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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鸟

2018-08-07姜凯

湖海·文学版 2018年1期
关键词:白起紫云

姜凯

房二的五叔房伍从乡下搬来了,买了西院的那套被“双规”入狱的开发区主任家的三层小楼。大车小辆搬完家,放了几十万响的鞭炮,热热闹闹地在白高丽大酒店闹了一天后,一切又归于平静。

没看见他五叔出来,房二却出来了,他来到我家。那天是周日。他见着我就骂他五叔,整个就是装B的,老婆就娶了三房,在乡下说不上干了多少老娘们。生孩子就和乡下猪下崽子似的,一窝接一窝的。

我知道他五叔是堂叔,不是亲的,而且对他一毛不拔。我也骂,这世道哪说理去,他侄子有个媳妇倒也飞了。房二急了,说,纠正,不是她飞了,是我不要她了。她他妈和她的财务科长好上了给我戴绿帽子。我说,让你五叔给你借一个老婆过来,咋样?他说,钱都一毛不拔何况老婆了。

我和房二铁哥们儿,上初中就是同学,还拜了把子。他高中毕业接他妈班上邮局了。我上了大学毕业又分回市里的报社了。

房二说,他五叔家里还雇了个保安兼打杂的,你猜是谁?我说我怎么知道,快说。他说就是咱们的同学,那个老婆上吊了的穷诗人白起,每月给他一千块钱。我说一个乡下佬真他妈的能摆臭谱。我见过房伍,那几年他上邮局去找房二要信袋子买邮票,我们在一起吃过饭。那年他好像在村上当会计,家里有上百亩水田。一双牛眼睛,五短身材,左手蜷曲着夹个皮包,手机不离手,吃顿饭打十几个电话,说话牛逼哄哄的。

他五叔搬过刚一周,房二给我打电话,说他五叔要找我吃饭。我问为什么?他绕来绕去,说是他五叔第五个孩子从镇上要转到市里好一点的初中来。他听房二说我大姨姐在市教育局管事,就捋杆上来了。我说他不招人待见,让他滚一边去。房二,你不长记性,忘了那年同学雨蝶从南方回来,你说好了带她到你五叔的渔池钓鱼,等到了他那里,他把脸抻得老长,早早地把鱼喂完了,大晴天的鱼就是不上钩。一条鱼没钓到,倒是惹了一肚子气。他不说了挂了电话。谁知屁大的功夫他开车到了报社来,嘻皮笑脸上楼了。

房伍也来了,在楼下车里等着我。没办法,逼上门了,我跟着出去走了一趟。事很快就办完了。房伍掏出五张票子准备扔给大姨姐,被她杏眼一瞪,吓得收了回去。

没过多久,我晚上要下班时,房伍和房二又来到了报社,说是要在家宴请我。我拗不过他们爷俩,只好让他们绑架走了。

进了他的二层小楼,没什么新奇的,卖家原来的地中海式装修一点没有变,只不过是把走廊和客厅的一些地方重新刷了涂料。二楼客厅一个五十多岁的白白胖胖女人,笑着站在那里迎接。她身后一个穿着灰色保安装的细瘦的身影在忙碌着擦地。她细声细气地说,小白,你下去吧,来客人了。是白起,戴着大眼镜子满脸是汗,他抬头看看我,似乎不认识,面无表情地提着拖布下去了。他下去了,胖女人的目光还搭在他身上没有下来。那女人管我叫大兄弟,亲切的劲像我的亲姐姐一般,身上一股米兰香水味。她又是倒茶又是点烟,喋喋不休地说着,听房伍老早就夸过你,真是百闻不如一见,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文静中透着优雅,气宇非凡。上学时我也是喜欢写诗的,臧克家的诗,汪国真的诗,都喜欢读。

房伍走过来说,这是我家你大嫂子,叫紫云。一个村妇能朗诵汪国真的诗,你信不?他向她示意。她微微一笑,双手搅在一起朗诵道:“假如你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来短暂,为什么还要栽种苦涩。打开尘封门窗,让阳光洒遍每个角落。走向生命的原野,让风儿熨平前额。博大可以稀释忧愁,深色能够覆盖浅色。”房伍特别骄傲地说,我老婆当年是校花,要不是和我结婚,就嫁给县长的儿子了。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女子无才就是德”。这声音似人非人,听着既像个老人又像鸟叫,让人脊背发凉。我循着声音看过去,见靠窗台边上的秋千架上站着一只鸟,这只鸟很怪,头的羽毛似斑澜的鹦鹉,而身上却似鹩哥是灰黑色的。它昂首挺胸,反复地说着那句话。紫云脸上掠过一丝阴云,她向那鸟啐了一口道,总有一天我会拔掉你的毛,吃了你的肉。那鸟竟模仿房伍的哈哈笑声,嘲笑她。房伍得意地嘬起嘴唇,打了个口哨,鸟儿闭嘴了,悠闲地向窗外看着。紫云闷闷不乐下楼了。

