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灵动与心的律动
——李尚朝诗歌简论
2018-07-13长江师范学院重庆408100
⊙周 航[长江师范学院, 重庆 408100]
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诗歌繁盛的一个黄金时期。1985年,年仅十六岁的还在巫山读师范学校的李尚朝,即在《星星》诗刊上发表组诗,可谓起点颇高。那个属于诗歌的年代造就了李尚朝,也引领着他在诗歌的幽径上探索了三十余年。从他1998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天堂中的女孩》到2016年底出版《李尚朝诗选》,已有七部诗集面世。尤其是最近的《李尚朝诗选》,是他诗歌创作的集大成,是各个时期的诗歌精选集,值得关注。这部按之前出版诗集顺序精选出来的《李尚朝诗选》,足以概观李尚朝诗歌创作的诗艺和心路历程。不能说李尚朝的诗美追求一直以来都毫无变化,那不符合一个诗人的成长规律,但具有诗观自述意义的《小雅》一诗,能让我们看到诗人“不忘初心”的一面。他在诗中自白:“我想念‘小雅’这个词”“它礼貌,懂事,毫无矫情”“它有韵律,暗含平仄”“它让我往前走,遇见行人/点头致意,并在桑林间/收集一些快乐”“不戴头饰,素面朝天”,最后如此表达——“我想小雅,它是/我们需要寻找的那个词”。读到这些朴素的诗句,大概可猜到李尚朝的诗美追求肯定不是豪言壮语式的宏大叙事,也不是柔情满怀的妩媚私语,他应该最为看重《诗经》“小雅”一类诗歌中真情抒怀与接地气的风格。
我们不妨透过《李尚朝诗选》,从人生情怀(或主题)和诗意表达(或技巧)两个层面,来对李尚朝的诗歌创作进行初步探究。
整体来看,从浪漫情思(《天堂中的女孩》《风原色》),到乡愁回望(《大三峡那光》),继而叙事性增强(《李尚朝诗歌品鉴》),再到淡然抒怀(《诗画江山》),最后归结为哲思和现实批判(《最后的圣光》),这条较为清晰的脉络描画出李尚朝诗路的变化轨迹。读者明显感受到,李尚朝早期诗歌对爱情、对神(有点泛神论的意味)、对世间美好的歌咏,都充满了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情怀。诸如以下意象或词语,构成了一个自足的词与物相对应的精神世界:花、叶、烟、雨、雪、风、云、山、鸟、船、流星、蚂蚁、草原、蝴蝶、美人……爱情、伤感、幸福等情愫时常交错闪现。这很符合他当时的年龄特点,同时也吻合那个时代的诗歌特征。不过,这与他后来的哲思、淡然,以及对现实、底层的批判和悲悯情怀形成了一道鲜明的对照关系。从而,我们既能从中窥探李尚朝诗歌创作中恒常不变的追求,也可发现其中的变化。变与不变之间,我们都能感受到他诗歌中词的灵动和心的律动。
在以上整体观照的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具体化,以分析李尚朝诗歌的艺术特征。我们透过李尚朝早期的诗歌,依稀可辨爱情、神明以及世上的美好与忧伤,它们之间是如何实现贯通的,诗人又是如何实现飞翔与自由的。
来自天堂的女孩,原本就为
擦亮我多情的眼睛
或者昙花一现,或者泪流成河
将灵魂留下来
身子随风而去
让我的爱情一波三折
或者飘飘欲仙
或者枯瘦如柴
——《天堂中的女孩》
