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8-07-28韩虹婷
侨园 2018年5期
韩虹婷
据近日《北京青年报》报道,继昭通市威信县偏岩村一人违规全村受罚后,昭通市盐津县共和村再次发生一户违规,全村“连坐”的处罚事件。根据村规民约,该村3户村民违规摆酒,被纳入“黑名单”,同时暂停了半坡村民小组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
村民自己家中摆酒设宴,这是公民的权力,容不得任何人、任何组织强加干涉。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人权,怎么可以以权代法?
近年來,农村一些建制村为了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出台不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强制性要求村民不许在家里大操大办宴会,其初衷是好的,但问题是过了头,好事做反,造成违背民意和法律的不当。说到底,这就容易导致村干部公权力滥用、侵占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法无授权不可为。希望农村党组织、村委会要从昭通市的处罚事件中汲取教训,做到依法办事,不违规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