开饭了,房伍真是下了功夫,整整做了十六个菜,红烧牛蛙,烤羊排,炝竹笋等等,摆了一大桌子。紫云推着一个穿白地蓝花围裙的三十多岁女人进来了。那女人没有紫云好看,但是透着精明强干劲,眼眉像男人的眉粗重。我以为是厨娘,就对房伍说,挺辛苦的都在一起吃吧。房伍也听出那意思了,忙笑着说,这是我家小嫂铃兰。小嫂见我微微一笑,没说话。房二早就饿了,说,大家落座了,别装假斯文了,快饿死人了。房伍说,给你二婶打电话了吗?房二边夹块肘子塞在嘴里,边含糊不清地说,刚打完牌正在路上。

几杯白酒下肚,房伍说,抛开房二说我们就是哥们了,称兄道弟好一些,显得近乎。今天我就开门见山吧,我乡下的稻田鱼池己经分给两个儿子了,以后我就不管了。今年我是五十而知天命,过够了农村那种清淡的日子。孙子外孙子都有了,妻妾成群,皇帝也不如我。所以我要进城耍一耍,享受城里的繁华时光。你看到刚才擦地的保安了吧,他是城里的诗人白起。不是诗人高尚吗?但是他没有钱有什么用,诗歌能当饭吃吗?他老婆上吊死了,上班的水泥厂倒闭了,靠给人家送报送结婚请柬跑腿度日,才四十岁的人,肩不担担,手不提篮,天天酸叽叽读诗,当个狗屁城里人?还是我房伍爷给了他幸福生活。诗人给我看家护院打杂,我很欣慰呀,哈哈哈!

那只怪鸟飞了过来,房伍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籽放在桌子上,高调叫着“欣慰,欣慰呀”。房伍手摸着怪鸟大笑,笑出了眼泪。那只鸟吃完瓜籽,又飞走了。他笑够了说,你是文化人,城里文化圈规距你都懂,我想进圈子,你给个思路,让我包装一下,我要做新城市文化人。我还没答话,门开了,进屋个风风火火的矮胖的女人,乳房高耸,屁股后翘,烫着小毛卷,像个胖狮子狗。房二一下跳了起来,吓了我一跳。他嚷嚷道,亲亲的二婶,你可回来了。那个女人捏了把房二的肚皮说,乖儿子,真让人心疼。房二扶着她坐下后,房伍咧著大嘴说,这是我家二嫂芳子,白天黑夜的就是见麻将亲。他又对芳子介绍我说,这是咱们市报社的大记者,大炜。芳子用左手拍了一下鲜红的嘴唇,给我个飞吻,说,小亲亲,长了一身爱人肉。说完就大口吃了起来,嘴还不停地说着,他娘的今天就是手气好,赢了三千八。她吃了一会,掏出烟点着了。房伍说,几天没回家了,说话还那德性,没有女人样。她站起来向房伍脸上喷了一口烟,把烟头扔了,不再咋咋呼呼的。三个女人谁也不说话,突然一下子静了下来,场面很尴尬。不一会三个女人好像约好了般,一起无声地离开了座位出了客厅。

房伍喝多了,两面赤红,说话结巴。他说,大嫂子紫云给我生下四女之后,觉得愧对房家列祖,就和我离了。后来我认识了来推销化肥的芳子。人家可是黄花大姑娘,她看我又是稻田又是鱼池的,就留了下来,好家伙屁股大果然不同凡响,连给我生了两个牤牛蛋,可是她烈性似野马似,老跑出去疯去,打麻将喝大酒,我又和她离了。但是有前提的,我醉酒之后和一个民办老师发生了关系,那就是小嫂铃兰。芳子识大体顾全局,也是主动和我离了。大嫂二嫂离婚不离人,谁也不愿意离开我。我这个人祖辈是农民,朴实,淳厚,心胸宽广,你们不走,我就收留你们。谁让我心慈面软呢!他神秘地笑着。

房二这时也已经喝多了,躺在客厅的小床上睡了。房伍回头看看熟睡的房二悄悄说,你知道我这些年步步走运,富可敌国,妻妾成群,是因为什么吗?我也喝多了,看着这个自比为皇上的人有些不解,就摇摇头。他又打了个口哨,这次的哨音不同于上次的短暂,而是曲曲折折,像是在吹一首曲子。那只怪鸟又飞来了,落在对面的衣架上,背起了唐诗:“昔日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房伍站起来拍掌喝采。房伍又倒了一杯白酒一饮而尽,他好像要在今天晚上把自己干倒一般。他满嘴淌着酒水,说,这是一只圣鸟。十多年前,我为我祖爷爷,太爷,爷爷迁新坟时,它不知从哪里飞来落在我祖爷爷的小棺材上,我以为它是祖爷爷的精灵,吓得不敢看它。它却飞到了我的肩上喊着,养鱼养鱼,种稻种稻。我如醐醍灌顶,大梦初醒,“养鱼养鱼,种稻种稻”,这是一只圣鸟,这就是我祖宗的化身,这是泄露天机,真乃天助我也!

