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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雾下的银杏

2018-07-17弋铧

清明 2018年4期

弋铧

我在建设路口碰到刘立红。她应该是回娘家,和我同方向。当然,我也是回娘家。

我叫她,她有点惊讶,认出我后有种不太高兴的不自然。闲闲地还没拉扯两句,她就丢下我走了,说的是:“我去一趟家乐福,要买点东西。”我目瞪口呆地盯着她急匆匆的背影,去家乐福?最近的家乐福还得从建设路至少坐两站公交呢!她趿着一双塑料拖鞋,穿着一套洗得有点发灰的睡衣裤。这种打扮,去家乐福?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当时我们刚过三十三岁。

她是子弟小学的尖子生,当年是以中考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进入我们班的。我不是子弟小学的,只听说过她曾经的传奇,所以后来有幸和她同桌,还暗自开怀过。她长相普通,但挺干净,扎两个羊角辫,目不斜视,永远端着。是的,你没法想象,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个头不高,其貌不扬,但永远是端着的。

她喜欢独来独往,从不拉帮结派。反正那个年龄段的孩子,总是会围着她那样的女生转——成绩优秀,又是班长,她的身边从来不缺伙伴。我之所以称那些同学为“伙伴”,是基于她由来已久的某种傲气。她的心底里,那么小小年纪的心底里,也是有着阶层的,不可能把他们当作“朋友”。

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她是孤独的,一种没有对手的狂妄的孤独。

整个初一和初二,她是我们年级里所有大小考试中当仁不让的第一名。每次宣读考试排名时,她都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反正第一个从老师口中吐出的名字,永远是刘立红。她要是专心听着后面的排名,那才真叫奇怪呢!她散漫的眼神空无地穿过二楼教室的窗户,心不在焉地盯着已经郁郁成长的大树——它枝繁葉茂地伸展着,从春天到夏天,和别的树种没什么区别,抽芽,发绿,到秋季时,满庭的梧桐叶落,一片萧条和肃杀,只有它,突然间满体金黄,卓尔不群地遗世独立。老师告诉我们,那是一株有着将近九十年历史的银杏,和我们的校龄一样。

我们那时的女孩子,大约不太被重视,成人的语气里总有怜惜和委婉的感叹。最流行的说法是,到了数理化的艰深阶段,女孩子都越不过那道坎,再怎么努力,也比不过男生们,越是曾经优秀的女孩子,越是如此。那是当时普遍的说法,潜意识里是理所当然约定俗成的重男轻女思维。

我曾希望刘立红成为我们女生当中的异类,至少在对抗传统的观念中,她是我可以游刃有余抵挡人家轻视我们的重要案例。她那么优秀,那么鹤立鸡群,那么出类拔萃,那么登峰造极。

我们同住在企业宿舍里,那家军工企业是我们那个片区的一个小小王国,自成一体。它有自己的大食堂、幼儿园、带三个篮球场的小学校区、独立的图书馆,甚至还有一幢四层楼的医务室,围绕着厂区修建的家属院错落有致,分布得很有阶层感。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她住的地方,实则是基层工人的鸽子笼,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再加上父母和奶奶,挤在一层两居室的小套间里。我从没想过在这逼仄的环境里,她如何挑灯苦读,解下一道又一道的习题,完成一篇又一篇的作文,背诵一段又一段的英语。

从学校到家里,她和我至少有十五分钟的同路时间。我们班里同学的父母,在那家军企供职的,当时有六七个,关系好的,约在一起,早上、中午、下午,一天至少数次,我们穿过宿舍,来到刚刚兴起的沿街小摊,一溜的个体户,卖水果的、卖衣料的,还有小小的裁缝铺子和一心指望用塑料制品换当地粮票或者全国粮票的外地流动商贩,然后,上张公堤,侧面是肉市场,味道腥臊,逢着雨雪天,刚被宰杀的动物的血水顺着路面流下来,牛头和猪头挂在铁锁链上,半睁着眼。我每回都一惊一乍地半跑着走开,总看到前面的她,或者后面的她,小心地踱着步,不紧不慢,一招一式透着和年龄不相称的从容,端庄地行进,羊角辫小小地摆动,亦步亦趋。我欣羡地远窥着她,纵然是同桌,她也不曾约过我同行,这是我当时不能释怀的遗憾。

那段时间开始风靡标志性的明星,特立独行的演员。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班长喜欢李谷一,最爱刘晓庆。课外活动时,文娱委员会放四喇叭的录音机,传来悠扬的《乡恋》,刘立红就会心地露个笑容。还有些女同学,在小摊上买了刘晓庆的小照,黑白的、彩色的、加滤光镜的,披着中分的长发,微微地眯着眼,迷离却又充满挑战地瞪着镜头,嘴角洋溢着这个国家从没有过的女人的坚毅和超脱。我一直以为刘晓庆是个不同凡响的明星,她的眼神里从来没有流露过取悦男人的媚笑,她是张狂的,也是不羁的,过分的自信膨胀地发散在身体的每个部分。

刘立红就喜欢她,喜欢刘晓庆。一些同学投其所好,往往省下早餐钱,买来刘晓庆的小照,虔诚地、谄媚地奉献给我们的神——刘立红。

我和她一直不太说话,虽然我们是同桌。她的那种不言不语,给了她一种凛然的气焰。她总是静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天知道,她怎么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其实她对班干部工作并不是特别负责,她甚至都不怎么主持每周例行的班会。她总是交代副班长操办,副班长就神情严肃地宣读本周的违规名单:迟到的、早退的、请病假的、上课讲话的、做操不认真的……然后,惩罚总是相同的:做清洁。

有同学会在底下申辩,有气无力的,色厉内荏的,全部无果,清洁是必须罚的——擦桌子,扫地,抹窗子,灰头土脸地干完,灰头土脸地离开,小小地骂几声副班长,或者大声地骂几句告状的小组长,然后洗洗手,离去。

我不太记得她做过清洁没有。全班大扫除,好像也没怎么见她劳动。倒不是说她小小年纪就仗势谋私,是总有人替她出头做了,一个月一次的排名大扫除,总有好心的同学主动留下来帮她完成。她也不大说感激的话,只是确认一遍,然后收拾书包离开,把自己的责任丢给那些诚惶诚恐的同学。

她一直遥遥领先的成绩、从不迟到早退的学习作风、决不拉帮结派的交友态度,让她在任何老师那儿都无懈可击。

我尝试过写信给刘晓庆,大意是说我们全班同学都特别喜欢她,从她主演、配演的每部电影延伸开去,用了大量的排比句,极尽追星之色,末了,最重要地标注一句:刘立红是我们班的班长,她非常优秀,非常杰出,因为她最喜欢您,所以我们全班也是您最忠实的影迷,我们全班同学也最热爱您。我反反复复地字斟句酌这封扬扬洒洒的信,誊抄好几遍,在某节自习课上,把它郑重小心地交到刘立红手上。

她放下功课,漫不经心地翻翻,然后专注起来,眼神从第一行开始重新扫起,逐字逐句地仔细看下去。末了,她停顿一下,咬咬嘴唇,终于点点头。

她侧过身来,认真地对我说:“你准备寄给她吗?”

“当然。”我坚定地点点头。

“很好。”她朝我笑一下,然后又去对付她的功课了。

我嗫嚅了半天,才壮着胆子问她:“你要不要签个名字?”

