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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组织功能演化特征、路径及趋势

2018-07-19李志强

关键词:建构结构环境

李志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13001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快速转型时期。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加速了农村时空场域制度变迁和市场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农村传统社会结构处于整体流变状态。农村组织资源快速流失和社会失序为新时期社会治理结构的重塑提出了客观诉求。“组织起来”成为当前农村治理语境下的关注焦点,农村社会组织是这种话语范畴中的重要体现。作为统述性的概念,“农村社会组织”指嵌入农村社会结构的系统机制和组织安排,组织建构的目的是为解决转型期农村社会治理秩序重塑、村社共同体生活意义再构及文化、精神价值层面等再规范问题。转型期的农村社会发展样态根本体现为农村社会结构和组织基础的整体变迁过程。现实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系统整体发生巨变,传统结构框定下的农村治理场域也处于重新形塑的过程中,同时这种过程也反推了新的秩序安排和价值合意的农村社会结构的重建路径。农村社会结构的变革不仅表征着社会秩序的深层次流变,而且也反映了农村社会现实新秩序重塑的客观诉求。农村社会组织的演化动力及路径问题的研究,成为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组织系统重构的基本逻辑

人民公社的解体催发了农村社会资源自由流动,农民的自主活力不断释放,村民自治管理模式主导下的农村重新焕发了生机,农村政治参与热情和公民民主意识日益强化。农村社会组织生长的活力因子被逐渐激活,各种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农村社会组织系统本身作为内嵌于更大社会系统的子系统,其属性赋予和特征演变由组织运行的客观情境和环境界定,农村社会组织系统与转型的外在环境即宏观社会之间需产生目标一致的契合关系。依据组织的权变性理论,组织与环境的诸种限制之间是相互构造的关系,环境的外部制约性刺激着组织对环境的适应行动和过程,体现为分化和整合行动来应对内部系统的分割与失衡。这种整合与分化的“合理”程度,取决于环境的特征,以及环境对于组织提出的诸种问题,而这种合理程度是随环境条件而变化的*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梁向阳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换言之,农村社会组织系统应存在于环境之中并对环境起“适应性”反应,即农村的环境变迁导致了社会基础性结构的整体变革,变革的结构为农村传统组织的新建和再造提出了行动要求,其中主要的体现就是农村社会组织的功能重构对于变迁社会结构的能动反映。

随着现代化推进,传统乡土内生的组织因素被再度激活,自发性农村社会组织的不断涌现,为改革以来农村社会结构的重新建构和推进农村现代化纵深发展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现代化话语的凸显迅速带动了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深刻变革,也提出了重构适应农村现代化的新型社会结构和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时代诉求,随后的农村社会改革作为反馈,也做出了一定程度的回应。在现实案例中,农村老人协会作为一种较为典型的农村社会组织形态,在历史的发展沿革中,较为全面回应了农村社会系统由流变到结构重塑的过程。老人协会传统功能演化始终内嵌于国家与社会的整体系统结构中,其属性和特征演变由社会客观情境和组织环境界定,保持着与传统中国依靠乡绅道德和文化秩序所塑造的“家族结构式”相对稳定的农村社会结构之间的密切关系。现代老人协会适于20世纪90年代,市场的不断深入和宽松的政治环境激发了社会内生力量的发展,农村社会组织逐渐兴起,“自发性”和“准动员”两种类型老人协会不断涌现。社会转型期的解构力量,将传统的农村社会稳定结构系统逐步消解,农村社会组织碎片化和空心化也导致了秩序重构的挑战,同时迎来农村社会权力结构和利益格局重塑新机遇。老人协会也正是农村社会基础结构和组织秩序在政治话语和制度空间演变中的新型产物,农村社区新的建构力量也在制度环境和治理系统的进化中孕育壮大。正是基于空间结构与制度功能互构的逻辑,在遵循自主发展与平衡控制的路径下,通过“外发式”国家建构性和“内生式”农村内源性双重秩序的整合机制,农村老人协会组织走向了新的组织场域的系统均衡,并完善着转型期农村社会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基础。

