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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有为而作”探究

2018-07-18董浩源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苏轼

董浩源

摘 要:“有为而作”,即以文学作品反映现实,反对无病呻吟的写作态度。其从古至今都是文人作文优异与否的重要衡量基准。对此,一代文豪苏轼也不例外。他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言必中当世之过”的口号,要求文学要能揭出社会之弊端,以引起疗救。基于此,着重分析苏轼思想及其思想的文论中“有为而作”的表现,从诗人内心情感入手,思考其有为思想的形成原因,进而探讨苏轼有为思想对当今时代下的文学创作者们有何借鉴意义。

关键词:苏轼;有为而作;传统继承

中图分类号:I207.2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8)05-0099-04

从古至今,文人所作佳作皆为情至,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形成了发愤抒情,穷而后工的创作传统,如在《尚书》中就曾提出了“诗言志”这样的观点,认为诗歌是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基于这一命题,在中国古代文学中诞生了许多令人印象深刻,读之使人泫然欲泣的文艺作品以及作家文人关于创作的态度观点。如屈原的“发愤抒情”;司马迁“发愤著书”,“穷”而“怨生”最终写成《史记》,其中司马迁也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诗》三百,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刘勰《文心雕龙》中所提出的“蚌病成珠”的观点亦是如此;又如钟嵘在《诗品》中提出的“托诗以怨”.发展至唐代更有李白“哀怨起骚人”;杜甫“文章憎命达”;白居易提出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观点;韩愈更是发出了“不平则鸣”的感叹。欧阳修在《梅圣俞诗集序》中谈到:“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盖世所传诗者,多出于古穷人之辞也。然则非诗能穷人,殆穷者而后工也。”由此可见,文章之作是在作者的个人生活政治生涯个人情感等多方面经历挫折或坎坷之后以文字的形式抒发出来,而这样的作品是最能表达真情实感的,同样也是成为优秀作品的基础。苏轼正是在受到这样思想的影响后,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传统。

一、苏轼眼中的“有为”

苏轼生活在一个比较普通的寒门家庭,自幼便随父苏洵接受儒家传统思想,后来阅读黄老,以一种开放兼容、融会贯通的人生态度,吸纳融合了儒释道三家思想。而且当時北宋时期,崇尚诗文,鼓励读书,整个社会都有着一种浓厚的文化气息,文人渴望有一番作为。在苏轼尚年轻时就产生了“奋励有当世志”的看法,并且对当时宋代因循苟且的积习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主张革新[1]。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苏轼在其《题柳子厚诗二首》[2]1678中云:“诗须要有为而作,用事当以故为新。以俗为雅,好奇务新,乃诗之病。柳子厚晚年诗极似渊明(陶潜),知诗病者也。”这是苏轼在文章中正式提出“有为”,在苏轼诗文中类似的话同样比比皆是,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句话,第一个方面是对作者自己,“穷而后工”“不能不为之为工”。这是向内的,是对个人而言的;第二方面,认为诗歌的创作必须要针砭时弊,反映现实生活的真实状况和民生疾苦,要发挥诗歌的社会功用,即“伐病”“疗饥”“救时”。这是向外的,是面向社会方面的。

1.人生价值

这是一个关于人生价值的问题,所谓有为,在苏轼眼中并不仅仅是正统儒家所提倡的“三纲五常”“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社会功用,也不是带有某种政治目的的个人企图而作,也不仅仅是为了抒发个人愤懑情感所作,这些都称不上是“有为”。诗须有为而作的基础在于作家情感的真实抒发,苏轼反对为诗造情无中生有,或是为了写诗而写诗的文字游戏之类,这就违背了创作的初衷。有为而作贵在真情,作家关注现实生活,由本身主观所感而自由抒发情感。苏轼在其《诗论》[2]38中有这么一段话:

“夫六经之道,惟其近于人情,是以久传而不能废。而世之迂学,乃皆曲为之说,虽其义之不至于此者,必强牵合以为如此,故其论委曲而莫通也……而况《诗》者,天下之人,自伤其贫贱困苦之忧,而自述其丰美盛大之乐,上及君臣父子、天下兴亡治乱之迹,而下及于饮食床第、昆虫草木之类,盖其中无所不具,而尚何以绳墨法度区区而求诸其间哉!”