她停下笔,看我一眼,又拿过那封信,再阅读一遍,顿了顿,说:“可以的。”她在信的末尾签上她的大名,字体方正、挺括,横是横,竖是竖。我赶快跑到学校外的邮局,郑重地买下信封和邮票,满怀忐忑地寄给刘晓庆。

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巴结人。当年我才十三岁,我一直记得我的情绪,竟然不是羞耻,而是心甘情愿。

我们参加工作后,都已经二十二岁。我知道她进入那家军企,托她父母的老同事,分在四车间,以工代干,在机修部门做质检工作。有时候我偶尔会碰到她,和一帮新同事在一起,男的女的,挺热闹,她越来越融入那些圈子,唱卡拉OK,也去跳交谊舞。我们远远地点头,打个轻巧的招呼,因为新的朋友全都扑面而来,刚踏入社会的新鲜感和兴奋劲还没有消失掉,让我觉得同过六年学的她,友谊也不过尔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频繁地来我家,约我逛街,看电影。那段时间我们共同的一个女同学,经人介绍认识了军企里的一个男孩子,是刘立红相熟的,从小的同学,现在的同事。刘立红当时和我咬耳朵,说起那个男孩子的经历,千叮万嘱地告诫我:“他可是个留级生,你千万不要让她知道了,免得坏了这场恋爱。”

那个男孩子当时是刘立红四车间的团支部书记,好像是中学毕业后考上中专,然后分配进的军企,身份比刘立红还要高些,因为是国家中专出来的,属于人事局的指标,是正式的国家干部。

我看到刘立红评价那个男孩子时流露出些许不屑,便笑起来:“现在谁会在乎这个?”

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不在乎吗?但是我知道啊,我记得啊。留级……多丢人哪!”

我问她:“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她断然地摇着脑袋:“没有!”

我说:“看你平常和同事走得也挺近的,你们那边好多帅哥呢,没有人追求你吗?”

她严肃地摇头:“没有。至少我没觉得有人追求我。”她冷静的外表下其实是某种漠视,某种不屑一顾。怎么可能没人追求她?她不算高挑,长得也不出众,但身材匀称,皮肤不算白皙但绝无瑕疵,这种说不出缺点也讲不出优点的女孩子,其实最容易被男孩子们追求,因为得来容易,而且也拿得出手,更主要的,最适合日后做家里的妻。

她盯住我:“你能不能介绍个男的给我?”她郑重其事的表情,让我无法拒绝。

我当过她两次红娘。

一次是我某个男同事的铁杆,中学体育老师,身材棒极了,长得也英俊。我们相亲时去的是咖啡馆,那种茶色玻璃装饰的小资店面,四个人两两相对的火车座,中间一壶冒着热气的咖啡。汩汩的热气伴着香甜的滋味往上涌,弥漫在我们周遭,面前的咖啡具别致雅净,小托盘、假骨瓷的金边杯、搁在一侧的小舀匙,甚至小巧的牛奶杯、放置方糖的长方盒,都让那趟相亲高级起来。刘立红闲闲淡淡地说些工作的话,每问必答,虽然不主动,但一点也不扫兴。后来好像聊到咖啡馆里挂在墙头的那些仿制品,她如数家珍地说出那些名画的作者和出处,让那个多少有点心不在焉的体育老师肃然起敬。

“你懂得真多!”体育老师的眼里充满真诚的倾慕之情,直到她提及塞巴斯蒂安·科,那个洛杉矶奥运会一千五百米中长跑冠军;提及佩吉·弗莱明,那个每次寒暑假,我们守着黑白电视机,节目中段“请您欣赏”必配的冰上舞蹈視频的女主角。体育老师的上身往前冲,一副五体投地的表情。

她一直有着良好的记忆力优势,如果当年她不是非要读理科,考上的可能是真正一流的大学,命运就不是在父母的企业里谋个小小的生存之职了。

“我不想和他交往!”她的拒绝斩钉截铁。

“为什么?”作为介绍人,我想知道答案。在明显的男强女弱的条件下,刘立红到底挑剔的是什么?

“我不喜欢他的眼睛,眼距太开了。这种人,嗯,”她犹豫着,“不太有,嗯,思想。”

我盯着她,不知能说什么了。

再后一次,介绍的是我好朋友老公的同事。警察,原来是做刑警的,后来分下来到派出所,可能是家里有路子,让他不至于干太危险的活儿。

这次相亲去的是一家饭店,武汉挺有名的五芳斋。二楼,是个小包间,珠帘放下来,和相邻的客人一点干扰都没有。上茶,我们不懂,警察自顾自地点了竹叶青的明前茶;点菜,我们不好意思,警察又自顾自地点了东坡肉、龙井虾仁、鸡汁干丝、桂花糯米藕。警察点燃烟,拿烟的姿势很漂亮。他不太抽,好像只是享受烟熏雾绕的感觉,眯缝着双眼,又痞又帅。

我们不太动筷子,他也不劝,只自己吃两口,然后说:“武汉都爱吃咸辣的,现在又流行四川火锅,味道确实不错,但偶尔也要换个花样。你们应该清楚,现在兴吃粤菜和上海菜,口味淡,装盘少,但是,高档,有情调!”

“人类曾掠夺了一切动物的道德,所以在一切动物中,人类有着最艰难的生命。只有飞鸟仍然超越了人类。假如人类学习了飞翔,他的劫掠之欲望能飞到什么高度呢?”刘立红没怎么吃东西,她淡淡地冲着警察说。在警察和我们全都茫然的状态下,她用眼指一下桌上的食物,“吃,本就是饱个肚子,硬说成艺术,就有点高深了,你也会觉得玄妙吧?”

警察停下筷子,搁下烟蒂,问她:“你说的是什么?”

刘立红耸耸肩膀:“《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尼采的原句,你不知道吗?据说一战时,奔往前线的德军官兵背包里有两本书是最常见的,一本是《圣经》,一本就是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不过悖论是,尼采是反基督的。所以,我有相当长的时间不明白,德军官兵为什么会把这两本完全相左的书携赴沙场?”

警察把筷子搁到桌上,把烟蒂灭在烟灰缸里,谨慎地问她:“你是学什么的来着?我当时没注意,只说你是机修工程师。”

刘立红咬咬嘴唇:“我不是工程师,至少现在还没评上,只是个技术员。我学的是电器工程。”她停顿,灼热地看着警察,“如果你家里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什么的坏了的话,我可以试着修一下。”

警察的眼睛再没离开过她。

但刘立红还是坚决地拒绝了警察,她理所当然地给出了理由:“我不喜欢他抽烟。”

我朋友有点不高兴,她的老公也在警队,可能有点想沾那个警察的光,往上爬爬。她惋惜地啧啧连声:“真是可惜了,你不知道,他的条件有多好,他的父亲还有哥哥都是局里的……”

两年后,我朋友好像要为那次失败的相亲做个最后的注解:“你同学幸亏没有嫁给他,他家暴很厉害呢,把他老婆踢得几米远,有时候顺手就是几巴掌呼过去。”

我挺感激我朋友没为她的面子而挣扎着胡扯八道,世界上有多少那样的人,愣把一坨粪炫成一朵花。我倒是想了想,笃定地说:“如果刘立红嫁给他,他肯定不敢家暴她!”

