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艺术思想的谐音表现手法
2018-07-13
中国民间艺术是具有中国本土文化特质和艺术表现特点的艺术形式,包含有众多独特的艺术特点和表现手法,特别是在艺术思想的表现手法上尤为显著,以此区别于其他传统艺术,谐音表现手法就是其中之一。
一、谐音表现手法的起源
谐音作为一种语言现象,在多种语言体系中均有体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不但成为语言的运用方式,更成为中国民间艺术思想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是民间艺术语图关系转化的重要方式。究其形成根源,大抵有以下两点原因。
1.语言层面的原因
汉字读音少、文字多的特点,是“谐音”文化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的汉字是单字、单音、单义,字数很多但读音较少,用几百个音来读几万个字,几乎每个字都有同音字,有的同音字多达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即使有四声的区别,仍然是难以分辨。因此,在口语上由同音字便出现了谐音字……但语言艺术却常常加以利用,巧用谐音,有的变成了“俏皮话”,甚至有的话是双关的。1此外,汉语的词汇又以“单音成义”为最大特点,即“每一个音节代表一个意义”、“每一个字代表一个音节”、“每一个字代表一个意义”。2音节、字、意义三者合一,因此汉语中音同、音近、多义的字词也就多了,这无疑为谐音的表达方式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成为谐音现象产生的基础。
汉字造字六法中的“假借”一法,是谐音文化产生的另一原因,至少在汉字的使用方式上为“谐音”的出现打下基础。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古文字构成规则进行概括和归纳后,总结了“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法。其中对“假借”的解释是:“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也就是本来没有那个字,现在为了表达的需要,在不另造新字的情况下借用现有文字来表达新义。例如“钱”是一种田器,假借为货币的钱;“才”是“草木之初”,假借为人才之才等。曾经的“假借”字,现在已成为我们约定俗成的用法了。清代学者孙诒让在《与王子壮论假借书》中曾说:“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假借一例,则逐事而为之字,而字有不可胜造之数,此必穷之数也,故依声而托以事焉。视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喻,用之可以不尽;是假借可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可见若无“假借”之法,那么汉字要做到一字一音一义,不知道要多少汉字才够。从“假借”造字之法的原则,可以推测出“谐音”现象在使用上的起源:既有“假借”这样的造字法,那么在文字使用的严谨性要求上必然会降低,特别是在民间文化中尤为显著。发展到一定程度,便从“借字表意”转化为“谐音取义”的语言方式了,如“十面霾伏”、“神马”等都是当下民间常见的表达。
2.文化层面的原因
巫文化和“讳”文化是谐音现象兴起的文化基础。在人类文明早期,人们认为语言具有某种神奇的魔力,能够在某些特定场景下发挥特殊功用。东西方文明的巫文化传统中,咒语都是巫术发挥效力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在获得人的名字以后,能够通过语言的方式对这个人施放巫术。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曾指出:“在原始氏族的观念里,人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所以当一个人获知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灵魂的名字时,他同时也将得到他的一部分力量。3“讳”的出现或与此相关。《说文》云:“讳,誋也,从言韦声”。“誋”同“忌”,避忌之意。有顾忌而躲开某些事或不说某些话。避讳的对象包括人名和能够引起不良联想的词汇等。