我把圣鸟带了回去,当时我还在村里当着什么会计。我就利用这个便利,给乡书记乡长送礼,包了几个鱼池,几十亩水田,直至后来发展到上百亩。后来我就辞去了狗屁会计职务。多亏了这只圣鸟,我的日子才过得风生水起。当时大嫂子给我生了四胎后计生委把我罚的太多了。可是圣鸟却天天嚷着,妻妾成群,妻妾成群。既然圣鸟在喊,我就和大嫂商量这事。大嫂是贤惠之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既然是圣鸟说的,就是房家祖宗说的,连祖宗的话都不听,那就要遭天打五雷轰的。他说到激动时眼泪也流了下来,双肩耸动,竟跪在地上给那只扬着脖的怪鸟磕头了。

街道上的车一辆一辆驶过,小院子里的铁鸡笼子上的大红公鸡耀武扬威地唱了一声又一声,它几次要从笼子上跳过墙去都被脚下的绳子牵住。房伍仍在地上跪着,那只怪鸟又飞到推开的窗户扇上,喊着“城里风光好,城里风光好”。房伍像萎靡的茄子又膨胀开,从地上弹起来,像一名狂热的信徒一样高喊着,听,这就是我的圣鸟,今年过了春节它就说城里风光好,我知道这是上天的旨意,是祖宗的旨意,进城!进城!我就进城!他手舞足蹈地上跳了起来,凌乱的脚步,让人想起跳“忠”字舞的年代。一只黑猫不知什么时候窜上了二楼的窗台,它跳了几下,想要抓住那只怪鸟。那只鸟突然骂道,“滚犊子,你他妈的”!房伍笑了,挺文明的一只圣鸟进了城会骂人了。他大声喊,白起,快快打死这只黑色幽灵,谁家的破猫来坏我家的风水。白起跌跌撞撞地冲上来了,手持着拖布,向那只黑猫打去。那畜生有些瞧不起他,白了他一眼,慢吞吞地跳了下去。白起也不看我一眼,我喊他,白起,他抬头看看我,和猫的眼神差不多,迷离或者冷漠,似乎不认识,慢慢地走下去了。房伍仍在举起双手,向怪鸟喊着,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是农民的儿子,我身体里流淌着农民淳朴的血液。我不想听他再说什么,借口说还有稿子要写就辞别了。

他喝瘫了又坐回地上,摆手喊大嫂送我。这时我才发现房二不知什么时候先溜了。

我出了客厅门,紫云早在门口等我,身后站着白起,他竟然在向我眨着眼睛笑。紫云回头和他说了什么,他随手递给我一个纸兜,说:“老同学,这是上好的龙井,是大姐和我的敬意”。他竟然提的是大姐。我接过谢了,在他俩陪同下刚走出院门,小嫂铃兰气喘喘吁吁地跑了出来,手里拿着手机,她说:“小哥,慢走,你的手机”。我才想起来喝酒时打了两个电话把它忘在桌子上了。我接过谢了,和他们告别。

约摸过了半个月后的一个周六,一大清早房伍就给打我电话,说是出来吃早餐,一会进城,陪我去省城书店买书。他开着一辆黑色皮卡来接我。

我们到省城已是中午,因为天下着雨,路滑不敢快开。没吃午饭我们就进了新华书店。我以为他真的要学习呢,就推荐他买了《徐志摩诗集》《希梅内斯诗集》《艾略特诗集》《聂鲁达诗集》《顾城诗集》《惠特曼诗集》。还买了《佛经》《圣经》《神曲》《红与黑》《诗经》《红楼梦》等等,还有一些女人励志的图书,《女人励志圣经》《幸福要回答》《女人不能太单纯》《一百个女人的幸福理由》《女性主宰的世界》……他整整拉回了一车厢。买完书我们没顾得上在省城吃饭,就匆匆地往家赶,因为房伍说他腾出二楼一间房子装书籍,打书架的木工已在他家干了几天活,今天完工。到了家,他让我陪他验收书架,说在他家中吃饭,我借故单位来电話有事,告别了他。临走时,他觉得过意不去,让我选几套书拿走,我说我的书比你的还多,他摆摆手笑了。

从买书之后我再也没有和他来往过,听房二说,他在家成立了什么读书沙龙,圣鸟文艺沙龙,好茶好酒好菜招待市里的文化圈名人,他也老有身份了。房二不喜欢看书,听他们讲就烦,所以他一次次去只为了蹭酒。我心里有些后悔,要是知道他为了摆摆样子,何必那么费心地去帮他选书,可惜那些书了。

我正改稿子,手机响了几声就没声了,我看是陌生号就没有理它。谁知它又响了几声,又没声了。我打了过去,是个怯怯的女声,她说,说话方便吗?我说你是谁?她说,我是铃兰,房伍家那天送手机的那个。我说是小嫂吧。她说请不要这么叫我,我不喜欢听。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她说那天我走后她收拾饭桌,看见一部手机,说不清是房二还是我的,就往自己的手机打了一下,是陌生号,所以就知道了。我说你有事吗?她说感谢我帮助买了那些书,她贪黑起早读了好多,也有了好多想法,特此打电话谢谢我。我客套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