她不是炫她看过的书本镇住他,不是炫她超强的记忆力和知识面拿住他,甚至也不是因为她弱小的身体竟然能修理一般认为只有男人才能把控的电器——刘立红其实一直是厉害的,从她小小个子其貌不扬的身体里散发出的狠,足够控制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小时候就见她发过火,唯一的一次,在初三那年的下半学期。

她已经不行了,像强弩之末没有一点后劲,完全被老师的预言击中。数学、物理,一进入初三,她全面垮下来。化学还好,因为大量的化学分子组成成分和化学方程式需要背诵,幸好,她的背功一直不错,还保留了一个优秀生最后的体面。很多同学追赶上来,男生居多,但也有不少女生,像我们老师说的那样,开窍了,玩醒了,然后成绩突飞猛进。

她的排名落下来,开始还能前三,然后前五,最后只能在第九第十打转转,有时竟然连年级前一百都不能进入。她的眼圈发黑,脸色发黄,一脸营养不良的倦容。有一次早锻炼时,她终究没扛住,倒在跑道上。

因为她的血管偏细,只能在脚背上扎葡萄糖推针。针头的冲击让她疼醒过来,等明了自己被送进医务室后,她开始嘤嘤哭泣,委屈的泪水淌满脸颊。她的妈妈这时火急火燎地赶到了。

医务室的阿姨说:“低血糖啊,你们要给她加强营养,她现在这个年龄段,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她妈妈,看着比我们的妈妈们好像要苍老许多,也是小小的个子,佝偻着腰,不住地鞠躬谢人,喏喏连声:“她太用功了,太用功了……我们家房子挤,得等到家里人全睡下,才能使劲复习……这段好像都过了半夜,她还在学习,早上又起得早……”

她打断妈妈,眼神无力。娘儿俩相互搀扶着走出医务室,她被准假休息至少两三天。我们看着她虛弱地走在校园里,正是春末夏初,满园的树木都抽出绿芽,那株银杏埋没在一片平淡的绿色里。

她没有休息,下午就过来上课了。老师很关心地问她身体的情况,她解释说没有什么大碍。但是这场风波让她成了我们议论的中心,说得最多的是那种恍然大悟的释然——原来心底里的天才,只是勤奋不懈的凡人,如果我能像她那般拼命,岂不是比她还强?

那周开周会,例行主持仍旧是当时的副班长,得意地运用权力批评着某些同学,同时得意地运用权力惩罚着某些同学。有个女生叫嚣起来:“你胡说什么,我那天哪里迟到了?于老师可以做证,我明明是被他叫去办公室谈下个月的年级数学竞赛。”这个女生有点男孩子气,初三后,成绩突飞猛进,特别是数学,好像没有她做不出的难题。她的物理当时也挺牛的,能量的转化与守恒、电路图的应用与解决,她都手到擒来,而且,附带别的科目也全面围追堵截,早进入班里前三,年级前十。

这是普通同学和班干部第一次当场分庭抗礼,不依不饶的架势让副班长有点目瞪口呆。我们都愣在那里,心里多少有些兴奋,巴望着看一场好戏。

“啪”的一声,中间位置传来一声拍桌子的噪音,接着有个女声凶狠地传过来:“说你迟到,就是迟到!你别不得了,拿于老师作挡箭牌!我看你最近嚣张得可以,太把自己当个人了吧!班里有班里的规矩,迟到就是迟到!罚你做一个星期的值日!”

这是我们第一次看见班长发火,两年多来,她一直不管事,像个弥勒佛,我们有时候都忘记这个学霸还有一班之长的头衔。可是这个头衔真起作用时,大家都被唬住了,没有人敢吭一声。窗口的于老师静静地看着这一幕,还没病愈的刘立红脸上泛起一片潮红,于老师悄悄地离开了。

我妈妈说:“你想,刘立红为什么找你介绍对象啊?她是想让你从你们单位介绍个对象吧?你胡乱给她掺和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当时在部里的一家研究所工作,薪水一般,也不太忙,身边虽有好多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但他们老家大多是周边小城市或者农村的,未见得境况比体育老师或者警察要好。

我妈妈说:“这么多年,你又不是不了解刘立红。”

那倒是的,就凭她突然愿意和我亲密交往,在她真是觉得低了头,想通过我认识她想认识的人。

我说:“她家条件也不好,如果再一心想找个我们院里的研究生,婚后大概窘迫得紧,到时会怪罪到我头上的。”

从小到大,我们被自觉不自觉地灌输着门当户对的理念,她家里的困境我们是有数的。她高中时哥哥结婚了,不知家里怎么安排住宿的。后来有了小侄子,总看见她追着小侄子在宿舍院子里喂饭,和那些住鸽子笼的职工家庭一模一样,因为家里实在没有小孩子的活动空间。

两次失败的红娘体验后,我慢慢和刘立红淡了来往。后来我出嫁,也没有给她送请柬。婚后我搬出娘家,住到远僻的单位宿舍里,小小的两室一厅,充满私密感和温馨。

她结婚之前专程过来找我,带着她的未婚夫。我那时刚有小孩子,满地乱跑乱撞,她羡慕地盯着孩子,眼里流露出少有的温柔。我不太记得她未婚夫的模样,只在心里暗暗比较过,笃定不如体育老师和那个警察。她微笑地介绍未婚夫的工作,好像是重型机床厂的助理工程师。那个木讷的理工男腼腆地不吭气,她又一次骄傲地宣布他的大学学历,毕竟是本科,比她的大专强上许多,虽然她曾经一心一意想找个至少有研究生学历的。

她结婚前夕,我去她娘家给她送礼钱。她一个人在那套小小的老房子里,两个姐姐早已出嫁,哥哥和嫂嫂、小侄子也搬出独住,奶奶十年前辞世了,现在她有了自己的空间。

她把我领到她的小房间,瘦瘦的一张窄床,床尾是连着床栏打造的书架,从底部一直到天花板,书籍满满地堆起来;床头也是一样的格局,从底部一直伸到天花板的简易书架,满满地堆着她这么些年没间断买过的书:古今中外的小说、艺术、哲学、名人传记……我叹为观止地看着她的书架,由衷地佩服她的阅读量,一个从小到大的好学生,最终只考上某所企业代办的大专,这片书海让人喟叹命运最终造成的平庸。

她的父亲是军企里的木工师傅,她的小闺阁打造成这样,肯定是动用了娇嗔的小女儿态,让那个木讷的、整日阴郁着脸的父亲,满足了这次小小的任性,让满室的书装饰了她的少年和青年。她父亲在打造床和书柜时,用了小小的心思——如果把床尾的书架拉出来,会是一个机关,可以翻开成一张小书桌的模样。她拉出来的小书桌上摆着一盏塑料台灯,台灯的底座牢牢贴着一张字条,上面用工工整整的钢笔字写了一段话:生命的价值正是在奋斗中实现的!

