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下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安全管理探讨
2018-08-05屠森大
屠森大
面对我国基层农副产品在生产种植与农产品流通管理环节存在的诸多困境,我国自上而下地进行改革并颁布实施了新《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落地实施,为我国农副产品的生产与发展开拓了新的发展天地,对基层农副产品市场的稳定积极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本文将主要围绕着中外农副产品市场管理体系的差别、我国农副产品市场发展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并为其良性可持续发展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一、与外国农副产品市场管理体系的比较
中外各国家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国家政策等各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在农业生产结构与农业经营结构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农产品生产在不同国家所处的地位、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其中美国作为农业生产与农副产品市场大国,与中国基层的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对比。美国的农业生产模式是家庭农场生产为主,在美国平均每一个家庭占有200(h)km2耕地,大面积的农作物生产场地,机械化生产成为主要模式,农副产品的销售方面,美国是以大型超市和零售连锁店的形式为主。(论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路径选择[J].涂永前,徐静.法学评论.2012(03))在美国繁华的现代化城市,如:纽约、华盛顿,在政府的投资建设下同样具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并且早在批发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过程中,政府会派公务员进驻市场进行管理监督。
二、新食品安全法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的变革与挑战
(一)变革——基层农副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的创新
我国最新修订的新《食品安全法》主要的特点是以预防和风险防范功能为主,并且在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全程的监督,例如:从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到最后市场消费整个环节监管,并且对于生产经营环节出现的不良行为予以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进行惩治。新《食品安全法》弥补了以往农副产品销售流通各环节分工不明确、各监管部门互相推卸责任的不足,在新食品安全法下对视频监管部门进行了科学、明确的权责分工,有效的加强了我国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整个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二)挑战——基层农副产品安全监管的挑战
基层缺乏完善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在进行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最常使用的方法就是检测。但是当前我国基层农副产品检测机构缺乏科学健全的检测体系,各检测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在检测过程中指标单一、检测能力差,甚至一些县级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进行监管的工作人员是非专业、兼职人员,缺乏检测的能力与经验,将食品检测任务进行委托或者转包,这都造成了當前基层农副产品市场流通环节中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加之我国在进行食品药品监督系统改革之后,主要参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是工商和监制系统的专业人员,而很少有农业系统的专业人员进入该工作环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实践问题研究与分析[J].刘丹松.当代法学.2012(02))并且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检测资源配置系统呈现出“倒三角”的模式,基层地区的监测系统薄弱,在面对食品流通环节与餐饮环节的快速食用产品,很难真正发挥基层农产品有效监管的作用。
基层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工作划分存在漏洞。在我国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想要获得食品经营权,只需要办理工商局颁布的营业执照即可,而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环节,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那么只需要经过工商部门的监管即可,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食品特性的监管弱化,不能够保证食品的质量达标。其次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面对多是弱势群体的食用农产品摊贩,加之在经营上具有流动性、灵活性以及自由性等方面的特点,执法人员多是进行劝导,而这个过程往往容易导致群众矛盾激化,效果也不明显。另一方面,在进行监督管理环节的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农业监管部门认为货品已经达到市场,进入流通环节,不属于自己监管范围。而食药监管部门则认为还没有真正进入市场流通环节,不属于自己履行责任的范围内,市场管理职能部门面对混乱、复杂、零散的市场也不愿执行监管,造成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钻了监管工作环节的空子,出现食品安全等问题。
三、加强农副产品市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实现基层检测资源的共享共建。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对基层检测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检测设施上呈现出“倒三角”的特点,基层检测设施薄弱。面对当前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提高,食用农产品的检测技术也要不断进行升级改造。县级食品监管部门要设立技术部门,不断促进自身检测技术的发展提高,具备先进的检测技术,将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确切的落实。不同地区基层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资源共享的工作,避免出现重复建设而造成资源浪费。
加强基层农业与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食品危害的多重属性与风险评估制度的重构[J].戚建刚.当代法学.2012(02))加强基层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既可以避免出现各部门之间争权监管而造成部门矛盾、资源浪费的问题,也可以避免由于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而导致食品安全质量钻空子的问题出现,真正实现各部门协调工作,实现高效、高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创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在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仍然是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主体,发挥着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它上接农产品生产种植经营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下联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团购餐饮、个体商贩及广大消费者。纲举才能目张,市场监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督查和协助市场主办单位强化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和质量抽检制度,完善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暴光台和投诉台,表彰宣传诚信经营户企业,加强硬件设施投入等等。通过多种措施,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把好农副产品进场交易关,使之成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消费市场的二级源头。
总结:在新《食品安全法》颁布的背景下,我国基层农副产品市场的安全监管暴露出诸多矛盾,及时总结分析造成安全监管现象的原因。并以新《食品安全法》作为工作标准依据,对我国基层农副产品市场加强监管,从而保证食品质量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