没几天她加了我的微信,向我发了好多张她在书房读书的照片。其中有一张一抹阳光照在她的脸上,脸一半亮化一半在阴影中。这张照片太特别了,我看了好久才放下。从那以后她天天在晚上九点或十点时,随便地问候我几句,或者好奇地问一下,你们记者一天天都在忙什么?我忙时就不理她,闲时为了满足她好奇心,会哄小孩似地多说一些。她显得很大度,你不理她她也不生气,你多说一些,她高兴地多问几句,并时时地把自己的即时照发过来。我好久没听到老房的信息了,我问她他在干什么?她闷了半天才说,去文联上班了。

没过多久,文联开换届大会,我还真是碰上他了。他和我握完手后,却走上了台,坐在一边的发言席上。这次他当选了文联秘书长,下来后对我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铃兰每天都和我热聊一阵子,有时候话让人受不了。你能带我去天涯海角看海吗?你能带我去呼伦贝尔大草原去看云吗?起初吓了我一跳,我说,你可是房大官人的掌中宝,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她说我只是他眼前的一片云,早晚会飘走的;我只是他面前的一阵风,早晚也会刮散的。她沉默了半天,我以为她在哭,或者睡了,谁知她过一会说,我妈当年得了淋巴炎,被误诊为淋巴癌。化疗放疗什么的在省城医院,越治越严重。家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房子也不值幾个钱。当时正赶上他侍候他脑出血的父亲,也在那家医院的下一个楼层。他从我父亲口中得知我们没钱治要回家,就给我父亲拿了一万元住院钱。妈妈的病没有治好,在妈妈去世的第二天,他来向父亲要钱,父亲支吾着溜走了,他在家强奸了我。没办法,我一个民办教师一个月才几百元,而且还在年后才能开到手,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在我父亲的怂恿下,他和二嫂离了婚,和我办理了手续。我稀里糊涂地嫁给他了。我怕她说多了,被老房听见,就问老房现在在干什么?她说这两天,拜咱们市里的大画家郑红为老师,天天晚上在那个老女人的画室学画画,一学学到半夜。

我想起来了,去年中秋节文联组织去莲花池活动,穿着粉纱连衣裙露着大乳沟,真是丰乳肥臀的女人。她接着说,郑红老师来我家带着一帮男徒女弟,热热闹闹的,只有大嫂和二嫂上前陪着,我只有在厨房做菜的份儿。大嫂说人家郑大师都六十多岁的年龄,皮肤保养得比我们还好,一捏能出水,那眼神也流水似地,艺术家就是有气质,还有气场,真是有才又有貌。

没过多久,房伍给我打电话,说求我联系报社的程主编吃顿饭。我问什么事?他说郑红老师要给他自己亲自主办一场画展,要在报纸上发几期广告,看看总编能否给免费发几期。我说这怎么可能?他说你问问就知道了,你就说郑红老师请程老弟吃饭。我放下手机去了程主编办公室,我以为他会一扬手推掉呢,谁知道正在审稿子的主编,一听是郑红两个字,就把文件夹扔了,站起来兴奋地问什么时候。我吓得连忙给房伍打了电话问清楚时间。那边房伍没想到这么快,兴奋地喊着,就今天晚上五点半在刚子全羊火锅。我回复了主编,他当着我的面给他的同学打电话拒绝了他最钟情的同学聚会。

郑红老师和房伍去杭州开会的那天晚上,铃兰给我打电话,她在一家湘菜馆请我吃饭。原因是我送给了她一台我用过的相机,她说要拍遍天下美景给我看。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去赴宴,因为我还从来没干过这样偷偷摸摸和人家老婆吃饭的事。我走入湘菜馆101雅间,铃兰穿了件水粉纱裙,把乌黑的头发往后挽上,笑面桃花地在等我。我们俩随意地聊着,透过纱帘向窗外看去,只见大嫂紫云拿着一款LV的皮包,穿着一身红色大风衣从一台出租车上下来,向饭店门口走来。铃兰吓坏了,以为她是来抓她的,直往我身后藏。我笑着说,大嫂可能和你一样也是约了人。我戴上了包里的墨镜,从屋中晃出,来到前厅假装看墙上的菜谱,等紫云走过去,便悄悄地跟在后面。她上了二楼,我也上去了,在202房门前她停下来推开门,我看见屋内有白起和几个男人站起来向她拍掌迎接。紫云双手作揖连说,诸位诗人,紫云来晚了。

我回到一楼和她说了,她却睁大眼睛愣了半天。她说,没想到木讷的大嫂也变了,她怎么能懂诗歌呢?而且还和一群什么诗人在一起。她摇着头就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到菜都上来了,她还在发呆。等她缓过神来,我已经吃了一大盘生凉拌菜,她竟笑了说你们记者也这样没礼貌?我说,我们又不是生人。她借机凑过来坐下,举起杯红酒和我碰杯,说谢谢你指导买了这么多书,否则这几年我都忘了书和文字了。

我们干了一杯酒,她说,我是在乡下教初中语文的,我在上中学就习惯每天写篇日记。每篇日记都是好看的百合花,紫铃兰,山菊。我那时想去大城市生活,做一名大学教授,让自己的桃李满天下,或者最低也要做一名大学里的图书馆员,天天在书像山一样的房间里漫步,然后再写一本长篇巨作。我想过一种面向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院墙尽是野蔷薇编织的篱笆。