一般没有她的消息,我父母也很少提到她,因为不是一个部门的,再加上他们也退休了。来往的同学里,也很少有人谈到她,只隐约听说她租住在她老公单位附近,生了个儿子。

她似乎很喜欢小孩子,两个姐姐的孩子,她都带过;哥哥的孩子,因为曾经和她住在一起好几年,更是有闲的时候都抱着搂着。我觉得她挺会哄孩子,原来在军企宿舍里总看见她追着小侄子跑,两个人脑袋挨脑袋,亲热得不行。那小子被他小姑哄得仰面大笑,别提有多高兴。

我没见她带过自己的孩子,这个阶段,我们是彻底错过了。有时候我会想,她不知道怎么宠自己的宝贝呢。

那趟我们不期而遇,她冷淡而惶惑地逃离出我的视线,我一直看着她小小的身子,绝望地往前赶,好像要躲过某种宿命。

生下儿子六七年后,她又怀上一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没有按国家法规贯彻执行独生子女的政策。

当时的大环境下,所有的宣传全是“只生一个好”,单位都是有计生指标的,如果违规,所有的奖金几乎全部泡汤。然而,她做出的决定,竟然是要保留这个胎儿。

时间一天天过去,肚子开始显怀,大量工作人员也开始登门造访,她自己单位的、她老公单位的、居委会的、妇联的、工会的……都认为她脑袋少根弦,差根筋,这是国家政策啊,是由着你好玩的?

她被强制送去医院妇产科,不知道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但是胎儿确实被打下来了。那趟造成的后果是,整个军企的计生工作遭到上级部门的严厉批评,刘立红所在的四车间扣除全年奖金,刘立红本人受到记大过的处分,她老公也難逃责罚。

我们当时听闻,都觉得不可思议,头胎明明是个儿子,刘立红竟然还要闹这么一出!

高中的时候,我依旧和刘立红同桌。那时我们已经分班,她成绩虽然在年级排不上前十,但仍旧考到了重点班。那会儿我们都开始发育了,个头蹿起来,身体丰满,像校园里那些春季的法国梧桐树一般,枝繁叶茂,生机勃勃地成长着。只有她,好像停住了,不到一米六的个子,瘦瘦精精,脸上挂着旷日持久的菜色,再不见她生长。

她早失去往日的辉煌,光焰不存。新组成的班里,大多数同学并不熟悉她。她文艺不行,体育一般,曾经令人炫目的主科成绩,一直在我们班的十多名左右晃荡。她打扮朴素,每周换一次外套,逢上课时会把袖套拿出来箍在手臂上。羊角辫剪掉了,为了梳洗的方便和不浪费时间。反正我们当时所有的目的只为一心考上大学,女生们几乎梳着一样没有个性的短发。她还背着军绿帆布书包,上学时背左肩,放学时换右肩。这也是听老师的教诲,因为可以防止肩膀歪斜——我注意到,只有她坚持这样做,很规律、很教条地坚持着。

我们仍旧不太讲话,各忙各的功课,难得交流一下当时开始时兴的《读者文摘》上的内容,也翻翻借过来的《大众电影》。她还是对刘晓庆非常喜爱,真奇怪,那会儿已经有好多女明星了,港台的更洋气些,欧美的简直就是明艳照人。我不太懂她对刘晓庆的执着,相比而言,刘晓庆在一众冒出来的明星前,显得老土和庸俗,而且,还带一点没见过世面的张狂。

有次自习课上,她小声地问我:“昨晚那个电视剧你看了吗?”

昨天是周末,难得我们能看场电视,爸妈和我一起守着看那部剧,讲一个女研究生一心扑在工作上,爱情也挡不住她的信念,婚姻也没影响她的专注,怀上孩子,也打掉了,因为接下来的孕期会影响她的研究进度。

“挺让人佩服的,那个女主角,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来的。”我自顾自地说出我的想法。

刘立红冷笑一下:“不至于吧?她还把孩子打掉了,有什么事情比生命还重要吗?”

我惊诧起来:“那怎么叫生命,还没生出来呢!”我们的生理课虽然是含糊其辞地被老师羞答答地走了过场,但我至少能从图解中明白胚胎的形成过程。生命?好像和我理解的生命的定义并不一样。

“你知道什么!”刘立红轻蔑地横我一眼。她的态度让我非常生气,我早过了巴结她的那个年龄段,她也不再值得我巴结,现在因为一个电视剧的女主角,因为这个女主角一心扑在事业上,刘立红竟然像个妇女干部一般地教训我。

“你什么都知道!”我毫不让步地讥讽她。她当时有个别科目比我好一点,比如语文和英语,其他的倒不如我,总分几次排名下来,我还比她高个四五名左右。

我冷笑着铺开数学参考书,用余下的时间解立体几何的证明题,把一脸臊红的她抛到九霄云外。

刘立红为了二胎连坐整个四车间一百来号人的全年奖金的轶事,从我们这些不相关的人嘴里讲出来,多少流露出看笑话的心态,觉得她的人生态度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我回忆着我们曾经的那次争吵,觉得应该有某种微妙的联系。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挚爱孩子,或者在似懂非懂的年龄段,读了某类哲学书,让她坚持对生命的敬畏。

谁知道呢?刘立红是那种一贯的好学生,一贯的先进工作者,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墨守成规,从不惹是生非,从不无理取闹,认真勉力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人畜无害,温良恭谦。但是好像我们都错了,我们不知道,刘立红还有个天大的秘密。

结婚以后,刘立红随丈夫搬去了丈夫单位的集体宿舍。婚前和同室的人讲了许多的好话,一次一次地跑行政部门,希望能解决两人的栖身之所。他们单位有这样的规定,三人一间的单身宿舍,如果另两人愿意搬出来和别的单身汉挤一挤的话,行政部不会干预这独立出来的房子成为一间新房。

他们应该是找合住的人谈过好多次,也送过不少礼物,反正,最后人家委屈地搬进更小的空间,成全了他们幸福的二人世界。

房子不大,但终于有了自己的空间,刘立红和她丈夫应该是心满意足的。接下来是轮着排队,等待厂里遥遥无期的分房。单身宿舍现在已经成为好多新婚夫妻的鸳鸯楼,在公共卫生间努力涮洗着猪大肠的财务室小郭、在黑黢黢的走道上炖排骨汤的打字室小陈、一下班就跑回来张罗着凑角打麻将的技术处小冯……这些大牌的名校、国家中专分进来的女孩子,因为嫁给没房的老公,委曲求全却满怀快乐地在单身宿舍过起自己的小日子,刘立红成了她们中的一员。

她安心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买了辆小坤车,从老公宿舍里匆忙出来,骑行二十分钟到那家军企。一般会在娘家吃中饭,窝在自己曾经的小闺阁里睡个午觉,再去车间上班。下班后到顺路的菜市场,和小贩们还还价,带回几棵青菜和几两肉,到楼道里自己的厨架前做两三个小菜,和宿舍里的家属们聊聊天。她不打麻将,但会应邀凑个拖拉机或者拱猪什么的,一天也能快乐地过去。

然后,孩子就来了。听说她孕期反应很大,吃什么吐什么,到处呕,闻到油烟味要吐,闻到厕所味也要吐。这逼仄的环境里竟然冒出个小姐的娇躯,把一众本来关心她的那些宿舍里的家属们,都弄得再不开腔,反而嫌弃厌烦地看着她的作态。

她瘦下来,菜色的脸越发黄疸病似的毫无血色。她的婆家在相距市里两个多小时车程的农村,夫家人婚后来往频繁,让她厌倦不已。每次要招待食宿,小小的窘迫的两人世界,被夫家的亲戚占了空间。她越来越嫌恶他们,和旁的家属们聊起来,也是一番极度厌恶的脸色:“带一袋大蒜头,扛两截还满是湿泥的莲藕,招呼也不打一声,说来就来了。”她不是市井之气的人,可惜听话的对象也是打农村或者小县城出来的,小郭小陈小冯她们,难免对她翻白眼,心下里的词是:你不就是一个小木工的女儿吗?又不是什么大知识分子、大干部家的千金,至于吗!