看到了吧?美好与忧伤同在。唯爱情能擦亮诗人的眼睛,唯爱情能够挽紧灵魂;尽管爱情“一波三折”,尽管现实中有可能伴随“枯瘦如柴”,但诗人更迷醉于“飘飘欲仙”的飞翔。李尚朝的爱情诗在早期写作中占有一定的比例,饱含对爱情的向往、礼赞,更乐于、善于营造古典和神秘的词句氛围。“迷失的鸟在何处栖息/她频频回首,银羽灿然若狐/在秋天的尽头流露真情/婉转的红喙止不住心中幽怨/齿间清丽的词句/照临了谁家屋檐”(《迷失的鸟》),与其说这是在写迷失的“鸟”失去了方向感,不如说诗人的一颗心如花瓣般零落。可以不问因果,不问来去,对爱情过程或一瞬间感受的捕捉,就足以令人心动。
李尚朝早期的诗神是肃穆和飘逸的。神、王反复在诗中出现,这是诗人在诗面前端出的一颗虔诚和敬畏的心。当“水声响起来,漫过天际/花香袭过来,充满心房/众灯亮起来,嘹亮的歌声响彻四方”之时:“肃穆的神明/睁开眼睛,向人间降落/祥光擦拭静谧的屋脊/我的爱人,下马倾听/在众水的方向上/纯净的新生命突破地表……”(《暮色苍茫》)。我们分明看到诗中的某种仪式感,于是在词与物的延伸过程中:“在一种冥冥的召唤之中/我接近了神,进入最大的时空/风在远处吹拂,与我的目光/若即若离。就此我可以回到从前/或染指于未来的神秘/仿佛一无所获,其实/最大的财富已被我占据”(《渔者》)。诗人写到这时候,似有所悟,似获得了心灵自由。这个时候,无论爱情的获得或失去,无论生活中的美好或忧伤,诗人都已经进入某种澄澈的心境之中。这是和谐,这是宁静,更是诗人对生活的感恩。
随着时事的变迁和诗人的成长,李尚朝的诗也真切地反映出一个时代的乡愁来。其乡愁表达的意义,如果从知识考古学的层面上来认识,是颇有代表性的。中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的急剧转型,必然在诗中留下深刻的印痕,李尚朝的诗也是如此。李尚朝乡愁一类的诗自成格局。一是毫不吝啬地赞美家乡;二是对离乡哀而不伤的平衡心态;三是对家乡人事变化的伤感以及某些层面上的批判。以上几个方面,李尚朝写得较为节制,却颇具特色,读来饶有趣味、意味和蕴含。他是如此赞美家乡的:
回到乡村,让我暂时小住一会儿
像一个千年的浪子,偷闲买一点醉
像回瞥的惊鸿,我一眼看见
撑伞的女子,她仄仄的步子穿过小桥
流水倒映着她好看的魂
——《回乡》
回家乡是“偷闲买一点醉”,紧接着是下一段极美、堪称奇笔的诗句,让读者瞬间能够领略到李尚朝的才情和诗心。尤其是撑伞的女子穿过小桥,流水中出现倒影时,那“影”被诗人说成是好看的“魂”。一个“魂”字,绝了!很典型、很古典、很优雅、很陌生化!诗人把家乡写得愈美,就愈满怀乡愁,正如他在诗的最后感叹:“这就是我们失传的美呀”,其中的哀情是绵延不绝的。
好在诗人能够审时度势,能够顺应时代之变,而非一味愁眉不展,他找到了平衡心态的法子。或者,这是诗人矛盾心态的一种外在幻术?对于离乡而远赴城市,诗人自况“高山流水”:“好木用做栋梁/好水用以流溢四方”(《高山流水》)。然而诗人在乡愁和平衡乡愁之间,却心藏良知,以审视的目光扫视乡村的变化,批判之词如锐刺般频频闪出:“……我在山村之间/再难寻到一个美丽的女子/小家碧玉。他们说,一手提着裤子,一手数钱/老大娘弯着身子捡拾柴火/她对着新修的空房子/望了一眼又一眼”(《乡村》)。
