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校企合作中的动力机制研究
2018-07-23苑毅
苑 毅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广东 韶关 512126)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而学校和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形态,有不同的组织特点,这就必然导致两者之间的深入合作存在一定的障碍.打破校企合作障碍,寻找到有效的校企合作动力源和动力机制,是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1 校企合作的动力
(1) 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
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类型之一,其根本目标是培养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必须开展校企合作.如2017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1]明确提出,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存在“两张皮”的问题,要通过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的格局,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尤其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中明确提出了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1]国家在政策层面把人才培养对于提高国家实力,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到了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只有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才能有效满足目前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的迫切要求,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2)受市场需求的推动
高职人才培养的是以就业为导向,直接面向市场、生产工作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目前,高职院校往往是先确定人才培养方案,然后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育教学.但随着新兴行业的不断出现,旧的岗位不断被新的岗位所融合或替代;同时,知识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尤其在一些新兴行业更加明显.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和岗位技能需要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但人才培养方案往往具备一定的稳定性,这就出现了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多变性与学校人才培养相对稳定之间的矛盾.要有效调整市场需求与学校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学校可以引进企业的技术人员作为师资,为学生传授企业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通过校企合作解决学校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滞后性与市场对人才需求变化性之间的矛盾.
(3)学校和企业发展的要求
首先,高职院校为了提高自身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自身的声誉,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必然不断调整专业设置,依靠校企合作培养更适合区域产业需要的人才;其次,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希望学生毕业后快速适应工作岗位或缩短工作适应期,希望通用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由外部完成,而这样的培训工作高职院校具备绝对优势;再次,随着国家对创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学校和企业自身也有创新需求,通过学校师资和企业项目的优势结合,不但可以满足双方的创新需求,而且可以实现校企双赢.
(4) 与国际对接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各个方面都在与国际接轨.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也必然要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根据工程职业能力的分类,工程专业教育认证体系被国际组织分为针对“专业工程师”的《华盛顿协议》、针对“工程技术专家”的《悉尼协议》和针对“工程技术员”的《都柏林协议》.其中,《悉尼协议》是针对接受三年制高等教育培养的工程技术教育的认证.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加入该协议,但是全面加入国际工程教育认证,走向工程教育的国际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悉尼协议》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就明确要求,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2].
2 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
2.1 政策层面
校企合作的主体是学校和企业,但由于两组织之间存在差异,需要政府发挥相应的作用,对校企双方进行宏观调节.第一,国家应该制定鼓励校企合作的宏观政策,提供框架性指导意见.比如,对于积极主动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财税优惠政策;对于学校要放权,让学校也能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参与到企业的经营中去,对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的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第二,地方政府应出台具有一定实践操作性的微观政策.由于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是由地方政府主办,为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服务.地方政府应积极鼓励学校参与地方产业发展,为校企合作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优势;对于能够实现校企互补、协同发展的双方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这不但可以增强校企双方的活力,同时也可以提高技术创新效率[3].第三,作为实施主体的学校和企业,也应对参与校企合作的教师、员工和学生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使校企合作能够顺利实施.比如,出台教师和学生使用学校各种资源的支持政策,对在校企合作中获得成绩的教师和学生给予物质奖励,提高教师和学生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企业对因在外开展校企合作而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对于前期无法创造效益但有实质性研究成果的也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总之,校企合作参与主体应依据自身地位的不同,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多样化的政策,利用政策的导向性和激励作用,充分引导和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增强校企合作程度和合作的可持续性.未产生经济效益之前,应该以更加包容的政策为主;产生经济效益后,则应以物质奖励政策为主,以提供校企合作的内生动力.
2.2 学校层面
学校是校企合作中最为重要的一方,具有主导地位.第一,不同的价值观具有不同的导向作用,学校的价值观决定了校企合作的合作形式、合作深度以及合作的持久性.有的院校在开展校企合作时,双方可能关注的是知名度的提升,导致合作停留在浅层上,比如冠名班;有些则关注的是对地方或行业能否做出贡献,因而出现了订单班和行业班[4].第二,学校的办学质量是一个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办学质量中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尤其重要,毕业生的职业成长能力、岗位晋升周期、工作效率与质量给院校所带来的品牌效应和知名度,会推动企业主动与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避免出现因学校主动但企业被动带来的校企合作质量不高的问题.第三,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与普通高校的科研能力存在巨大的不同.普通高校的科研关注的多是原创性发现或发明,而高职院校的科研则更多地关注应用性研究,比如鼓励教师开展实用新型专利或应用性科研项目,对申请到实用新型专利和开展横向课题研究的教师提供基础资源和服务,并协助教师将研究成果市场化,缩短成果转化周期.