她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放出纯洁的光。我发现她算不上艳丽,但那份清雅却如菊如茶,好像一块朴实的玉。我能为她说什么呢,哀其命运还是劝她自找出路。说实在的,自从我和老婆离了,我始终拒绝走进陌生女人的内心,也许与内心太脆弱有关。

她猛然贴近我,捧住我的脸吻了起来。我嗅到淡如菊的芳和艾草的苦。她呢喃着说,自从她妈妈死了后,这赎命的五年,她生不如死,浑浑噩噩,如同行尸走肉。所以她想方设法使尽手段,没有让自己怀上孩子。感谢那些图书在这段时间里让她的灵魂得以起死回生。她抱紧我闭上双眼,气息变得急促,央求道,请你抱抱我,我特别冷,寒心彻骨地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显得那么傻和被动,像个木偶般机械地抱住她。她似乎睡了,喃喃地说,我梦想着我和我的夫君都是记者,我们在一个城市东奔西走去采访。我是个可怜的女人吗?没谈过恋爱,没被一个男人真正爱过,没有办法去实现属于自己的梦。她热浪袭来,一遍遍地吻着我的唇,吮着我的舌尖。

等了似乎一个漫长的世纪,她醒过来了,似乎为自己刚才所做的事情感到抱歉,她站起来坐到离我稍远一些的椅子上,脸颊绯红,抬不起头来,傻笑。我为了打破尴尬,问她,圣鸟是一只什么鸟?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脸渐渐白了,说,那是一只鬼鸟,是他家的祖爷爷什么的附体。每当我在角落独自悄悄做什么,它似乎就变成一个老头,站在高处,偷偷地观察我。我有时似乎能听到有个老人在上不来气咳痰的呼噜声,上气不接下气的咳嗽声,也可能是错觉。当我盯着它的时候,那奇怪的声音就没了。等我转过身去,我脊背发凉,仍然感到有双死鱼眼睛在盯着我,并发出呼噜噜的咳痰声。也许有些神经质了。

她突然问我,以后你看不到我会想我吗?会想成什么样?捶胸顿足?她看我只是傻笑,就摇着头冷着脸说,真是男人的心大海的针。

总编来电话,让我准备明早上去市里采访一场特别会议,我们离开了饭店。她想去公园的莫愁湖走一走。天黑了,华灯初上,春风有些凉意,路上的人渐渐稀少。到了湖边,我们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湖水幽幽神秘而深邃,像未来未知的生活。天有些阴,有时棉絮的云飘过后,会有几颗星星跳出来落入湖水中。是什么鸟在“哈哈”的叫,很奇怪的声音,让人毛骨悚然。她说是夜枭。她依偎着我,浑身发着抖。夜风吹来,带着湖水的腥气,还有一股酒精的味道。她站起来,脱了衣服,说我把自己在今晚交给你。我摇头。她裸着体跪下,说,我渴望一次不被强奸的性生活。我说,不可能,因为我还没有爱上你。没有爱的性就是强奸。她站起来哭了。

月亮从云层里飘出,照着她的玉体。她慢慢走向湖水中。我跑了过去抱住她,给她穿上衣服,带她回了家。她热烈如火地抱着我,可是我还是不能与她那么做。她从皮包里掏出一瓶红酒,是瓶桑切奥瓦尔多,又从酒柜里找了两个高脚杯,去厨房洗了,忙乎着倒了两杯酒,递给我一杯说,我也可能要远行,和你喝一杯告别酒。我想问为什么走?她却把酒一干而尽。我也只有干杯的份了。喝完了酒,她说要自己回去。我站起来送她,她却笑着对我说,你能送吗?我看她笑花如靥,向我扑来,我却如山倒去。第二天醒来,太阳己高高升起,手机静音,总编打来二十多个电话,我却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而她早己不知去向。我头疼欲裂,但还是得硬着头皮起来等着总编的训话。

白起给我打电话,让我参加他们在房家的诗会。我说房伍怎么能让你在他家开诗会呢?他说你错了,他不在家,和郑红大师去杭州开画展去了。

我去了房家,大嫂紫云穿了件黑地缕花紫牡丹的旗袍,头发大方地在后面挽了个髻。人也描了眉,涂了唇彩,化了妆,显得分外年轻。见着我大方地上前握手不放,显得特别亲切。而白起,早就脱了那身灰保安装,穿上了一身白西服,嘻嘻哈哈,和我开着玩笑。我借机看着他拥抱一下大嫂紫云,他顿时脸红了,用手指着我的鼻子。我说傻小子,动心了吧。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就往屋里扯。

他们是在书房开始诗会的。已经来了十几个诗人,在喝茶水。白起主持诗会,今天的主题是歌咏“月亮女神”。紫云也随便讲了几句,无非是欢迎白起的诗人兄弟到房家做客,对于写诗她是外行,但是她却是诗歌的崇拜者,尤其是喜欢读白起的诗。这时我发现他们两个人的脸不约而同地红了。我听明白了,咏月亮女神无非是写紫云的诗。我没看到铃兰,也觉得他们的诗没趣,就走出去了。