行动者发生在具体情境中的交易和互动活动的可能性,不仅决定了他们在不断变动情境下相对权力的变化格局,而且也影响着对行动后果控制力和未来发展的能力。在农村社会组织的研究视域,这种逻辑就是环境因果力对于农村社会组织系统建构的演绎图景,其主要路径表现为:组织环境对组织内部子系统和组织结构施加了诸种限制要求并推进组织实施各种适应性调整的同时,也刺激了组织对于环境自身内在的系统要素的变革和动力机制的演化。实质而论,这种互相建构路径的探讨,就是转型农村社会组织系统结构(环境)与功能(行动)关系的内核体现。改革开放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转型对农村社会开始了强有力的解构,国家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为农村社会结构的重组和社会组织的改组打开了乡土社会的现代化之门。从社会结构和组织变迁的视角而论,资源配置的国家集中向社会分散过渡的过程,也正是农村社会主体分化、结构重构和新治理场域形成的过程。农村在经历合作化后走向个体生产经营的市场化征途中,国家权力迅速回收与市场化迅速跟进,在推动农村社会结构要素解构和建构的同时,乡村权力空间拓展和资源的自由流动客观上也带来了农村社会组织的生长契机。乡村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使原有的经济、政治和社群组织在利益的驱使下其功能不断分化、专业化市场中介组织,公益服务类组织,维权性民间自发性组织甚至社区企业等新型自治型、市场型组织成长迅速,极大改变了农村传统的组织结构和利益关系网络,系统内部关系的主要形态由公社时期行政隶属关系纽带集结成的组织连接方式,转变为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的双重利益纽带关系。这种组织分化实质反映了农村社会自我发展和自我组织水平,体现了农村社会发育过程中蕴含的成长动力因素在改变着传统农村组织架构和社会关系的同时,也重塑着新时期农村新的转型发展秩序。结构功能理论框架下农村社会结构与组织互动关系分析,在较好挖掘转型农村社会环境的变迁根源,对转型农村社会秩序重构动力来源进行深入探讨的同时,又提出了转型时期农村新社会结构和农村社会组织同步演化路径的思考,有利于从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的双重维度全面阐释转型时期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逻辑。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组织功能的重构特征

农村社会结构的流变与系统重构,其中的农村社会组织的功能演化成为变革路径的重要参照系。从理论路径来看,农村组织功能效应发挥程度的评估、功能重构的方向、发展路径及组织新系统的建构等构成了参照系的基本框架。现实层面农村社会组织功能重构一定程度矫正了农村社会结构的秩序失衡,推进了农村各系统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

(一)农村社会组织新功能表征

社会转型带来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及价值层面的系统化变迁,同时也赐予了农村社会新的发展内涵,这就为承接新需求的农村组织功能赋予了新内容。结合转型社会对农村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认为农村社会组织整体性功能效应大体可分为四大方面:适应性、有效性、协作性和整合性*顾海峰,蔡四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重构研究——基于功能视角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探讨》,《调研世界》,2009年第3期。。所谓适应性,即组织的生存竞争和创新发展能力,是对于农村社会组织与农村社会转型变迁环境之间动态适应能力的评价。老人协会转型升级也正是因为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原有组织功能分化和解体,为迎合社会组织重构新功能需求而做出适应性改变,“结构是组织运作和环境反应的共同产物”*[美]理查德.斯格特:《组织理论:理性、自然和开放系统》,黄洋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68页。。因此农村社会组织如何有效缓解农村社会结构的内在功能张力,重构适应农村现实社会结构形态的组织,对于实现农村社会环境变迁语境下结构变革对于功能匹配的新需求,达致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之间良性互动的目标意义重大。所谓有效性,即组织发挥作用的程度及效果,是指农村社会组织是否能满足农村社会治理某些需要及满足程度如何,以及作用发挥程度和功效体现结果。组织有效性是实现合法性的根本保障,即所谓“有效性累积合法性”*林尚立:《在有效性中累积合法性:中国政治发展的路径选择》,《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是农村社会组织获得认同和信任的基本前提。新型农村服务型组织、社工志愿者组织以及维权性组织的涌现,极大弥补了社区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缺位的困境,以切合居民的实际需求,居民的高满意度体现了有效性,进而获得社区赐予的合法性。所谓协作性,即组织与系统结构之间的关联程度和沟通能力,从一般组织理论对于组织存续的属性规定和组织适应环境的发展性要求来看,组织所呈现的“松散型的联接”存在样态和“同环境的资源交换”发展的路径依赖,使组织间的协同合作成为必然。所谓整合性,即组织的内部自我凝聚和外部团结功能,包括资源整合、利益整合和价值整合。整合能力是维系组织常态化生存和长久团结的重要纽带和粘合剂,是发挥社会组织驱动社会管理功效的根本前提。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组织的资源整合主要是通过组织化的集体行动发挥农村现有资源的最大效益,并节省社会运行成本。组织的利益整合主要指通过组织渠道实现农村社会多元诉求融合和包容,合理均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权重;组织的价值整合功能主要表现在利用乡村社会内部的逻辑和规则推动社会自律,构造社会共识,并逐步培养农民公民德性、公共意识和法理精神。历史和经验证明,社会再组织化是克服社会碎片化和个体原子化,重构社会关联的重要途径之一。从某种意义而言,农村社会组织“地位—角色”的历史转化,正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入场”社会治理的大舞台的历史境遇变迁,既是国家农村治理制度路径依赖推进和延伸的结果,更是农村社会治理思维转化及农村治理模式突破和创新的生动体现。