2.3 企业层面
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最主要的原因是能够给企业带来效益.第一,企业自身在人才培养方面既有优势也有劣势.对于企业来说,人才的培养分为通用能力和专用能力,在专用能力培养方面,企业具有天然的优势但培养周期相对较长;在通用能力培养方面,学校则具有天然优势.企业可以将员工通用能力的培养委托给学校,这样不但可以缩短培养周期,而且可以大幅节省企业的人力成本.就目前的校企合作情况来看,校企合作暂时还未能给企业带来实际效益,因此校企合作对企业而言缺乏有效的利益驱动.第二,企业自身的战略和价值观会影响到校企合作.当企业愿意主动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时,开展校企合作的难度会大幅度降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要顾虑来源于各方政策,其变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深度介入.第三,企业自身所处的生命周期也会影响校企合作.一般来说,企业处于生命周期早期时,由于自身实力不足,无法投入更多的资源,对校企合作的期望相对较高,此阶段企业希望学校能够协助完成市场开拓或技术升级改造,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进入生命周期成熟阶段后,企业自身实力逐步增强,需要面对多变的市场竞争做出及时的调整,而学校受困于体制、机制问题调整难度较大,企业期望值开始降低,校企合作愿望降低.
2.4 教师层面
德国的“双元制”是职业教育的成功典范.德国规定职业学校教师除有学历外,还要求必须经过两年以上的工厂实践;若担任实训教师,则必须经过“师傅”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而我国职业教育教师的主要来源有两种渠道:第一,从高校毕业后直接进入高职院校,此种教师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相对较强,但由于未在工厂实践过,因此实践技能相对欠缺[5];第二,从其他行业进入高职,此种教师实践技能丰富,但不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且缺乏教学经验.无论来自哪种渠道的教师都不能很好地将理论与实践技能结合,需要经过后期培训才能达到“双师型”教师的要求,也才能更好地融入产业,为企业服务,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能增强学生的理论和实践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这就导致高职院校教师自身的内生动力不足,高校的职称评审是科研导向,对于教师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并不考核,这样教师主动开展校企合作的动力必然不足;教师自身能力不足,无法参与到校企合作中,不能很好地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5 学生层面
学生是校企合作的最终受益者,也是校企合作对接的重要基础,其自身的技能、知识和综合素质在校企合作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第一,学生希望进入专业对口的岗位,而在校企合作企业所能接纳的专业岗位数量有限,无法一次性大规模解决同一专业的多个对口岗位.第二,学生在行业选择上并不具有明确意向,进入企业后可能发现并不是自己喜欢的,有可能离开企业.第三,对于企业来说,短期内愿意接纳技能强或者有特长的学生,但从长期来看,企业则更愿意接纳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高职院校学生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会影响到企业的选择.第四,文化冲突导致学生在校企合作中的可持续性变差,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具有明显的不同,学生由一种文化切换到另一种文化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不适应.为此,学生应从文化环境的适应能力、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校企合作项目中快速提升自身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总之,在校企合作中,政府、学校、企业、教师和学生密不可分,只有各个主体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才能使校企合作效益最大化,实现可持续的、良性的发展,避免短期合作现象的出现.
3 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3.1 校企合作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校企合作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图1来表示.
图1 校企合作各主体间的关系
由图1可知,政府通过宏观政策调控学校和企业,使校企合作符合国家整体战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使双方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创造更大的价值.由利益关系决定校企合作的程度.学校通过雇佣“双师型”教师来完成对学生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企业雇佣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来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3.2 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校企合作的基本模型见图2,动力机制见图3.
图2 校企合作基本模型
图3 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由图3可知,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在不同层面采取不同动力机制,有利于实现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但由于校企合作持续时间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形成了校企合作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孕育期和求生存期、高速成长期、成熟期).在不同阶段,各个主体发挥的作用不同,不同层面的动力机制也不相同.国家应从整体上进行调控,为学校和企业创造良好的校企合作环境,形成良好的氛围.高校和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校企合作,探索不同的校企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校企合作的深度和持久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1)在孕育期和求生存期,以政策调控机制为主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开展与国家出台的职业教育政策具有较强的一致性.从早期的由政府主导,依靠原有行业、企业的支持来开展校企合作,到中期政府推动高职院校与企业通过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来实现校企合作,再到后期的产教融合,以对接产业为接入点、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根本,到现在提出的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合作办学,无一不是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进行的.在校企合作的早期,即孕育期和求生存期,基本上依靠政府政策的引导,从法律法规和行政上扶持校企合作.后来,逐渐发展为由政府主动过渡到政府推动,最终由市场自主选择的方式来推动校企合作向前发展.同样,校企在合作生命周期早期应抓住产教融合这条主线,按照“主导—推动”的方式来制定校企合作政策,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深化校企合作,调动各方的积极性[6].