苏轼认为,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都以儒学六经为控制人民思想的枷锁,但是这是一种被扭曲了的,不符合文章本身含义的解读,而世人却由于种种原因对经典做出自己的解读乃至于曲解及牵强附会,尤其以《诗经》为例,在《诗经》的作品中本是作者的真实情感是根据现实生活有感而出的,而当时的人却更重视形式技巧忽略自身情感。因此,苏轼便批评当时的一些风气,提出自己的看法,强调为文应“文本于情”,这是创作的最终目的即情,这也是六经之道近于人情的根本所在。只有这样的经典作品才会被后人拜读,一直延续至今。

2.社会反映

在苏轼眼中的“有为”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解说,那就是对这个社会的反映,或者说是文章诗歌对社会的教化功能。苏轼一生生活经历丰富,同样政治生涯也十分坎坷,从嘉祐元年参加科举考试起就注定了苏轼这一生的风雨飘摇,科举之文《行赏忠厚至论》得到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举为进士,仁宗时期苏轼大量上书提倡改革。宋神宗时期,由于上书反对王安石变法,苏轼被贬黄州团练副使,其间苏轼写了不少的讽刺诗而被捕入狱,这就是史上著名“乌台诗案”。虽然苏轼经历着这样的挫折,甚至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最后被贬至海南。苏轼一生坎坷,可他对其所坚持的信念却是执着的,他从不因个人利益而改变自己对这个社会的看法。也正是有这些不幸的遭遇,苏轼才可以走遍祖国各地,了解民生疾苦,为自己文学的创作收集了不可代替的素材。苏轼在其《凫绎先生诗集序》[2]222中,曾引用其父苏洵的一段话,通过评论凫绎先生的诗文,来发表自己的文学观。文章是这样写的:

“昔吾先君适京师,与卿士大夫游,归以语轼曰:‘自今以往,文章其日工,而道将散矣。士慕远而忽近,贵华而贱实,吾已见其兆矣。以鲁人凫绎先生之诗文十余篇示轼曰:‘小子识之。后数十年,天下无复为斯文者也。先生之诗文,皆有为而作。精悍确苦,言必中当世之过,凿凿乎如五谷必可以疗饥,断断乎如药石必可以伐病。其游谈以为高,枝词以为观美者,先生无一言焉。”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苏轼强调文章的经世致用的功能,苏轼自为官起就敢于直言,直面社会现实,而苏洵对苏轼所说的“道”。笔者认为,就是后面所说的“实”,文章内容的评判标准是能否为现实服务,苏轼所说的有为而作,恰似同五谷可以疗饥、药石可以伐病一样,是要起功用的,而不是空谈形势,高高在上,哗众取宠。文章的第一功能就是要有利于社会,能改善社会风气,能向好的方向发展。这是文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这也是苏轼一生所坚持的使命和责任。即使是晚年时期苏轼被贬至瘴气严重的岭南也依然保持着这样的态度,有诗为证《次子由诗相庆》:“《春秋》古史乃家法,诗笔《离骚》亦时用。但令文字还照世,粪土腐余安足梦。”苏轼非常赞赏《春秋》《离骚》的写作态度和方式,并且希望自己也能秉持着这样的态度将文学的传统发扬光大。

苏轼对文学的社会功用的强调所涉及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其中不仅包括个人对社会现状的主观情感的表达,更有反映社会现实,以客观的态度揭露社会弊端,抨击社会的黑暗面,反抗权贵的压迫,因此这就促成了苏轼对李白傲世权贵和陶渊明怡然自得以及杜甫沉郁顿挫、苍凉悲壮等诗风的规摹和对他们诗学思想的学习,从而也就形成了苏轼尊杜崇陶的诗学思想,这也是其“有为而作”的重要推动力。