从周朝开始,便有了“名讳”的出现,最开始是对神灵之名的避讳,对人名则不加避讳。《左传·桓公六年》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注曰:“周人以讳事神,明殷商无避讳之礼俗。以讳事神者,生时不讳,死然后讳之,〈檀弓下〉所谓‘卒哭而讳’。故卫襄公名恶,而其臣有名恶,不以为嫌。”到了春秋时期,名讳的范围扩大到普通人,成为儒家礼教制度的一部分。《礼记·曲礼上》云:“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说明名讳在当时已经是普遍之事了。《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云:“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一传统一直保留下来,在各朝代均有出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避讳”发展到后来,逐渐流为庸俗。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云:“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称;厉王名长,琴有修短之目。不闻谓布帛为布皓,呼肾肠为肾修也。梁武小名阿练,子孙皆呼练为绢;乃谓销炼物为销绢物,恐乖其义。或有讳云者,呼纷纭为纷烟;有讳桐者,呼梧桐树为白铁树,便似戏笑耳”。袁世凯就任大总裁之职,将“元宵”改称为“汤圆”,就是讳“袁消”之意。
也正由于“避讳”这一文化现象的庸俗化,使得其使用范围的大大增加,越来越多的民间习俗都有“避讳”的出现。除了“名讳”以外,凡不符合趋吉避害心理需求的语言及其谐音统统被老百姓“讳”掉,反映出民间文化对“谐音”的重视。明代陆容《菽园杂记》卷一云:“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抹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4时至今日,这一现象仍旧常见。例如送礼物不能送钟,“送钟”与“送终”谐音,都是对不符合心理需求的“谐音”的避讳。
除了对不符合趋吉避害的心理需求的语言及谐音的“避讳”外,老百姓还会主动找到符合其内心情感述求和精神需要的语言及谐音。例如逢年过节打碎物件的时候,人们往往用“岁岁平安”的谐音语言表达对打碎物品这一事件的吉祥意义的转换;过年贴“福”字往往将其倒着贴,亦取“福倒(到)了”的谐音意义。蔡绳格在《一岁货声》“荸荠果”注解中写道:“闻早年必于除夕晚间,先卖此果(荸荠果),仅卖初间数日,然后待夏初才卖,谓之先熟果,盖取‘必齐’之义”。民间文化从被动的“避讳去词”到主动“谐音取词”的过程,正是“谐音”现象在民间艺术中从出现到盛行的发展过程。
二、谐音表现手法的特点
1.谐音手法是民间艺术思想表达的有效方式
民间艺术常常需要表达抽象的主题思想,如吉祥祈福、趋利避害、情感诉求等。当在表达这些抽象主题思想的时候,往往需要借助一些实在、具体且便于表现的母题元素来传达这些主题思想,谐音的手法便成为一种便捷和实用的转换手段。譬如我们表达“年年有余”这一抽象的主题思想的时候,无法直接运用具象的造型手法去表现它,这个时候民间艺术家们就借用“莲”和“鱼”的图像组合,通过谐音的方式,将抽象的主题思想用具象的形象表现出来,而且清楚、明白、一看就懂。这就是民间艺术思想的智慧。“耄耋富贵”这一主题,常常借助“猫”、“蝶”和“牡丹”的母题意象来表达,“耄耋”和“猫”、“蝶”谐音。“五福捧寿”主题中,“五福”常用五只“蝙蝠”的母题意象来表达“福”,图形一般为五只蝙蝠围绕一个“寿”字,也正是取“蝠”与“福”的谐音。“祝报平安”用“竹”的形象,谐音“祝”之音,“鹌鹑”的“鹌”谐音“安”,往往通过竹子与鹌鹑的图形组合表达“祝报平安”。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仅仅在民间的造型艺术上有体现,在民间诗歌等语言艺术上也很常见。如刘禹锡的《竹枝词》:“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晴”是一种自然天气的意象表达,同时也是“情”的谐音。“闻郎江上唱歌声,道是无‘情’却有‘情’”,即表现了大自然晴朗的意象,又把更深一层的情感含义包涵其中,加深了诗歌的韵味和意境。南朝民歌《西洲曲》:“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以“莲”谐音“怜”,“莲子”就是“怜子”。“怜”古有爱慕之义,“子”是对自己所爱之人的敬称。“莲心”就是“怜心”。一语双关的谐音,把少女内心的复杂情感世界描述得淋漓尽致。
民间艺术借助谐音的表现手法,实现了抽象意义的具象化和形象化,让丰富的民间艺术思想能够转化为具体的民间绘画、剪纸、雕刻等造型艺术的符号化表达,同时还丰富了民间歌曲等语言艺术的意义与内涵,成为中国民间艺术最主要的表现手法之一。
