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创音乐剧本土化创新分析与探索
2018-07-13
中国音乐剧自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其本土化发展经历了近四十年的风雨兼程。在当今时代,如何更好的探寻中国原创音乐剧的本土化创新路径,使音乐剧焕发出全新生机,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
一、中国原创音乐剧本土化的发展历程
(一)本土化发展阶段特征
其一是初步探索阶段,主要集中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在此时段内的中国音乐剧大多是引进西方经典的音乐剧目,无论是音乐剧情节、舞台表演方式、语言表达形式、戏剧文化理念都遵循着欧美的戏剧理论体系,音乐剧的概念也经由这种“舶来”方式初步为中国大众所接触、理解,进而依照中国化理解对其进行尝试模仿。
其二是逐步探索阶段,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与普及,1997-1998年是中国原创音乐剧市场观念开始成型的重要时期,1997年的《四毛英雄传》即中国原创音乐剧里程碑式的作品[1]。中国开始有意识的借鉴西方音乐剧进行本土化调整,尝试协调异质文化与本土文化之间的冲突。以中文字幕的出现为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借助本土文字的阐释使得音乐剧的内容情节、理念内涵逐渐为国人所思考、理解,昭示着中国音乐剧市场的初步发展与开拓。中国音乐剧的本土化进程也随之而正式推进,音乐剧中逐渐增添了更多中国元素,形成中国音乐剧的雏形。
其三是本土化阶段,此阶段开始的标志为2005年在北京保利剧院上演的音乐剧《金沙》,由此中国原创音乐剧本土化的序幕正式拉开,以西洋形式的外壳表达中国故事的内涵。紧接着在2010年由松雷集团出品的《蝶》进一步拓展了中国音乐剧本土化发展的进程,该音乐剧内容围绕中国知名民间传说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进行塑造,主题彰显了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内涵,具体创作由中国团队担纲制作,借助中国音乐传递出文化艺术内涵,营造了浓郁的中国风格。在此阶段,中国音乐剧正式开始以原创方式制作,融入了独属于中国的艺术感悟、文化思维与情感体验,使中国原创音乐剧的特色更加突出。
(二)本土化发展历程中的概念辨析
首先,应明确音乐剧的形式定位。中国音乐剧的发展以模仿、借鉴欧美音乐剧为源头,因此其定位也应把握世界性、国际化原则,不仅要严格遵循音乐、舞蹈、戏剧三位一体的固定表演形式,更应贯彻带有现代时尚感的戏剧理念,不能够为标榜本土化特色就与西方音乐剧“决裂”,否则将会失去音乐剧艺术的“本我”内涵。但与此同时,也不能够完全遵循既定的西方音乐剧演出模式来发展中国戏剧,为更好突出“原创”特色,应将音乐剧自身携带的异质文化与中国本土的民族民间文化有机结合,使中国原创音乐剧兼具“世界化”与“民族化特点”,赋予中国原创音乐剧深厚的文化积淀与艺术活力。在音乐剧中,应增添更多中国的民族文化、民族元素以及民族情怀,将中国人对于文化的欣赏与理解融入音乐剧中,以促进中国原创音乐剧民族化本质的突出。
其次,音乐剧的创造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传递出当今时代精神与艺术文化理念。音乐剧作为一种艺术表达形式,应当借助戏剧中的表演、人物语言与环境氛围传递出一种经验,满足受众的情感期待以及潜在欲望,使受众能够与音乐剧分享共同视野。因此,要想推动中国原创音乐剧的本土化创新,一定要以不同时代的需求作为根源,将创作视野根植于现实生活中,确保能够充分调动观众的情感需求,体会到生存现状的另一种形态折射,进一步迎合观众的审美期待。
