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海军舰船装备标准化管理体制研究
2018-07-31史琪琪
赵 玥,史琪琪,刘 震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北京 100012;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上海 200031)
0 引言
舰船装备是海军的主战装备,与其他军种相比,海军的舰船装备具有系统复杂、研制周期长及经费需求大等特点[1]。随着世界舰船装备技术的不断进步,各军事强国均将舰船装备研制标准化作为海军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海军舰船装备标准化工作体制,用于指导其海军装备领域的设计、建造和检验等科研生产工作,从而有效推动各国海防实力的提升。分析各国海军舰船装备标准化管理体制,梳理舰船装备标准化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分工职责、体系构建及军民融合实践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用于借鉴学习,对于加快我国海军舰船标准化建设意义深远。
1 标准化组织机构
1.1 美国
美国军用标准化的管理体制在美军标准化大发展时期逐渐建立,军用标准化组织机构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的总政策,国防部对军用标准化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由海陆空三军及国防部后勤局各自分工负责,设置了结构合理的管理机构层级,按照统一的政策程序落实国防部的决策,完成军用标准化工作任务[2-3]。标准化工作细则DoD4120.24-M(2000年版)中规定的美国国防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见图1。
美国海军的标准化工作由美国海军部门标准化办公室(DepSO)负责,向美国海军标准化执行委员会报告,最终对国防部采办副部长负责。目前,部门标准化办公室在美国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NAVSEA)内分配任务。美国海军标准化组织机构如图2所示。
图1 美国国防部标准化工作(DSP)组织机构
图2 美国海军标准化组织机构
1.2 英国
英国国防部对标准化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由于标准化工作规模相对较小,其标准化管理机构只有1个层级。其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见图3。英国国防部装备采购保障总局内设有国防部标准化局,负责集中管理国防部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和推动使用国防部标准等[4]。
图3 英国国防部标准化局组织机构
1.3 德国
德国军用标准由德国标准化协会(DIN)统一管理,其下设有4个军用标准专业委员会(包括船舶、电气和两个宇航委员会)负责制定军用标准。德国军用标准很少,军方大都使用DIN标准,武器方面使用美军标准。德国标准化协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其组织机构见图4。
1.4 俄罗斯
俄罗斯的标准化工作由总统直接领导,通过议会进行相应立法,政府工业与动力部下级的俄罗斯联邦技术调整与计量局负责执法,组织管理标准化整体工作。俄罗斯的国防工业武器装备标准化工作由该局下属的军用标准化局和全俄标准化研究所共同主持。俄罗斯国防部军用标准化部在军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上较为独立,通过向各军用标准化单位派驻军代表的形式,直接与国防工业部门的标准化机构和各军、兵种的标准化机构在业务上发生联系,指导其军用标准工作。
联邦技术调整与计量局作为国家军用和民用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机构,与国防部军用标准化部业务上存在指导和协调关系。俄罗斯军用标准化组织机构见图5。
1.5 日本
日本防卫厅对标准实行统一管理,由其装备局下属的装备局标准化处具体负责集中管理防卫厅的标准化工作,其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见图6。
2 标准化管理职责
2.1 美国
美国军用标准化的管理工作,由顶层、中间层和工作层机构逐级下落承担,落实军用标准框架搭建和具体标准研制、实施等相关工作。
图4 德国标准化协会(DIN)组织机构
图5 俄罗斯军用标准化组织机构
