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腐败案件中的“59岁现象”
2018-07-31张盛霞
张盛霞
摘要“59岁现象”在我国已查处的省部级高官腐败案件中表现突出,是我国公职人员腐败的典型特征。本文以1986年至2015年期间查处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腐败案件中表现出的“59岁现象”为例,从ERG理论的视角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基于此,本文认为,要正视并满足公职人员合理的生存需要和关系需要。同时,要积极探索并构建多元化的公职人员成长渠道,开拓公职人员的成长空间,提高满足其成长需要的可能性。
关键词腐败 省部级 “59岁现象” ERG理论
一、ERG理论概述
ERG理论由克莱顿·奥尔德弗教授(ClaytonAlderfer)提出,该理论主张人们存在生存需要(Existence Needs)、相互关系需要(Relatedness Needs)和成長需要(Growth Needs)等三种核心需要。其中,生存需要近似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人基本的物质生存需要;相互关系需要是一种人文精神需要,主要是人与人相互关系、相互联系的需要;成长需要是一种要求个人得到提高和发展的内在欲望。该理论认为,人的需要并不是按从低到高的顺序逐级发展的,低层次的需要未满足时,人们可能会为高级需要而工作;多种需要可以同时并存,同时起作用;存在高级需要向低级需要倒退的现象,即当高级需要受挫时,对低层次需要会更强烈;某种需要得到满足后,其需要强度不一定会减弱。
二、“59岁现象”内涵
(一)“59岁现象”的含义
“59岁现象”也就是所谓的“最后捞一把”现象,在政治、经济等诸多领域均有所体现。本文所指的"59岁现象”主要是指政治行政领域的领导干部在临近离退休时,基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不当心理,贪污腐化,从事权钱交易等非法失职活动的现象。
(二)省部级贪腐案中的“59岁现象”
“59岁现象”在己查处的各类官员腐败案件中均有体现,但学界目前关于这一问题的专门性研究是不足的。本文以中纪委、中组部等相关部门和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媒体公开通报接受调查和双开的消息为落马标准,聚焦于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件,对我国1986-2015年30年间查处的此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数据表明:自1986年时任安徽省副省长洪清源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被查处至2015年3月份福建省副省长徐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的近30年间,我国因腐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达204人。其中,临近退休落马的人数占比较大,呈现出明显的“59岁现象”。
具体而言(见表1),统计期内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平均年龄58.8岁,年龄区间在为48-83岁,且集中分布在51-65岁之间,56-60年龄区间内尤多。我国官员退休年龄通常为60或65岁,而落马官员落马时年龄明显集中地分布在60岁左右,57-62岁之间人数达91人,“59岁”现象突出。十八大后查处的“大老虎”平均年龄下降,有年轻化倾向,但总体呈现类似的年龄分布规律,56-60年龄区间内的占比极为突出,“59岁现象”依然突出。
三、“59岁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物质压力刺激腐败
结合ERG理论看,生存需要的满足程度是影响官员廉政表现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人民的总体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收入稳定,但在社会各行业中处于偏低水平,社会购买力较低。省部级官员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在公务员序列中处于高水平,但与其他行业的同级别人员相比无疑是偏低的。此外,从工资收入的内部结构看,中国高低级公务员的收入差距与欧美和香港等地相比较小,并呈现缩小的趋势(如从2006年的12.4倍缩小到2015年10.4倍)。着眼于此,可以推出:在公务员的整个政治生涯中,收入增长并不显著。然而,与之对应的是,子女抚育和老人赡养的压力会随年龄增长。特别地,50岁以上的公职人员或处于子女求学和父母赡养支出高压期,或处于子女婚育或职业起步期,对于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需求大。实现生存需要带来的压力客观上会增大其腐败的动机,如: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为了让女儿出国留学收受巨额贿赂。
(二)关系文化的牵绊
受传统的关系文化影响,我国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情社会”。在人情社会中,情感、经济和权力关系混杂交织,这客观上强化了腐败的动因。以省部级腐败案件为例,其往往涉及亲缘关系、情感关系、上下级关系、官商互益,表现出家族性腐败、色情腐败和权钱交易、官官勾结等形式。从ERG理论的角度看,一方面,固化彼此关系的需求(固化幕僚关系、巩固亲情、巩固利益联盟关系等)会刺激腐败,对旧属、幕僚和家庭的补偿心理;另一方面,关系文化的另一面是:随着权力丧失带来关系网的崩解,表现为“人走茶凉”的官场生态。官员离退休后不再拥有实权,旧日一呼百应的“尊重”关系不复,相互关系的需要在离退休之后的满足程度降低。这客观上会促使官员在其他方面(如生存需要)寻求更大的满足,寻求离退休之后的保障,刺激“59岁现象”衍生,加剧腐败。
