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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支付市场发展的探索和思考

2018-07-13陈军燕

时代金融 2018年36期
关键词:跨境监管金融

陈军燕

(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甘肃 陇南 746000)

近年来,支付市场呈现出规模化增长的趋势。新型支付形态的出现,在增加支付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新支付手段监管制度滞后、支付业务流程监管不足、支付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等问题。

本文通过提出一种新的支付市场区域监管模式,以期解决目前支付市场存在的问题,推动支付市场规范发展。

一、支付现状

支付市场无序进入的问题较为突出,市场主体风险意识和风控能力不足;各类支付系统相对独立,大量的消费者信息、商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支付数据主要在各自系统内部流转;支付业务全流程监管不足,支付信息流与资金流脱节;业务风险日益凸显,事前审核和管理欠缺,存在监管灰色地带和监管滞后的情况;支付系统参与方众多,导致跨部门、跨地域的协同处理机制很难快速落地执行。

“十三五“规划中将金融科技纳入金融业信息技术的重点发展目标。支付是金融服务的基础,支付领域的技术创新,有助于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打造闭环生态系统,建立更多的商业模式。近几年,金融科技迎来了加速发展的黄金期,银行、卡组织、非银行支付机构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支付创新研究,推出了基于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一系列支付工具或产品组合。金融科技加速演进,支付创新进程加快,为支付行业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金融科技的发展让支付方式日益多元化,同时具有跨市场、跨行业特性和去中心化趋势,交易速度大大加快,交易量呈爆炸式增长。一些支付机构利用金融科技的一些新技术,突破现行监管制度的机制安排,容易引发新的金融风险,更容易滋生监管套利、违法违规交易等风险隐患。监管面临的挑战重点在干对客户的保护、反洗钱和非法融资、资金以及网络的安全性等问题。同时随着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进一步加快,也造成了点多面广的风险防范问题。如何监管高度市场化的支付市场,给以往自上而下的监管路径带来了严峻挑战。

二、规范探索

(一)应加强对区域金融科技创新支付领域的监管

一方面要完善金融效率的保护机制,注重平衡发展,推动支付行业向金融科技驱动转型;另一万面要用穿透性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支付市场稳定发展。

在一些金融科技发展较快的区域,要鼓励金融机构在该机制内创新支付产品和模式。在新的支付产品试行阶段,与区域监管机构及时协调互动,快速获得监管机构和消费者的反馈,缩短产品上市周期,平衡支付产业发展和合规等问题。

在一些支付机构的金融科技合作联盟,可以通过会员制或股份制的方式进行管理,设置区域的支付监管机构,同时建立事前审核、年度审查、分类评级、高管约谈、行业自律、实地核查、同业监督等监管制度,并加强与中央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构建上下协调、完整覆盖的区域监管环境,合力防范金融风险。以机制创新试点的方式建设、运营,完善区域监管法律框架,解决支付创新中出现的责任界定和纠纷处理、赔付等相关问题。

另外,在区域实行“科技监管,建立区域支付信息监控中心,并与本区域内支付机构联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通过信息填报、大数据采集属地交易数据等多种手段,为非现场监管和风险预警提供数据支持。

(二)应加强对区域电子政务公共支付领域的监管

近几年,部分省市为落实中央大力推进各地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建立了区域公共支付平台,实现了公共支付业务全链条在线化处理,通过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公众办理缴费业务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监管机构可以在各省市或代表性的地域,通过制定统一标准,搭建区域性的监测平台,实施区域的公共支付业付业务监管政策,并整合各系统的信息流、业务流和资金流,实现对资金流向、流量的全程安全监控;通过监测辖内各支付系统公共支付业务,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地方治理提供数据支撑,为管理创新提供数据保障。

(三)应加强对区域跨境支付业务领域的监管

随着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程度的加深、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推动支付产业走出去已经成为产业各方的共识。目前,主要的市场机构已经在海外加快布局,未来跨境支付的受理环境、支付方式、清算渠道将更加丰富有效;在零售支付和大额支付方面,支付机构的境外拓展不断发力。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中外经济交流更加频繁,跨境支付业务快速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各地域的区位优势各不相同,跨境支付环境各具特色,地方扶持政策差异很大。例如: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各地政府,对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均持开放态度,有“先行先试”的政策;前后深港合作的重点是实现深港两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新兴的支付技术、跨境支付产品有机会再该区域先行落地,前海有望成为人民币跨境支付的中心。

因此,可以建设区域性跨境支付监管机构并进行立法,实现跨境业务的决速审批,降低跨境结算成本并提升支付效率。可以打造国际金融科技合作的试验田,在政策的助推下,利用地缘优势,逐步推进人民币离岸市场、支付基础设置建设等。通过区域监管模式的探索,可建立示范效应,有利于在其他自贸区或者试点城市复制经验,整体提升跨境支付的监管水平。

市场的创新发展和合规监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面对新的支付行业行势,也需要创新监管思路。针对不同区域支付市场的发展特点,笔者提出以上区域监管模式。采用分层有序的区域监管方案,建立完备的监管体系,可作为现有支付行业统一监管的有效补充,有利于助推支付业务创新发展,防范区域支付风险,最终服务于宏观经济的运行,保障整个金融行业稳定和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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