这类诗句意味深沉,又惊心动魄。尽管其中难免偏激,却能准确地把捏住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变化的一个普遍存在的脉象。整首诗充满诡异、阴惨之情状,“我看到儿时的山鬼”“鸡不叫,狗不咬,炊烟不飘”,一片肃杀之气充盈在乡村的每个角落。诗的最后两行将潜伏的情感推向高潮:“恐怖。我说。我要回到城里去/他们望着我,傻笑,再一次傻笑”。顷刻之间,我们从诗人一度点染的乡村美景图中跳到现实中来,现代城市中人的变异,不料在一次又一次的乡村人的“傻笑”中再次上演,而且上演得青面獠牙,令人不寒而栗。当然,这是诗人在隐喻或影射一些东西。
实际上,20世纪以来诗人的笔触,已从浪漫情怀的抒发转向对现实和底层的关怀,但又时常暗含针砭时弊的意味。诗人的力道,可能迸自于他精神和肉体、农村和城市夹缝之间的生存处境。《墙边的花》《玫瑰》《出城》《走过垃圾场》……一大批诗都如针如芒,含意隽永。如果说诗人前期的诗以浪漫和理想为主,又偶尔内藏批判意识的话,20世纪后他则常常从诗中跳出来,以诗作武器与现实进行了面对面的拼刺。这无疑是诗人的良知和担当所致。有首诗,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如枪似炮,读来又如地火涌动、随时将爆出地表。全诗辑录如下:
傻瓜见人就笑,嘿嘿
没人理他,傻瓜还笑,嘿嘿
直到晚饭后
傻瓜嘿嘿,上床就睡
我思前想后,为诸多事
气难顺,意难平
起身翻书,书上说
“所谓幸福,就是瞌睡多
什么也不用想,躺下就打鼾。”
——《傻瓜》
从这首诗里,我们是否能读到鲁迅发现陈年流水簿上“吃人”历史的意味?从《蛇到禅房》《走过垃圾场》等诗中,又是否能读出波德莱尔式的绝望与毁灭感?诗人对社会的批判往往夹杂着对底层的深切悲悯之情,当二者合二为一时,诗歌内部所生发的爆发力十分惊人,可说这类诗是对社会良知和灵魂的煅烧。《洗衣的妇女》里留下如下诗句:
她把衣服揉进水里
打湿,用棒槌狠狠地打
她每打一次,都抬一下头
她每次抬头
都看得见对面的高楼
诗人借助这一日常生活镜头的捕捉,把一个洗衣妇女愤懑的内心抖泄了出来。“高楼”在这里成为贫富差距或社会不公平的一个象征性意象,高楼之高,正衬出底层妇女之低。她无助的窘境,通过棒槌一次次“狠狠地打”的过程表现了出来,她的反抗也只能通过这一低微的动作得以实现。整首诗,语句朴素却有力。李尚朝在另一首诗里又将底层、悲悯、现实与凄厉之美紧密结合起来,堪称一首杰作:
新年好大雪,地狱都被掩盖起来
小女孩已不卖火柴,她到城里打工
领不到工资,火车继续开往她的家乡
她沿着行道树,茫然向北行
看到冻死的蝴蝶
至死都不肯合上美丽的翅膀
——《新年好大雪》
诗中最后两句,美得让人难以自抑,给人的想象瞬间无边无际。
人到中年,世事洞察,诗人早就走出小我浪漫的抒情空间,正犀利地审视着人间。对世事的洞察必伴随着人生的慨叹,从而其诗之美又呈现出另类凄婉的形意。审他、自审和无奈之感,一度使诗人走向无边的孤独之中:“我漆黑一团,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什么也看不见”“我爬行。一天又一天/直到耗尽生命/我漆黑一团,什么也看不见”(《我漆黑一团》)。这难道是我们这个时代任何一个有良知的诗人的必由之路么?我们又能拿出什么来验证?只不过,又何须任何的验证?诗人或许只能:“唯一的跋涉,孤独又孤独/一个人的影子倒拖在地上,有天地那么长”;诗人或许只能如此浩叹:“一个人的一生啊,像一个人的未来那么抽象”(《验证》)。作为一个成熟的诗人,必定明白诗的形式即内容的道理。李尚朝在诗艺上有着自觉的追求,且形成了自己较为独特的风格。
