c9f6414c9143e4ae86dd030b.shtml.。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全面普及,电商经济在我国城镇市场已处于相对饱和状态,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成为电商经济的“新藍海”。各类电商巨头、龙头企业、新型市场主体纷纷抢占农村电商市场。据商务部的统计,2016年全国农村电商交易额8945亿元,占全国电商零售总额的17.4%,同比2015年增长5400亿元,增长近2倍以上数据为商务部2017年3月2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公布的数据。。
在农村电商呈现飞跃式增长的同时,认清中小企业参与对于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意义,了解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现状,剖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科学地对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经营行为进行博弈分析,得出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经营的策略与路径,值得探讨与研究。
一、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经营的意义与现状
农村电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地方政府、电商巨头、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多个主体,各个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比较优势各不相同。其中,中小企业以数量众多、市场集中、贴近终端、组织灵活、产品多样、成本较低等优势(刘丽燕等,2014),在农村电商发展中具备独有的优势。农村电商的推进,亟需中小企业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基于此,笔者利用农产品中小企业电商培训班的机会,对58名中小企业法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结合已有文献,得出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经营的现状及特点如下:
(一)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程度不够
近年来,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各类电商企业积极布局农村市场,不断进行“圈地”。阿里推出“千县万村”计划,在全国200多个县建立10000 多个农村淘宝服务站。京东集团推出农村电商计划,建立京东县级服务中心1400多家,服务行政村20万个。苏宁启动电商扶贫“双百计划”,在100个贫困县开发建设100家直营店(服务站)、上线100家“地方特色馆”。中国邮政、中国电信等也在加紧布局农村地区。在电商巨头纷纷抢占先机的同时,中小企业对农村电商的参与意愿却明显不够。从调查来看,96.6%的受访企业对农村电商的市场前景和销售模式十分看好,但仅有41.4%的受访企业已经开展或曾经开展农村电商业务。而在开展农村电商业务的企业中,通过入驻淘宝、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占83.3%,借助政府搭建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的占25.0%,自建平台网站进行交易的仅占16.6%。
(二)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能力不强
与电商巨头资金雄厚、抢占市场、着眼未来不同,中小企业更注重即时收益和现金流控制。当前,尽管农村电商开展轰轰烈烈,全国涉农电商平台3万多家,农产品电商平台已达3000家,但亏本经营却是行业现状。尤其是生鲜电商企业,只有1%盈利、88%略亏、7%巨亏、4%持平http://yn.winshang.com/news-485873-2.html。。即使已在农村电商布局多年的京东、苏宁、淘宝等电商巨头,仍然是投入不菲但获利甚微,谈盈利更为时尚早。从调查来看,在已开展农村电商企业中,仅有8.3%的企业实现盈利,16.7%的企业基本持平,58.3%的企业略亏,且有16.7%没有网络销售收入。与此同时,已开展农村电商企业中,没有1家企业电商营业收入占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20%以上,仅有2家企业(8.3%)电商营业收入占比达到15%以上,其余均处于10%以下。由此可见,即使开展农村电商业务的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仍以传统销售渠道为主,农村电商业务更多的是一种销售模式试探,不少中小企业仅将农村电商作为企业宣传推广的工具,而未开展实际业务。
(三)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存在盲目跟风
事实上,电子商务有其自身的专业性和运行模式,加上农产品的特殊性,与传统行业的运作模式有极大的差别,若沿用传统的商业模式或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很难成功开展农村电子商务[2]。较为成功的农村电商企业,除了具有成熟的产品与准确的市场定位之外,还应具备人才队伍、标准体系、品牌营造乃至网店装修、创意设计、美工设计等方面的专业储备(杨永超,2017)。但从调查来看,仅有20.6%的受访企业接受过农村电商方面的专业培训,仅有13.8%聘请了电商经营的专业人才,仅有25.7%对网站店铺进行了美工设计,仅有24.1%对农村电商业务进行了3—5年的远景规划。专业技能的不足,直接导致中小企业盲目跟风开展农村电商,缺乏系统规划、科学管理、专业操作,平台建设趋同,网店设计粗糙,品牌营销缺失,存在“千网一面”现象,竞争力非常有限。
(四)中小企业外部政策驱动的趋势明显
2014—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关注农村电商。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供销总社等国家部委及各省、市、县政府持续出台各类政策利好,涉及土地征用、税收减免、金融信贷、扶贫开发、项目扶持、园区建设、专项奖金等方方面面,农村电商一跃进入“撒钱”模式。在政策红利的推动下,既有效保证了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但又不可避免地滋生了政策套取问题,这在中小企业上表现的最为明显。从调查来看,已开展农村电商经营的企业中,75%的企业表示开展农村电商的主要动力是享受优惠政策;未开展农村电商的企业中,82.4%的企业表示在优惠政策驱动下,愿意开展农村电商。外部;%90%90驱动的背后,体现的是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内在动力和造血功能的不足,最终不可持续发展。
