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文论标题及序码应用之相关问题①
2018-08-06
无论在日常学习、写作还是具体的编辑实践中,我们首先遇到的问题往往是各类作品的标题设定。当然,论及此话题时,我们也不能将关注的目光仅限于作品的主要标题,还应包含作品中其他各个段落或次级结构所使用的次级标题,即各级小标题的相关问题;由此,关于次级标题的命名乃至序码的使用,自然也相伴出现。对于这类音乐理论写作中的“技能”,几乎所有从事写作的人士都堪称“行家”,也是每位青年学生学习阶段的“必修课”。因此,笔者将以编辑的身份,由现时隐存的问题而谈开来。考虑到音乐作品的标题命名与文论标题设置存在较大差异,本文重在探讨文论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音乐作品标题设定的问题将另文对待。
一、对主要标题的设定及现行检视
对于一篇文论来讲,标题尤其是主要标题乃全文最为重要的“关键词”,堪称“文眼”。②居其宏、冯效刚先生曾将文论标题喻之为人的“眉眼”,说它就像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般。这等生活化比喻,更为生动。详见:居其宏,冯效刚.音乐学文论写作[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266。读者在面对文论时,透过标题不只可以了解整篇文论的撰写主旨,还可以基本了解作者的文化素养、学术态度及行文风格;进一步讲,精细的读者还将以此来评判所刊载文论的媒体及媒体编辑的文化素养、业务水准及从业态度。因此,对于文论标题的命名,看似“小题大做”,实则是文论写作者在学习乃至今后写作活动始终都要重视的大问题。而在文论的标题序列中,主要标题又可称为“一级标题”,对它的提炼与设定更为关键。
(一)主要标题的类别与设立
以内容的重要性和形式的显要度上来说,文论的主要标题(一级标题)无疑是全文(假如为书稿时则涉及整部书稿)最为重要的一段文字。对于这段文字,需要展示什么、表达什么、如何表达呢?不同的写作者会有不同的设置思路,但若将它归纳起来无非包含这么几点:一是对文论主要写作对象、写作范畴做出限定;二是对于所思考问题或开展研究的方式、方法做简要交代;三是对于文论的行文风格做初步展示。
以上三方面的功用要以简洁的文字予以精干地呈现,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写作者在熟悉自己的写作对象之余,认真、严谨地把握其中各项关联并择取、提炼语言;而这种炼题的本领也绝非朝夕之功可以练就,它需要写作者长期的阅读、分析以及体悟的实践。但以文论主要标题的表达形式来说,所呈现出来的表达格式并不复杂,假使以粗线条来做简括划分,大致分为两大类:只有主标题的格式;以主标题、副标题兼具的格式。
在此两类的标题格式中,虽然体现的形式有差别,最终也都应很好地展现全篇文论应该凸显的写作对象、写作方法及文论风格。其中,只有主标题的文论标题必须直接切题,并做到言简意赅,径达题意。对于具有专业性的文论尤其是具有探究意味的文论来说,通过二字至二十字左右的主标题文字,已经能够很好地表达文论所欲传达的“文本”主旨、风格和撰写方法,甚或对文论写作的篇幅、运用的主要手段都可由此窥出一二。[1]例如,《笛考》《江苏十番锣鼓的节奏分析》《音乐批评的现代制度发育过程及相关反思》《中国扬琴艺术发展五十年》等标题,虽然表达的风格不一,但均简洁而清晰,对于它所展示的整篇文论的“内涵”来说,读者基本可以轻松地“望题”而“明义”。以主、副标题兼具而构成的标题格式,根据主标题和副标题不同的表现方式、组合形式,则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的情况:
一是若主标题为形象性、文学化的语言,这只是展示了一种情景或意境,并无做出明确的专业点题,则副标题必须以明确的语言框定题旨,在和主标题形成呼应的同时,完成文论写作的“点题”任务。例如,《古韵新风——浅析民族交响合唱组曲〈诗经五首〉》《中西调和 相得益彰——陆华柏配〈刘天华二胡曲集〉研究》等带有副标题的标题形态,其主标题“古韵新风”和“中西调和 相得益彰”均展示了一种文化场景,并未做出明确的专业“点题”;对于这种模糊的意境化标题是可以与之匹配诸多相关联的文论的,它必须依靠副标题的明确的内容陈述来完成整个标题的“命题”。