刘立红被孤立起来,没有人对她难受的孕期反应再表示同情。她可能也不在乎,她习惯存于自己的小世界中,关上门,窝在床上,随手拿起一本书,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之类。但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学习哲学,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哲学,我们大多数人从来也没指望过通过哲学达到生活的和谐和幸福。

一个读着世界哲学史的人,还是没能进入中国的一流甚至二流的大学校园,还是有着常人甚至甚于常人的孕吐反应,还是得蜗居在小小的床铺上感慨世界的狭隘。

她在生下儿子的前一个月,终于下定决心,租住到丈夫单位旁边的一所农民屋里。只是一间卧室,但有两家人共用的厨房,公共厕所在院子外。这二十平米的小家,比起逼仄的不到十平米的单身宿舍,让她的心情大为好转。她在那里坐月子,在那里哺育儿子,在那里终于享受到初为人母的快乐。

四个半月后,她带着竟然变得白皙的面庞、浑圆的身子,幸福地返工了。

日子还是这样过着,但周边的人多少发生了变化。丈夫宿舍里有些刚提干的大学毕业生,竟然义无反顾地去了南方。她自己所在的军企里,也有越来越多这样的传奇和神话:谁谁谁去了珠海,一个月的收入顶上我们一年的了;谁谁谁去了深圳,还是偷着开证明办的边防证,月薪不只我们一年的工资,还外加好几千的港币和好多的外汇券;谁谁谁从南边回来了,请大家去最宰客的王子沙龙,当场叫了七十块钱的西瓜盘,还有两百块一小碗的冰淇淋……

我从来没想过刘立红会甘于平庸,就像她小时候,从来都为攀上年级第一或者班里第一而拼命挣扎,头悬梁,锥刺股,三更睡,五更起,然而……

她好像让老公也努力地试过,辞职,到南方找机会,但是她的丈夫一样是循规蹈矩的人,从小是村里的好孩子,然后是县里的好学生,不负家族的期望,考到一所重点大学,分配进重型机床厂,在厂子里虽不是技术部的主力,却也是要培养的苗子,不痛不痒的人物,倒也见得到隐隐可现的光明。厂里的总工老刘,是他的榜样,也是他的将来——兢兢业业地工作一辈子,有自己的技术小组,得过部里的特奖,拿过市里的两次科研大奖,后来分了新单元楼,三室一厅,带小阳台,和厂长的待遇一样,每天上班下班,总是围满谦恭地叫着“刘工”的同事们。

刘立红父亲那边来了亲戚,远房的,她奶奶那边的一个表弟,辈分上她称作舅爷。舅爷解放前跟着国军一起去台湾,在那边重组家庭,生下一儿一女。那时候国门已经打开,台湾同胞回乡探亲受到热烈的追捧,他們不管自己在台湾混成什么样,在有生之年总想尽办法辗转归家,拜祖,祭上。一大家子亲戚来相认,远一点的,送些台湾小特产;近一点的血亲,就送些金戒指一类的,黄灿灿地亮在那里,挣足面子。

刘立红的这个远房舅爷,老家似乎没什么人了,想着过来看下表姐,谁知道表姐也早已作古不在人间。唏嘘之余,舅爷感叹曾经连累过亲戚——这个时候,刘立红才知道,父亲因为这桩旧事,当年连从军的资格都被取消,只能低眉顺目地学木工手艺,把成大业的理想永远遗憾地摁在心底。刘立红抱着儿子,很悲伤地看了父亲一眼。如果父亲当年从军,也许家里就不是这个样子。他说不定能当上军官,像父亲那样能吃苦、肯拼命的人,这没什么不可能。然后他会转业成为领导,或者下到地方上,到这种军队企业做个连厂长书记也要礼让三分的军代表,她的家境就会是不一样的状况。即便她后来只考上大专,也可以因为父亲的职务和人脉,到企业的机关大楼里去工作,永远和那些轰轰作响的机器、油腻腻的汽油柴油隔绝。她会因为这种背景,找到更好的、更有文化的丈夫,不会在那狭小简陋的房间里羞答答地蜗居。

舅爷是女儿陪着过来的,在军企招待所办的酒席,不算隆重,但也耗尽刘立红母亲当月的家用预算。

在饭席结束前,舅爷的女儿给每位女眷一个小小的金边礼盒。大家推三阻四地收下,喜笑颜开,又陪着多说了许多念旧的话。

舅爷的女儿比刘立红年长十多岁,但身材保持得挺好,苗条,有风韵。她没怎么太说话,但对抱着儿子的刘立红一直很关注。临了,还央求让她抱抱孩子,刘立红只好把儿子递给这个被称作小姑的女子。小姑不擅逗孩子,姿势看着都别扭,不过看得出来她真心爱孩子,眼神专注而慈爱。她甚至还偷偷塞给小宝贝一套金银对镯,看来是早准备好的,上面镌刻的是:长命百岁,仙寿恒昌。

事情是突如其来的。

小姑说,她一直没有孩子,努力很多年,还是不行。中间受的苦、遭的罪就别提了,是个女人都明白。现在她年纪大了,自然受孕一点希望都没有。她提出——让刘立红代孕!

“你帮我这个忙,没有关系的。我们是没出五服的血亲,血浓于水,对不对?别的人我不放心,你的体质好,又年轻……只是把我们的胚胎植入你的子宫里……看啊,你懂的,你知识挺全面的……没有乱伦,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逾越。你帮帮我,好不好?”小姑声泪俱下地求她,一个不能当母亲的女人,在刚当了母亲的女人面前,求她赐予一个当母亲的权利。初为人母的刘立红,抱着手中刚能叽叽哇哇叫“妈妈”的儿子,心软了。

有时候我想,命运其实是避不开的,你所有的命理,不会因为你的经历、学识而真正改变。

所以,那个饱读诗书的刘立红,那个一身傲气的刘立红,那个崇拜着居里夫人和刘晓庆的刘立红,妥协了。

后来有人议论这件事,说最大的原因其实是——金钱。

那个年代,开始有人为了金钱做出许多大胆而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未必是勇敢的,未必是酷爱美食的历险者,他也许只是当时当下饿得想随便塞个什么来果腹罢了。

事情比预想中要顺利,她请了假,交代好儿子的日常,尾随着小姑上了路。听说是印度,也有人说是泰国,更有人说手术是在香港的一家私立诊所做的,反正,相当成功。她回来后不声不响地上了几个月的班,显怀前又请了长假。据说去邻省的姨家住了好长时间,像宋丹丹演的《超生游击队》那样,被村里的计生组围追堵截。生产之前还是去了香港,有的仍旧说是泰国或者印度。据说是双生子,自然顺产,痛得她哭天抢地,但是,母子平安。

她回来了,好像脸色更红润,心情也不错,在汉阳的新开发区买了房,带着儿子和丈夫,住进她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三房两厅。

那个小区稍有点偏,公交车并不直达,盘子有点大,看着空落落的。小区离街面还有些距离,挡在小区前面的都是老旧的宿舍楼,隐约还有过时的标语。通往小区的路是泥泞的,开发商还没有现在的服务意识,把那一截路段干脆撂下没管。送电器的司机拒绝在没有修好路面的道上行进,她和老公搬下才买的滚筒洗衣机、冰箱、大彩电,雇了部小三轮,穿穿梭梭地往新家奔去。

她那年考过了助理工程师,老公也进到厂里的技术部。好日子扑面而来,所谓的幸福,不就是这样吗?