顶层的国防部中,负责军用标准化工作的是国防部长、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国防部副部长、国防部标准化执行官等,具体机构包括国防部标准化委员会和国防部标准化局。国防部长是军用标准化工作的最高领导人和决策人,对军用标准化全权负责;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国防部副部长受国防部长的委派管理军用标准化工作,并主管DSP政策;国防部标准化执行官主持国防部标准化委员会日常工作。国防部标准化委员会指导实施与规范和标准相关的业务工作;国防部标准化局负责标准化日常工作[5]。
中间层由国防部下设的陆军、海军、空军和国防后勤局标准化办公室组成。其中,海军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本部编制国防标准化程序(DSP),并监督其实施;分配下属单位的标准化职责;向国防部标准化委员会反映相关标准化问题;执行国防部标准化委员会的决议;推进本部的国防部标准化培训课程等。
图6 日本防卫厅标准化组织机构
工作层单位由国防部标准化局或部门标准化办公室确定,列入SD-1《标准化分工指南》,包括标准化主持(归口)单位、编写单位、采纳单位、军事协调单位、协调管理单位、审查单位和合格鉴定单位、项目缩减单位和资料管理中心等,负责完成具体的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文件。标准化工作层单位经常发生变化,目前海军下属有24个单位。
2.2 英国
英国军用标准化工作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国防部标准化局局长、国防部标准化局副局长、国际军用标准主管、标准化政策主管和标准化工作主管等。
国防部标准化局局长是英国军用标准化工作的最高领导人,对军用标准化工作全权负责,统筹制定、维护和管理国防部标准化政策、程序、导则及计划;协调分配各军部和国防局在国防部标准化计划中的职责。国防部标准化局副局长负责协助局长完成各项标准化工作,管理其下属主管的日常工作。国际军用标准主管负责管理国际军用标准化工作,在北约组织中担任英国国家协调员和合格鉴定权力员,确认北约标准化协议;参与北约标准化计划的制定,以及军用标准的制修订、审查和出版。标准化政策主管负责提出国防部标准化政策建议;担任国防装备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联系英国标准化学会、英国工贸部,并协调国防部驻英国标准化协会各技术委员会代表的工作。标准化工作主管负责国防部标准项目的技术问题及日常事务,组织制定国防部标准;担任国防部装备标准制定和管理委员会秘书及国防电子元器件委员会秘书。
2.3 德国
德国军用标准化组织机构分为决策层、中间层和工作层三个层级,具体承担国家军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德国军用标准化组织机构的决策层包括德国标准化协会主席团和委员会。主席团负责安排指导并监督德国标准化协会的工作;分配、协调各部门的标准化职责;对协会的各项工作作出最终决策。委员会负责发布标准化政策、程序和指南;制定德国标准化工作计划及规范标准,消除交叉重复的规范标准;保持同企业的联系。
德国军用标准化组织机构的中间层包括总办事处、标准委员会和德国技术规则信息中心等。总办事处负责合格评定,批准产品入合格产品目录或批准制造工艺列入合格制造商名录;负责协会行政管理与出版工作;维持协会与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国际关系。标准委员会负责国家标准、军用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审查及归口管理;评定、审批标准化课题。德国技术规则信息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国外标准化的各类情报和信息。
德国军用标准化组织机构的工作层包括国家标准委员会、军用标准委员会和国家间标准委员会等。分别负责国家规范和标准、军用(含舰船装备)规范和标准、ISO/IEC标准的制修订、审查以及技术归口;建立并维护国家标准化、军用(含舰船装备)标准化、国际标准化文献档案;批准各类准化课题。
2.4 俄罗斯
俄罗斯军用标准的管理主要由俄罗斯联邦调整与计量局、俄罗斯国防部及其下属机构分别开展。
俄罗斯联邦技术调整与计量局是联邦权利的具体执行机关,全面管理俄罗斯的标准化、计量与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工作,其军用标准化工作主要通过军用标准化局和全俄标准化研究所来开展。军用标准化局负责审批国家标准化工作计划、国家军用标准,组织参加相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全俄标准化研究所负责掌握标准化技术发展方向;与国防部军用标准化部共同制定军用标准化工作的一般方法;制定军用标准化规划及各类基础性、通用性军用标准。