图1 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功能体系重构概念框架

(二)农村社会组织新系统框架建构

以改革以来农村社会组织整体性的概念为立足点,重点关注嵌入农村社会结构的系统机制和组织安排,目的是解决转型农村社会治理秩序重塑和生活意义及文化、精神层面价值规范问题。这就从系统完善和发展的视角对农村社会组织系统建构提出了新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维度来看,这种建构基本思路应该立足于结构功能理论与组织开放系统理论结合而呈现的理论效应和实践指引为导向。老人协会的解释框架也正是以自主国家与能动社会互构为组织系统建构的逻辑起点,将农村改革以来的整体发展置于中观社区与长时段的考察范畴,分别探讨中观、宏观和微观三层结构体系相对应的功能需求,重点突出中观社区层面的场域图景的关注和解读,并深入探讨嵌入其中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社会组织的演变机理、重构动力和发展路径。农村场域政治权威与内生动力间的张力不断释放着农村公共生活空间的活力,老人协会为代表的农村组织的内生性资源,在外界的资源输入的刺激下被逐渐激活并迅速成长,催发着农村传统权威力量和社会资本的再集聚效应,这种效应引发农村类型化精英群体自主意识被唤醒的同时,自发参与建构起农村社会的新型组织机制。因此,中国乡村社会系统建构机制的变迁,除了受到国家与农村关系模式演化所推动的变革的社会结构影响之外,还深受农村场域权力关系及组织网络等方面的影响。在中观场域建构的视野下,农村社会组织系统横向的环境网络包括村镇单位社区的行政组织环境、行动者共同塑造的实践环境、各子系统要素的关系网 络及机制环境、社会情绪和群体心理等生态人文环境几个方面的领域。对于农村社会组织系统建构的演绎图景,其主要路径表现为:组织环境对组织内部子系统和组织结构施加了诸种限制要求并推进组织实施各种适应性调整的同时,也刺激了组织自身对于环境内在系统要素的变革与重塑的演化动力。实质而论,这种互相建构路径的探讨,就是农村社会组织系统结构(环境)与功能(行动)关系的内核体现。农村老人协会正是基于国家与社会互构话语下的理论阐释,在农村外界环境的制度变革提出了治理结构重塑的要求,在这种“环境—行动者”反应模式的推演下,农村组织结构连同嵌入其中的老人协会组织展开了应时行动,在迎合环境需求的同时也改造着农村的整体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社会治理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并渗透到农村深层结构变革的内部动因的机制脉络中,体现了农村社会结构与制度系统功能互构的逻辑*贺雪峰,何包钢:《民主化村级治理的两种类型——村集体经济状况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中国农村观察》,2002年第6期。。