有时候她会在夜深人静时想起那对双生子,那两个和她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却在她肚子里足足待了九个多月的小生命。

那为什么不是她的孩子!

在她的身体里待了那么长时间,她为他们吐得稀里哗啦,肝肠寸断。她记得他们每一天的变化,比当初生自己儿子时还记忆犹新。正好三个月时,她停止孕吐,好像为了弥补曾经初期反应所浪费的美食,她贪婪地好上了吃。她放开胃口,饕餮大宴,鱼,肉,虾,蟹,浓油重炒的,清汤炖煮的,老火煲蒸的,只要是能吃的,她全都不挑剔。

到了四个月的某一天,他们开始踢她的肚皮。初期是有点试探性的,她觉得好玩,隔着薄薄的衣服附和着他们的反应,过了良久,他们又开始回应。刘立红想起小姑叮嘱她,每天要和他们交流,于是正经起來,规规矩矩地坐在床沿,迎着晨曦中初升的太阳,小声地对他们说:“早上好!”

以后的每一天,他们都会打招呼。有时候,孩子们会踢踢她的肚皮以示回应,她不知道哪一个比较调皮些,或者哪一个更加有礼貌。她起床,拧开小姑送的小巧精致的录音机,按下键,里面流淌出莫扎特、舒伯特还有巴赫的交响乐。古典的曲子节奏鲜明,力度适中,刘立红在乡间晴朗的早晨,呼吸着乡土味的空气,伴着舒缓的曲调,自己也陶醉起来。

乡间那闲适的空气,泥土混着牲畜粪便的气味,让她的心无比宁静。她的视野从来没有这么开阔过,远处有山,山间有溪流,野生的树木恣意地生长,盘虬卧龙般。她住的地方不远处有小径分明的岔道,走上去就到了把湖水隔成四份的堤道,将村子里的住户远远地分离开。她慢悠悠地在堤上闲庭信步,看到树杈上端鸟做的巢,那些安心养家的鸟类飞来扑去。她肚子里的孩子又有反应了,左一下,右一下,她欣喜起来,缓缓地在铺满枯叶的堤路上坐下来。这是难得的好时光,她拿出手中的小书,一段一段地给他们朗诵。

是些英文读本,小姑送过来的,浅显,易懂。刘立红英语一直不错,这难不倒她。之前,小姑还听她朗读过几段。小姑微笑地点着头,说她的发音清晰,是英式英语。刘立红第一次听说英文发音还分英式、美式,想着小姑对她满意的笑脸,想着自己整个中学时代,全是那个崇尚“日不落帝国”纯正高贵英语的第一代师范毕业生的教育,心下里对那个后来执意去英国却只能辗转到美国留学的老师感激起来。

她还给他们俩读古诗词,《三字经》《百家姓》,还有唐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开始觉得有点好笑,现在谁会读这些?满是封建礼俗的糟粕,那些竖排的繁体字,像个迂腐的老者,让她觉得滑稽。但是渐渐地,她竟然读出不一样的感觉来,拿着那些繁体字的书,想着那个《三字经》里的窦燕山,心想人家就是会教育孩子——不忘古训的台湾小姑,从还是刚成形的小胎儿起,就把重心放在教育上。不像我们,还在初级阶段,口号上说是“优生优育”,却还没有完整的教育定义。

她看着沿湖而居的乡人,几个光着屁股打架的孩童,咧开的嘴里是满口的豁牙,想到自己小時候,和兄弟姊妹的纷争,和小伙伴的玩耍,却想不起父母对他们的关心和培养。他们自生自灭地来此世上,像无头苍蝇似的误打乱撞。自己小时候可能有些许天赋,也被平庸的父母漠视了,最终只能落得平庸的下场。

她在幼儿园时就会画画,用父亲拿回来的石膏笔,那些木匠师傅必备的工具,在凹凸不平的水泥地上画老鼠,画她在夜里看见过的家里的某只老鼠。她当时小解,在屋角的盂盆上蹲着,暗里闪着一点微弱的光,是妈妈疲倦地点着的一支床头的蜡烛——那个时候好像经常停电,一到晚上就没了灯光。她坐在盂盆上,盯着暗处过来的一只老鼠。它不动声色地爬过来,静悄悄地停在光线的阴影下。她看到它闪躲的眼睛,接着与她四目相对。她愣了好久,心中涌起异样的感觉。

她早上被送去幼儿园,中间自由活动的时间段,她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画了昨晚的那只老鼠。保育员老师难得没有训斥她,甚至因为她画得惟妙惟肖,叫了当班的好多老师过来瞧她的杰作。那只老鼠胖胖的,胡须微微上翘。保育员夸她的天分,用墩布拖地的时候甚至绕开那只老鼠,为她保留了两天。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感到自己因天赋而受人尊重的特权。她那段日子随心所欲地在地面上乱画,草丛里的小鸡、邻居家偷养的小兔子、厂房、冒着烟雾高耸入云的烟囱、悬在车间天花板上的巨大航车……保育员老师后来失去了欣赏的兴致,再没像保留那只老鼠一样保存她的画作。但她一直对刘立红很好,比对别的小朋友要好得多,可能在她的记忆深处,有段可爱的回忆多少和这个有绘画天分的小女孩有关。

后来她上了小学,成绩优秀,各科全面居上,乖巧,懂事,有责任感,没有再在绘画上下功夫,因为小学里优秀的定义是从语文数学开始的。她一直记得由于自己的优秀而得到的宠爱,所以愈发努力,把功课做得遥遥领先于其他人。她算是早早明白事理的女孩子,提前复习,查字典,做课后的家庭作业,她总比那些还没放下玩兴的同学要努力得多,成绩一直出类拔萃。

她叹口气,回想起自己或许有过的绘画天分,因为从来没有受到过重视,慢慢地烟消云散,在童年的某些平淡的日子,被大人们,被她自己,永久地遗忘了。她茫然地坐在开始凉下来的土地上,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岭,那些葱翠的野树,将在某个日子被连根拔起,有的可能成为木材,做成家具,有的可能就只有抛在路边,腐朽、湮没,甚至烧毁。刘立红在这秋水共长天一色的乡间,突然落寞起来。

不是她的,那肚子里的两个娃娃,不是她的!她每天那么刻苦,那么认真,那么用心地坚持着所谓的“胎教”,可是从她身体里出来的那两个胎儿,不是她自己的!