二、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博弈分析
无论是农村电商经营参与不够、能力不强,还是盲目跟风、外部驱动,都是中小企业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做出的策略选择,符合标准化博弈分析的特征。就参与主体而言,无论是地方政府、电商巨头,还是中小企业、农户,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独立决策者,都符合经济学意义上完整的“经济人”角色(燕晓飞等,2013)。基于此,可从博弈论的角度对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行为进行分析。
(一)模型建立与假设
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决定了主体间复杂的相关关系,理清主体间关系是博弈分析的基础保障。就农村电商而言,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整体社会效益最大化,其策略只有两种,即扶持与不扶持。企业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其策略也是两种,即参与与不参与。在参与的前提下,具体研究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还需进一步探讨是否自建电商平台本文暂不讨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行为选择,故在此不做假设。。
博弈模型中的假設条件包括:(1)所有参与主体都是理性的,都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2)参与主体知晓博弈规则,并拥有共同的农村电商知识;(3)参与主体信息完全,能够知晓对方的策略选择;(4)博弈在政府与企业、电商巨头与中小企业、自建平台与依托第三方平台之间进行。
(二)博弈分析
1.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这里的企业,包括电商巨头和中小企业。假定:(1)农村电商投入总成本为C1;(2)政府预期收益为R1,这一收益是多年期的,包含政府自身机构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政府承担投入总成本的比例为γ,即政府承担的投入成本为γ·C1。其中,政府提供的各类优惠政策为C2,政府承担的其他前期投入为C3,且C2+ C3 =γ·C1。(3)政府不推动农村电商而导致的机会成本为C5;(4)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经营的预期收益为R2,企业承担投入成本的比例为β,即企业成本的投入成本为β·C1。此外,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内部经营成本为C6。(5)企业不参与农村电商所导致的机会成本为C7;据此条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博弈矩阵:
尽管政府存在扶持与不扶持两种策略。但现实中,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政绩考核的要求,即预期收益R1、机会成本C5取值很大甚至趋于无穷大,一般会主动选择扶持农村电商,并提供相应的政策资金扶持,否则政府就有可能被认为是非理性的。在此前提下,若要得实现(政府扶持、企业参与)这一最佳的市场状态,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
R2+C2—β·C1—C6>—C7,即β 现实意义可以表述为:在政府积极主动扶持农村电商的前提下,电商巨头、中小企业会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综合平衡企业预期收益、政府政策红利、农村电商机会成本、内部经营成本、电商总成本等因素,做出最佳的策略选择。 (1)电商巨头由于资金实力雄厚,且更注重长期收益,即R2趋于无穷大,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式(1),所以会主动参与农村电商经营。而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资金实力薄弱,在当前农村电商基础配套尚不完善、规模效益尚不明显的状态下,尚难以承担农村电商高昂的前期投入成本,且预期收益多为电商巨头获取,因此,即使有较好的预期收益和政策红利驱动,也会选择不参与农村电商经营。这也就是现实当中中小企业参与不够、能力不强的原因所在。 (2)在政府主动扶持,且提供政策红利的前提下,即C2为正值且较大。若企业选择名义上参与、不实际开展,即C6为零。且中小企业由于数量众多、难以全面监督到位,机会成本C7为负值且极低。综合平衡,可同样满足公式(1)。此时,即使预期收益较低,但由于政策优惠较大、违约成本较低,中小企业仍然会在名义上选择参与农村电商,以获取政策红利,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中小企业农村电商经营有形无实、盲目跟风与政策套取问题。 2.电商巨头与中小企业的博弈分析。在政府选择扶持的前提下,电商巨头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博弈类同于经典的“智猪博弈”模型,政府的政策优惠以及农村电商预期收益犹如“智猪博弈”中的“猪食”[5]。博弈矩阵如表2所示。 假设大猪是电商巨头,小猪是中小企业。在电商巨头开展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若同期开展,并承担“踩踏成本”——担负相应的前期投入,得到1个单位纯收益;若中小企业选择等待,由电商巨头独自承担成本,可得到4个单位纯收益。在电商巨头选择等待的前提下,若中小企业自发行动,电商巨头可得到9个单位纯收益,尽管中小企业可得到1个单位纯收益,但考虑到“踩踏成本”,实际纯收益为—1个单位;若中小企业也不行动,则双方的纯收益均为0。 通过博弈分析可知,无论电商巨头开展还是不开展农村电商,中小企业等待都是最佳策略。现实意义可以表述为:中小企业不会主动承担也无能力承担农村电商的推进成本,但中小企业会通过等待最大限度地获取政策优惠及经济利益,“搭便车”战略是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最佳选择。 同理,中小企业自建电商平台与借助第三方平台的博弈关系同样适用“智猪博弈”模型,中小企业显然会选择第三方电商平台作为最佳的经营策略。但是无论是选择“搭便车”战略还是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资源配置都不是最佳状态,会使电商巨头和地方政府承担过高的成本,拉低农村电商的预期收益值,打击电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应采取措施主动规避。