铃兰在客厅在喂那只圣鸟,我知道她是在等我。我这次仔细观察了这只鸟,惊讶地看着它拉着高音,在模仿着屋里人朗诵诗歌。它很有礼貌地管铃兰叫三姑娘,一声声说着谢谢你。声音有时青脆像个小孩子,有时混浊像个老爷爷在呼唤自己的孙女。铃兰默默地看着我,突然说一句,这个月没有正常来事,悄悄地去医院看了,有了。我想和她说点什么,她示意那只鸟会学话。我瞪着眼睛看着她,低声说那么快。她不作声,只是笑,笑得很甜。过了一会说,我可能要走了,他容不得我留下。她轻轻地拍着小肚子,眼睛望着窗外。

圣鸟在窗台散着步悠闲自得,阳光从正窗照进来照在那只斑澜的鸟的身上,照在花架上一盆盛开的蕙兰上。多好的一只鸟呀!我说。铃兰说屋中有人朗诵诗,这只鸟也会,她喂了那只鸟一把瓜籽,说“锄禾日当午”,没想到那只鸟接上了说,“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它又和屋中的诗人比赛似地背着诗,什么“二月春风似剪刀”,什么“窗前明月光……”一切看上去多么和谐美好。一位诗人从屋中走出抽了颗烟,圣鸟飞了过去在他头上盘旋,喊着“垃圾,垃圾”!那个人吓了一跳,愣愣地仰脖看着这只鸟,急忙把烟掐灭扔了返回屋中。这时大嫂紫云听见外面鸟在吵就出来了,铃兰看见她急向我摆了手,下楼了。

紫云看着铃兰下楼了,朝她下楼的方向愣了一会,想着什么,也许她想铃兰乘机偷着说了她什么,就扯着我的手下楼了。我们在一棵紫丁香树下停下,她说,大兄弟,你有可能会耻笑我,年过半百的乡下老婆子,还和人家诗人扯什么,不得让人耻笑一辈子?其实我生完三个女儿后,我就知道我和房伍的缘分尽了,我只不过是他生孩子和性生活的机器。用过了,机器也就废了。从那以后他再没有真正地看过我一眼,或者到我的床上坐过一会睡上一觉。他白天只和他的圣鸟说话,晚上就到处找女人。他内心是封闭的,谁也走不进去。还有那只破鸟,像个有思想的人,没事的时候会紧盯着你。这个白起,是你的同学想必你是知道的,从小就没有父母,寄养在他的舅舅家常受他舅母虐待。我知道诗歌不能当饭吃,但他视诗歌为生命,诗歌也提高了他做人的品性。他心地善良,是个有爱的好男人。我真的不太懂诗歌,只知道喜欢读诗。可是当我把我的一万元私房钱拿给他出版了一本诗集后,他竟跪在我脚下狂吻我的脚趾。那种感觉作为女人从来没有过。这些年我为房伍家守着贞节有什么用?我行如走兽,坐如枯木。她哭了,我看见铃兰在厨房的窗户后在偷偷地看我们。

约莫有一个多月的光景,房二找我喝酒,却带着芳子。她抽着烟打着哈欠却斜着眼看我说,铃兰跳湖自杀了。我看着她,没有说话。房二说,你就他妈恨她,根本没死,假相。我五叔找人打捞了四五天也没捞着尸体,就凭湖边的一堆衣服能说明个屁。芳子白了他一眼骂了句,滚,你个熊。

我不能和他们说,就在刚才铃兰和我在微信上聊了好久,她说已经到了蛇口,住在她的表姐家,表姐己经给她在一家服装厂找了工作。

我们谈谈那只圣鸟吧。我对房二说。他翻愣着眼睛说谈个屁,就是一只吃肉的鸟。芳子说,可不是吗,前天我打牌输个精光,我回来向老房取钱,你说人家干什么?在读《佛经》,看几页后又放下再看《圣经》,边看还边记着笔记。我以为他有精神病。谁知他歪头说,这两天圣鸟一直在这两本书上蹲着呜叫,不断说着,看经书,看经书。我就知道又是上天的旨意,让我去读他们。一本书我看着不过瘾,两本并行着看方觉先圣说得异曲同工。我说你他妈真是个怪人。芳子又说,你要说他是个大老粗,人家看这两本书,要焚香沐浴,吃素食。房二啐了一口骂道,假正经!芳子说好赖是你五叔,没老没少,连我也带着骂了。房二说,你更是不正经!芳子说,那你以后别他妈的成天粘着我。她接着说,不懂的句子他就问圣鸟。房二说圣鸟懂个他奶奶的屁!芳子乐了说,这回你骂得对。圣鸟胡说一阵,他也听不懂他就拜了基督教会又拜了大成寺,不耻下问。不论是教士还是法师,都以为他谦谦向学,为他祝福。可是当他们以为他或要信基督,或要信佛时,他却拍着自己的脑袋跑了。