根本不像谣传的那样,事实上,她从来没有出过国门一步。如果她知道谣传,也许会冷笑。那时候国内办理出国手续简直比登天还难——她是有单位的,上面有无数的组织,她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离开?好在,总有些医生是有办法的。在那家她从来没有提过的医院,秘密的胚胎移植手术完满成功。第二次去检查时,B超告诉她和小姑,怀上的是两个儿子。她看到小姑喜极而泣,为小姑终于能为人母感到欣慰。这个近四十岁的女人,在传宗接代的路上磕磕碰碰地走了十多年,受尽辛苦和疼痛,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但刘立红没有想到的是,她的代孕如此廉价,她是替代小姑生产子嗣的重要工具,却只得到九牛一毛的补偿。

她去另一家医院生产,在一个县城里,请的是来自一家大城市的妇产科医生。小姑坚决地拒绝了剖腹产的提议,虽然那个表情严肃的医生小心地解释胎位不正,由此恐怕会引起产妇的大出血,但小姑还是坚持要自然分娩。

宫缩一阵阵地袭来,阵痛的间隔越来越短。医生一次又一次地观察,还没到三指,再等等吧,还有两个小时呢。哦,这地狱一般的滋味啊!我不行了,我真的要死了,我过不了这一关了!她绝望地叫着,却没有力气挣扎。

终于手忙脚乱地被扶上产床时,她的力气都快消耗殆尽。因为胎儿滋养得很好,体格偏大,所以即使有头胎的经历,她还是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她骂着该死的小姑,恍然大悟,原来小姑不停地给自己寄送各种好东西,用心竟如此“险恶”。她的体重噌噌噌地往上长,一百三,一百四,一百五,昨晚都已经到一百六十六斤了,她可是才一米五八的个头啊!

用力,喘气,再用力,好的,好的!她听到哇哇啼哭的声音。旁边有护士接过小孩子,她喘出一口粗气,想让护士抱给她看看。医生接着说,再努力,还有一个,好的,好的,再用力,吸口气,使劲!好的——又是一阵哇哇大哭的声音,然后声音戛然而止,医生说,哦,天哪,脐带绕颈了,剪子递给我。她吓坏了,用手臂撑住自己的身体,用尽力气攀起上半身,怎么了,我的孩子?医生没吭气,也就两秒钟,像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般漫长。孩子的啼哭声又响彻起来,震天动地。

好可爱的双生子!两个女护士一人抱一个,擦去了血迹和黏稠的体液,抱给刘立红看。她看着他们,长得真是壮实,头发浓密,眼线也长,红红的皮肤——老人说,这是将来白皙的征兆。多么可爱的双胞胎啊!他们将来不会像多数双胞胎一样长得极为相似,他们是异卵的,培育成胚胎的时候,为了保险起见,医生给她的身体里植入了两个受精卵。

她虚弱地看着他们兄弟俩,小心地招呼说:“嗨!”

那是她和他们第一次见面,从此再没见过他们。

我听着别人讲述她的经历,惊心动魄,叹为观止,怎么也没办法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刘立红,那么傲气的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流于比俗还低的某种沉沦?

可是不管怎么样,她成了最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之中的一员。她有了阔大的家,家里有了时髦的家具和现代电器,甚至装了电话,还嚣张地安装了空调。在那么丰厚的回报面前,所有你以为熟悉的某个人固守的道德和理念,有什么理由不灰头土脸地败下阵来?

刘立红在那所她亲力亲为精心布置的家里,安心地享受着自己的新生活,有时也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曾经在肚子里的那两个宝贝,思绪飞出脑外。

他们会笑了吧?能爬了吧?开口的时候,是先会叫妈妈还是爸爸?哦,不,小姑是洋氣的,四十多岁的女人,还是那般嗲嗲的,一定是叫妈咪或者爹地。那么,哪个先开口呢?两个娃娃几乎一样大,有没有纷争呢?应该是哥哥厉害些,他挣扎着来到人世的时候,用尽力气,他的号啕大哭都比晚出来十五分钟的弟弟要显得气壮山河些。弟弟也还好吧?医生当时说他脐带绕颈,后来没什么大碍吧?刘立红查过很多书籍,也问过许多医生护士,好像都说没什么不得了,只有一个大姐严肃地说,那有点关系的,会影响大脑的发育。刘立红吓得不轻,又找许多人详细询问,甚至到图书馆翻遍了好些专业书籍。白纸黑字的厚沉沉的医学书里,确定胎儿绕颈一周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婴儿出生后体征达标,呼吸顺畅,对将来的发育根本没有影响,她这才吁出一口气。

但是,真的和她有什么关系吗?他们不是她的骨血,不是她的承脉,只是寄居在她身体里九个月的生物,掠食她的营养,然后茁壮成长,一旦瓜熟蒂落,便与她成为陌路。

是的,她再也没见过那两个孩子。小姑很大气地给了她一笔劳务费,自此彻底地断绝了往来。

那一年,她老公担纲的一个科研项目被部里评上科技发明奖。老公启程去北京拿回奖状和奖金,他所在的那家重型机床厂还开了全厂大会进行表彰。本来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刘立红的脸上每天也喜滋滋的,觉得多少年前的那种自豪又重现了。

可是,因为科研小组有五六人之多,她老公太知识分子气,或者还有点小家子气,分配奖金不公,闹得组里相当不愉快。几个当初的合作者,或者应该称为协作者,竟然轮番到组织上去对这个年轻的、有可能承接厂里总工位置的、外乡过来的大学毕业生无休止地控诉和讨伐。三人成虎,有几个领导就很不满意了。为平息众怒,技术科决定把他下到基层,再磨炼磨炼,至少懂得集体和合作的力量。于是那个满面春光的丈夫,心情郁郁地到某个车间报到去了。

这个节骨眼上,又曝出刘立红再次怀孕的事。

流言就是从那时候传彻每个角落的,那个秘密被有声有色地捅了出来:她曾经出过国,帮人家生孩子,赚得好大一笔钱。她的新房子、她的豪华装修、她的现代家用电器,就是这么来的!

很多人开始嗤之以鼻,哇,出卖自己的良心和肉体,去干这种事情?既然这么有钱,她老公还把技术奖分给自己一半,让同组的另外五个同事去分剩下的一半,怎么会有这么贪心的人?

想着她即将又要大起来的肚皮,大家恍然大悟:生财有道啊,她又接了替人生孩子的活儿吗?

刘立红其实也在犹豫,她不知道为什么这次要把这个“不小心”安静地保存下来。经历过那次“借腹生子”,她突然觉得每一个留存在她身体里的生命都必须尊重,都必须让TA来到世上。

生命啊,不再只是一个指标,他们是多么鲜活的肉体,在她的子宫里充满期待地成长,慢慢地蠕动和发育,从一粒小小的花生仁,长成了一个在她眼前晃悠的活泼可爱的孩子。

她渴望再有一次这样的体验,真真切切再做一次母亲的感觉,真实的有血缘关系的母亲。她要看着TA成长,决不错过TA的每一次变化,TA的第一次翻身,第一次独立坐起,第一次竭尽全力地爬行,第一次对着她大胆地吐出“妈妈”……她太想有这些感觉了,第一个儿子出生时,她忽略了他的许多细节,甚至都想不起他是如何拱在她的怀里,第一次叫“妈妈”时的那个美丽的节点。她训练过他的手指抓握能力吗?她知道他什么时候懂得倾听?她记得他最爱和她做什么互动游戏?