三、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路径与建议
农村电商推进过程中,各主体的角色定位由其比较优势、利益诉求、市场细分决定,同时受各主体所处的地位、所占有的资源和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水平的影响。广义而言,农村电商既包含了工业品的下乡,又涵盖了农产品的进城,两者缺一不可。当前,农村电商总体呈现“下行太多、上行较少”、“巨头太多、中小企业较少”的发展态势http://app.myzaker.com/news/article.php?pk=59afb0ed1bc8e03819000004。。电商巨头由于规模优势、市场资源、渠道終端、过往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往往更注重于工业品下乡,即使开展农产品上行,也必须借助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的参与。而中小企业由于具备市场集中、贴近终端、组织灵活、产品多样、成本较低等优势,在农产品上行过程中具有先天的优势。综合前述,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应明确采取“跟随”战略,并重点着眼于农产品进城,相关政策措施与推进策略也应围绕此定位。
(一)加大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方面,要对现有的农村电商扶持政策进行整合优化,根据电商巨头和中小企业的自身优势,结合市场定位,进行优化调整,已发挥政策的最大推动效益。针对电商巨头应重点整合基础设施、金融信贷、税收减免、园区建设、渠道终端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中小企业则应重点整合主体培育、土地租赁、项目扶持、扶贫开发、人才培养、专项奖金等方面的资源。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政策扶持力度,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应重点加大在土地征用、税收减免、金融信贷、扶贫开发、项目扶持、园区建设、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同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与服务流程,提高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和受惠面,营造更加轻松的外部发展环境(朱品文,2016)。
(二)完善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社会服务体系
一方面,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必须建立在完整的配套网络设施,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物流配送网络基础上。因此,要大力推进农村互联网、手机、APP等的普及,并不断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生产加工条件,建立健全农村电商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洪勇,2016)。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电商服务体系。要引导并培养电商服务提供商,培养店铺装修、美工设计、创意发散、配套商品的服务提供商,提升产品的服务空间,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特色水平。
(三)建立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人才支撑体系
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短板,不仅仅在思想观念,核心在人员素质,真正懂技术、懂营销、能够使用网络平台的专业人才缺乏。因此,要重点加强中小企业农村电商人才的教育培训。政府与各大电商平台要共同合作,要对电商人才进入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经营进行政策引导,要通过差异化培训、校企定向培养、外部人才引进、非正式交流、实地案例考察、大学生创业等多种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经营配备专业的人才队伍。
(四)探索中小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的品牌质量体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绿色生态、品质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农产品上体现的最为明显。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分散种植、小批量生产难以改变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要在农村电商上实现持续发展,必须走标准化、品牌化、可追溯的发展道路(罗喆,2016)。地方政府、电商平台、行业协会等要有意引导中小企业走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的道路,探索完善电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农村电商诚信制度,逐步打造具有竞争力、知名度的电商品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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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涪陵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