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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曼珍努力做一个零投诉的律师

2018-07-13瓯江

南方人物周刊 2018年20期
关键词:人物周刊法律顾问村居

瓯江

段曼珍广东创律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曾获2016年广州律师协会授予的执业20年贡献奖。2014年7月-2017年2月组织律师团队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51个村 (居) 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从1993年拿到律师执业证至今,段曼珍已经当了25年律师。

她笃信“仗义”。小时候看《流浪者之歌》,女主角丽达为一名青年辩护,“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吗?强盗的儿子永远是强盗吗?”她第一次感受到“仗义执言”的含义。这在她的性格中埋下了种子,草灰伏线多年。当律师后第二个案子,开庭时她觉得检察院说的不对,并没有轮到她发言,但她想到丽达的行为,一边举手一边将意见脱口而出。

在她眼里,这种仗义不分对象。她曾接受过一个法律援助的案子,犯罪嫌疑人被告贩毒,但他从被抓到判决之前都没有认罪。在辩护时,她分析案件中重要事实不清,关键证据不足,唯一指控的证人在时间上没有让他有贩毒的可能。“在法院没判决之前,他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法院会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最后依据事实和证据来判他有罪。”

经验丰富之后,专业性与仗义融合得更好了。“不管是原告被告,找到我以后,我都会就他在本案中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不该承担的责任找到法律的切入点、找事实,为他进行辩护。作为法律人,要对事实进行法律判断,这是最重要的思维。”

她喜欢在法庭上对着国徽讲话的感觉,因为“在辩护中,这就是对法律人的一种检验。国徽在是很神圣的。”

现在段曼珍已经深谙“法庭有法庭的程序与规矩”,她也能够感性地接受事实,进行消化以后,再理性地表达出来。

在经验练就的专业性与性格底色中的仗义合力下,段曼珍一步步实现着自己的目标:为当事人提供真正优质的、能够到位的法律服务,做一个零投诉的律师。

从长沙到广州

带着丽达在性格中埋下的种子,段曼珍就读了湖南女子学院(原湖南女子职业大学)经济法律专业。1988年毕业时,被分配去了一家工厂担任工会专干,厂里的法律事务都是她去处理。她发现有律师证的人出去谈事务,受到尊重会多一些。“以我23岁女孩的眼光来看,有律师证会得到专业的尊重,对自己也是一个肯定。”

考取律师资格证后,段曼珍进入了当地一家品牌律所,第一个案子是伤害案件,最后辩护不是很到位。但是在办案半年的时间内,段曼珍不断与律所其他大咖律师沟通案件,学习辩护词,了解法律流程……与平时单纯在律所开会讨论案件相比,实操经验累积得更加迅速。

2006年5月,段曼珍站在长沙市政府大会堂的领奖台上,从颁奖嘉宾手中接受长沙市优秀律师的荣誉证书,她将其视为人生中的重要时刻之一。

2010年,因丈夫工作調动,段曼珍离开工作二十余年的长沙来到广州,一切从头开始。她多次积极参加广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律师坐诊法律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在新的执业环境,她尽量减少和广东律师面对面的交流,“我去说话人家可能说倚老卖老,别人都不认识你。”时间花在写文章上,《对中国律师身份和律师行业的重新界定,是建设和发展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础》一文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2012年广东省“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的二等奖。2012年下半年,为贯彻广东省司法厅要求律师参与“法律进基层”活动要求,发挥律师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段曼珍被聘为广州市荔湾区六甫社区的法律顾问,免费实地坐班,义务帮社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服务。2013年11月,她参与广州市司法局在浙江大学举办的广州公益律师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的培训。2014年3月在广州市综治办、市中院、团市委和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发起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工作中,也有她的身影;广州市司法局精挑细选全市40名专职律师组成的“广州市金不换合适成年人”队伍,段曼珍也是其中一员。

“通过这些事情,我渐渐发现,广东是接纳陌生面孔的,是包容的。文章OK,人OK,做事OK,就会接受你。”

“村居”让人自豪

真正将段曼珍视野打开的,是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近年来,村(社区)基层征地、拆迁、环保、计生等问题凸显,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而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却相对匮乏。面对这个矛盾,广东省近年在全省推行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全省律师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投身到基层中,成为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

律师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法律咨询活动、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举办各类培训和法制讲座等方式,服务基层,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基层法治保驾护航。2014年以来,广州律师段曼珍及其团队先后对口支援了从化鳌头镇。