房伍这样的大款爷谁能搞懂,尽管芳子说他读《佛经》《圣经》,还跑出去问道,我半信半疑。谁知这老房真的悟出了两件事。一是画圣鸟,二是给圣鸟编了个神话传说。

先说说画圣鸟。他拿着油漆听着圣鸟的鸣叫,在白色或黑色的布上随意地画着弧线,点着点描着圈,明明暗暗,诡异多端。或随意縱横几笔,或者一团黄雾,几朵玫瑰。或者黄道三条,黑道交叉。他关上门一气画了一个多月,画了十几幅抽像画。为此他的老师郑红在市里给他开了画展,并请来了省里好多知名的画评家。而且郑红老师出面又把市长请到场了。画展题为《圣鸟的图腾》,就在要结束的下午,他的画被省城一位大收藏家谷丙先生全部买去收藏,据说价位是在六位数以上。

当时我和程总编也去了,觉着那谷丙先生穿得花里胡俏,好像阿拉伯人,还戴着副墨镜,举止特像房二。我追上去照相却被他的两个保镖挡在外面。他回头看我时我朝他笑,骂道狗日的房二,他却急忙把头转过去不看我。

房伍一举成名了,小报、电视上连载滚动着发他的消息。他也成了市长的座上宾。还有一个场面让人难以忘记,市电视台播放着他和市长走在一起,为农村的靠山小学捐卖画款二十万,为昌大镇初中捐款二十万。市长特意给他颁发了荣誉市民勋章。

这时,街道上突然莫名其妙地出现了十个新出的报摊,就是卖一种《世界炎黄子孙报》,说是在香港铜锣湾编辑发行。报纸连篇累牍地报导一个农民变为绘画大师的奇迹,是源于一只圣鸟。报纸上的照片,那只鸟像一只雕,蹲在梧桐树上昂首挺胸。而房伍的照片则像中国哪一朝的皇帝,着皇服,戴皇冕。我细看好像是在电脑上Ps而成。而且把圣鸟说神了,上知五百年,下测五百载,预测未来,知人生死富贵,能测定人的财运。还说圣鸟是王母娘娘的七女下凡,是这个城市的不朽传说。

房伍逢人就说,市长答应要把市标飞虎迁走,筑造一个铜的圣鸟做市标,把郊区一块荒地批给他建起了圣鸟公园。还要组织全市顶尖文人五名,撰写大型史书《圣鸟传奇》,还让人准备在书出版后,编出剧本,拍电视连续剧。

房伍先把自家的小三楼,装成了圣鸟俱乐部,大门口的圣鸟的木雕像,像一只雕。好多人蜂拥而来,要一睹圣鸟的风采神韵。凡是来看圣鸟的人都必须在俱乐部营业厅登上个人信息,由清一色红色旗袍的女模特,给每人发一本圣鸟理财公司的会员证,并被告之,将要分期进行培训,听课期间一分钱不要,一顿三餐供饭,有酒有肉,一周学习完还有礼品发放。授课基本都是什么股市信息、彩票信息、房地产信息。

第一批一百人培训完后,不到一周就走在大街上奔走相告,圣鸟是绝对神奇的圣鸟,他们第一批培训者在股市和房市上赚得盆满钵溢,马上就达到百万富翁了。成群的人们在大街上高歌狂舞,庆祝这圣鸟的时代。他们唱着自编的歌:“我们是新时代的小小圣鸟,点石成金,点石成金。我们不是大大的草鸡,我们是小小的圣鸟,我们的志向是飞翔,飞向金钱,我们富可敌国”。几家卖不出楼房的房地产公司天天围着房伍的屁股轉,拿大把的会费入会。而房伍故作深沉,说得经过圣鸟开口同意。房二根本就不上班了,天天雇人穿着奇装怪服在街上卖报游行,狂喊发财了。房二成立了圣鸟秧歌队,圣鸟威风锣鼓队,圣鸟广场舞队,浩浩荡荡,有好几百人。

房伍看到那些信徒的羽翅,人们整夜在大街上狂欢,举着灯笼燃放着鞭炮。火焰腾空,光照大地。他看到了自己的光辉普照人间。他想有必要建起自己的山庄王国,于是在郊区大兴土木,又建成了圣鸟山庄。他的信徒那个房二率领一些老头老太太们还有一些闲人,痴男信女,狂热地跟在后面。为此房伍耗费了大量粮食和蔬菜。但是他本身觉得这件事很值。因为他看到那些信徒都相信他的圣鸟给他们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和好运。

他把圣鸟的粪便和羽毛分发给众人。那些愚蠢的女人会把鸟粪和着护肤液抹在前额上,把羽毛粘在男人的眉毛上。他们认为这承载着基督和佛祖的的恩泽,能让他们逃避恶运,带来好运。那么多的人膜拜圣鸟,哪来的那么多羽毛和鸟粪,供给天天膜拜,天天乞求的人。房伍就让人买了许多鹌鹑,摘了毛染了蓝色和红色,分给人们。有的人把毛缝在红包里塞在裤腰里,缝在内衣里当做避邪之物。人们在怀揣着梦想的想像中度过每一天,都相信圣鸟的力量。

