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造林方法及营林生产管理的措施初探
2018-08-07蒋峰
蒋峰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有了一定的恶化。面对全球变暖的趋势,对于环境的改善有了新的要求。林业作为环境中的重要部分,在改善环境方面有重要的作用。本文根据林业的发展特点,对林业造林方法和营林生产管理进行介绍,对于营林生产管理的相关措施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和环境的改善。
[关键词]:林业造林;营林生产;措施;实施建议
[引言]: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但是伴随的同样有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系统破坏,以及水土流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需要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在进行产业改革的同时,进行林业的发展。我国的林业资源比较丰富,但是长期的粗放式经营管理使得大部分的林业资源造成浪费,进而导致林业面积的减少,导致环境出现问题。针对现阶段的状况,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善。造林和营林是林业中重要的方面,因此需要从这两方面入手,对林业工程的进行管理的改善,为林业的发展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林业造林方法
林业造林方法主要包括三种方法:分殖造林法,播种造林法,植苗造林法三种方法进行 三种方法分别针对树的不同部分进行造林,具体的措施如下:
(一)分殖造林法
该种方法在具体的实施中,主要针对树木的根部和枝干等树木中有营养的地方进行利用,在种植的时候先挖开一个40-60平方米的坑,尽量保证坑的底部平坦,之后把树苗和枝干进行种植,在种植过程中要保证树苗的直立和端正,且在栽种过程中要对树苗的密度进行控制,密度不宜过密,妨碍树苗生长。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树苗的成活率比较高,从根部进行培养,如果选取的树木质量较好的话,树苗的成活率更高,更容易成活。而且在种植过程中操作上比较简单便利,既能够节省时间,又能够尽早的完成造林工作,种植成本低,成材期短,能够快速的发展起来。但是也存在缺点,该种方法适合小面积的种植,不能利用于大面积的林业种植。一般在种植过程中选择质量好容易成活的杨树进行。
(二)播种造林法
播种造林法是最基础原始的方法,就是把树种播种在地上,主要的播种方法包括条播、穴播、撒播三种方法,在播种过程中为了保证基本的成活率和生长,在播种前需要进行催芽,并且在播种的过程中要保证土壤水土充足。相较于分殖播种法,能够节省相当的时间,而且能够大面积的种植,但是成活率较之前者低,而且成本较高,因为在幼苗期需要进行管理。这种方法适用于生长能力较强的树木,能够容易生长和成活。
(三)植苗造林法
植苗造林法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幼苗进行栽种,是林业种植中比较常用的方法。但是在种植过程中,要保证根系的完整和幼苗的健康。在种植过程中需要进行先育苗,利用一定的技术保证幼苗的发育,尤其要保证幼苗的水分均匀,在种植过程中一般适应能力比较强。进而树木的成活率也比较高,应用于众多的树木种植中,能够适应林业种植的大部分要求。
二、营林生产管理措施实施
(一)加强林木的树苗基地的建设
在种植过程中,不管哪种播种方法都需要进行幼苗的管理。幼苗在树木的种植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一般优良的幼苗成活率比较高,能够抵抗病毒的侵入,完成种植。因此在加强树苗基地的建设过程中,首先进行树苗的选取和培养,保证树苗的最优原则,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在进行树苗基地的建设过程中,先加强母树林的优化,对于成熟的树苗进行管理。其次增大幼苗基地的建设,培育更多的树苗,此外组织林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管理,并且对关于树苗的知识进行培养,了解具体的树苗培养知识,能够对树苗进行及时的救治和相关的技术指导。
(二)加强管理,降低投入
在进行林业的种植过程中,对单个的树苗的成本投入进行降低,首先从树苗的选取和培养开始,针对不同的地区进行易于种植的树苗进行,对于比较难生长的地方选取生命力比较顽强的树种,完成基本的种植。其次在进行种植过程中,就近取苗,减少幼苗的运输成本,并且减少长时间运输造成的树苗缺水。针对具体的种植地域,进行种植的管理,对于生长环境较好的地区,可以进行多种树苗的选取,适当的扩大种植面积,保证成活率的同时减少树木的培育成本。
(三)提升营林质量
营林质量在种植过程中是比较重要的一项指标,主要是反应树木的成活率和成长率,在提升营林质量的过程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在树木种植過程中营林的重视,很多地区在种植过程中比较重视,但是在后期的营林中就放任发展,不进行管理,造成损失。其次,林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失职的问题,因为林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分配没有落实,因此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落实,做到赏罚分明,提高工作效率。并且在具体的林业管理过程中,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措施实施,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保证林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蕾.对于强化营林生产管理能力的探讨[J].农民致富之友,2016(11):284.
[2] 刘小龙,王晓莉.林业造林方法在林业资源中的应用[J].北京农业,2015(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