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价值创造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2018-07-13陈力
陈力
杨冠琼教授的《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研究》(以下简称《研究》),是试图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系统理论的一个重要成果,不仅整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上述各项内容,而且运用新的研究方面或途径,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地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与新洞见。
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分析性与结构性界定
《研究》的一个重大创新是关于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分析性界定而不是传统的规范性界定,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由国家治理理念、结构、机制与过程及其间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复杂体系,是由微观行为个体通过复杂性互动而形成的宏观社会结构,是微观行为个体间复杂性互动而生成的一种宏观涌现或涌现出的一种宏观样式。
上述表明,作为因变量或被解释变量的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是国家治理理念、结构、机制与过程复杂互动决定的。因此,可以将理念、结构、过程、组织与机制视为国家治理体系的解释变量或自变量,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视为一级变量)是国家治理理念、结构、过程与机制的函数,即国家治理理念、结构、过程与机制等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二级解释变量,可以表示为:
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 F(理念、结构、过程、机制、组织)
上述这一函数关系只是一种中介性的函数关系,即理念、结构、过程与机制虽然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解释变量,但由于博弈论采用多个体互动分析与研究途径,因而这些二级解释变量并非是外生变量,并非可以视为天然生成的变量。博弈论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研究,一个突出特征是将这些变量作为其他解释变量或自变量的函数,而不是最终的解释变量。在博弈论关于治理的研究中,最终的解释变量是个体(包括中央政府及其组织或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地方政府、职业性社会群体、区域性群体以及个人等)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行为选择,而行为选择与互动过程、个体的特征之间的关系具有不可还原性(irreducibility)。因此,国家治理的博弈论途径将个体特征、互动过程与个体行为选择视为观察性解释变量。这种关系可以表述為:
(理念、结构、过程、机制、组织)= G(互动过程、个体特征、个体行为选择)
即国家治理体系的理念、结构、过程、组织与机制是社会个体互动过程、个体特征、个体行为选择的函数。因而,作为国家治理参与者的个体间互动过程、个体特征、个体行为选择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终极解释变量。
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本质上是运用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技术、工具,改革、完善、创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过程;是重新思考、评估与确立政府与社会或作为整体的公民(citizenry)(包括各种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以及各种行为个体)之间的关系;重新思考、评估与确立政府、社会资本或生产性社会规范在治理社会过程中的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发挥机制;重新思考、评估与确立政府行为与社会生产性规范在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重新思考、评估与确立不同微观行为者(人们)在国家治理理念、结构、过程与机制等创新方面获得新的社会化模式、行为模式的过程与途径。
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文化的复杂决定性
任何社会的治理,套用马克思话,都是具体社会的治理,都是由这个社会固有因素决定的具体的治理,既没有治理的一般,也没有一般的治理。那么,任何一个社会的治理,究竟是什么因素与机制决定的呢?显然,是由这个社会所面临的问题的性质以及人们在理解、解释与化解这些问题时策略性互动所决定的。
《研究》认为,社会的本质既是微观行为个体间的复杂互动,也是这种复杂互动形成的自然结果,因而生成于社会之中的任何规范、规则、制度、习俗以及伦理、道德等,都是微观个体间复杂互动形成的自然结果,是微观行为个体间复杂互动而形成的一种宏观涌现(emergence);与此同时,这种宏观样式一旦形成,由于其对个体行为的策略选择产生激励与约束作用,因而塑造了个体对其他个体策略选择或行为选择的预期,便对个体行为或策略选择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行为样式。
