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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贝卡·弗格森夜莺与玫瑰

2018-08-06张雨虹

东方电影 2018年8期
关键词:碟中谍丽贝卡克鲁斯

文/ 张雨虹

“那卓绝的玫瑰于是变作鲜红,如同东方的天色。花的外瓣红同烈火,花的内心赤如绛玉。”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上的疼痛让这只羽毛并不绚丽的小鸟唱出世上最动听的歌谣。不止王尔德,安徒生认为这种只在夜晚歌唱的小鸟足以成为任何帝王的宠儿,而在大洋彼岸,“瑞典夜莺”来到好莱坞,她穿着莹白色的长裙,用她如烈火般的红唇吐出激荡人心的词汇。那一刻,空气凝固了,贵妇手里的羽毛扇不再摇摆。如今,“瑞典夜莺”离开了“狼叔”创立的马戏团,她回到了“阿汤哥”的身边,依旧是那位最引人注目的“谍女郎”。

并不是“流水的谍女郎”

“在好莱坞,我大概算是个异类”,从常年冰蚀湖群,以低气温著称的北欧走出来的丽贝卡·弗格森,显然并没能感染上“美国甜心”的性格。但这并不影响这位来自寒冷之地的美人儿,携带着北欧“寒流”点燃了好莱坞的激情。她以充分的资历和天赋,在好莱坞影视圈占得一席之地,并以异军突起之势向主流市场进军。

《碟中谍5》上映时,除了少数看过BBC历史剧《白皇后》的观众对这位美丽的爱德华四世的王后记忆深刻,这张带着些冷意的新鲜面孔带来许多话题。要知道,与汤姆·克鲁斯配戏的女演员都并非泛泛之辈,她们要么貌若天仙,要么足智多谋。她们不仅要在电影里倾注所有感情,还要骁勇善战,可以和“阿汤哥”共赴生死。而打败当时事业如日中天的杰西卡·查斯坦的丽贝卡·弗格森,她又有何种魅力能够迷倒众生?丽贝卡·弗格森的戏份是此系列电影中所有女主演里最吃重的,这位前军情六处成员潜水、飙车、放倒壮汉样样都不能少。亲自将她请来参演的汤姆·克鲁斯在戏外称赞她是《碟中谍》系列最新收获的珍宝,因为当她出现在银幕上时,她就像带有大自然的力量,是一个足够美妙的女人。

伊尔莎·福斯特,丽贝卡·弗格森在片中的这个名字是汤姆·克鲁斯亲自取的。他与其他人一样,都觉得丽贝卡·弗格森神似永远的瑞典女神英格丽·褒曼,她们俩又都来自斯德哥尔摩,这种巧合总会让人觉得冥冥中自有天意。伊尔莎正是英格丽·褒曼在《卡萨布兰卡》中的角色名,“在丽贝卡的身上,我看到了她与好莱坞黄金时代的女演员之间的相似之处,这是一种美好的巧合。丽贝卡很不可思议,她非常具有魅力,以及卓越的运动能力,拥有独特的银幕感。”

“其实我非常喜欢间谍片,还有紧张刺激的恐怖片,我是看着这些黑客电影和侦探电影长大的,我不是随便说说,我是真的非常喜欢《碟中谍》系列,所以我不能想象有一天我竟然会出现在其中。”更令她想不到的是,自己竟然再次被邀请加入《碟中谍6》的拍摄。“天呐,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什么样的决定。我第一次见到汤姆·克鲁斯的时候,就和见到了一个大明星一样,我很少紧张,但我见到他的时候真的快紧张死了。但是他很快就把我的紧张感给驱散了,他是一个特别平易近人、风趣幽默的人,对工作充满了精力,对每个人都很尊重,很关心。通常我看见能独自掌控整个剧组的人,就会觉得这个人特别厉害,而他就是这样的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现在我能继续和他一起工作,是我最大的荣幸。”