二是主标题的专业表述比较笼统、宏观或仅述及文论拟表达的主要一面,须以副标题做出具体说明或进一步的延伸及补充。对于专业写作来讲,文论更多承担着科研成果发布或知识传授的职责,因此标题不能空洞、抽象或者模糊、多解,而必须要明确题意和写作范畴,还要将研究思路、写作风格等内容予以必要的展示。例如一些标题所示,《西安鼓乐谱与日本雅乐谱之比较——兼谈西安鼓乐谱的源流》《探索对布里顿研究的新路向——两部歌剧中“性取向”问题的国际研究现状及方法》《多元语境下音乐评论的客观性——为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三届年会而作》等。这样几条标题的设置方法,其主标题都已做出了对文论主要写作题意的较为具体的交代,随后而书的副标题使得整个标题看似冗长甚至有多余之嫌,但又是十分必要的表达——对于专业写作来讲,不能越出标题的厘定范围而发生“偏题”“跑题”(第1例的作用),也不能脱离具体对象而只做宏观理论的阐述(第2、3例的作用)。由此,副标题适时而恰当的补充就显得尤为及时且必要了。
对于两类主要标题的表达形式和方法,作者可根据个人的喜好、文论写作对象的情况及拟就的文论风格而做灵活设置,并无定式定规。对于编辑和读者来讲,一些以主、副标题兼具而呈现的标题形式,尤其是以文学化展示主标题的主副标题形态,其实在节略了既有主标题之后,仅保留原有的副标题作为唯一标题(主标题)依然无损文意的表达;两种标题风格体现出的差别,更多的是写作者的情怀和书写意图。
(二)对现行文论标题的检视
音乐文论主要标题的类别和设定既如以上所述,写作者似乎无所可以慎思。但以编辑者视野持续观察,认为音乐文论现行主要标题的命名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并值得学界、教育界关注。笔者尝试通过横向、纵向两种对比方法,对音乐领域学术化的文论标题做一粗线条的统计分析。①在2017年11月4日于武汉音乐学院举办的纪念《黄钟》创刊30周年暨第九届音乐学术期刊研讨会上,蔡际洲教授的发言内容涉及到文论标题的使用问题,他将音乐文论标题与文、史、哲学科标题的对比,对笔者具有启发意义。
1.与兄弟学科的横向对比
同为中文学术领域其他人文学科在文论标题运用方面情况如何?笔者选择现时具有代表性综合大学文科学报、文史哲领域专门期刊为观察对象,各抽取两刊同期的篇目样例为观察对象,以窥其貌。(见表一)②为了尽可能使得统计数据具有典型价值,笔者选择音乐学刊、综合大学学报和其他学刊,均以不同单位所主办的被收录CSSCI刊群的期刊为例;同时,选择年中的刊期(第2期),以尽力避开年初、年终刊容易登载的“应景”式文论。
在笔者所列出的表一中,选取了五个领域十家期刊,对它们于2017年第2期所刊发文论的主要标题予以统计、对比。在统计过程中,对每一领域使用主副标题结构的标题、单篇文论超长标题(含副标题)的比例、每个标题的平均字数(未统计标点符号)等做了记录,结果发现音乐文论标题的各项指数均为最高。其中,配以副标题的篇目比率为53.6%,高过历史学科20%配副题比率的近两倍;单篇文论标题超长(达到20个汉字及以上者)的比率,也是相同的数据情况;在统计的音乐文论标题中,甚至出现单个标题达到43字符的幅度(尚不含标点符号)。
表一.几类文科学刊的标题应用情况(以2017年第2期为例)
2.历史的纵向观察
对音乐领域内的专门著述来说,上古时期的《诗经》《乐记》,中古时期的《琴操》《声无哀乐论》《乐书要录》《羯鼓录》,近古时期的《乐书》《唱论》《律学新说》……专论专篇的著作标题基本保持在2—4个字符之间,5个字符的标题已属“超长”——古人著作之使用标题,不可谓不简洁。进入到20世纪西学东渐之后,近现代音乐学术发展历程经过条分缕析,文论标题呈现怎样的变迁呢?笔者选取20世纪上半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之后的80年代中期以及21世纪之后,大约四个历史阶段的音乐学术性专业文论的标题,做一抽样统计分析(见表二):