生成于作为微观行为个体间复杂互动而生成的动态、开放系统的社会之中,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必然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适应性系统。从横截面或共时性的角度上说,由于微观个体的特质不同,微观个体的行为选择因而微观个体间互动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与约束。一般而言,微观个体的行为选择与微观个体间的互动总是受到一些关键社会参数的影响与约束。这些关键社会参数决定了微观个体间互动的空间范围、互动频率、互动中对其他微观个体行为选择的影响力、微观个体行为选择时视为外生的(或在特定时空范围内给定的或自认为其对这些无可奈何、只能接受的)条件或环境的区域或空间以及在某些限制性条件下的因果推断,因而导致微观个体间的互动结果在一定时空内呈现出复杂程度不同的聚集性、结构多样性(mosaics)与多重嵌套性特征。
同样,决定微观个体间在一定时空中互动结果的这种聚集性、结构多样性与多重嵌套性受关键社会参数的影响,这些关键社会参数又是微观个体复杂互动的结果,受微观个体复杂互动的影响与决定。因而,微观个体间互动所形成的这种聚集性、结构多样性与多重嵌套性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复杂适应系统。由微观个体间复杂互动所形成的这种开放的、复杂适应系统,从其对微观个体行为选择、互动方式决定以及激励与约束的角度上看,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因而,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适应性系统,随着参与互动的个体的特质、互动范围与途径、互动频率、互动过程中信息对称性程度、集体行动性质与能力等的变化而变化。
公共价值最大化引领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
既然国家治理是由协调社会个体行为的一系列制度或规则,而协调社会个体行为的目的是有效处理社会面临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财富创造能力,那么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导向或理念就必然是公共价值最大化。
《研究》认为,从公共治理的角度说,公共价值,就是公共治理所具有的个体价值的增值效应的价值属性,可作为公共治理优化或现代化的理念与指导原则,或作为公共治理应该具有的规范性功能。具有这种规范性功能的公共治理,就是公共治理优化应该实现的规范性状态,即公共治理应该追求的合乎义理性的状态。从这个角度说,公共价值也就自然成为这样一个概念,即在特定时空内多个体策略性互动而形成的人们共同或集体期望的关于公共治理应该具有的个体价值增值效应或功能。
如前所述,国家治理体系是由国家治理理念、结构、机制与过程及其间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复杂体系,是由微观行为个体通过复杂性互动而形成的宏观社会结构,是微观行为个体间复杂性互动而生成的一种宏观涌现或涌现出的一种宏观样式,那么为了最大化公共价值,必然坚持正确的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原则。
(1)宏观涌现性或回应性,即将社会或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视为其所处环境的一个开放的、复杂适应性系统。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上述互动或博弈过程的结果,必然不断调整其结构组合回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各种挑战与要求,并在这种“诉求——回应”的复杂互动过程中形成新的宏观社会样式即新的博弈均衡。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与其所面临的环境之间不断进行复杂性互动,通过微观个体的各种不同诉求,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向国家治理体系展示新愿望与新要求;国家治理体系不断调整其结构组合回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各种挑战与要求。
(2)自我实施性或自我强化性,即将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视为微观个体或主体(包括各种社会组织、经济组织、政治组织、不同层级的政府以及社会行为个体等)复杂互动所形成的宏观结果或宏观样式,视为具有不同特质的微观个体在特定环境中或背景下复杂互动所形成的一种均衡(博弈均衡或纳什均衡)。
(3)博弈均衡的转换或漂移过程,即将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视为社会行为个体互动的一个动态反馈过程或“间断——均衡”过程:即在特定背景下的社会互动过程中,具有不同特质的社会行为个體的行为,既受到已有治理体系相应要素与规范的激励与制约,也受到新愿景、新愿望、新需求的牵引,更受到不同行为个体间相互依存关系变化的影响,因而个体社会互动过程同时也在影响、改变国家治理体系的相应规范,创设与重塑国家治理体系相应构成要素及其不同组合,进而改善国家治理体系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4)通过互补性与利益共溶性等机制促进生产性行为的生成与发展。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每种状态都是多个体互动而形成的一种均衡(可能是不稳定均衡),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则是从一种博弈均衡向另外一种博弈均衡的转变过程。这种均衡转变的本质,是形成新的能够有效促进生产性要素生成的社会关系或规则,而这种规则要具有自我实施性的性质,必须通过互补性的制度安排,通过利益相溶性机制、正反馈机制等,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