2.谐音手法中谐音母题的选择原则
中国民间艺术思想在运用谐音表现手法的时候,往往会对“与音相谐”的母题意象进行选择,其原则是意义吉祥,便于表现而且约定俗成。
例如中国民间艺术中表现“福”这一主题思想时,通常借用谐音“蝠”的母题意象来表达。如果仅仅是取其谐音,与“福”读音相谐、无明显负面语义且便于形象化表达的还有“服”、“符”、“芙”和“斧”等。“服”可以表现为“衣服”,“符”可以表现为“符咒”,“芙”可以表现为“芙蓉”,“斧”可以表现为“斧头”。但在民间艺术中最常见,出现最多的却还是“蝠”的母题意象。这就说明人们在选取谐音符号的时候,不仅仅从谐音本身出发,还将所选谐音符号的内在含义作为选择的重要依据。“蝠”,即蝙蝠,在西方传统文化中,是黑暗和恐怖的代名词,但在中国却成为“福”这一吉祥寓意的形象代表,这与蝙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意义息息相关。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中,蝙蝠有长寿的含义,并且在道家文化中,蝙蝠还是一种令人长寿的药物,是成仙的一种媒介。葛洪在《抱朴子》中说到:“千岁蝙蝠,色如白雪,集则倒悬,脑重故也。此物得而阴干末服之,令人寿万岁”。《太平御览》引《水经》亦称:“交州丹水亭下有石穴,穴中蝙蝠大者如鸟,得而服之使人神仙”。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有载:“蝙蝠:时珍曰:伏翼,《尔雅》作服翼,齐人呼为仙鼠,《仙经》列为肉芝……弘景曰:伏翼非白色倒悬者,不可服。恭曰:伏翼即仙鼠也,在山孔中食诸乳石精汁,皆千岁,纯白如雪,头上有冠,大如鸠、鹊。阴干服之,令人肥健长生,寿千岁;其大如鹑,未白者已百岁,而并倒悬,其脑重也。其屎皆白色,入药当用此屎……此物善服气,故能寿。冬月不食,可知矣”。以上文献对于蝙蝠与长寿的关系以及蝙蝠的入药方式等均做出记载,足见古人对蝙蝠与长寿关系的重视。《尚书·洪范》云:“九,五福:一日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日考终命”。古人认为人的五福是长寿、富贵、康宁、好德和善终,第一位的就是长寿,以此将“福”与“蝠”的谐音关系对应起来,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此外,蝙蝠还常常出现在文人墨客的诗句中。唐人十分喜爱蝙蝠,韩愈、白居易、元稹等诗人都写过咏蝙蝠的诗。白居易称蝙蝠为“鼠中仙”,在《洞中蝙蝠》和《喜老自嘲》两首诗中,均以蝙蝠自比。《洞中蝙蝠》云:“千年鼠化白蝙蝠,黑洞深藏避网罗。远害全身诚得计,一生幽暗又如何?”《喜老自嘲》云:“面黑头雪白,自嫌还自怜。毛龟蓍下老,蝙蝠鼠中仙”。南宋名臣、诗人范成大在其诗《蝙蝠》中写到:“伏翼昏飞急,营营定苦饥。聚蚊充口腹,生汝亦奚为。”近现代画家、散文家丰子恺在《护生画集》第五集中诗云:“蝙蝠栖古屋,蛰伏过三冬。春夏乘夜出,翩翩飞碧空。不食人间粟,为人除害虫。人人应爱惜,此蝠与福同”。
由此可见,蝙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内涵与西方截然不同,不仅不是丑陋与恐怖的象征,还是长寿的福音、文人自喻的对象和消灭蚊虫的益兽,更是“福”谐音的形象化表达。如今我们在民间年画、民间雕刻、民间剪纸和民间建筑等处均可以看到抽象化了的蝙蝠形象,有的甚至成为符号化的装饰图案,以“蝠”表达“福”的艺术现象随处可见。
三、结语
谐音是中国民间艺术独特的表现手法之一,它发端于中国传统的造字方法和语言习惯,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能满足大众对于祈福纳祥、趋吉避害的心理述求,成为民间艺术表现抽象思想的重要手段。对于谐音母题的选择,也必然要符合中国传统思想的吉祥意义,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民间艺术思想的映射结果,也是老百姓心理驱动的外在物化。
注释:
1.张道一.麒麟送子考索[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2008:53.
2.王力.汉语浅谈[M].北京:北京出版社,1964:6.
3.(奥)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104 .
4.(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一)[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