段曼珍的经验是,农村没多少大事,都是家里的小事。基本上每个村都会有,但是不多。村里遇到最多的事情就是土地问题。“农民对土地是寸土必争,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南楼村在修煤气管道,管道沿线各家人临时出让土地,一位村民认为她的土地被别的村民占了,向段曼珍求助。她调出了2002年、2008年、2012年的土地确权的卫星地图,根据图中一棵荔枝树的位置判定了土地不存在占用的情况。但该村民依然不满意,并透露实际原因是另一位村民因土地的问题天天骂她。段曼珍建议她下次遇到这个情况用手机录像,以后身体不舒服了就找她,可以控告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第二个月段律师再来,女村民笑着对她说谢谢,问题已经解决了。“法律人讲法、普法、讲解法律,当事人从中获得知识,最后收到效果,我感到由衷自豪。”段曼珍说。

对口援助三年,她认为,律师的意义是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如果村委会干部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其实很多时候都能起很大作用。但一定要有法律的思维才能进行。律师去了,对他们来说既是一种法律意识的输送,也是一种监督。律师进去以后,倒逼他们更加重视法律。村干部讲的话,村民不一定相信,就借助律师。两边都需要的时候,就不能轻易表态,要了解清楚,双方怎么想,事情原委是怎么回事,“不要直接给出答案,你要告诉他们法律。”

段曼珍当时所在的律所最多有30名律师参与了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按照相关文件,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在城区只能1个,相对边远区最多不超过5个。该所曾有10个律师担任鳌头镇的50条村的村居法律顾问。

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收入从来不是最大的吸引力,此前有村民因案子想请律师代理,按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最低收费1万元,该村民只愿意出1000元。“立案、调查取证、开庭,划不来,我们宁愿不代理,只做免费咨询。这项工作并不会带来很多钱,但必须有人去做,没有大的心境做不了。”

“政府出钱,律师出力,村委和村民都受惠,特别是那种偏远地区,有律师介入的话,对他们最基层的管理、对民风,都很有好处,起到那种法治和文明的推动作用。”

最重要是维权

人物周刊:做律师到现在会有什么案子一定不会接?

:从法律人的专业角度判断,如果维权的空间很小,那我可能不会接。一是要花时间花精力,还要出钱,对双方都不利。

人物周刊:所以在你看来,做律师最重要的是维权?

:是的。這也是整个律师法的定义。因为你有权益,你才去维护。你的权益受损以后,这是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权利,受到损害当然要去维护。

人物周刊:在这个行业25年了,律师行业有变化吗?

:越来越规范了。规范是指省市律协、司法部门,对律师的管理很有序。一些关于律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规定也得到完善。规范和调整律师行业。包括我们律师自律也得到了一些加强。不断地学习培训,对好的表扬,对坏的进行处罚、惩戒,我自己在这个行业做,也感觉到这个行业是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

人物周刊:经过时间的变化与空间的转换,你的感受是怎样的?

:长沙的都是过去。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你老是在那边的话,可能会有天花板。我人生真正达到一个高度,还是在广东这边。这里给了我很好的平台。现在全国形势都很好,老家湖南长沙的律协也做得很好,广东的律协也做得很好。两个地方要友好地交流。工作(都)是不错的,但是广州这个开阔的舞台,让我感觉更加精彩。

就像我说的,时间如摆渡,南国扩视野。时间真的像个摆渡车,一下就摆渡过来的。真正让我的身份,还有我的视野打开的,还是广州这边。特别是村居这一块,三四年的时间里,我接触村居,了解最基层一些人的法律需求,真正地把我多年律师执业的经验以及法律进行讲解、宣传。通过个案,跟当事人面对面地讲解,我觉得他们能听懂了,类似的案例不再出现,就是最大的帮助。

人物周刊:所以村居法律顾问这段经历对你影响很大?

:现在我们要进行精准扶贫,我觉得我们律师真的做到了,真的是在“扶贫”。如果你的目的是赚钱那你就去赚钱,你有政治追求你就追求,你追求公益你就去做公益。这是不矛盾的。而我也想赚钱,也想好好做公益,也是可以的。做这种精准的法律援助,一定要做到位。政府也出了钱支持,它是个惠民的好事,一定要做到位。这样才能让村居法律服务,真正的有千秋万代的视野。

人物周刊:公益方面你主要做了什么?

:一次会议,领导说咱们的广东律师好像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做得不是很多,那时我抓住机会,我把自己来广东所做的一些公益的,以及对社会尽责任的点点滴滴如实地在会上跟各位代表分享。包括我2010年刚到广州,我首先是到司法局那个法律服务大厅去值班。同时,协助公检法司做合适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或者是侦查、提讯的时候,必须要有家长到场。如果家长一时找不到的话,就必须要有合适成年人。司法局招40人,我也报名了。我现在是广东法学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常务理事。

人物周刊:工作至今,在行业上你的目标是什么?

:为当事人提供真正优质到位的法律服务,努力做一个零投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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