俄罗斯国防部及其下属机构的军用标准化管理工作,主要由俄罗斯国防部军用标准化部门和俄罗斯国防部军用标准化部派出军代表具体执行。
国防部军用标准化部门负责制定军用标准化工作计划,下达并开展标准化科研任务,检查通用标准的相关要求。国防部军用标准化部派出军代表负责协调标准化工作及标准内容;监督编写工作计划和具体标准项目的进度、质量;审查标准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监管标准科研经费的日常使用。
2.5 日本
日本防卫厅装备局标准化处负责防卫厅规范的制定、实施、监督,对军用标准化全权负责。
日本防卫厅装备局标准化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维护日本国防标准化工作的具体计划;通过制定和使用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消除重叠和重复,缩减相似项目的品种和规格,尽可能实现最高程度的标准化;保持同企业集团的联系,争取企业界对制定与协调标准化计划给予通力合作和全力支持;制修订、审查并出版规范、标准及合格产品名录与合格制造商名录;推进国防部标准化培训课程;就标准化政策方面的问题同非政府标准化团体联系协调。
标准化政策主管负责制定、维护防卫厅标准化计划,提出标准化政策建议,开展项目缩减研究。标准化工作主管负责消除重叠和重复的规范,缩减相似的项目和品种规格,使防卫厅标准达到最高程度标准化;制修订、审查并出版规范、标准及合格产品名录,解决相关技术问题;推进防卫厅标准化培训课程;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标准化综合事务主管负责联系非政府标准化团体,管理标准化相关资料,分发标准化文件并编目,管理标准自动化信息系统及行政和财务相关工作。
3 标准体系框架
3.1 美国
美国国防部的标准化文件包括军用规范(MIL-SPEC)、军用标准(MIL-STD)、军用手册(MIL-HDBK)、军用标准图纸(MS)、合格产品目录(QPL)等5个部分。按照发放级别分为7个等级,A级标准是批准公开发行,不受限制;B~G级标准均只在一定范围内非公开发行,其内容包含美国军用标准的核心内容。
美国军用标准中还有部分标准是由联邦政府、专业协会和地区性组织制定,比例不断增大。据《国防部规范与标准目录》所载,1999年美军标现行有效标准为38 000余项,2001年美军标总数降至28 000余项。美国军用标准改革之后,美国国防部将军用标准化文件、军用规范、军用标准及军用手册相应改称国防部标准化文件、国防部规范、国防部标准及国防部手册,见表1。
3.2 英国
英国舰船装备标准分为正式标准和临时标准,大部分为正式标准。临时标准是为满足某特殊/紧急需求,未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协商程序而制定的1种标准,待积累充分的使用经验后,再决定是否转为正式标准或废止。
英国舰船装备标准一般分为性能标准、程序标准、指南标准和表格类标准四种类型。其中,性能标准是规定国防部、企业和前景用户可以接受并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的标准化文件。程序标准是规定国防部、企业界和前景用户同意并必须执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标准化文件。指南标准是以概括方式规定指南的一类标准,其内容可以满足整个舰船装备的需求,但用来实现这些要求的解决办法或处理方法却不止一种。表格类标准是用表格形式列出标准产品项目极限范围的一类标准,目前需求较少。
表1 美国军用规范和标准改革前后对比(单位:项)
3.3 德国
德国海军标准体系框架中,将海军战斗舰艇设计规范按照水面舰艇和水下舰艇进行分类,二级条目中分别包含基础和应用研究、试验、制造工艺、总体性能、电气轮机设备及武备等,全面涵盖了舰船装备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德国海军标准体系框架见图7。
图7 德国海军标准体系框架
德国海军标准的编排是先分类再按标准号顺序排列,其著录项目有编号、名称、制修订及修改年、月、日和价格等。编号采用字母、数字混合标记法,由总归口单位在颁布标准之前确定。该编号法检索容易,便于对标准资料的管理和分类。
3.4 俄罗斯
20世纪90年代后,俄罗斯国防部制定了军用标准体系作为产品全寿命期内的规范,包括军用技术在生产中的制定与建立体系、一般技术要求综合体系和质量监督综合体系等内容。至2004年,俄罗斯共有国家标准25 000余项,其中包括国防产品标准11 000余项。俄罗斯国家标准体系框架见图8。
至2012年,俄罗斯军用标准化文件约有50 000多份,主要包括国家间和国家军用标准、军用补充标准及特殊时期标准、军民通用的国家间和国家标准及补充文件、军方和国民经济通用的行业标准及补充文件、俄罗斯国防部一般技术要求标准及技术文件体系、其他规范和推荐件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标准的协调性和通用性,目前俄罗斯国防部、工业部、俄罗斯联邦技术调节与计量局以及工业部门协同完善了军用标准的组成,将其分为跨国军用标准、对跨国标准的军用补充、在战争时期对跨国标准的补充、军民通用的跨国标准、跨国军用建议、国民军用标准、对国民标准的军用补充、在战争时期对国民标准的补充、在战争时期对国民军用标准的补充、国民军用建议和行业军用标准等类别。