二、“有为”在苏轼文论中的具体体现

1.创作原则的体现

首先是关于苏轼的创作原则。嘉祐二年(1057年)四月,苏轼与其父苏洵和弟苏辙顺利通过省试和殿试,并赐进士及第,候补为官,此时却从家乡传来了母亲程氏病逝的消息,因此父子三人匆忙离开京师返回蜀地奔丧。嘉祐四年七月免丧,十月启程还朝。此次回京同父子三人第一次动身去京的情况大为不同,上次因要赶考行程匆忙,而这次可以好好享受旅途,因此父子三人协同自己的家眷雇了一艘大船,从嘉州(今四川乐山)沿长江而下,一路游览两岸名胜风景,在荆州上岸时已经写下了一百余首诗,后来经过整理为《南行前集》。这是苏轼前期较为重要的一部作品集,其中不少诗文表达了苏轼的文学观,尤为著名的即为苏轼为诗集所作序《南行前集序》[2]230:

“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山川之有云雾,草木之有华实,充满郁勃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自少闻家君之论文,以为古之圣人有所不能自已而作者。故轼与弟辙为文至多,而未尝敢有作文之意。己亥之岁,侍行适楚,舟中无事,博弈饮酒,非所以为闺门之欢,山川之秀美,风俗之朴陋,贤人君子之遗迹,与凡耳目之所接者,杂然有触于中,而发于咏叹……且以为得于谈笑之间,而非勉强所为之文也。”

这里苏轼强调为文的无意而为之,作文就像山川之于云雾,草木之于华实,这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事情,是由时间酝酿最终自然迸发的现象,而不是谁想要就能获得的。同样,作文也是如此,人之为文讲究的是情感的自然抒发,在苏轼的眼中,只有对客观的事物有所感时动笔所写的文章才是好文章,灵感可遇而不可求,因此他说“非勉强所为之文也”。刘勰在《文心雕龙·情采》篇里面就曾提出要“为情造文”,强调不能为文造情,这样是不自然、是做作的。苏轼在《答李端叔书》[2]1149中曾说过这么一句话:“譬之候虫时鸟,自鸣而已,合足为损益。”意思是说鸟虫的鸣叫是到时间自然而发的,苏轼通过自然现象来类比其文学创作的原则即“无意为文”。这看起来和“有为而作”恰恰相反,其实不然,这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不同于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想要求得外界认可,苏轼的“候虫自鸣”更是创作动机起源于作家的内心,是向内的一种抒发,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需要,这也完全符合情感自由抒发的规律,苏轼也是一直这么做的。即使在王安石新法时期因写了众多讽刺诗沦为阶下囚也无法改变,在苏轼“乌台诗案”出狱的当天就写了一首诗。在海南的时候也曾说过:“仆焚笔砚已五年,尚寄味此学。”(《与程全父十二首》其十)即便是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苏轼依然对创作保持着强烈的热爱之情,足以证明他是把创作当作是生命的需要来对待的。而这些也正是苏轼有为而作的基础,为文要先真其次要妙,在无意为文的基础上做到有为而作,既有文体之美又有社会之用,将内外真正地结合起来并且发挥到极点。

2.“辞达”说

“辞达”作家想要写好作品,不仅仅要内心情感到位,还要有高超的艺术表现能力和丰富的表现技巧。孔子说:“辞,达而已矣。”孔子只是重视语言的达意,并没有刻意强调文采的发挥,但是并不是说一点不考虑语言的运用,比如孔子也说过“情欲信,辞欲巧”“言之不文,行而不远”这样的观点,由此可见孔子还是主张“文质并重”的。苏轼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他在《与谢民师官推书》[2]1139中曾做了透彻的理论分析:

“孔子曰:‘言之不文,行而不远。又曰:‘辭,达而已矣。夫言止于达意,即疑若不文,是大不然。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是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了然于口与手者乎!是之谓辞达。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

可以看出,苏轼认为的“辞达”是求物之妙,善于观察细微之处并且能够深入了解,做到对表达对象的彻底领悟,即了然于心。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了然于口与手,这和上一点是相对应的,并且是不可分割的。