(三)农村社会组织新功能重塑路径

结构功能视角下农村社会组织的分析视角是打破传统组织框架的路径探索。面对转型社会基础结构的剧烈变化,传统的在现有组织结构框架下的改革调整及功能赐予的做法具有现实局限性:一是农村社会组织结构体系的固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二是新的农村社会需求出现组织功能“缺位”和“过度”的双重悖论。传统组织机构视角下改革更多是被动且僵化地迎合农村社会发展需要,难以自觉拉动农村社会管理自主创新,这种惯性思维也长期制约了农村社会创新发展。由此,为突破传统组织构建思维局限性,顺应转型农村社会结构发展新趋势,以柔性化手段调整从而满足农村社会管理新需求,功能视角的运用是可行的尝试路径。转型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为农村社会组织在资源集聚、利益均衡、价值整合和社会团结方面提出了新功能要求。这些新功能实现路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机构层面看,农村社会组织呈现扁平化并列式分布,多定位于特定领域组织在合理汲取外部资源同时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巩固和强化自身角色属性和功能定位。在组织各自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将各社会组织与自身功能之间进行有效匹配,以提高农村社会组织体系的整体效率,是农村组织体系重构必须重视的方面,特别是在农村新型社区中,社区委员会、委托提供服务的社会企业,社工组织之间的功能协调,发挥整体效率的机制构建等方面;功能层面看,农村社会组织也属于多功能交叉载体,随着外部环境变迁,其中某些功能会出现脱离组织诉求,功能瓦解或重组等,从组织自身发展与环境的动态调试视角来看也属于正常现象,比如基层治理创新背景下如何应对社区居委会更趋向自治性质和服务功能的强化等问题。农村组织系统作为复杂自组织集群,是在与周围环境的资源、能量和信息交互中走向非线性,原理平衡和稳定的耗散结构系统状态的*王旭,胡春燕,赵泉午:《基于复杂自组织的重庆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研究》,《华东经济管理》,2013年第4期。。对于农村社会组织功能的实现机制,一般通过外在的良序化制度设计、组织的自我调试完善和运行模式转变的途径实现。良性制度设计主要是培育利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并提供法律框架下的组织自由发展的权力保障。组织的自我调试主要指组织通过自身积极有效的调整和改革,以有效应对外部变化环境的挑战,达致组织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均衡状态,老人协会就是明证。组织运行模式转变主要指嵌入新环境下组织生存方式的改变,更好地适应新时代诉求的前提下积极获取有利生存资源和发展机遇,农村“两新”社会组织的出现正是嵌入新环境下积极吸取新要素,适应环境,转化传统组织结构的集中体现。转型农村社会组织新功能重塑是农村社会系统结构整体流变背景下对社会管理新诉求的现实表达,而农村社会结构流变在提供社会组织重塑动力的同时,也形塑了本身的转变样态和发展方向。

三、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组织功能建构的趋势及展望

以农村社会组织整体性的概念为立足点,重点关注嵌入农村社会结构的系统机制和组织安排,目的是解决农村社会治理秩序重塑和生活意义及文化、精神层面价值规范问题。这就从系统完善和发展的视角对农村社会组织系统建构提出了新要求。农村场域政治权威与内生动力间的张力不断释放着农村公共生活空间的活力,老人协会为代表的农村组织的内生性资源,在外界的资源输入的刺激下被逐渐激活并迅速成长,催发着农村传统权威力量和社会资本的再集聚效应,这种效应引发农村类型化精英群体自主意识被唤醒的同时,自发参与建构起农村社会的新型组织机制。因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系统建构机制的变迁,除了受到国家与农村关系模式演化所推动的变革的社会结构影响之外,还深受农村场域权力关系及组织网络等方面的影响。在中观场域建构的视野下,农村社会组织系统横向的环境网络包括村镇单位社区的行政组织环境、行动者共同塑造的实践环境、各子系统要素的关系网络及机制环境、社会情绪和群体心理等生态人文环境几个方面的领域。对于农村社会组织系统建构的演绎图景,其主要路径表现为:组织环境对组织内部子系统和组织结构施加了诸种限制要求并推进组织实施各种适应性调整的同时,也刺激了组织自身对于环境内在系统要素的变革与重塑的演化动力。实质而论,这种互相建构路径的探讨,就是农村社会组织系统结构(环境)与功能(行动)关系的内核体现。农村老人协会正是基于国家与社会互构话语下的理论阐释,在农村外界环境的制度变革提出了治理结构重塑的要求,在这种“环境—行动者”反应模式的推演下,农村组织结构连同嵌入其中的老人协会组织展开了应时行动,在迎合环境需求的同时也改造着农村的整体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社会治理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并渗透到农村深层结构变革的内部动因的机制脉络中,体现了农村社会结构与制度系统功能互构的逻辑*李志强:《空间流变、结构整合与“善秩”建构:试论转型期农村老人协会演化逻辑》,《贵州社会科学》,2016年第12期。。