表二.音乐文论标题情况的纵向对比[2]
笔者在每一“历史时期”选择两期(20世纪上半叶选择两刊三期),均避开年初、年终刊(主要是为防止“应景”文论的干扰),期望所采集的信息更能反映音乐学界文论标题的真实情况。由笔者列出表格中的统计数据看,近百年来中国音乐学术文论在标题应用方面可以划分出三个阶段:(1)20世纪上半叶,基本以单一的主标题为应用,字符在10字以内,甚为简洁;(2)20世纪下半叶,标题应用以单一的主标题为主,开始出现主、副题结构的应用,单题字符平均在12个字左右;(3)进入21世纪,学术标题的命名呈现多样化、超长化趋势,单题字符达到20字左右。①不得不提及的是,作为《音乐研究》杂志自2000年至2018年间的主要办刊人,笔者始终主张简洁命题与行文,对作者标题进行精简成为编辑常态。因此,表2所反映的该刊2015年标题数字指标略低于表1中的同行学刊,应该与此情况有关联。
二、次级标题及其设定
处于文论的主要标题之下,一般在文论之中所出现的各个小标题,按照它所处的位置和级次,往往也被称为“二级标题”“三级标题”……以下以此类推。
对于文论中普遍存在的次级标题的问题,虽未达到像主要标题(一级标题)那般显要程度,①对此,也有因主要标题更为醒目,并需要呈现于目录页、检索项中,其问题更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罢了。但作为在文论(当然包括书稿)中具有局部标题作用并往往以较为醒目方式呈现的文字,对它们的准确表达和规范使用也丝毫不能懈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人士开始对于科研行为、方法的规范及标注问题的重视,②自1988年杨沐先生对于音乐学研究中存在的方法、引文、注释问题发表专文之后,学术界对此问题的阐述和批评、建言屡现媒体。见:杨沐.我国音乐学学术文论写作中的几个问题[J].音乐研究,1988(4)。大家的聚焦点往往体现在由论题直接呈示的主要标题以及引文标注等方面,对于次级标题中所存在的形形色色的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3]结合次级标题的使用在现实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在此提出两点建言以引起大家对此类既为学术问题又兼技术问题的更多思考:
其一,篇幅长大的学术型文论,是否应该提倡设定相应的次级标题?对于篇幅长大的文论,尤其是理论探讨式的学术文论,增加的不只是字符、谱例、图表,往往意味着扩充写作对象的题域、更加深入地进入了所探讨问题的内层、论述的材料更加丰富等,这同样也就意味着文论层次结构的更加细化和复杂、表达方式也愈加严谨缜密。而部分的写作者也正是由于如上的缘由,在写作时以不着任何次级标题的方式贯通全文,意欲展示思路的通达和行文的流畅。对于此类做法与成文思路,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对学术性专业化文本的阅读,其艰难程度如盛夏时节沙漠戈壁的旅行,将长篇文论中适时添加次级标题恰如漫漫征途的座座凉亭、片片绿荫,它对于旅行者平安、顺利抵达终点甚为有利。阅读长大、理性、严谨的专业化学术文论,在文中适当地加上小标题,对读者来说怎不如此般旅行呢?因此,对于这类情况,从文论形式的条理化和明晰表达并便于受众的阅读、理解角度而言,应该提倡文中增设适当级次的小标题。对于这个问题,从写作技术角度来讲无论所创写的文本如何主题单一而集中,以万言之上的长篇文论,总要以各色的论据、不同的论述层次、多样的研究方法予以推进论证,这些“不同”而“多样”手段的临界之处,其实就是划分结构、施以次级标题的最佳“地点”。