3.“言必中当世之过。”

苏轼敢于直面现实,这是儒家士大夫形象所必须具备的。宋初,西昆体盛行文坛,但这种文体片面追求形式美,缺乏深思挚情和生活感受,内容单薄无趣,虽然唐人韩愈早已提倡古文运动,反对骈文写作,提倡“文以明道”,强调回归孔孟儒学,学习先秦两汉散文写法,但在宋时仍有大量类似骈文甚至是刻意模仿骈文浮艳空洞的文章,对于这种现象,早在苏轼之前的柳开、王禹偁、欧阳修等人就已经提出了反对的观点。柳开在其《河东集·应责》[1]篇中说“子之言何谓为古文。古文者非在辞涤言苦,使人难诵读之。在于古其理,高其意,随言短长,应变作制,同古人行事,是谓古文也。”王禹偁在其《小畜集·答张扶书》[1]里也说过这样的话:“吾不师今,不师古,不师难,不师易,不师多,不师少,惟师是尔。”这些都是宋初文人的看法,以欧阳修为代表的诗文革新运动,是由上而下为适应政治活动而产生的,但是欧阳修的诗文革新理论和韩愈是一脉相承的,欧阳修在《答吴充秀才书》中说:“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自至也。”在《答祖择之书》中也说到:“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苏轼在《祭欧阳文忠公夫人文》[2]1570中也提出了“我所谓文,必与道俱”的看法。并且苏轼继承了欧阳修对文学的观点,反对当时“太学体”的虚无空浮,大力赞扬符合道的文人及文章。比如苏轼在《谢欧阳内翰书》[2]1142中说:

“自昔五代之余,文教衰落,风俗靡靡,日以涂地。圣上慨然太息,思有以澄其源,疏其流,明诏天下,晓谕厥旨。于是招来雄俊魁伟敦厚朴直之士,罢去浮巧轻媚丛错采绣之文,将以追两汉之余,而渐复三代之故。士大夫不深明天子之心,用意过当,求深者或至于迂,务奇者怪僻而不可读,余风未殄,新弊复作。大者镂之金石,以传久远;小者转相摹写,号称古文。纷纷肆行,莫之或禁。”

苏轼感叹自五代以来关于文风方面遗留下来的诸多问题,由于长期分裂导致文教衰落。至宋仁宗时期认为要从本末处解决问题,因此发布诏令,招收有思想、见解独特的作风厚道朴实的人,并且排斥那些思想媚俗,形式华丽的文章。追两汉余风,求夏商周时期的样子。这里苏轼又提出了一个观点,即“好奇务新乃诗之病”,苏轼认为作文不可追求奇特艰深。再如苏轼赞赏田锡的文章《田表圣奏议序》[2]225:

“田公,古之遗直也,其尽言不讳盖自敌以下受之,有不能堪者,而况于人主乎!吾是以知二宗之圣也。自太平兴国以来,至于咸平,可谓天下大治,千载一时矣。而田公之言,常若有不测之忧近在朝夕者,何哉?古之君子必忧治世而危明主。明主有绝人之资,而治世无可畏之防。夫有绝人之资,必轻其臣。无可畏之防,必易其民。此君子之所甚惧也。方汉文时,刑措不用,兵革不试,而贾谊之言曰:”天下有可长太息者,有可流涕者,有可痛哭者。“后世不以是少汉文,亦不以是甚贾谊。由此观之,君子之遇治世而事明主,法如是也。”

苏轼认为,田锡为人正直,敢于说真话。不惧危险,能够指出在宋代表面看似繁华昌盛的形势下的潜藏危机,而且能上奏直言。因此,苏轼将他比作贾谊,能在太平盛世下看到隐患。苏轼不仅称赞他人的正直敢言,自己也是如此,他也经常面对社会上的不平之事发出自己的声音。《宋史·本传》[3]就曾评价苏轼“以诗托讽,庶几有补于国”。苏轼认为,君子刚直,守之以宽,忠恕仁厚,而发之以义。

