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娱乐圈有潜规则吗
2018-07-13王露露
王露露
最近某女明星的税务话题在新闻排行榜上居高不下,而且据说还牵出娱乐圈老大一片的类似问题。俺不能判断明星们逃没逃税,也不知道国内娱乐圈有潜规则的说法,是不是旨在诽谤为大众的娱乐日夜操劳的明星们,或者旨在泄露娱乐圈的商业机密,我想与大家探讨的只是:欧洲娱乐圈有潜规则吗?如果有,是怎么运作的?
荷兰的“霍伊的床垫”
潜规则含义广而深,我在此谈的是“為艺术献身”,即市面上所说的“心一横,身子一竖”的那种。对这种现象,荷兰文倒也有个说法,叫omhoog slapen(“往上面睡”),就是说,鲤鱼睡来睡去就过龙门了,名副其实的“躺着挣钱”。
那年我受比利时电视二台之邀,回国做十集纪录片《初到中国》节目主持时,听他们在中国给我聘请的化妆师说,某女明星在演艺圈每上一个台阶就换一个男朋友,芝麻开花节节高,男朋友们就是她的一级级台阶。化妆师还告诉我,某刚出道的女演员拍电视剧时,想在剧中晚点死,加点戏,就跟导演搞那个,搞定导演,就和编剧搞那个。当然了,女演员不需要跟化妆师等“人微言轻”的剧组成员搞那个,只给了化妆师一包话梅,大概是寓意“没话”吧,让大伙见怪不怪,三缄其口。
女星们在欧洲能以同样的方式上位吗?我想与大家说说我在荷兰的井蛙之见。荷兰有个词,叫“霍伊的床垫”。霍伊是个地名,媒体和娱乐界大多集中在那里,所以泛指荷兰娱乐圈。
“床垫”的第一个意思是,在娱乐圈里,男女关系有点乱。
西方有个心理学试验结果证明,离家二百公里之外,人在男女关系方面的道德底线就开始模糊,再加上孤身在外,寂寞难忍,意志薄弱的便会打野食。
荷兰的国会议员等政客由于工作关系,经常不住在家里,而住在国会所在地海牙。因此,政客出轨的较多。以此推断,中国古代常说“英雄爱美人”,不仅因为英雄们雄赳赳气昂昂,荷尔蒙旺盛,也因为很多英雄们长期在外征战,沙场上死里逃生,沙场外一片苍凉,孤独之际征服几座温柔乡,随带几位“军旅夫人”,用那个心理学理论也解释得通。
商人也经常走南闯北,重利轻别离,浮梁买茶去,在这里进货,在那里卖货,难免到处留情,荷兰文叫“在每个城市都有一块心肝肉”。如此看来,“有钱就变坏”不光跟腰包有关,跟离家远也有关。
再就是艺人。他们在巡演或拍戏时,动辄几周几个月不回家,男男女女长期在外,要想不见异思迁,不日久生情,个人修养得多深呀?
“床垫”的第二个意思是,在荷兰娱乐圈,肥水不流外人田。圈外人没人引荐,想入圈难于上青天。相比之下,在其他行业,求职者的学历、经验、本事和个人性格比托人找路塞钱更重要。
“床垫”的第三个意思是,在荷兰娱乐圈,有些实习的大四学生靠和圈内的人搞那个以便在圈内找工作。当然也不排除女演员和导演搞那个以换来剧中一个角色,但这是个例。
再大牌也不能呼风唤雨
据俺的总结,“霍伊的床垫”与国内传闻中娱乐圈的潜规则有五点不同。
第一,在荷兰娱乐圈,男女关系确实有点剪不断,理还乱,但女人跟男人那个,通常并非有所图,要说图,也只是图个乐子。
第二,在荷兰娱乐圈,跟男人那个的女人通常倒不常是演员,而是想在圈内讨个编辑、助理等职位的大学四年级实习生。
第三,涉及荷兰人怎样给艺人定位。我讲几段第一手资料吧。
去年我的书《美食在中国》出版时,我受邀到荷兰一著名脱口秀节目做嘉宾。虽然我在节目中只有几分钟时间介绍我的新书,但我有幸结识了另一位嘉宾,一位曾经风靡荷兰的影视女星。直播结束后,节目组让同一辆出租车从阿姆斯特丹半顺路半绕道地送那位女星和我回家。
在车上,身为作家的我,鼓着一颗好奇心和腆着一张厚脸皮,斗胆问那位女明星道,您主演了这么多电影和电视剧,都是凭真本事赢得主角的吗?她说,不凭真本事,还能凭啥?我得寸进尺道,凭姿色呗。她说,有的角色需要丑八怪,漂亮还麻烦了呢。
我忍不住问道,我说的凭姿色是指……和导演或投资大款搞那个。她惊讶道,XX就能拿到主角?我差点从车后座上跳起来。这位柔美俏丽的影星居然用XX一词!但细想起来,在荷兰社会,演员不属于知识多和修养好的层面,所以出口俗了点,情有可原。