其二,次级标题的添加与设定是根据文论的具体情况而言的,并非生硬地对待或者应付了事。在教育部相关机构组织编写并颁布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曾提倡学术文论对标题级次的使用不超过五级标题。[4]对于这样的“约定”有其对象的限定,即高校文科学报所登载的内容,悉数为研究型的学术文论,写作格式、文章篇幅基本是相似的,因此做出这样明确的对添加次级标题的建议是有一定道理的。其实,面对丰富的写作对象和多样的研究方法,文论的表达手段也应该是灵活而因地制宜的,即在符合文论表达常理、利于交流传播的基础上,灵活、恰当地对待或设置次级标题,这其中包括是否必须设置次级标题、设置几个层级的标题、标题的嵌入位置、标题的表达方式、标题前后文字的衔接等等。至于其他各类型专业文论,比如乐评、书评、普及型文章,特别是篇幅略微短小的各式文论,则应该视情况而定。
三、各级标题设定的原则及案例剖析
对于各个级次标题的设定,无论是文论的写作者还是编辑者,都应该有统一的考虑和缜密的推敲,以标题所应达到的要求和效果为命题的追求。从音乐文论成文的总体要求观之,对于各级标题的设定应该做出一定的宏观思考:
一要讲求“精练通达”。此指标题的文字表述不宜啰唆、拖沓,适于以简洁的语词来命名;又由于文论发布的作用在于追求尽可能广泛的传播与交流,使更多的读者不曲解、不误解题意。标题表达在追求简洁之余还要表述直接、明晰。当然,这种命题的“精练”与文意的“通达”,不只适用于主标题、副标题,同样适用于文论中间出现的二级、三级等其他次级标题的设定。
二要“朴素恰切”。对于标题的行文风格,特别是学术性文论的标题应该讲求怎样的风格?这是需要探讨并加以明确的问题。鉴于专业化学术文论的性质和作用,作者所要传达的内容实为一种科研行为之下的成果,并非以华美文字来抒发个人情怀的文学化创作,故而对于它的命题,应追求朴实无华,避免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表述;在遣词用语时,应符合所撰述文体的表达旨趣,不矫饰做作。这应该成为此类文论写作者的共识。而这种选择的最先体现,便在各级标题的命名上。
三要逻辑严谨。无论在单个的标题文字内部,还是在同一文论不同标题或不同级次的标题之间,标题用语所展现的题意及内容应该符合选题及文论的阐述逻辑,做到表达严谨而无理论的漏洞甚至矛盾。关注这类问题,应该成为包括音乐文论在内的所有文论写作者的共识。
四要风格统一。这一问题在音乐领域文论写作中是容易被忽视的,也是暴露问题最多的一个方面。以写作时的命题来说,标题之间尤其是对次级标题之间命名时应该特别注意,也即显示于文中的所有标题文字应该使用同样的叙述和表达风格,而非在同一篇文论中因不同章节、级次不同就使用不同语言风格的表达。梳理这种风格不一的标题设定,多发生于两种情形之下:一是文论篇幅比较长大,结构相对复杂,使得作者有瞻前难于顾后之感;另一种情况则是作者的主动为之,认为不同章节所阐述的内容已发生变化,标题风格发生相应变化亦属正常。无论何种情况的出现,这种在同一篇文论之内导致不同文风的标题命名都是不应该出现的。
对于标题的设定,以上所述的四条要求虽已相对全面地涵括了标题设定的原则,但并不能直观地提示我们在标题的设定中易出现的所有问题。例如:其一,许多精于写作的导师和资深编辑都会向青年学者提及,学术文论的标题中慎用或尽力不用诸如“试论”“刍议”“浅析”“浅谈”这样的表达,在其他的学科领域也存在这样的认识。[5]①对此,历史学家荣新江教授认为:“我主张不要用‘试论’‘述论’一些字眼在论文题目中。要论就论到底,虽然学无止境,一般情况下你可能觉得已经论据掌握得十分充分了,但那也不一定就能论到底。……如果只是‘试论’,那就暂且不要发表,等研究透彻了再来发表。”这种观点虽显得“武断”而不甚理解写作者所具的谦辞之意涵,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学者们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看法呢?笔者以为,这应该从两个方面分析其原因:一是学术文论追求论据充分、论证深入且方法得当,在行文各方面的表述上追求客观朴素,如此写作的话何来具有谦辞之嫌的“试论”“刍议”等词汇的表述呢?二是这类谦辞在以往的写作中被过多过泛地使用,使得这些词汇成为老套而失去了新鲜感的一种表达,甚至使人望之生厌。所以,在严谨的科研活动的写作中,如上的谦辞应当慎用直至不用的提法并不为过。其二,在一些青年学生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中青年学者的成果标题中,不断发现无视自己的一级标题(或上一级的标题)所限定的时空范畴,在其论文的次级标题中仍一遍遍地重复着本已做出了明确限定的题域,致使在其论文的各级标题中均显得冗长、啰唆。如下例的标题(片段)就存在这样的问题:
第x章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民族管弦乐的发展成就
第一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民族管弦乐作品的主要体裁
第二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民族管弦乐作品的创作技法
……
在这样的标题表述环境下,假如上一级的标题已经对于论题做出了明确的圈定,次级标题中就完全可以直接以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如“主要体裁”“创作技法”等来命名,岂不更佳。由此而论,我们对标题的设定在提出明确的原则之余,仍有一些可值思考的建议。笔者将其汇聚,即标题设定:宜浓缩简练,忌重复啰唆;宜顺畅达意,忌乾坤颠倒;宜准确恰切,忌张扬卖弄。结合以上诸项所论,我们以几篇文论的一级标题作为个案,进行必要的编辑个案分析并尝试对其做出调整:②此处所用样例多来自日常审稿、评奖、批阅作业所见的素材,因非学术观点或材料的引用,且多数标题要么在正式刊载时已做出调整、要么只属青年学者习作,故在此不一一列出所举材料的来历。
a.建国初至文革前(1949-1966)今虞琴社的转型及其成因探微
b.原生态唱法的科学性探讨——以央视青歌赛原生态组的演唱划分为例
c.从“音乐美学史”的研究视野看“汉语音乐美学”——以《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1980版“音乐美学”和2001版“音乐哲学”为例
d.民族音乐学“音乐与认同”的研究路径译介——以1982~2015年《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个案研究为例
如上列举的几例文论的标题,从它们所反映的题域、命题风格看,都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和理论积累,但以标题设定的准确度、简洁度和格式统一方面来看,也存在值得认真分析并予改进提升的空间:a例,虽看似严谨、准确,特别是以夹注将具体的选题对象的时间段呈现出来的方式也颇为讲究。但严格来讲,此例暴露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在追求简洁表达的标题中,不应将文字表达的时间和(夹注中的)数字时间并列出现(重复之嫌);“建国初”的概念表述模糊,在特定历史时段可以使用的概念,但在21世纪的今天已不宜使用;“文革”作为特定概念,必须施加引号,此为不可省略项;括号中表示时间连接的横线号的使用错误,对时间的起讫应以一字线来连接。b例,在主、副标题中关键概念(“原生态”)的使用出现重复,并且在副标题中连续使用生活中简化的概念“央视”“青歌赛”。①在《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1987)中,对于题名的使用方法具有明确的约定:“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c例,过于强调标题中的每一处“细节”,将一些本该在文中予以详述的内容过多地安排到了标题里;即使副标题“新格罗夫词典”不同版本的词条很重要,在本题目中也仅为以它们“为例”的地位,不宜过于显现;表示版本的数词应该添加量词“年”。d例,与b例、c例中的某些问题类似,即关键性的概念重复,内容交代过于巨细。例如,“民族音乐学”一词,加上刊名、夹注的英文刊名,已达三次之多;“音乐与认同”的题域,在学术共同体中基本上已成为常识,无须在主、副标题中反复予以限定。结合我们给予标题在设定之时的几点原则性的建议,尝试对以上四例一级标题编辑调整如下:
a.今虞琴社的转型及其成因探微(1949—1966)
b.原生态唱法科学吗?——以中央电视台“青歌赛”的分组为例
c.从音乐美学史视野看汉语音乐美学——以《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词条为例
d.“音乐与认同”研究路径译介——以《民族音乐学》(1982—2015)个案为例
对以上几例标题的具体调整,说明在设定文论标题时各项原则虽然容易讲述明白,但写作与编辑的实践工作中却未必能够被作者得心应手地加以运用。故此,另有几点嘱咐或许并不多余:第一,标题的“浓缩简练”不只体现在表达成分及遣词的精炼,它另一直接的体现就是标题中的主要概念及词汇应尽力不要重复再现,如上例中的“原生态”“民族音乐学”等在同一标题中不止一次地出现,即显露出写作者归纳题意与遣词时的不当。第二,一些青年学者为了追求异于他人的“特色”标题,常以自视“时髦”的表述方式来命题,其实多数情况下效果适得其反。第三,标题作为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当然也要等文章杀青,由作者综合文论的文体、实际风格、篇幅量等因素,统一斟酌之后才能最终确定下来。
四、次级标题序码的选择与使用
主要标题在单篇的文论中仅有一个,不存在标题序码的使用问题。对于二级标题及其以下级次的各级小标题来说,每个级次的标题将至少存在着并列两个及以上的数量,在此情形之下设立各级标题之间的数字序码,以使各个次级的标题间呈现分明有序、检索便捷,就显得甚为必要了。在目前国内出版界所应用的序码格式中,抛开了因版面设计而出现的一些变异形态,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三类格式:章节式、等级式、混合式。[6]对这些格式的表达方式进行简括梳理,列述如下:
(一)章节式
顾名思义,章节式的标题序码格式是以表达顺序的第一、第二等结合表达文论篇幅量词作用的文字“编”(篇)“章”“节”等来实现的。这种序码格式相对比较传统,在多数的理论著述、教材教程中使用。
它的标记方式以图例来展示,呈现如图1的等级形态:
在图1中,显示了由最高一级的“编”(篇)到很小级次的圈码(①)乃至更小的罗马数字、英文字母等,可以达到十余级的标题级次。②对于圈码的使用,《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正文”中提出“不宜使用”,理由是“以与注号区别”。其实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因为正文中表示注释号的圈码均以上标格式出现,且出现在文词之后,与正常排版的居于文词前部的标题序码是不会发生混淆的。当然,这样繁杂的标题级次只能应用于规模庞大的皇皇巨著之中,在普通的以数千字、万余字篇幅呈现的单篇文论中,是使用不到这样繁复的序码结构的,而多以省略了“章”“节”的大级次序码之后的如图2级次予以表达:[7]
如图2的序码排列,仅运用了章节式序码的数字序码部分,但已经可以充分保障普通文论写作中各级次标题的序码要求。在这样的序码层次中(包括含“章”“节”的在图书中应用的序码格式),应该注意几个方面的技术问题:
1.尽力按照序码排列的上下级次由大向小地使用,不要出现逆序使用。例如,在文论的写作中假如已经以“1.2.”这样的阿拉伯数字序码表达了一个级次的标题(或段落),而于次级标题包含之下出现的内容中即不应出现诸如“一、 二、”或“(一)(二)”这样更高级次方使用的标题序码,则以使用“(1)(2)”等下级次的序码为主。
2.对于如上所列序码,可以根据内容的需要而向下跨越使用。以上图示中的序码虽有大小的涵括关系,但在具体的使用中并非教条地逐级使用,可以按照内容的多寡、段落的设置情况灵活掌握甚或跨越选用。例如,在应用了“一、 二、”这样级次的序码之下的内容中,假如并未出现多段落较为复杂的内容区分,可以不再出现小级次的序码;如果仅为一个个呈自然段落的并列关系且篇幅不大的内容量时,则可以忽略“(一)(二)”级次的序码而直接使用“1.2.”或者更低级次的序码来标记。