最后,还应准确处理好音乐剧艺术与大众化主体之间的关系,推动原创音乐剧的现代化健康发展。音乐剧本质上从属于艺术类别,不仅要具备外在的、形式上的感染力与审美特征,更要蕴含内容上的文化内涵、价值构建,创造出艺术的内在张力。以往中国针对音乐剧进行机械性的模仿与复制,此时的音乐剧本质上是服务于生产的艺术产品,艺术呈现出娱乐化与消费主义特色。“现代性的本质被具体的指认为媚俗艺术,同时媚俗艺术又被视为一种广泛的历史风格,被视为现代之时代精神的鲜明体现——尽管该词有着强烈的贬义。[2]”如今看来,中国音乐剧要想获得更加长足的发展,必然要兼顾音乐剧的工业化与市场化倾向。作为一种大众文化产物,音乐剧本身便蕴含着显著的消费主义特征与娱乐功能。还应正视音乐剧的文学艺术教化功能,为展示人类“诗意的精神家园”服务,确保音乐剧能够传递出真挚的情感与深厚的文化底蕴,同时适当传递出当代精神文化特色,确保音乐剧拥有源源不断的内生驱动力,进一步推动中国原创音乐剧本土化的创新发展。
二、中国原创音乐剧本土化的创新探索
(一)与中国传统戏剧有机结合
我国作为拥有悠久历史文化的戏剧大国,包括以国粹京剧为代表的五大戏曲剧种以及多种话剧种类,部分地方戏剧还被纳入到文化遗产项目当中。例如山东地区的五音戏、柳腔、茂腔等地方戏,不仅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还渗透进了当地群众的日常娱乐生活中,成为广受群众喜爱的文娱活动,进而推动戏剧意识在大众脑海中、传统观念中的根深蒂固。例如五音戏《焦裕禄》以人物传记为依据创造而成,记录了平凡人物焦裕禄的伟大事迹;评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取材于古代民间爱情传说故事,叙述了梁祝之间凄美的爱情与悲凉的命运;评剧《祥林嫂》以文学家鲁迅小说《祝福》为原型进行编创,展示出祥林嫂的不幸命运,昭示出国民劣根性等。
就其表达形式来看,中国原创音乐剧不应盲目局限于利用大量音乐、歌曲进行穿插、拼凑式表演,而应着重强调音乐剧传递出的故事性与情感文化内涵。倘若局限于追求外在形式的华丽,弱化戏剧冲突与情节塑造,剧中人物缺乏鲜明形象特点,不仅会导致人物“立不起来”,也难以使观众全然了解音乐剧传达的内容,难以在情感上打动观众。因此,要想进一步提高我国音乐剧的整体水平,就需要着重研究如何强化其叙事能力,确保故事情节与内容都能够为各文化水平、年龄层次的观众所理解。应当充分借鉴我国传统戏剧元素,搜集提炼各种人物传记、民间典故、神话传说,以此为基准进行改编与创新,形成真正具备本土化特色、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中国原创音乐剧,深入根植于观众内心。
(二)与中国民族音乐有机结合
以爵士、摇滚、乡村音乐为代表的西方音乐剧中常用音乐为例,其根植于西方固有的社会背景、文化习俗、生活习惯中,中国音乐剧无法单纯通过模仿掌握其演绎精髓,盲目生搬硬套只会进一步弱化表演效果。而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拥有着极为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各个民族的原生态民歌种类与数目繁多,例如蒙古族的长调、呼麦,陕北的山歌、信天游等。伴随如今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密切关联,少数民族原生态音乐获得了大众的热烈欢迎与喜爱。由此看来,本土化产物能够有效调动观众的情感共鸣,成为维系中国人情感纽带的有力途径。因此,要想实现中国原创音乐剧本土化发展,应当以少数民族原生态音乐为素材,选取其中鲜明的个性化要素融入中国音乐剧创作中,进一步推动音乐剧本土化的创新,为中国音乐剧面向世界提供有力支持。
(三)面向市场寻求产业化发展
伴随如今经济全球化与文化产业化的发展态势,中国原创音乐剧必将面临走上产业化道路的要求。因此,应转变自身观念、端正行为态度,积极主动推动音乐剧的健康产业化发展。一方面要明确消费群体选择,结合音乐剧自身存在的高消费产品性质,应着重选择白领、蓝领等教育程度较高、具备稳定收入、拥有奢侈品消费能力与倾向的人群作为消费对象,有助于原创音乐剧在本土范围内的有效推广。另一方面,应积极借鉴《妈妈咪呀》、《幻乐之城》等电视选秀类节目的运作优势,将音乐剧演员与原创音乐剧片段推广出去,培养音乐剧的创新者,扩大宣传力量,进一步推动音乐剧的创新发展[3]。
三、结论
总而言之,应立足于中国深厚的文化生活土壤汲取养分,借鉴中国传统历史与民间文化特色,实现音乐剧的本土化融合与创新,推动中国音乐剧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