三、苏轼对中国文学“有为”传统的继承

在中国文学史上就一直存在着“有为”的传统。从先秦文学开始便产生了发愤著书的传统。不论是屈原被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写《国语》,还是司马迁写《史记》,都是在发愤的前提下产生的,而且在苏轼提出“有为而作”的这篇作品《题柳子厚诗二首》中的主人公柳宗元更是唐宋时期的代表人物,韩愈曾说他“文学辞章,必不能自力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这说明了历代作家对文学作品反映现实生活、为社会带来有用影响的“有为而作”这一写作目的的真挚和重视。这样优秀的作文精神代代相传,是使一代文豪苏轼能继前人之风,深入体验及感悟现实生活,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的原因之一。苏轼正是受到这些优秀作家的影响,在感受了现实生活之后,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这也同样说明了历代作家发愤著书的一个重要传统。

其次便是中国文学中忧国忧民传统的继承,自孔孟以来,民便是文人关注的焦点,从孔子的“仁政爱民”到《诗经》、风、骚以来的敢言精神,在《诗经》中所表达出的对现实的强烈关注,浓厚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并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是这种精神的最好体现。后来从《史记》到汉乐府民歌,从古诗十九首到建安风骨,从南北朝乐府到杜甫的“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的不顾自身安危,为民请命,再至白居易新乐府运动“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詩合为事而作”。这些都无不在影响着苏轼的创作,正是因为之前许许多多知识分子的共同努力,才会有苏轼这样的一代文豪的出现,苏轼才会产生“有为而作”的创作理念。中国文学传统一脉相承。

综上可见,可以说苏轼之所以能够提出这样的创作理论,不仅要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遥望更远天空的态度,更要有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而这些主观因素的可实施性,又与客观背景上,当时政治开明,掌权者鼓励言政的情况密切相关。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宋朝之后,便制定了“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人”的政策,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得到坚持。宋王朝除任用文人执政之外,还提高谏官的地位,鼓励言事,使“宰执与台谏分为敌垒,以交战于廷”[4]。在这些政策鼓励下了知识分子的参政意识,他们对君主和朝廷的批评也常常直接立足于政治的清明而言。然而,苏轼并没有满足于此,在《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二首》[2]581中更为大胆地提出了“君臣之间,可否相济”的观点,可谓是挑战皇权的惊世之论。宋神宗对苏轼的批评也非常宽容,他曾对苏轼说:“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3]这样,更造成了人人都关心国家大事的和谐局面,正如欧阳修在《镇阳读书》中说的:“平生事笔砚,自可娱文章。开口揽时事,议论争煌煌。”

苏轼能基于当时开放的言政环境和内忧外患的政治背景下,又有身为作家敏感准确的政治预见性和追求真理、坚持真理的不屈精神,所以才有足够深刻的见解的感悟丰富其作品的“有为”内涵。

苏轼这种基于现实思考,坚持追求真理的精神的“有为而作”思想做派,对当今的文学创作者来说是有着标榜作用的。文学创作必须要扎根于人民群众生活的现实土壤,才能有真实的体悟和反思共鸣,才能进一步达到引起群众和社会反思的教化作用,于此才能实现一个优秀文学作品其本身积极的价值和意义。

总结来说,苏轼有为而作思想的产生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苏轼在接受了前人优秀的创作方法的基础上结合着自己对文学对社会的看法和理解创新出来的,这也足以证明苏轼是文学史上的集大成者,苏轼一直坚持有为而作,坚持我手书我心,并且对于生活能够感同身受,所以说苏轼不仅仅是一个文学家,更是一个具有独特人格魅力的为民为国家的典范。

参考文献:

[1]郭预衡.中国古代文学史长编·三[G].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2][宋]苏轼,[清]王文诰,注.张彦修,点校.苏东坡全集·文集[M].珠海:珠海出版社,1996.

[3][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顾易生,等.宋金元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2.

(责任编辑:陈 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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