图8 俄罗斯标准体系框架
3.5 日本
日本军用标准主要由防卫厅规范(DSP)和日本防卫厅标准(NDS)两部分构成。
防卫厅规范由日本防卫厅装备局负责组织编制,根据军用装备的质量要求制定具体规定。日本防卫厅标准是两种以上军用产品的通用材料、术语和试验方法等特性的规定,由日本防卫厅技术研究总部组织制订,防卫厅长官批准实施,日本兵器工业会归口出版发行,分为试行标准、暂行标准、正式实施标准和修改单四种。日本防卫厅标准和规范的专业类目基本相同,其中数量较多的为机械、电气、机动车、船舶等类。
日本防卫厅标准和规范的编排为先分类再按标准号顺序排列,其著录项目有编号、名称、制修订及修改年、月、日和价格等,编号采用字母、数字混合标记法。标准和规范的编号和类别由总归口单位确定。这种分类编号法便于搜索记忆,简化了标准资料的管理和分类。
4 标准化工作流程
4.1 美国
美国舰船装备标准化管理工作中,舰船装备标准的立项原则主要包括,确无美国国家标准和其它标准可满足舰船装备的标准需求;有助于实现与北约装备的使用兼容性和互操作性;可以使产品和过程合理化;节约装备采购费用等。
美国舰船装备标准由标准委员会负责编制,实行各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舰船装备标准由国防部标准化局批准,由提出单位或编制标委会填写发布申请表,经国防部标准化局批准后发布,标准编号由国防部标准化局统一给出。美国舰船装备标准编制流程见图9。
图9 美国舰船装备标准编制流程
美国国防部的《国防部军用标准实施与监督管理办法》,对舰船装备标准实施与监督的原则、实施的基本要求、监督形式及保障条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保证舰船装备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英国
英国国防部关于标准制定的基本政策为,尽量减少国防部自己制定标准和规范的数量,最大限度地使用国家标准和其它能够满足国防部需求的标准。在舰船装备的维修性和互操作性方面注重采用民用标准,主要是英国国家标准、ISO标准和欧洲标准,及北约标准、ABCA(美、英、加、澳)标准和美国国防部标准。英国国防部至今只另行制定了3 000多项国防部标准就基本满足了军用标准的需求。
英国国防部在标准实施政策中规定,舰船装备标准一般为自愿使用标准,但其中涉及安全、健康、质量保证以及其它由国防部指定的标准属强制实施标准;标准或其组成部分一旦为合同所引用,则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执行;参考性标准,如指南和推荐标准不能作为合同要求引用;标准中可包含某些可选择的条款,供合同选用;法令、条例可以引用标准,但引用标准不意味着职责的转移。
4.3 德国
德国海军标准制定的参与者中包括国防部军官、海军采购局军官等军方人员。在技术委员会中对标准的某些异议进行表决时,须由军方同意才能通过。
德国海军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实际需求而来的,一般没有体系和规划表,制定程序见图10。
在德国,海军标准从提出到正式发布大约为 3年~5年。当前德国对舰船装备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主要有企业自我监督、行政监督和第二方监督3种形式。企业自我监督是指科研、生产、使用单位标准监督人员对本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的全面监督。行政监督是指军事装备科研、生产、使用主管部门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的宏观监督。第二方监督是指合同甲方对乙方标准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图10 德国海军标准的制定程序
4.4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全俄标准化研究所主要负责制定各类基础通用技术标准。其他舰船装备标准化主导机构包括克雷洛夫中央科学研究院、中央科学研究院综合体及国家企业俄罗斯联邦国防部第 46科学研究院等。
1993年俄罗斯联邦《标准化法》发布实施前,各级标准均强制执行;而《技术调节法》发布实施后,俄罗斯开始着手解决“标准自愿采用”原则与舰船装备标准强制实施之间存在的矛盾,不断完善本国标准化工作开展流程。
4.5 日本
