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2018-07-28韩莹钰
韩莹钰
摘 要: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凸显,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加快构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为改变河南养老服务建设的滞后局面,必须明确河南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着力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调整机构养老服务结构,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构建河南新型养老服务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服务产业
本文主要立足于河南本省,就当前我省的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举措进行了研究,同时对于如何发展老年产业提出自己的想法。
一、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体系现状
河南省是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省份,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到2010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的比重已经超过了12.7%,老龄化问题严重,并且表现出未富先老、规模大、增速快等突出特点,人民群众也更加迫切的期待政府能有所作为,提供让人满意的养老服务。构建适应河南省省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但是目前河南省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有强有力理论支撑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河南省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例如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转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明文指出应该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并且省内各地市也都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发展老年产业的建设意见。诸多政策法规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规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初步形成。
(二)基本成型的养老模式
在政府指导之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公共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支点的多方位、多角度的养老保障体系格局基本形成,优先解决那些年龄大,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目前,各地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社区养老在有条件的地市已经开展,同时,河南省也探索出了“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新型养老机构模式。
(三)社会养老机构的蓬勃发展
1.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作用
我省自从2006年以来,已经连续多年把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列为重点工程去做,用于敬老院建设资金已经将近20亿元,新扩建的敬老院多达3200多所,提供了大量的床位,集中供养率达到43%。同时还在全省开展了养老模范单位创建活动。2011年,河南省评选出9个省级示范县(市、区)、20个示范单位,起到了引领到头作用。
2.民办养老机构的创新发展
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勇于改革创新,在做好基本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尝试,走出了一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加老年产品研发生产”的新路子,第一届中国郑州老龄产业博览会的举办就是一个成就,全面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格局基本构建,截止到2011我省的民办养老机构已经多达460个,拥有了4万多张床位,可以入住3万多老年人。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的格局虽然已经基本确立,并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但是由于河南省老年人口数量巨大,老龄化严重,所以养老保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从总体上来看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一)现行发展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全年新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4009个,新增各类养老床位58395张,每千位老人拥有床位数接近26张。但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矛盾主要表现在老年人数量多,床位总量少,结构也不合理。农村敬老院床位较多,所占的比重较大,但其只是针对农村特殊老年群体,床位闲置的较多,并且护理的水平不高,管理方式和体制亟待改革。社区所能提供的老年服务项目少、档次低,远不能满足广大居家老人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二)资金投入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
首先,河南省财政厅没有关于养老院的补贴资金,全省只有7个地市出台了补贴政策而且标准太低,最高的标准是3000元/床,运营补贴为150元/床/月,此种补贴力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远远不够;其次是农村敬老院由于没有合法的身份,在补贴方面有很大欠缺;三是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省政府规定的针对养老机构的减免政策在很多地市很难落实。
(三)养老服务职责不明确
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作为农村人口占70%的全国第一人口大省,除了上述几点外,河南的社会保障形势还面临着不少挑战。这主要是:第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比较狭窄,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的难度越来越大,使得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享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第二,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狭窄。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础。第三,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缺乏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比较突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有许多未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因病致贫问题开始凸显。由此可以看出,河南省的社会保障事业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任重道远。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加快构建全面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各方面的努力。首先政府应该明确其职责与目标,同时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的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力量,才能有效的促进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需求,构建全方位的养老保障体系。
(一)发挥政府的作用
在我国现行的经济发展水平之下,政府在养老保障体系构建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建立有效的发展机制,扩大财政投入力度。首先对公办养老机构经营所需费用,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二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政策扶持,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难的问题,首先是用地,政府应该做好规划,保障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有效进行。
(二)拓宽养老服务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要坚持政府主导,更要动员社会参与。社会参与是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力量。只有社会广泛参与,才能形成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关键在于政府的扶持力度。政府应通过政策扶持、政策引导、政策规范等,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地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鼓励各类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以购买服务”、“合同外包”、“委托”等多种形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慈善力量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进行捐赠,并调动更多的社会志愿力量参与为老服务。
(三)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視程度
农村的养老保障目前存在很大的缺口,所以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的重视程度。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养老服务建设进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针对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发展对策,尤其是在基层社区和个别农村,应建立以社区(居家)服务中心为依托,来进而构建满足各个年龄段的老龄群体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法律维权援助等要求的完整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达到此种要求,政府应大大加大各个地区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样对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事业能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并且政工作的标杆作用能大大推进社会人员的参与,更大的幅度的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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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