那个时段,她太累了,也太年轻,凭空多出来一条小生命,她有时候甚至会觉得是累赘,是负担。她再也没办法睡一次安稳觉,再也没办法穿上体面的熨烫得笔挺的裙装,甚至为了能轻松地抱着他,她舍弃了连登山旅游都没放弃过的高跟鞋……她在刚做母亲时,负累感完全超越了幸福感。一家人挤在小房里,搭建在一侧的行军床上睡着来自乡下的婆婆,每天在房里身体挨身体。三四个小时不到就喂奶一次,婆婆在车间外抱着嗷嗷待哺的小儿子可怜地等着她,木木地盯着她奶水滋出来的乳房。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没有一丁点初为人母的喜悦,有的只是尴尬和巨大的不耐烦。

然而,自从诞下那对双生子后,她突然开了窍,觉出自己做母亲的某种欠缺——她没有给自己的儿子做过胎教,没有给肚皮里的他讲过故事,念过英语,诵过《三字经》,听过莫扎特,她觉得对儿子有一种深深的抱愧。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一天天地延误流产。厂子里的、工会的、妇联的、街道的,还有丈夫厂子里的、丈夫工会的、丈夫妇联的人一拨一拨赶过来,从苦口婆心地做她的思想工作,到越来越不耐烦地责怪,以至后来做出毋庸置疑的堕胎命令。丈夫也劝她,现在大家都觉得我是眼中钉肉中刺,你就别给我添麻烦了。她静静地听着丈夫的埋怨,摸索着自己的肚皮。那个她没办法知道性别的孩子发育良好,已经开始踢弹她的肚皮。她会心地笑了,放下手中正做着的饭菜,跑到床边,对着夕阳最后的一点余光,小声地回应着那个调皮的胎儿:“嗨,你好啊!”

她是被强行拉到医院的,强行做了流产和刮宫手术。这次的疼痛让她撕心裂肺,她哇哇地乱叫,痛哭流涕,仿佛世界末日。

有一度,人家说她有点精神病的症状,在单位里画着图纸,思绪就散开了,任人大声唤她,也不能把她拉到现实的世界里来。因为超生事件,她和丈夫在单位里都没法抬头。直到孩子上小学的时候,两家工厂因为挡不住时代的大潮,曾经引以为傲的铁饭碗说没就没了。在全员下岗之前,他们两口子还各自在企业的最基层挣扎。

离开企业后,听说她做过小摊生意,后来和丈夫一起开过夜市,在老宿舍区门口卖宵夜。开始是臭干子,后来是烧田螺和炒虾球。她勉力地蹲在小吃摊前,艰难地收拾着张牙舞爪的活虾,纤细的手指被龙虾粗壮的螯钳弄得鲜血淋漓,白净的脸皮也被劣质的油火熏得灰头土脸……

刘立红和她丈夫几乎是做一行赔一行,他们在时代的潮流里败下阵来,无力下海畅游。

我那次见她,正赶上她在小学同学开的医药连锁店打工,虽然薪水不高,但因为当时国家医药刚刚放开,每年的奖金待遇不错。哦,她那个小学同学,就是原来四车间的团支部书记,她曾经很小瞧的那位留级生。他在企业倒闭前就办了离职手续,跟着亲戚做药品买卖,从亲戚当职的药厂拿货,据说汉口有他的五家门店。

这以后十多年,我再也没有见过刘立红,也没听人说起过她的任何消息。前年底大家一个接一个地通过微信联系上,全班大概百分之八十的同学团聚过一次,连我们白发苍苍的班主任都赶来了。大家彼此拥抱,勾肩搭背不分男女地搂着,说起中学时的事情,好像一幕一幕地又重现起来。没有人提过她,我们的班长,曾经在初一和初二两个学年里无人能破的辉煌。当天的聚会还是一如既往地由副班长主持,没有半点违和,大家并不在意那个缺席的班长。副班长像当年一样装模作样地运用自己的权力,开玩笑地要罚这对喝交杯,罚那对唱情歌,原来被压在底下郁郁不敢言声的同学放肆地笑骂,多少龃龉杯酒中,多少嫌隙歌声里。

有个同学带来了初中留念手册,纸张已然发黄,稚嫩的笔迹却清晰可辨。上面签着各自的大名,有些比较特立独行,龙飞凤舞地写着英文名字,还有些留的是“号”——我们笑怪白发苍苍的班主任,因为当时他特别崇尚八大山人,还给我们讲过朱耷的许多轶事,大家就学着这位明末清初的皇嗣画家,装模作样地也给自己立“号”。同学在问,这个是谁,那个又是谁。有人搭腔,大家群嘲一番,多数人没接话,可能自己都不记得了,甚至不太确定哪个是自己的笔迹。

晓鹤。这个是谁?

黑色墨水写下的一丝不苟的名字,和一众纯蓝或者蓝黑墨水的笔迹大相径庭。没人接话,也没人再追问。大家只关心到场的人:你现在在哪里?哦,这么大的事业了。哈哈,都混上副局了,明儿我到你那里去一下,你得帮我办件事情!哦,竟然是交通大隊的,哪个区的?天哪,这么巧,我的车子才被你们扣下。你这个坏蛋,我明天马上去提车,你可别拦我……

是刘立红,晓鹤就是刘立红。我记得她当时说,她喜欢刘晓庆,那么上进,那么努力,终至成功。她也喜欢白鹤,纯洁的羽毛,出污泥而不染的咄咄傲人的身段。她这辈子,就希望成为这样的人或物——努力,上进,绝不向世俗低头,生命的价值正是在奋斗中实现!

那天夜里,可能因为遇到久不见面的同学,多少有些兴奋,加上不胜酒力,我倒头就睡着了。半夜,我被自己的梦惊醒。在梦里我见到了刘立红。她还是那个模样,三十三岁那年我见她最后一面的模样,有点不高兴,有点慌张,还有被人识破困窘的一丝不情愿。她带着四个孩子,高高矮矮地排列在一起。她对我说,我送送你吧!我当时心里还有些疑惑,想问她,我才来拜访你啊,你怎么就赶我走呢?然而她固执地推我出门,我难堪地不能言语。走了一段,我问她,真不好意思,刚才忘了给你孩子红包,我都准备好了,是见面礼。她迟疑一下,说,也行吧,你直接给他们吧。她转身带我回去,不知道走的哪条路,在梦里混着肉类的腥气,脚下甚至有血水缓缓地流淌,然后是叫卖的小商贩们,红红绿绿的塑料制品,眼睛无神地斜睨着我们的发廊妹……后来,路途宽阔了,眼前全是落魄的法国梧桐,只有一株满身黄金叶的银杏屹立在那里。有个人声远远地传来:我们学校的主楼已经拆掉了,我们那时的中学已经没有了,回不去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是这时候醒来的,在黑暗里虚无地呆怔了半天,突然泪流满面——为我梦里的俗气,也为我在梦里把她想象得如此俗气。

我记起白天悄悄问过班主任她的近况,班主任说他并不清楚,只是十年前有个同学托他走走关系,把某个孩子弄进重点班级,班主任后来才知晓那是刘立红的儿子。班主任妥妥地办好这件事后,作为答谢,刘立红仍旧托那个同学给班主任送礼,还是挺重的礼,一盒花旗参、一盒阿胶,还有一盒藏红花,都是当年刚兴起的时髦货。班主任说,她一直在一家药店工作,坚持了挺长时间。现在打工的,哪有像她那样坚持的?个性倒是没变。

几个同学喝多了,在那里唱歌,五音不全的嗓子震耳欲聋。

此刻我躺在床上,梦境里刘立红的影子早已淡去,充盈在我脑海里的,竟是那些调皮的同学们嘶吼的歌:

昨日的朋友悄悄地离去,

就这样无声无息离开你,

仿佛在你眼里感到无限的悲戚,

好像夜雾层层笼罩你的心里……

责任编辑 刘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