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面包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事故防范
2018-07-17
长期以来,一些农村面包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面包车超员超速、乱停乱放、不按时年检、非法营运等现象突出。尤其是节假日,面包车充当营运客车,严重超员,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加强农村地区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涉及面包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面包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性能相对较差。面包车天生制动性能差,遭遇复杂路况或恶劣天气,发生事故概率显著增高;车头普遍较短,发生碰撞事故时缓冲少,易造成人员伤亡。面包车重心高、车身轻,易发生侧翻,当车辆快速行驶时受风力影响较大,高速行驶时车身易感觉发飘。面包车安全配置不完整,制动防抱死系统、安全气囊灯安全配置和技术采用较少,且发动机设计在驾驶人下方,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差。面包车多见于省道和县乡道路,而农村道路普遍等级低,且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防护墩等交通安全设施跟不上。在“村村通”公路建设中,基本上只是做硬化处理,还未达到对道路的宽度、线形等做出调整,从而普遍存在弯急、路窄、坡陡等问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这又是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农村面包车交通事故,狠抓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尤为重要。
驾驶员和乘客安全意识差。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致使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事故不断。部分车主受利益驱使,时常超载、超员,客货混装,有的甚至完全不顾车辆安全状况,有了问题也不保养维修,存在“凑合使用”思想,带“病”运行,埋下事故隐患;同时,生活在乡村的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普遍淡薄,在乘坐超员、超载、超速车辆时浑然不觉危险,自我保护意识差,为了赶路“能忍则忍”,这在客观上给一些“面包车”司机不断超员超载提供了生存市场,也增大了交通安全隐患。
不规范用车和交通违法普遍。面包车主要用户群体集中在务工、小生意经营者和乡镇非法客运者当中,他们接受法律法规宣传的机会、渠道有限,游离于常规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外,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为降低用车成本,一个人往往担当着“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修理工、搬运工”等多个角色,一台车“既作日常运输生产资料,又作生活载客工具”的情况并不鲜见,多拉快跑是常事,因此,疲劳驾驶、客货混装、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屡屡发生。私自改装、用途复杂。由于农村面包车运营用途多样,既可用于载人,也可以拆除后两排的座位装货。从当前农村道路中来看,很多由于农村面包车多为私人自购,所以除客运小型面包车外,一些个体商贩、小批发商用于进行短途运输流转商品的现象较多,甚至有摇身一变成为“乡镇农村校车”的。这些私人购买面包车的车主为了能赚到钱,见人运人、见货拉货,他们大多数是没有办理客运营运资格证的,也就是所说的“非法客运”。非法客运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非法改装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常见的面包车改装有拆除座椅、安全带等,这都属于非法改装,并存在安全隐患。非法改装后的车辆是未经过安全性测试的,很可能会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增加人身财产损害,并且无法正常年检,在进行事故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当面包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可使驾乘人员遭受伤害的风险降到最低,因此不能随意拆除安全带。
由于面包车空间大座位多,人员和货物混装运输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因捆不牢容易滑移并挤伤人。因此切勿人货混装上路,更加不能运载“危险品”上路行驶,以免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面包车改装成了“敞篷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五十七条规定除以上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员载客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超员载客使车辆的实载质量增大,进而总质量增大,破坏了车辆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基础,对车辆的动力性能、抗侧翻性能、转向性能、制动性能和轮胎性能等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7座的面包车里面塞满了学生
对车辆动力性能的影响:超员车辆动力性能下降,车辆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等能力均降低,同时降低了行车速度,使得车辆间速度差变大,增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车辆间速度差越大,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越大。
对车辆抗侧翻性能的影响:因为面包车重心高、车身轻,易发生侧翻,当车辆快速行驶时受风力影响较大,加之车辆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身发飘。
面包车因左轮爆胎导致侧翻起火
对车辆转向性能的影响:为保证方向稳定性,设计汽车时,一般将车辆重心前移。超员载客时,后部重量变大,重心后移,当达到一定的车速时,前轮转向受到极小的干扰,便会急剧横摆、激转,非常容易发生侧滑或翻车现象。
对车辆制动性能的影响:超员超载一方面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方面的事故,另一方面,在下长坡等情况下,因为制动频繁且强度大,容易使制动器发热、损坏,进而影响制动效能甚至造成制动失效。
对轮胎性能的影响:轮胎的负载、速度级别都是高度标准化和系列化的。超载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较高,导致胎内温度也较高,与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碰撞、爆胎等事故。
打击治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面包车“游击战”能力较强。面包车驾驶员经验丰富,利用农村道路复杂、远离城市管理中心的特点,擅长与交警、运管等执法人员打游击战,采取绕道、打时间差等手段逃避检查。
