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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的困境与对策

2018-07-25窦美慧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14期
关键词:社区矫正流动人口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口的流动速度不断增长,范围不断扩大。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这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同时,这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众多的问题,问题之一是城市流动人口的犯罪率急速增长。急速增长的流动人口犯罪率,给城市的治安带来了很大的治理阻碍。我国已经引进了一种比较人性化的犯罪管理方法,这是我们所说的社区矫正。但是,在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一些问题总是干扰该制度的实施。农村大量的流动人口为社区矫正带来了很多问题,我们要寻找解决途径。本文会讨论农村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的困境、应对农村流动人口社区矫正问题的对策以及完善社区矫正的意义。

关键词 社区矫正 流动人口 农村流动人口

中图分类号:DF6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使得社会的劳动分工出现了新的格局。一方面,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这给城市的治理带来了一些隐患,流动人口的犯罪率大大增长,而这些农村流动人口也成为了我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障碍。我国社区矫正的社会管理工作存在不足,因此,面对不断攀升的刑事犯罪率,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也要做出改进和调整。

1中国农村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的困境

1.1流入城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繁杂、监督容易出现脱节

中国的农村流动人口大大增加,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挑战。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城市又不能满足他们的生存需求。这迫使农村流动人口从事犯罪活动,而农村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又给社区矫正带来不便。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对农村人口的社区矫正工作由流入城市承担,流入城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因为农村流动人口的不固定性而变得繁杂。农村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很强,他们可以随时随地地变换务工所在地。这种频繁的变换,让社区矫正执行人员的监管工作开展非常困难,各地的社区矫正对同一罪犯的监管会存在脱节和遗漏现象。

1.2各地的社区矫正执行人员之间存在責任不明的现象

农村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很强,在农村流动人口服刑期间,部分农村流动人口会变换居住地,居住地的变换会让两地社区矫正工作出现责任不明的现象。而且,一旦农村人口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这会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行,因为这会带来法律责任归属不明的情况。各地社区矫正部门之间没有很好地协调和衔接,社区矫正管理体制不能够真正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

2应对中国农村流动人口社区矫正问题的对策

2.1全国各地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

中国的地域性很明显,因此中国的社区矫正也具有地域性。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社区矫正方法和机制,这的确体现了地区区域特色。但是,农村人口的流动性,需要全国各地能够达成总体的统一。这样,在农村人口流动过程中,农村服刑人员能够更好地适应各地的社区矫正,也可以让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更加便利。

2.2全国范围内建立异地社区矫正管理机制

农村流动人口存在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现象。为了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我们需要在各地建立异地托管制度。农村流动人口的服役人员可以在“流入地”接受社区矫正,这样能够让农村流动人口在继续工作获得生活来源的基础上接受社区的矫正。

2.3加强社区矫正的责任担保建设

农村流动人口的流动性会让一些社区矫正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社区矫正需要在开展工作中确保服刑人员真正参与其中。社区矫正工作可以通过确定法官与服刑人员之间的联系、寻找为服刑人员做担保的人等方式来实现有效实行,这样的社区矫正更加严密,监管也会更加有力。

3完善社区矫正的意义

完善社区矫正有利于改善农村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节漏管问题。农村流动人口的犯罪动机一般涉及到经济方面,经济需求也让农村流动人口辗转各个城市。对于正处在服刑期间的农村流动人口来说,他们会为了更高的经济收入而奔走在不同的城市。而农村流动人口新流入的城市会疏忽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社区矫正,因为农村流动人口新流入的城市可能不会及时了解到这批农村流动人口服刑群体。各地之间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体制,这种对现存社区矫正的完善,能够帮助农村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管理脱节问题的解决。

完善社区矫正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农村流动人口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在社区矫正方面也会受到不公正待遇。由于农村流动人口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和稳定的经济来源,对这一群体的社区矫正工作很难开展。农村流动人口大多数是租房子,这让社区矫正很难教育这一服刑群体,因为不固定的居住场所会让社区矫正的执行人员不能及时了解服刑人员的行踪。因此一些城市社区矫正拒绝接受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社区矫正。完善社区矫正,可以改善这一现象,从而让农村流动人口也能在城市里接受社区矫正。

4结语

社区矫正的方式是一种更加人性化的处罚方式,但是这种管理应该适用各个群体。农村流动人口在法律面前也是平等的,城市的社区矫正要对农村流动人口群体一视同仁。改善现存社区矫正中的问题,让社区矫正为全社会服务,农村流动人口群体也能因此更好地融入城市。

作者简介:窦美慧(1996.04-)女,汉族,辽宁鞍山人,本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方向:公法。

参考文献

[1] 但未丽.当前中国社区矫正发展的困境及应对[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1(05):1-6.

[2] 俞国女.外省籍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困境及其出路[J].法治研究,2011(01):87-92.

[3] 周欣.试论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完善[D].兰州:甘肃政法学院,2013.

[4] 康德柱,母杰华,马翠利.关于流动人口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以北京市昌平区为例[J].中国司法,2017(01):79-84.

[5] 霍俊阁.流动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机制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28(11):1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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