3.对于以各类数字相伴的序码标点符号的区别使用问题,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以“第一”“第二”等表达顺序的数字,应该使用汉语小写数字,与“编”“章”“节”相伴的“第一章”或“第一节”等之后,可以空半字格或一字格的方式处理,其间无须添加任何的标点,例如“第一章 文论标题的设定及数字的应用”“第一节 文论标题的设定”等;二是以汉语小写数字单独呈现的序码,在数字之后以顿号与文字相隔,也可以空半字格的方式相隔,而不适用其他的标点,例如“一、主要标题的设定”“ 三、标题设定的原则”等;三是以阿拉伯数字,包括以罗马数字、外文字母单独呈现的序码,在其后应以齐线黑点相随,不能以其他的标点呈现,例如“1.次级标题序码的选择”“b.次级标题序码的形式”等;
凡以各类括号(包括单括号)相随的数字序码,其后不能再添加任何的标点,例如“(一)章节式”“(三)职业编辑的基本素养”等。
(二)等级式
以阿拉伯数字的树状结构来表达标题的排列顺序和所处级次的不同,这种序码格式称为“等级式”序码格式。
“等级式”序码属于近代以来“西学东渐”的产物,其特点是结构简练、定位清晰,对于拥有一定篇幅量的书著来说具有很好的序码使用效果。它的常见表达格式如图3所示:
等级式标题序码虽有以上所述的优点,但在具体的使用中也应讲求因材适用的原则。对于可以包罗众多内容的序码格式,它的使用范围对于单篇的文论来说就有“大材小用”之嫌;另外,“等级式”序码的阿拉伯数字加齐线黑点的表达形式,对于人文学科的音乐艺术领域的文本来说,也显得缺乏了一丝人文的气息。因此,在我国新闻出版管理机构于2001年颁订的行业标准《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中推荐使用这种格式,[8]而音乐界对于这套序码格式的选用则应该采取慎重的态度。
(三)混合式
这套序码格式吸收了章节式和等级式序码的不同特色,将其混合而成为一种有特色的标题序码格式。因之吸收了章节式序码主要标题醒目、等级式序码在多级次标题并立时简明的双重优点,多被应用于大型书著的标题编码之中。它的应用方法是,大级别的标题部分仍使用“编”(篇)、“章”概念,以下的次级标题序码则以等级式的阿拉伯数字序码形式来标记。以图4示之。
第三章 标题的设定及序码
3.1 文论的标题及其设定
3.1.1 主要标题的设定
3.1.2 次级标题的设定
3.2 标题序码的规范应用
3.2.1 章节式
3.2.2 等级式
……
以上述及的三类标题序码格式在日常的学习和阅读中都能够遇到,它们也各有自己的使用优长与特点,只有对它们的表达方式与特点有所了解,才能做到不盲目使用。还应该注意到的是,序码格式的不同形态是与不同的文化渊源相关联的,因此不同类别的文本区别应用不同的序码格式也是应该考虑到的一个方面。就音乐领域的文论来讲,由于隶属人文学科,更加讲究其文化意涵,当以章节式标题序码的应用为主。
结 语
文论标题和序码问题看似简单易行,却内存诸多技术乃至学术性的问题。仅就主要标题(一级标题)所存在的问题,由上文所做的两个对比统计表格中的数据已可窥见一斑。虽然不同时代的学术研究其对象、材料、方法、文本格式均有不同的要求,但前辈学者和其他文科领域学者治学中更加讲求凝练、简洁的题意表达。次级标题和序码使用中的乱象在现实中的问题更加多发,也更加的严重,这在从事过编辑工作的体会更加深刻,不过文本的形式化问题多被大家有意无意地放任而去。面对这么多发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学术界、高等教育界,由于没有合适的教材与课程,没有学术共同体深切到位的认知,这些问题没有被有效阻止也没有被投以关注的目光,而呈现出愈加泛滥之势。在如今音乐教育、音乐科研快速发展,学术传播手段繁多、便捷的时代,如何在音乐艺术、学术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促使科研、教育在文本形式方面更加规范,应是我们大家共同期待并为之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