(三)成长空间受限导致需求倒退
据ERG理论,成长需要是一种要求得到提高和发展的需要,对公职人员而言这主要可具化为职位晋升等形式。我国公务员系统内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而领导职务由高到低依次包括:国家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客观而言,公职人员的晋升空间有限,金字塔形的职务结构意味着晋升难度逐级加大,对省部级以上的官员而言尤其如此。省部级及以上职级的官员的晋升空间基本上是趋于零的,在同一级别的岗位上任职数十年为普遍现象,如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在省部级职位上任职长达十五年(1988-2003);原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在正省部级职位上任职长达十年(1992-2002)。根据ERG理论的观点,当高级需要受到挫折时,对低层次需要可能会更强烈。省部级以上官员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成长需要很难得到更大的满足。因此,省部级以上官员可能会对生存和相互关系的需要有更多的关注,客观上增加腐败的动机。
四、“59岁现象”防治建议
(一)正视经济理性,保障生存需要
要治理包括“59岁现象”在内的各种腐败问题必须正视人的经济理性,保障其生存需要。提高工资和福利水平客观上会增大腐败的机会成本,高薪不仅对受贿者是一种制约,还可以淘汰一些潜在的行贿者,从而达到减少腐败的作用。
结合上文,本文认为须改革当前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变目前公务员收入偏低的现状,建立浮动工资制度,使工资与社会消费水平同步提高,使公务员有合理、合法的途径实现其收支的相对平衡。针对高级公务员尤其是临近退休的高级公务员要结合其贡献、职位和服务年限适当提高其工资水平,使其能够保障自身的基本生活需要,甚至能维持较高的消费水平;同时要拉开与其他公务员的薪资差别,从而增加工资的激励性、保障性和防御性。具体可以借鉴新加坡政府1994年向国会提交的《以具竞争性薪金建立贤能廉洁政府——部长与高级公务员薪金标准白皮书》中提出的基本思路,将高级公务员的薪金与企业界的薪金标准挂钩,旨在通过较大幅度地提高高级公务员的薪金标准,稳住政府人员的优质结构,保证政府总体行为的廉洁高效。
(二)尊重合理的关系需要,适应并反抗人情社会
公职人员的相互关系需求是多样的,包括家庭关系需求、干群关系需求、与上下级关系需求、同级关系需求等。腐败防治工作要立足实际,尊重人性对关系的需求,满足合理的人之常情,但要反对绝对人情,对人情社会既适应又反抗。具体地,在家庭关系方面,要完善高级公务员的休假制度,保障高级公务员正常的休息权,增进其与家人的沟通,保障其家庭关系的正常化,减少现实中因亏欠心理而引致的为家人“最后捞一把”的现象。当然,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家属的廉政道德教育,减少家属以亲情挟持在位者谋私的现象。在干群关系方面,扩大信息公开程度,支持媒体对省部级官员的作为进行更全面的报道,降低省部级官员的神秘性,减少侥幸心理,利用国人普遍的“面子心理”促使省部级高官谨言慎行以免被世人唾骂;再者要适当扩大省部级官员的基层实践,增加其与普通群众面对面的机会,培养与群众的感情,使其有更强的廉政动力以维护在人民群众、社会中的形象。关于上下级关系,实际上也涉及到权力关系,要限制上级对下级职位晋升的决定力,限制上下级之间的利益联系,防止上下级关系“幕僚化”,使上下级关系“单纯化”。此外,权我关系也需要进行规范,权我的分界不够明确且自身或对自身决策有影响力的人有强烈的畸形关系需求的情况下,陷入腐败的泥潭的可能性会急剧上升。为此,除了上文提及的措施之外,要通过培训等手段纠正错误的权力观念,形成正确的权我关系。如果公职人员能树立正确的权我观念,这客观上将减少因离退休带来的关系体验落差,从而减少“59岁现象”。
(三)拓宽事业成长空间,提高职业荣誉体验
在难以增加省部级以上官员行政成长空间时,可以考虑从其他维度拓宽成长需要的满足空间。本文认为,可以研究形成更符合实际的更科学的公务员转岗和退出再就业机制,为公务员提供更多的成长方向选择,让其有机会在其他领域获得成长需要的延续。具体地,可以鼓励高级公职人员在临近退休且有余力时发展与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利益冲突的事业;对省部级官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再就业机会挂钩。对表现优秀清廉的省部级官员适当放宽限制,允许和鼓励其退休后进入再就业市场,特别可以鼓励其进入非营利组织发挥余热。特别地,高级官员往往在公共事务处理上极具经验,可以有序地吸收有意愿的离退休官员参与政策咨询,发挥其余热同时减少其社会角色落差感。除此之外,人的成长需要并不一定局限于职位的晋升,还可以表现为荣誉感的提高。因此,在客观职级无法得到更大的提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高职业荣誉感的方式增强其廉政动力。具体地,可以对在任职地表现优秀的官员授予当地“荣誉市民”荣誉等方式提高其成长满足体验。
五、结语
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官员一旦腐败,其危害辐射范围往往很大,将对行政秩序和政府威信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类人员的腐败行为不仅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会在公务员序列中产生“上行下效”腐败效应,更可能影响公民对国家的信任度和国家在国际上的廉政形象。因此,防治省部级以上官员腐败意义重大,势在必行。结合ERG理论,要从人性的不同需求角度出发,对症下药。此外,考慮到人的某种需要不会因为满足之后而降低,防治措施必须是持续的;考虑到人的多种需要是同时并存的,防治措施必须是多管齐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