对世间万物的人格化处理,可能是对他诗歌写作手法的第一印象。这是一个诗人拥有一颗真诚的诗心最直接的体现,也是通往诗歌自由境界的最佳通途,从而也将抵达词与物之间的息息相通。
“守候我的是这种江南的植物/朴实、敦厚,像秋后的原野/删刈杂物,忧郁中满含真诚/蓄泪不流”,这是诗人与芙蓉花的私语。李尚朝的很多诗,几乎通篇都在做有意味的人格化处理,比如:“远处的山,侧卧着/它淡淡地笑一笑/稍远的地方,那些树/略为矜持,对我们不太在意/而大片的麦田,真安静啊/黄黄的,一点也不在乎我/只有近处的白杨/它们疯狂地挥手/却一晃就过去了”(《火车驶过平原》)。
一个诗人,当他的心与自然万物互为感应之时,即使他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也是一个无法否认的真正的诗人。我们难道不是一直在向往着“诗意地栖居”吗?瓦尔登湖式的宁静,永远都只能存在于一个真正的诗人的内心深处。
当读到写麦子的诗句:“它们整整齐齐地站在微风里/一点也不害怕刀子”;当读到写树的诗句:“它端坐着,睿智而深刻/在阳光下吐纳/在微风中晃动/逸然而不失理智/在生活中,与我平起平坐”;当读到写江风的诗句:“妹妹,江风跟你一样/依恋着这样的夜晚/乖巧,羞涩而紧张”……难道我们不惊喜万分吗?难道我们不感叹诗人的万端才情吗?我们可以偶尔哂笑诗人酒神般的癫狂,但却拒绝不了诗意对现世人心的治疗,尤其是在城市如洪水般蔓延、故乡山村的美即将失传的当下。
诗人李尚朝特别注意诗意流动的美。正如他在诗中所写的:“去去烟波,流动的美,谁也无法阻止”(《去去烟波》)。“流动的美”,既是他对诗美的追求,也成为他诗歌的艺术特征之一。这种流动之美,有时通过诗句中的内在节奏感的建构来实现,有时又明显地借用了“诗经”式的复沓、回环、顶真手法来传达真切、自然的动感。
“落下来,落下来/最轻的力度,最重的思想/落下来,我也会化作一缕轻烟”(《蓝色天空》);“雨中颤抖的叶/临水梳妆,拽动自己的生机/坚强的忍耐让自己尽情地绿、绿/绿过人间的憧憬”(《叶》);“是谁的手指夹住我的要害/不能呻吟,连流血与流泪/都成为别人的体验/疼痛地短、短/短掉一生前程”(《烟》)……例子无须多举。诗人在很善于使用人格化手法的同时,也十分喜欢动感十足地表现情感流动之美。实际上,诗人是通过时间的暂停术,来强化诗中情感的动态传达的。于是,神思得以飞扬,性灵得以舒张。诗,作为词的另一层内蕴,也就能够得以物化为美的雕塑。
还有,李尚朝在诗中也十分喜欢游走于虚实两极之间的钢丝上,而且处处显现哲思之趣。以虚写实,以实衬虚,在他的诗中俯拾皆是,可谓深得中国传统艺术审美之三昧,在此就不多赘述了。
有论者说李尚朝是浪漫主义的、理想主义的,有一定道理。可是,又有哪一个诗人不是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呢?问题是,如果以单一的眼光去对他的诗歌加以命名,极有可能会误读了一个诗人诗歌中内隐的璀璨。李尚朝的诗歌,的确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去抚摸的触须。不过,我十分欣赏他的那句:“晶莹剔透,有棱有角,一点也没有杂质”(《我就碎了》),大道无形,我们又何必刻意去解剖他的每一首诗呢?读进去,静静地感受他诗中词的灵动和心的律动,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