面包车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所有面包车中,绝大多数都在车窗上贴了深色反光贴膜,使得在车外根本无法看清车内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非法营运难以辨认及取证。另外,非法营运的面包车一般都与家用面包车没什么区别,难以辨认。许多非法营运者以接家人、接朋友等名义揽客,乘客大多为本乡本土的,民警查处时,不愿得罪驾驶人,如果不遇到交通事故而牵扯损害赔偿问题,也为之包庇,不会轻易承认付钱乘车,所以,此类违法行为查处较为困难。
驾驶人安全教育难度大。面包车大多为私家车,驾驶人遍布城市乡村、各家各户,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困难;“面包车”主要用户群体集中在务工、小生意经营者和乡镇非法客运者当中,他们接受法律法规宣传的机会、渠道有限,游离于常规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外,安全意识不高。
预防农村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对策
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问题的存在涉及到很多方面,并不是依靠公安交警部门一己之力就能解决的,这必须要依托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把农村面包车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发展的主要内容来抓,并且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防范”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才能走出“农村面包车是短板”的这个困局。
整合监管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农村面包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事关和谐稳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各级部门必须对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高度重视,结合当前面包车交通安全形势,积极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其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强化配合、互助协作,形成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合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提高路面管控,严惩交通违法。公安交管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能,最大限度的把交警的警力向路面转移,提高道路见警率和民警的管事率。一是以农村乡镇道路为主战场,将警力尽可能多地投入农村路段,以重点查处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速、改装车辆、不年检、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目标,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主战场工作取得实效,形成严管高压的态势,杜绝涉及面包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与乡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根据农村地区风俗习惯,在节假日、赶集日等重要时期加强对面包车进出要道、危险复杂路段等重点道路开展定点排查工作,形成严管严查态势。同时,在恶劣天气期间,要落实好勤务安排,切实加强值班执勤,提高指挥调度能力,全力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治理道路隐患,保障安全通行。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要经常性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基本状况,提请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时,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步设计、施划、验收交通标志标线、波形防护栏、防撞墙、强制减速带、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划、验收的各个环节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论证;同时,应积极完善现有道路需要增设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各类道路安全隐患,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条件,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科技强警,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推动政府协调交通部门加大客车科技和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视频监控装置,并对已安装GPS卫星监控设备的车辆是否保证了GPS卫星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正确使用、是否损坏设备等行为进行检查,逐步将其是否安装使用GPS监控系统纳入车辆检验范围,预防客车超员和人货混装行为。二是利用交管部门现有的监控设备资源,加强对乡镇重点路段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设备监测,扩大监控范围,且随着农村交通的不断发展,持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强化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监控等措施,有力于缓解警力监控不到位的问题,提高面包车违法查处效率。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为“根本”,只有人的素质和意识提高了,交通违法才能减少,交通事故也才会减少。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到辖区单位、社区、企业等“面包车”比较多集中的地方,采取发放交通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宣传超员行驶的严重危害,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增强“面包车”驾驶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曝光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切实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总之,加强农村地区面包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引起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警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地促进农村地区面包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努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百姓安居乐业营造“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