竟然有不少病人、麻子、长疮的人,糖尿病人,中风的,瘸子,结巴的,疯狂地涌过来,到那里乞求鸟粪治愈他们的病。房伍就把那假鸟粪晾成干粉,打上圣鸟包装,卖给他们。房伍觉得自己可以通天达地,知晓世界的一切。他披着红色披风,肩上搭着他的圣鸟,爬到移动通信高高的铁塔上。他的那些信众则跪在下面等待着他与上天通话。然而他只爬到了一半就爬不动了,大尿淋漓。他伏在铁塔上任凭冷风吹拂,下面信众唏嘘涕泣,这圣主对上天的虔诚让他们感动不己。一直等到明月升起,房伍又来了精神,他死死抱住铁塔长啸一声,高喊上天哪,我是大地唯一通神之人,请把你的人间密语告诉我吧!月亮之神,我与圣鸟在为你起舞,我的臣民信众在下面苦苦等着你,给我们以灵运吧!他在上面声嘶力竭,而下面的信众,有的悄然睡去,有的则随声附和七喊八叫。

房伍在夜色中不敢下来,只好将衣兜中的绳子掏出,悄悄地把铁塔的角铁和自己的身体捆在一起,他对下面喊道,我要在圣坛上通夜与上天通话,你们都回去睡吧。众人喊着房圣人下来,否则会摔成肉泥的。房伍回答,我有上天和圣鸟保护,平安无事。因为己时至午夜,众人心力交瘁,才依依不舍地离去。他们在山庄上倒头大睡时,心中还念念不忘他们铁塔上的房圣人。而到第二天早上起来时,他们的房圣人早已把绳子解开,悄悄在客厅喝茶呢。

听说同意建圣鸟文化公园,把圣鸟文化纳入城市发展中的那位李市长被双规了,房伍性情大变,像一头疯牛在午夜狂吼乱叫。市政府办公人员通知他圣鸟公园不建了,那只圣鸟市标也被换下来了,如果他不要,将被拆掉烧毁。这怎么可以呢?那是他心爱的圣鸟像。他花钱雇人将高大的圣鸟象用大卡车运到了他的山庄前。他把他的真圣鸟放在圣鸟象的肩上。在他的号召下,人们开始狂欢,燃放焰火。他们听着疯狂的房伍提着酒瓶子嘴里说着听不清的胡言乱语。然而一支烟花落在了圣鸟的胸前,燃起熊熊大火。原来这只圣鸟是用木板和棉花、人造毛和铁皮做成的。人们照旧在狂喊着乱舞着。这时房伍想起了他的那只圣鸟,他惊喊着我的圣鸟,我的圣鸟。

那只圣鸟被烧着了,从高空落下来跳过每个狂欢的人头,点燃了每个狂欢者头上的羽毛饰物,人们乱跑着相互点燃,顿时山庄前成了一片火海。燃烧的圣鸟又落在了房伍的身上,点燃了他的大红披风,房伍成了火人,带着那群信众,围着山庄瞎跑,终于点燃了圣鸟山庄。

圣鸟真是圣鸟,点燃一切后,落在了一个水坑,浸灭了自身上的火,变成了一只泥鸟。圣鸟的象烧为一堆灰烬,山庄烧为空空的房架子,房伍烧没了鼻子。那些信众,烧瞎的,烧瘸的,成了一支残兵败将的队伍。圣鸟,可怜的圣鸟烧成了一只光腚的鸟,耷拉着翅膀跛着脚走着,嘴里衔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的烟头,抽了几口吸没了,它吐了烟头,骂着他妈的他妈的脏话。

一群投资失败者,还有那群可怜的伤残信众,则涌向房伍的家,想要回理财的钱,赔偿他们受伤的身体。房伍像一条癞皮狗蜷缩在自家的沙发下面。那只圣鸟则像一只小妖怪站在窗台上高声叫骂着滚开,你们这帮穷鬼,人渣,狗娘养的!老子烦着呢,是来找死吗?我会和你算总账的。你们这群猪!人们愤怒了,扑上来要生吃了这只鬼玩意。圣鸟飞了,向远处飞着,不断骂着脏话。人们追着这只怪鸟,它只是飞不高,就在人们的前面低飞着。看上去能抓到它,但是扑到手却是空的。人们追呀追呀,追到了郊外,追到了一片墓地,一片迷雾过来,圣鸟没有了。雾散去,却只见坟墓座座,谁家的墓上还放着佛乐歌,在低沉萦回。哪有什么狗屁的鸟儿,一片空的。

人们走了,圣鸟也飞走了,没有鼻子的房伍说,我至少还有大嫂、二嫂。她们这群猪哕的女人都去了哪里。哪里都不重要了,他依稀记得,大嫂早己离了,不是他的女人了,嫁给了诗人白起。他拖住了她后腿,央求她别走,那是他最后的稻草。你为什么会嫁给那个穷诗人呢?紫云说他宁可做我裆下的草纸。所以我宁可死上千百回,也要重新青春一回!二嫂呢,狗日的竟嫁给了自己的侄子房二。

圣鸟,这是怎么回事?

哪还有圣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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