改革以来中国农村转型社会的外源性变迁引发了社会结构基础及组织基础的演变,由此催化了嵌入其中的农村社会管理理论和实践基础也随之发生显著变化。为契合社会转型对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新情势,作为重要载体的农村社会组织功能一直处于动态的历史演化和过程嬗变中。正如有学者认为,乡村社会的闭合性与开放性这两个维度之间从来不是割裂的两个独立的实体,而是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两种面相*赵旭东:《闭合性与开放性的循环发展:一种理解乡土中国及其转变的理论框架》,《开放时代》,2011年第4期。。社会结构系统分化与新功能的重塑过程形成依附中的互构形态,最终的结果是指向某种和谐的良序秩序结构,即互构到均衡的演化逻辑。概而论之,农村社会组织系统的演进动力和发展机理、农村的规则结构、权力和利益关系、农民的行为操略、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组织系统耗散的动能不断增强,农村社会结构逐渐进入新的分化和整合时期。这一过程,也是农村社会组织治理场域在大系统环境发展演化过程中,农村社会制度、合作行动与组织结构受各种不确定的复杂机制渐次发展、循环演进,直至达致新的有序的过程*李志强:《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治理场域演进——从适应、整合到均衡的路径分析》,《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这种逻辑不仅是方法论意义层面的路径阐释,也是走向社会现实操作层面目的的导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质就是在社会公正的价值导向下,重新建构农村社会结构的失衡秩序及社会组织的矫正功能,实现各系统间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均衡为目的。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由于处于传统和现代元素的纠葛和混杂中而呈现出更加复杂的面向,更加深了认知和理解农村问题的难度。就理论层面而论,中国农村问题的特殊性,可行的研究更需要在对农村问题研究理论有选择性的吸取、融合相关更符合实际的理论元素来综合构建,这都是后续研究所需要进一步深入思索的问题。

总之,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组织的发展和社会治理,源于总体性社会的瓦解提供了基层治理的整体体制模式和制度框架重新建构的历史契机,农村治理的体制建设由此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传统的统领农村政经发展的刚性的大一统制度逐步被现代的具有一定张力的弹性的灵活机制所取代,这种制度模式的取代,正体现出制度“嵌入”农村现实空间和“生活—世界”的实践逻辑*[美]全钟燮:《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解释与批判》,孙柏瑛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9页。。这种途径不仅利于弥合正统制度与地方知识实施过程中的张力,达致参与主体对制度价值的包容性理解,自觉规范的开展与制度组织及主体间的对话和合作,推进个体私利、组织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价值的趋同性,逐步建构起组织行动清晰的“公共逻辑”。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迅速推进和城乡社区建设的加快,基层政府与社区组织的互动愈加频繁,各参与主体的协同手段和技术日益多元,合作共治局面正在形成。林尚立认为:“有效的国家治理,不是通过国家权力无限扩张来完成的,相反,是通过合理范围内的国家权力运作、社会自治的有效展开以及这两者的相互配合与合作来实现的”*林尚立:《社区:中国政治建设的战略性空间》,《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2年第2期。。在这种协同与合作的成长过程中,基层村社共同体新场域建构可通过“共生式治理”的模式,以公共理性为价值导引和驱动各治理要素的合理优化配置,共同贡献于社区场域的整体系统发展,逐步生产出社区的一种共存共生共享式组织结构,这种结构不仅是一种致力于提升基层政策绩效和重塑政府公权力的合法性的变革趋势,也是最大限度促进社会自治要素快速成长和社区自组织生态空间的重要载体。从更长远的视野来看,也是在国家城市化战略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构大视野下,新型农村建设与治理话语框架下的必要途径和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转型农村历史变迁中的体制创新及制度发展,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策制定者和农村社区间的彼此联系、共享、学习和妥协协商的方式,迈向批判性、民主治理的社会建构的路径,实为应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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