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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芝悲剧命运论析

2018-07-21文中海

北方文学 2018年15期
关键词:刘兰芝悲剧命运

文中海

摘要:《孔雀东南飞》一诗中,刘兰芝的命运极具悲剧性,她如此完美,却为了捍卫灵魂的高贵不得不投水自尽。她的悲剧具有必然性,无论怎样选择,她都摆脱不了悲剧命运。刘兰芝的悲剧命运是焦母、焦仲卿、刘兄共同造成的,也是时代和社会造成的,她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牺牲品,更是封建等级制度的牺牲品。

关键词:刘兰芝;悲剧;命运;论析

刘兰芝是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中的女主人公,她被迫与丈夫焦仲卿分离,为了维护爱情的忠贞,捍卫灵魂的高贵,她悲愤地投水自尽,结束了年轻美丽的生命。这是她的悲剧,也是焦、刘两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一、刘兰芝命运的悲剧性

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堪称完美:集美丽、善良、勤劳于一身,善女红、有才艺、知礼节、重情义,对爱情忠贞不二。如此高贵的灵魂,如此年轻、美丽的生命,却被无情吞噬,这正是她命运的悲剧性所在。一嫁入焦家,刘兰芝的悲剧命运就开始了,美丽的生命一步一步地走向毁灭。

(一)无过遭遣

在嫁入焦家之前,刘兰芝接受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她的生活丰富多彩,“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嫁入焦家之后,她的痛苦就开始了:“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常”字体现了她痛苦的长期性和经常性。与婚前生活的对比,突出了她婚后命运的悲苦,她为什么“苦悲”?独守空闺、昼夜辛勤劳作都是次要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她不容于焦母。她“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但是,焦母并不满意,并不领情,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由强令焦仲卿将她休弃。在为妻子辩解无效之后,焦仲卿顺从了母命,忍痛将刘兰芝遣送回家。无过被遣是对刘兰芝莫大的摧残,归家后,她“进退无颜仪”。

(二)被逼再嫁

对于女性来说,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是神圣的,但是,受时代局限,刘兰芝没有这些自由。出嫁、遣归、再嫁都不是她能决定的。被夫家遣归,她已经心灰意冷,尽管焦仲卿曾对她承诺:“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但她知道,再与仲卿夫妻团聚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尽管如此,她却并未放弃希望,仲卿的承诺成了她生命中的救命稻草,虽然虚幻,但她仍然紧紧抓住不放。所以,当县令派媒人来求亲时,她对母亲说:“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太守派人来求亲,她仍然不同意。此时,阿兄的话却给了她当头棒喝:“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这样的话使她没有任何理由反驳,女子嫁人天经地义!“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的理由在刘兄那里是苍白无力的。被夫家遣归,被兄长逼迫,她别无选择,被迫同意改嫁,同意改嫁的那一刻,她的心已经死了。

(三)以死殉情

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在一起是人生莫大的痛苦。刘兰芝夫妇彼此情深义重、心心相印。他们两次立誓的誓言最能看出他们对爱情的忠贞不渝。第一次立誓是在焦仲卿遣送刘兰芝归家时,告别前,焦仲卿立誓:“誓天不相负”,刘兰芝说:“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他们相互表明心迹,永不相负。第二次立誓是在仲卿惊闻兰芝出嫁前他们见面时,仍然是焦仲卿先立誓:“吾独向黄泉”。刘兰芝说:“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这次是爱情幻灭之后的相约赴死。为了爱情他们至死不渝,刘兰芝“举身赴清池”,焦仲卿“自挂东南枝”。美丽的爱情终结了,高贵的生命毁灭了,这是刘兰芝命运最具悲剧性的地方,令人无限唏嘘,有撕心裂肺之痛。

二、刘兰芝悲剧命运的必然性

选择权是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表面看来,刘兰芝能够选择,在逼迫面前,她有两种选择,可以选择屈服,可以选择抗争,但是,不管她作何选择,结果都是悲剧,要么是精神死亡,要么是肉体死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刘兰芝悲剧命运的必然性就在于她别无选择。

(一)屈从是悲剧

面对来自焦母和刘兄的逼迫,屈从会怎样?对于焦母,她已经屈从了,“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她逆来顺受,总是顺从婆婆的旨意,一举一动都不敢自作主张,但婆婆仍不满意。其实,不管她怎么做,婆婆都不会满意,因为焦母心意已决,要拆散她和焦仲卿,为焦仲卿迎娶“自名秦罗敷”的东家贤女。对于刘兄,如果屈从,就要嫁给太守的儿子,安心过上富贵的生活,这种生活不是她想要的,因为她追求的不是富贵,而是忠贞不渝的爱情,是和焦仲卿生死相依,如果她屈从了刘兄,她的精神就死了,她的爱情理想就幻灭了,就只剩下躯壳,对灵魂高贵的刘兰芝来说,这才是最大的悲剧。

