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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牢固树立新时代大安全观

2018-07-24杨志刚李萍

中国安全生产 2018年2期
关键词:梅州市责任生产

杨志刚 李萍

冬秋寒冷正猛烈,安全热浪扑面来。正当全国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之际,被誉为“世界客都”的广东省梅州市迎来了安全生产的新春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治措施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的逐步提高,大大提高了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使全市人民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是梅州市牢固树立新时代大安全观,以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一体化的结果。”梅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温勇登归纳说。

举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全覆盖

据温勇登介绍,梅州市“党管安全”的经验早已在广东省全面推广实施,对广东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梅州市抓住安全生产大好时机,深化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

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梅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的落实,市委书记、市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经常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作出批示、指示,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市委常委会、每月召开1次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另外,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还召开专题会议,调研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监督作用。

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梅州市政府出台了《梅州市建立健全镇街和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意见》《梅州市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大力加强镇街、园区、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设置监管机构并配备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同时,梅州市政府出台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目前,梅州市各企业能够做到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许多企业实行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做到了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梅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古惠龙补充说。

梅州市从上到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已经形成制度,梅州市政府与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各部门及镇街,镇街与各企业每年都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基层和各企业,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企业及其负责人都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2016年以来,梅州市每年签订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十几万份。据温勇登介绍,梅州市现已实现了市、县、镇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覆盖”,即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全覆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抄报组织部门全覆盖,镇、村、网格员三级安全监管巡查网络基本形成,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

大力推进依法治安

梅州市制定了《梅州市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制度》《梅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分工方案》《梅州市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等一批重要文件,要求各部门、各镇街严格执行到位。同时,梅州市安全监管局坚持依法行政,制订安全监管权责清单,落实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制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市安全生产考试点,推进行政审批业务标准化。通过简政放权,明晰事权,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严肃事故调查和处理。

为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梅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5月以来,坚持建立了市、县两级政府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报,一月一研究”的工作制度,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分别上报3宗、1宗以上重大事故隐患,由梅州市安委办梳理出梅州市十大重点事故隐患,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市安委办副主任专责督促落实,限期整改,极大地降低了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的几率。据了解,由政府常务会议每月研究事故隐患的做法是梅州市的一大创新,能有力地促使各级各部门真正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梅州市建立了“双月督查制度”,由市安委办组织,建立健全市安委办副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制度,成立8个常态督查组,逢双月对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

安全发展保障能力大大提高

梅州市切实加强安全发展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了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投入2800万元建设广东省矿山救援梅州基地并配备救护队员,完成了4000平方米综合业务大楼建设。据梅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罗怀远介绍,在广东省各矿山救援基地中,梅州市矿山救护队最早整体进驻救援基地,矿山救护队伍不断壮大,装备设备不断充实,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不断提高,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为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一级队伍,成为梅州市安全发展保障的一支重要力量。

梅州市安全监管局将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列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开展了岗位需求培训、素质需求培训、实践需求培训。针对各地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业务不精、指导工作不到位等实际问题,梅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筹资60多万元,邀请广东省、梅州市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安全专家上门开展镇级干部安全培训。温勇登介绍说:“梅州市安全监管局非常重视干部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学习和报考工作,在学习时间、教材订购、考试费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梅州市安全监管局班子成员的带动下,全市安全监管系统掀起了学习热潮。”目前,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队伍中有29名干部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大大提高了梅州市安全监管干部的整体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2017年7月,梅州市安委办成立了梅州市安全生产宣讲团,由梅州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团长,成员由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专家或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宣讲团服务对象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通过开展安全讲座等方式送教上门,或采取市、县联动,由县级制订宣讲计划和组织安排,梅州市安全生产宣讲团授课的方式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宣讲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理念、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日常安全问题等,实现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梅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梅州市安全监管局班子齐心、队伍团结,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做出了不少成绩,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践试验、改革创新、安全执法、非煤矿山监管等方面成果突出。”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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