日本舰船装备标准的制定由日本防卫厅装备局指导,首先对舰船装备产品质量、急需性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日本防卫厅技术研究总部负责制定标准草案国防部、海军采购局军官等参与;草案形成后,交国防部主务大臣审查,由军用标准技术委员会逐级审议后,再由标准会议审查,军方须同意才能通过;会后向主务大臣答辩,形成标准草案;标准报批后经主务大臣审批,形成标准正式文本;进行标准编号,正式以官报形式进行发布,由日本规格协会印刷出版发行,从草案制定到官报发布需1.5年~5年时间。
日本舰船装备标准一般为自愿实施标准,但其中涉及安全、健康、质量保证以及其它防卫厅特别规定的标准属强制性标准;对于舰船装备通用标准、技术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采取静态管理,使之保持相对稳定;对于舰船装备关键的产品、技术标准,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根据技术更新,补充和修订原有标准,避免局限性。
5 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机制
5.1 美国
美国海军在标准化工作中历来重视军民融合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标准化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美军标准构成变得更为合理,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的发展理念也逐渐得到应用,形成了“全民办军标”的良好氛围。军民技术的融合式发展,不断提升高新技术的通用化程度,在有效增强美国海军装备实力的同时,也使美国保持在高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6-7]。
20世纪90年代,美国国防部发布纲领性备忘录《规范和标准—工作的新思路》,提出尽量使用民用规范和标准,以保证国防部充分利用民用技术和国内广泛的工业基础;只有在没有可替代民用标准和规范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军用标准和规范。此后,美国对标准化工作的军民融合采取了多项措施,如扩大军民通用标准的应用,提倡尽量使用性能规范,实行军用标准和联邦标准特许制度,加强民间合作,降低政府的监督控制等。
随着美军标准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民用技术的快速进步,军民融合将成为美国海军标准体系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美国国防部在海军装备研制中优先鼓励采用民用标准,使船舶领域军民标准的界限逐渐淡化,民用新技术的引入,使海军标准的内容更灵活,不仅有效提高海军装备的性能和质量,更促进了供方的良性竞争,显著节约成本。
5.2 英国
英国在舰船装备采办管理中,积极提倡采用民用规范,对一些舰船装备标准与民标发生冲突的情况,如不影响军事需求,民用标准优先使用。本世纪以来,英国国防部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竞争机制、颁布政策标准、加强军民合作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深化舰船装备标准化工作的军民融合,促进装备设计、建造及采办质效的提高[8]。
英国政府和英国标准协会(BSI)就标准化合作签订备忘录,鼓励政府参与和采纳BSI标准。国防部颁布了标准DEF ST AN 00 -00 (PART 1)/3《英国国防部标准化政策:组织与实施》,指出要尽可能少的制定国防标准。英国国防部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舰船装备标准化改革工作,全面清理并废止了大量海军标准,以消除军民技术壁垒,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英国充分发挥高层部门的决策指导作用,健全标准化工作军民融合组织机构,重视海军装备协会等行业标准化协会的桥梁作用,建立军方和企业的沟通渠道,促进英国标准化工作的军民融合。1999年,英国国防部成立国防技术转化局,负责军民技术的转化应用。2002年~2006年,英国国防部与民营科研机构共同投资,组建了若干国防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数据与信息融合等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近年来,随着国防预算的削减,英国更强调加强国防科研的军地合作,完善联合投资机制,以期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5.3 德国