同样是“回归群体”中的一员的导演克里斯托夫·麦考利,非常善于将演员们置于极度紧张的环境中。“作为演员,我非常喜欢这样,因为你在不断地适应和调整,就像现实生活中的人类一样。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拍摄方式,让我保持警觉,我只需要放手并控制自己的角色。”丽贝卡·弗格森对自己最终能呈现出的角色抱有期待,这是她与自我作斗争之后的产物,看来这回在好莱坞的大冒险注定将在她的身上留下烙印。

已成为朋友的丽贝卡·弗格森和西蒙·佩吉,在时隔3年后终于重新建立了他们的关系。“丽贝卡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演员,扮演着一个伟大的角色”,西蒙·佩吉说。“我喜欢伊尔莎在身体和精神上与她本人相匹配的这一事实,很高兴在电影领域看到强大的女性角色。这是永远不会落伍的。”

如果不拿枪,那就堆雪人吧

伊尔莎有一种刚硬与性感并存的独特气质,尤其是上一部中在维也纳歌剧院,她与汤姆·克鲁斯的对手戏,在《图兰朵》的背景音乐下,两人的调情与对峙展现出了美妙的戏剧张力。但丽贝卡·弗格森并不是那么喜爱拿枪,她本人觉得丝毫不具备当特勤人员的潜质,“我?不不不,我一点都不擅长这个,真是太让我自己失望了。不过也不用太消极,自从有了孩子以后,我觉得我已经能很好地控制他了,比如我知道他在学校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他要做什么,作业有没有写完。但是放到自己身上就不行了,我老爱落东西,忘东西,我有点粗心,经常把不该放到冰箱的东西塞进冰箱里。不过,我倒是有着很强的好奇心,喜欢研究人,我看人或者听人说话的时候,就像一个调查员一样,这一点对于演员来说倒是一个不错的特质。”

《马戏之王》的一首《永无止境》,揭开了上流社会与底层人民之间的矛盾与争执,它的高雅音乐的标签有些生人勿进的意味。然而“瑞典夜莺”的饰演者丽贝卡·弗格森,却并非如此,就像济慈的那首《夜莺》中写的那样:“我今晚听到的声音,也曾为古代的帝王和庶民喜听乐闻;这同样的歌声也许增添过露丝的乡愁,使她站在异邦的谷田里热泪直流,这歌声还常把神异的古堡迷住,迷住被幽禁在里面的年轻公主。”

她热爱冬天,喜欢穿大毛衣,喜欢在家里生起火炉喝着茶看着书,不用非要到外面去。她就是那么喜欢窝在家里的感觉,还有那些只有在冬天进行的活动,比如滑雪,虽然玩得并不好。谁能想到那位时时刻刻穿着硬朗性感的“谍女郎”,竟然更爱将自己裹成一只熊呢?丽贝卡·弗格森兴致勃勃地与人们分享她的一件“傻事”,“你知道吗?我大概是这个剧组里面最擅长堆雪人的人了。因为我有一个10岁的儿子,所以我每到冬天总是在做这件事情。等有时间我可以教你们怎么堆。”

见到大惊小怪的丽贝卡·弗格森,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除了见到汤姆·克鲁斯令她紧张不已之外,当初被邀请参演《马戏之王》也让她担心得在屋里转圈:“虽然我上过音乐学校,但我其实并没学出太大的名堂,我不知道我该怎么跟休·杰克曼这么厉害的戏剧演员搭戏。”不过就像她理解的《永无止境》那样:“我觉得这首歌就是在唱,世界很大很精彩,但你唤醒了我身体中沉睡的心,但这还不够,请你牵起我的手,带我去远行。”就算最终影片中不会使用她演唱的原声,但这位有着看似柔软羽毛的“夜莺”有着孤注一掷的勇气,“既然我决定扮演珍妮,那我就要自己亲自唱,至少也要唱给舞台下的观众。”她做到了,而且这并不是她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值得敬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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