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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克拉丽莎到达洛卫夫人

2018-07-27赵思家

青年文学家 2018年14期
关键词:存在主义责任

摘 要:《达洛卫夫人》中女主人公克拉丽莎在自我追寻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自我选择,其行动造就了达洛卫夫人,作为达洛卫夫人的克拉丽莎又承担起自由选择带来的责任,成为了 完美的上层社会贵妇人,而这正与萨特存在主义“自由选择”的核心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合。借助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重新解读伍尔夫的《达洛卫夫人》,深入剖析小说中女主人公从克拉丽莎到达洛卫夫人的自我追寻之路,旨在揭示作品的存在主义内涵,并进一步阐释伍尔夫和萨特对个体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的关注。

关键词:存在主义;自由选择;责任

作者简介:赵思家(1992.7-),女,辽宁盘锦人,东北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4--01

《达洛卫夫人》揭示了女主人公克拉丽莎在自我追寻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自我选择,其行动造就了达洛卫夫人,而达洛卫夫人又不得不承担起自由选择所带来的责任,即扮演好上层社会贵妇人这一角色。而这正与萨特存在主义“自由选择”的核心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合。因此,笔者结合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重新解读伍尔夫的《达洛卫夫人》,分析女主人公从克拉丽莎到达洛卫夫人的自我追寻之路。

一、萨特的存在主义

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就是“存在先于本质”,即“首先是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1]事实上,萨特是借“存在”来谈“虚无”,存在先于虚无并为虚无奠定了基础,使虚无发挥作用,“虚无纠缠着存在”[2]。这就是萨特所要论证的人的存在的虚无本质,而虚无就是意识本身[3]。所以萨特说“在任何情况,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人自由选择自己当叛徒或当英雄,当懦夫或当胜者。……在上帝面前,在死亡面前,在暴君面前,我们有一条是确信无疑的,得意洋洋 也罢,惴惴不安也罢,反正确信我们是自由的”[4]。既然人的本质不是上帝赋予的,也不是先天先验的,而我们的绝对自由又赋予了我们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么我们的本质就只能通过自由选择来创造。

二战的爆发促使了萨特思想上的转变,萨特意识到个体的存在并不是与他人、与社会毫无关系。“我又知道有着制度、政府、法律,总之是强加于个体之上,不让他以任何方式自由去做他想做的事情的一整个对立物。就在这里我看到矛盾之处:因为作为一个社会世界必须有某种体制而我的自由又应该是完全的……因此个体自由的理想就是建立他为之战斗的自由的社会”[5]。由此可见,战争使得萨特意识到,自由选择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与责任。

二、克拉丽莎的自由选择

人的绝对自由赋予人自由选择的权利,由此克拉丽莎在面对生活呈现给她的众多可能性时,做出自己的选择。当克拉丽莎第一次见到萨利·塞顿时,克拉丽莎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当二人在露台上来回散步时,“她整个生命中最美妙的时刻来到了:萨利止步,摘下一朵花,亲吻了她的嘴唇”[6]33。克拉丽莎依旧忠实于自己的内心,选择和萨利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彼得·沃尔什是克拉丽莎的旧情人,他总是喜欢批评克拉丽莎。所以,尽管克拉丽莎深爱着彼得,她還是选择与彼得分手。“她毫不屈服,像生铁,像燧石,浑身坚不可摧。他说了又说,泪水湿透了面颊,时光仿佛过去了几个小时。最后,她说:‘不行,不行,这是最后一次会面。她的话像一记耳光,猛地刮在他脸上。她转身离开他,走了”[6]60。克拉丽莎用行动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创造属于自己的本质。

三、达洛卫夫人的自我承担

萨特始终坚持,人不单单选择了某种行为,人是按照这种方式来塑造自己,从最根源上说,人选择了成为这样一种人,就必须要为自己行动的一切结果负责。克拉丽莎选择嫁给理查德·达洛卫,这就意味着她要承担起选择给她带来的一切责任。作为保守党派议员的妻子,达洛卫夫人必须彻底割断自己与萨利同性恋般的过往,因为这是绝对不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的。此外,理查德以建议的方式给克拉丽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例如,理查德建议克拉丽莎独自住在斗室中以便她能安睡。然而,这小小的阁楼禁锢了克拉丽莎的自由,她觉得“生命的核心一片空虚,宛如空荡荡的小阁楼”[6]29。但是在达洛卫夫人心目中,理查德是她选择的丈夫,是她的生活支柱,她选择按照理查德的“建议”去成为他想要的妻子。

四、总结

事实上,克拉丽莎的选择,其实是对不自由的自由选择,而这正是萨特所说的“自欺”。所谓“自欺”是说意识将对自身的否定引向了内部的结果,是意识对自我的欺骗。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社会,社会也正是伍尔夫和萨特共同批判的对象。伍尔夫曾明确地阐述了这部作品的社会意义:“我要批判当今的社会制度,揭示其动态,而且是最本质的动态”[7]。而萨特存在主义最初的也是最后的呼唤,便是人应该努力从被社会支配和异化的深渊中解放出来,复归于本真的自我。

参考文献:

[1]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周煦良,汤永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6.

[2]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M].陈宣良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39,81.

[3]伏爱华.想象·自由——萨特存在主义美学思想研究[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41,68.

[4]让·保罗·萨特.萨特文学论文集·萨特谈“萨特戏剧”[M].施康强等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487.

[5]西蒙娜·德·波伏娃.萨特传[M].黄忠晶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421.

[6]弗吉尼亚·伍尔夫.达洛卫夫人[M].孙梁,苏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

[7]昆丁·贝尔.<<弗吉尼亚·伍尔夫>>评传,第2卷[M].屈特拉:格拉纳特出版社,19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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