德国是世界军事强国之一,高度重视标准的作用,把标准化作为战略制高点,且在舰船装备产品的设计、建造及运营中大量采用民用标准,最大限度发挥民标在国防领域的作用。德国对舰船装备标准采用了一系列军民融合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军民融合的标准体系,建立军民标准协同平台,及尽量采用民用标准和性能规范等[9]。
德国建立了一个开放兼容、有机衔接、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互补、军民融合的标准体系,不断推行舰船装备标准改革,对舰船装备标准及规范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不适用的军用标准,逐步完善本国舰船装备标准体系,降低民用高科技资源转为军用的经济成本,提升整体的国防实力。德国在标准的立项、实施、应用及动态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军民标准信息的互通共享,促进军民技术共同发展。德国联邦国防部建议尽可能使用德国国家标准,如国家标准不能满足军方需求时则需制定军用标准;如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则军标立即撤销。
5.4 俄罗斯
俄罗斯军方以实际军事需求为牵引,逐步改革武器装备采购方法,其中军民融合是改革的重点之一。俄罗斯《技术调整法》规定,国防产品标准化的强制文件、技术要求须与民用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统筹后联合提出。目前,俄罗斯的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完善管理体系;进行舰船装备标准改革,优先采用民用标准;加大国际化进程,保持海军装备标准先进性等[10]。
俄罗斯近几年对舰船装备标准进行了重大改革,简化民用标准采用的审核流程,推动民标军用的进程;发布相应的标准化指导性文件,形成军民通用标准,反映国家军用实际需求;逐步改变较为封闭独立的舰船装备标准体系,依靠民用技术为军标服务,创建现代化的军民融合舰船装备标准化体系。此外,俄罗斯政府还在海军装备标准领域尽力推广先进的国际标准,保证海军装备技术提升,促进军民标准相互融合。
俄罗斯充分利用国内外的先进民用技术,逐步加强军民融合发展,努力与国际国内船舶界市场形势接轨,有效保障了其海军装备的先进性和海防军事的竞争力。
5.5 日本
日本防务厅充分重视民用标准对舰船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通过在舰船装备领域扩大非政府标准的应用、积极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等手段,逐步实现舰船装备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日本积极扩大非政府标准的应用,减少舰船装备标准,推行性能规范,大量采纳、参与制定民用标准。本世纪初,共修改或废止舰船装备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1万余项,占海军技术标准总数的74%,极大提高了民用标准、性能规范在海军标准领域的比例。2003年,日本新武器装备采办政策提出,用民用技术标准取代近2万项防卫厅专用军品标准和规范,其中包括海上装备中的船体、柴油机及通信相关军用标准。日本大力发展军民通用技术,积极扩大民品生产,已经在4 200 t“飞鸟”号试验舰和4 050 t“鹿岛”号训练舰上试用了通用商船船体。舰船装备企业发展军民通用技术及产品,能在国家支持下增加民品技术含量及种类,有利于舰船装备企业的长远发展[11-12]。
6 结论
各国海军舰船装备标准化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虽各有不同,但均有分工明晰的特点,在相关标准化政策法规的保障下,自上而下能有效保证标准化决策的制定、下达和实施,实现海军舰船装备标准体系的统筹管理。近年来,世界海军舰船装备技术不断更新发展,各国与时俱进,均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标准化改革,及时调整优化海军舰船装备标准化工作重心和管理体制,充分应用军民融合的发展理念,将民用船舶的成熟技术及标准引入舰船装备的标准化工作中。有效提升海军舰船装备技术的综合实力,同时优化资源配置,节省设计制造成本,从而提高海军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海军舰船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管理体制、体系构架等各方面尚待进一步完善,应充分借鉴欧美强国在海军舰船标准化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标准化的军民融合进程,从而全面提升我国海防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