(二)抗争是悲剧

抗争有积极的抗争和消极的抗争,刘兰芝选择了消极的抗争——以死来抗争,以死来捍卫尊严,以死來表达她对爱情和自由的执着追求。焦仲卿也作出了以死抗争的选择,两个年轻美丽的生命都毁灭了,这既是刘兰芝和焦仲卿的悲剧,也是焦、刘两个家庭的悲剧。刘兰芝能选择积极的抗争吗?她能直接对抗焦母的顽固和刘兄的蛮横吗?她不能,当时女性低下的地位决定了她不能作这样的对抗,因此,她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

三、刘兰芝悲剧命运的原因分析

造成刘兰芝悲剧命运的原因很多,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有人为的因素,更有社会环境的因素。

(一)焦母、仲卿、刘兄的人性弱点是刘兰芝悲剧命运的直接原因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阐述了叔本华的悲剧理论,悲剧有三种,第一种是由大奸大恶之人造成的,第二种是由盲目的命运造成的(也即偶然的机缘与错误),第三种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的,第三种悲剧最具普遍性,几乎无处不在。在《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悲剧属于第三种,是由焦母、焦仲卿、刘兄等人共同造成的。这些人都不是坏人,他们的主观愿望都不是想害死刘兰芝,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有合理性,焦母希望儿子娶一个她认为理想的“东边贤女”作妻子,刘兄希望妹妹过上他认为理想的富贵生活,焦仲卿既希望和兰芝团聚,又不愿违背母亲的意愿,从他们自身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愿望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从客观上来说,正是他们这些合情合理的愿望直接导致了刘兰芝之死,是焦母的顽固、刘兄的蛮横、焦仲卿的软弱共同杀死了刘兰芝。焦母极端顽固,她下定决心要驱逐刘兰芝,无论焦仲卿怎么辩解,她都不改初衷,一开始,焦仲卿就说:“黄泉共为友”、“终老不复取”,已表明非兰芝莫娶,但是,焦母仍然说“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特别是在焦仲卿自杀之前,对焦母说:“故作不良计”,表明他将会选择死亡,此时,焦母也认识到了焦仲卿的痛苦和决绝,她也“零泪应声落”,但是,她仍然苦劝仲卿另娶东边贤女,仍然无法接受焦仲卿对兰芝生死相依的感情,真是顽固透顶!焦仲卿软弱,面对母亲的逼迫,他也曾主动为妻子辩解,但是,焦母“槌床便大怒”之后,他就妥协了,“府吏默无声”,没有再据理力争,转而向兰芝解释:“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并劝兰芝接受:“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刘兰芝归家后,他也没有兑现“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的承诺,因为软弱的他不敢违背母亲的意愿。刘兄蛮横,他不管妹妹与焦仲卿的誓言,他的逻辑是“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他认为太守的儿子一定比府吏好,他眼中只有富贵,没有爱情,他强行将自己的观念强加给兰芝,逼迫兰芝不得不改嫁。焦母的顽固、仲卿的软弱、刘兄的蛮横共同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巨大压力,压得兰芝无法承受,无法躲避,只能一步步走向死亡。

(二)封建等级制度的吃人本质是刘兰芝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

从诗前小序我们知道,刘兰芝和焦仲卿处于东汉末年建安时期,距董仲舒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已经三百多年了,封建等级制度已经深入人心。封建等级制度体现在家庭中就是家长绝对权威的确立。焦母强令仲卿驱逐刘兰芝,焦母的极端顽固和不通情理,其根源正是出于对家长权威的维护,刘兄逼兰芝再嫁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家长权威。家长权威也深深植根于仲卿和兰芝心中,决定着他们是反抗还是顺从,是积极反抗还是消极反抗。这种家长权威,是建立在“孝”基础上的。孝并没有错,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孝应当是“孝敬”,而并非绝对顺从的愚孝。汉代以孝治天下,对孝的要求是孝顺,重在强调“顺”,子女对父母要顺从,不能违背父母意愿,儿女婚姻更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自己做主的可能。因此,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焦仲卿必须顺从焦母,母命难违;刘兰芝必须顺从刘兄,长兄为父,而顺从了焦母和刘兄,刘兰芝和焦仲卿就永远无法夫妻团聚,就注定了他们夫妻双双自杀殉情的的悲剧性结局。

参考文献:

[1]于非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07.

[2]马积高,黄钧著.中国古代文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3.

[3]王国维著.<红楼梦>评论[M].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4.

[4]鲁迅著.鲁迅全集[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6,7.

[5]刘巨才.中国古代的社会性别制度及传统妇德[M].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

(作者单位:射洪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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