首先,在教育政策层面,应打通职业教育的“断头路”,形成与普通高等教育一致的教育体系,建立从中职、高职到本科、硕士、博士的职业教育通路.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目前的职业教育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更深层次的校企合作要求,只有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链条,才能服务于产业结构的各个层面.其次,应在法律层面出台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各方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减少企业在校企合作中义务过多而权利相对较少情况的发生.企业作为校企合作中最具有活力的主体,对市场的敏感性和人才需求的迫切性的反应应该最为快捷.国家在加大企业创新扶持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大对校企合作企业合理权利和利益的支持力度[7].第三,应破除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之间互相流动的障碍,制定教师与企业员工转换的具体政策,培养真正意义上的“双师”.“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了全球制造业面临重大变革,智能制造的出现以及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都需要依靠创新.企业是最重要的创新主体,而其拥有的科研设备和资源却相对匮乏,制定合理的教师与员工流动政策,有利于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最后,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在校企合作出现问题时,保障学校、企业、学生的利益,降低各方风险[7].
(2)在高速成长期以竞争导向机制为主
校企合作实际是一个系统,要发挥系统中各个要素的作用,利用竞争导向机制使校企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增强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和深度.
首先,竞争导向机制容易实现校企合作目标的一致性.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不断调整自身的目标,企业的工作岗位也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企业需要招聘优秀的员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学校要考虑学生的就业问题,如果高职学生的就业率和岗位匹配率不高,整体的影响力和口碑就会受到影响.这样,校企双方都要面对市场竞争和同行间的竞争,实现双方在目标取向上的一致性.其次,竞争导向能有效匹配校企各自的优势资源.在校企合作中,学校的主要优势是人,而企业的主要优势为项目,双方能以科研合作和项目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深化校企合作层次.再次,竞争能激励各主体发挥自身的最大作用.学校聘任教师传授学生知识和技能,而学生毕业后则服务于企业成为企业员工,这样,校企两个组织就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系统.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奖励政策,发挥校企各自优势,使校企合作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并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学校和企业也可以制定竞争性导向政策,充分调动教师、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对能够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给予资金奖励,甚至是股份或期权[8].
(3)在成熟期以利益导向机制为主
目前,我国校企合作主要有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学校和企业联合举办二级学院、在企建校或引企入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等形式,无论哪种校企合作形式,其合作的关键点均基于对学生的培养.
首先,校企合作要考虑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要实现校企协同育人,服务地方经济.既要考虑学生毕业时的生存需要,也要考虑其未来的发展需要.因此,在校企合作中对于人才的培养,要打破原有的普通高等教育模式,按照产教融合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要求来设置专业,按照工作过程导向来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工学结合的要求来开展校企合作,以扩大学生毕业时能适应的工作范围;同时,注重学生未来的可持续学习能力和再就业能力的培养,将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纳入到专业和课程建设中.只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校企合作才能顺利进行[9].
其次,产教融合是校企合作发展的动力.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逐渐深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校企合作也应实现人才培养与技术进步同步.
再次,校企合作进入到成熟期,要想不断获得校企合作成果,相关的收入分配机制应进行改革,允许学校、教师和学生获取相关收入或奖励,允许以减少税收的形式抵扣企业投入到校企合作中的费用,增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打破原有的合作障碍.如允许教师将项目带进课堂并给予学生项目收入,企业在项目中投入的费用可以计提到研发经费中.这样,受利益导向的引导,校企合作必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4 校企合作的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和基础保障
首先,应在法律层面出台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其次,在政策上要给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再次,打通中职、高职到本科、硕士、博士的职业教育通路.第四,打破人才之间的流动障碍,允许教师在多个企业兼职,并计入工作量;允许企业员工在取得培训师资格后,从事兼职教学工作.最后,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
(2)引入混合所有制联合办学,激发校企合作动力
国家已经在宏观层面明确提出由原来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向产教融合,并从国家总体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职业教育的问题.随着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开启,在职业院校可以考虑实行多方主体参与办学,引入企业和其他类型资本.这样可以有效地将产业的发展方向作为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将产业的技术与运营内容作为教学内容,利用产业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解决目前职业教育的结构性问题,激发企业和其他类型资本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动力.同时,由于多主体的引入,学生的实习、实训将在真实的企业岗位上进行,能实现学生职业技能与现实需求的有效对接;教师将不再单纯来源于学校,企业优秀技术人员也可以作为学校的教师,双方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联合培养人才[10].
(3)依托产教融合,建立产业园区,提升校企合作层次
目前,校企合作存在合作双方资源有限,不能适应校企合作的需求,运行机制不够透明等问题.政府可以利用建设产业园区,推动校企合作,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通过建立产业园区,可以将众多的企业资源集中起来,便于校企双方合理利用,深入合作,在产品设计、研发运营方面形成一条龙的合作方式.其次,通过产业园区,政府可以组织各方专家论证校企合作,通过审核备案和招投标等方式,明确权责,形成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由于产业园区聚集着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很好地解决人才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问题.
总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基础,只有进行优质的校企合作,才能更好地为产业发展提供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