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抓手
2018-08-02张帅
张帅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各级党委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即要使我们的司法制度在改革后能够在世界范围内更具先进性、文明性和竞争力,也就是要创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必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全过程。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难度大,既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又涉及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涉及司法权力的优化配置,又涉及司法管理体制的调整;既涉及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又涉及人财物等配套措施的跟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将不可避免触及深层次社会关系和利益矛盾,牵动既有利益格局调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将面临更大的困难。所以我们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协调各方利益,才能保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顺利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体制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体现。深化司法體制综合配套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原则。
要选好人,用好人
司法体制改革要保证宪法法律的权威性、庄严性、神圣性,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上率而下行,实现“其身正不令而从”。一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通过领导立法,把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到法律条文中去。二要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发现人才、加强培训、注重使用。一方面选真才,荐良才,把政治坚定、品行优良、严于律己、做人干事实在、善于创新、法治意识强的人才推荐出来,以得到社会各方的普遍认同;另一方面完善法定选用程序,以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才依法成为政权机关领导。三要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要领导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把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到行政工作里去。四要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要坚持民主,但也必须进行集中。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讲政治,讲大局,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加速推进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实行员额动态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力推进,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履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制定改革意见,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0个常见罪名批捕、起诉证据为指引。重视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发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更加充分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推动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扎实开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2014年6月起在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016年11月又部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人民法院适用该制度审结的刑事案件中,由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的占98.4%,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2.1%。2014年建成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等功能于一体、四级检察院全联通全覆盖的全国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所有办案一个平台、一个标准、一个程序,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数据自动生成。建成四级检察院全联通全覆盖的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减少人民群众信访奔波劳累之苦。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及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案管机器人、智能语音办案平台、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司法办案更加高效规范公正。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按照党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设立6个巡回法庭。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汉等15个知识产权法庭,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加强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依法制裁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在福建、宁夏等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构建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案新格局,让长期以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充实审判辅助力量,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充分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构建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着力构建新型司法管理体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意见,在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推广浙江温州、四川成都等地经验,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积极推进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沈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也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提高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主要包含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事务管理机制、司法人事管理制度、完善诉讼程序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法律职业建设、建设法治文化和环境、全面改革司法行政制度等方面。在推进改革时关键是坚持从国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在承继中国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虽然司法权是中央事权,但是综合配套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在具体措施上积极探索实践。各地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分类分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司法体制改革今年要做的事
确保今年底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一把手要把这项改革牢牢抓在手上,亲力亲为、攻坚克难,确保今年底前完成。搞好这项改革,关键是坚持在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现扁平化管理的取向,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让政务、业务运行更加顺畅高效。要加快完善审级制度,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防止同质化;構建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要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让正义更快实现。今年9月试点到期后,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修改,构建起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
应用好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软件防止另起炉灶、重复建设,上海、贵州要完善常见刑事案件犯罪基本证据标准索引,优化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其他省区市要认真学习借鉴,应用好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软件,构建适应实际需要的刑事司法新模式,防止另起炉灶、重复建设;积极支持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深化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衔接工作。要积极支持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配合做好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做到合编、合心、合力,以更大力度推进反腐败工作。
抓紧出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抓紧出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通过高质量命题工作发挥好职业考试对法学教育引领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输送优秀人才;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今年要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防止公权力损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完善广大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今年针对职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疏通堵点、纠正偏差,推动完善落实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