说到知识水平,记得20多年前,我几乎和一位影星同时出名。我因为小说,她因为电视连续剧。我们两人的照片经常在同一个杂志和报纸上出现,两人也经常在同一个脱口秀里做嘉宾。我穿旗袍,把没啥看头的上身捂得严严的,她穿吊带裙,胸涌澎湃。我处处不敢出大气,生怕做错事;她今天跟这个帅哥好,明天跟那个猛男掰,绯闻如雨后春笋。
后来我又出版了一本小说,荷兰和比利时的媒体群起而攻之,把我和我的小说骂得体无完肤,而那位影星却一路高歌,没有记者和评论家像对待我那样,长篇累牍引经据典批评围攻。
我百思不解,一位文学评论家兼传媒大学副教授给我解释道,她是艺人,胸大无脑,靠搔首弄姿博人一乐,批评她有什么用?你是知识分子,写出来的书会影响很多人,当然要重视你的作品和言行了。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在荷兰,虽然有些娱乐明星红得发紫,但人们对他们的要求不高,更谈不上关注或热捧。即便有人关注他们,也只是饭后茶余解闷而已,而这些人多为家庭妇女或处于青春叛逆期的中学生。成人和中上层人士,谁谈论明星,谁就显得浅薄没品位。
第四,由于修养高知识多或权高位重之人对艺人兴趣不大,不太会去和他们交往,不太会捧他们,也不太会特殊关照他们。所以,艺人很难利用中上层人士的人脉关系来占据社会资源和影响社会风气。换言之,给演艺界的定位,实际上就划定了他们的活动和影响范围。
在这一点上,荷兰有点像古时的中国。那时管艺人叫“戏子”。虽然现在听起来有点刺耳,但我们在谴责古人贬低艺人地位之余,能否也意识到古人之用心良苦?如果戏子不专心做其演艺工作,而在演艺圈外扩大其影响力,比如塑造和代表国家和民族精神什么的,那岂不是离题万里?一来他们胜任不了这项工作,二来还会引起非议甚至众怒。
讲到旧时中国,捧戏子的多为纨绔子弟即富二代们。而有知识有修养的人士,都和他们泾渭分明。即便娶歌姬为妾的大儒钱谦益,也是因为那柳如是学富五车,品德高尚。大明灭亡之际,是女中豪杰柳如是想跳湖自尽与大明共存亡,而不是钱谦益——这位谦谦君子嫌湖水太凉。
第五,搞那个没用。多数欧洲人视男欢女爱为你情我愿之事,不是女方来快钱争主角男方付钱补偿女方“精神和肉体损失”之营生。所以即便女演员和导演搞那个了,也得走正常竞争程序,以在影视中获得一个角色。
不仅在娱乐圈如此,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十几年前,我为了写荷兰文小说《香雾》,采访了不少跨国婚姻的家庭。我请一位中国女性和她的荷兰男友来我家聊天。女的用中文对我说(男的听不懂),自己这么年轻漂亮,和这个胖得没脖子,头上共有三根黄卷毛的荷兰人同居,亏大发了。他拥有的公司日进斗金,可对她抠极了。她母亲只是向这位准女婿要两千欧元的彩礼,他都反问道,我欠您的,还是欠您女儿的?
男的用荷兰文对我说(女的尚未学荷兰文),她吃他的,穿他的,住他的,居然还用他的钱买名牌化妆品。每次出门购物,都是她把名牌放入购物篮,他又把名牌放回架子上。她还说自己从小生活拮据,她就没学会节俭吗?
我采访过的好几位动机务实的中国女性都说,白跟欧洲人那个好几回了,他们连完事后出门吃块比萨,都要和她们AA制。
靠卖色相上位,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艺人再火出天际,也只限于饭后茶余调剂生活。欧洲人对艺人的定位,使艺人主要是出于兴趣爱好而从艺,而非想通过从艺而一步登天一举暴富。这大概就是再大牌的各路明星也不能在社会中上层呼风唤雨的原因,也是他们很难对社会风气造成深远影响的原因。娱乐圈的红火对人们的吸引力没那大,所以艺人就不必“为艺术献身”,为挣一个角色而搭上自己的身体和心灵。这大概就是那里不太流行潜规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