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体育活动的农村社会治理功能
2018-07-12李国华
李国华
摘 要:农村民俗体育活动具有增强村民的精神凝聚力、加强村民社会团结协作能力,通过思想的物化表达实现道德教化、培养村民社会规则意识和自治能力等社会治理作用。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从明确民俗体育文化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定位、让民俗体育活动扎根民间土壤、增强政府扶持力度以及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推广宣传等方面发展民俗体育活动,以发挥其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现代功能。
关键词:民俗体育活动;农村;社会治理;关中地区;社火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8)05-0077-06
社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国家公权力的引导和介入,更需要发挥民间主体的自治功能,以多元化的方式进行调控与规制。作为民众自发行为的民俗体育活动,具有较强的地方性和民族性,在农村社会治理中以其独特的形式传达“和”气,凝聚民心,于“润物细无声”中规范人们的行为,形成有序社会。发挥民俗体育活动在社会治理中的“善治”功能,不但可以实现对民俗体育活动的传承与保护,而且可以拓宽现代农村社会治理的多元视角,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一、社火——关中民俗体育活动的一种表达
民俗体育是民间产生并传承下来的具有地方风情的体育形式,集祭祀、表演、竞技、娱乐、健身等于一体,它融入民间生活,能够反映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的文化信仰和风俗习惯。关中地区地处陕西省中部,位于函谷关和大散关之间,南倚秦岭,北靠黄土高原,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和杨陵区,自然条件优越,适合农业耕种,其富庶的农业孕育了灿烂的民间文化。关中地区丰富的民俗体育活动与其悠久的农业文明密切相关。当土地成为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时,祭祀土地社神、祈愿风调雨顺便应运而生,因而关中传统民俗体育活动大多源于古代的祭祀、宗教等仪式,如舞龙舞狮;或来源于人们的农事活动,如荡秋千。同一地区的人们对其传统文化具有高度认同感,关中地区民俗体育活动的文化表达正是满足了人们的认同需求,以文化为核心,将人们凝聚在一起。源远流长、异彩纷呈的民俗体育活动是关中民间文化的表达方式,承载着八百里秦川厚重的历史记忆,也记录着关中地区民众的生活模式。据统计,关中地区民俗体育活动有200多项,涉及骑射、武舞、角力、杂戏、棋牌等多种类型。社火正是关中丰富多彩的民俗体育活动之一。
社火(关中民间俗称“耍热闹”)是春节期间关中地区民间不可缺少的民俗体育活动,也是最为隆重的节庆民俗体育活动。社火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祀社歌舞,是一种行进表演的民间体育艺术。社火源自古代的民间祭礼,西周时期社火便已在关中出现,原本是祭祀土地神的一种宗教仪式,是人们原始图腾崇拜和祭祀社神的一种淳朴表达。千年的传承,关中地区的社火虽在形式上仍主要延续保留了古老的传统,但仪式目的已逐渐由祭神娱神的献媚祈福表达,演变为乐己娱人的民间娱乐狂欢,社火表演因而从祭祀活动转变成为一种民俗体育表演活动。
“社火集中展现了汉族劳动人民的智慧与才能,它涉及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武术、戏曲、工艺美术等众多艺术门类。”[1]关中地区的宝鸡市和西安市鄠邑区的社火活动最具代表性。鄠邑区的社火“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有芯子社火、平台社火、牛拉社火、马社火、背火、掮火、高跷、竹马、旱船、大头和尚、打钱杆、热蹩、火龙、地龙、舞狮子等近二十种形式” 。宝鸡社火有“山社火、车社火、马社火、背社火、抬社火、高芯社火、高跷、地社火、血社火、黑社火”等形式,其中陇县的社火脸谱造型多样,以脸谱表人物,古朴而具文化内涵,而陈仓区赤沙镇的血社火则以《水浒传》中的《武二郎血溅狮子楼》为剧本,以逼真的造型、血腥的场面示人,惊险出奇,以宣传惩恶扬善。关中社火因其丰富的内涵、多样的表达,吸引了人们对这种民俗体育活动的关注。2006年,宝鸡市的民间社火被收录进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2007年,西安市长安区侯官寨迎春社火“牛老爷”、临潼区的“栎阳马踏青器山”社火、户县(于2016年12月改名为鄠邑区)社火,宝鸡民间社火、陇县陇州社火、渭南华县铁里芯子等被纳入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3年,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授予宝鸡市陇县为全国首个“中国社火文化之乡”。
二、民俗体育活动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农村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议题,在当今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下,农村社会治理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问题,是我国社会治理中的重中之重。农村社会治理不仅关乎农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也关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整体发展方向。但是,仅依靠国家正式制度的调控进行农村社会治理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一种“仪式化的战争”,体育具有“社会安全阀”的作用[2],在社会治理中,体育活动不但可以成为人们情绪表达和释放的渠道,而且其中严格的秩序规则、积极的参与态度、文明礼貌的行为举止、团队合作的归属感都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非正式治理手段的传统民俗体育活动发源于民间,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农村社会治理中更能发挥其特有优势。关中社火蕴含中华传统文化,由乡民们自行创造、自行组织,深深扎根于农村,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成为其在农村地区经久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国家将社火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为关中地区传统民俗体育活动在新时代的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结合作用会为整个农村社会治理带来积极的作用。具体而言,关中民俗体育活动的农村社会治理功能体现如下:
1.增强村民的精神凝聚力。 “人类是精神性的动物。”[3]农村的礼俗文化是凝聚村民精神和内心的纽带。习近平同志说:“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社火这种民俗体育活动中承载着关中地区人们的文化信仰,在社火活动的传承中折射出共同的精神表达。正是这种共同的文化信仰使社火活动历经千年传承而不衰。社火作为一种极具特色的民俗体育活动,具有相当的开放性和多元性,其多样性的形式表达蕴含着深厚的乡土文化,这种仪式化的民俗体育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对人们起到文化熏陶的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
社火活动集中体现了关中地区群众对这种民俗体育活动的文化认同感,活动必需的协作性增强了同族、同村、同乡镇等一定地域或一定范围内民众的内聚力。现代的关中地区农村社火表演大都在春节期间,社火活动往往热闹异常,动员全村老幼齐上阵,上至六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四五岁的孩童,都可以成为表演者,再加上帮衬的、服务的、看热闹的、吆喝的……平时疏于联络的人们此时为了社火活动而集聚在一起,远近十里八乡的人也都跑来观看耍社火,一派热热闹闹的景象。社火成了将人们联系在一起的介质,成为族群建构与聚集的形式,表演者通过一系列行为艺术的表现,将传统民俗体育文化的深层涵义一代代传承下来,并以此影响参与和观看社火活动的人们,表达其共同信仰,起到精神凝聚的重要作用。关中地区民俗体育文化为村民提供了精神上的寄托和动力,在某种程度上,村民们在其中的情感认同、精神凝聚力会产生正式制度所无法比拟的社会治理效果。
2.加强村民社会团结协作能力。 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及协作意识是农村社会治理中不可缺少的。相比现代竞技体育,乡土生活中的传统民俗体育活动提供了一个全民参与的机会。社火一般是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的,在此过程中,同一个村的村民会为了本村的利益而团结协作,积极参与。从筹备到表演,从组织者、设计者,到化妆者、表演者,全由村民自己担纲。在社火表演中,放火铳、放鞭炮、敲锣鼓、打旗子、打花棍、扭秧歌、踩高跷、扮大头娃、开社火车等都是村民们自己完成。社火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往往由有经验的老人坐镇指挥,有组织能力的成年人负责统筹规划,将老老少少的村民全部动员起来,齐心协力,群策群力,为本村社火活动的成功举办而相互协作。表演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配合也至关重要。比如背社火中,由孩童扮演的角色需站在大人演员背负的特定器具上进行高空表演,为了社火表演的成功,表演者之间必须相互沟通,不断磨合,以保证在正式表演时不出差错。在相互配合练习的过程中,表演者之间的默契感不断提升,协作能力也不断增强。社火活动中,村民们互帮互助,增强了村民之间的沟通和感情交流,展示了村庄实力,实现了村际文化的共享,有利于促进村民之间和睦相处。年节时期的社火是渗透到乡村每一个个体的活动,村民们因此而联络沟通,深化亲朋关系、相邻关系、社会关系,在集体的狂欢中构筑共同的记忆,形成集体认同感。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之间这种积极参与、友好和睦、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对于农村社会治理产生了积极作用。
3.通过思想的物化表达实现道德教化。 法治以国家制度的形式来规范社会秩序,而德治则以道德对人进行感化教育。在农村社会治理中,法治是根本,德治是支撑,德治依靠村民内在的意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礼乐教化以自律的方式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实现村社治理。关中社火活动传达了“天人合一”、人与人和谐共处、相扶相助等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内容,并传输给人们和善包容、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社火中的道德文化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相统一,由外向内,生成社会治理中牢固的联系,民俗体育活动中蕴含的内在社会机理在此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中地区社火通过外在的造型和表演等物化形式表达思想,弘扬优良传统美德,提升人们的道德素养。“每种社火表演形式虽然有别,但是都从不同的层面反映了当地百姓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或者一种人生追求。”[4]关中地区的社火表演内容大都以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主,“一台社火一台剧”,这些传说、故事的内容则注重道德教化,引人向善。例如,宝鸡市陈仓区的血社火造型,展示的主要是《水浒传》中武松怒杀西门庆为兄报仇的故事,以社火造型表现出西门庆和十三个打手被武松制服的场景,体现惩恶扬善的精神。陇县的社火脸谱色彩大胆明快,内涵极其丰富,具有极强的艺术表达力。脸谱社火为哑剧表演形式,观众通过对脸谱的解读来分析演角色的身份、性格,获悉表演内容。脸谱的颜色也具有不同的象征意义,如黑色脸谱代表着正派人物,白色代表着奸佞小人,红色则为侠人义士……这在关中农村地区是约定俗成、人尽皆知的,观众即使不知道脸谱所代表的人物,也可以通过脸谱的颜色判断忠奸,分明善恶。人们在观看中感知,在感知中学习,在学习中反思,社火活动通过脸谱、服装、道具等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的物化表达形式,对表演者和观看者起到直观的道德教化作用,以提升人们的道德素养,不仅使人们在参与和观赏中精神得到满足,而且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
4.有利于培养村民的社会规则意识。 规则意识是一种自发、自觉地以规则规范自己行为的意识,与人的道德和信仰不可分割。现代农村社会治理中,遵守规则不但应是习惯,更应是需要,社会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规则意识才能使社会有序运行。体育活动建立在规则之上,社火活动中的规则文化对耍社火、看社火的村民都有着深刻影响。
社火表演是民间自发集结开展起来的,是村民在体育文化领域的自治成果。每年春节,社火的发起和组织都是基于民间自觉,比如关中地区社火的主要发起方式为“敲锣鼓”“耍歪官”“耍马社火”,这些发起方式在民间叫做“烧社火”,其实都是以逗弄、戏耍等形式进行挑战,使几个村子把社火活动组织起来。在“烧社火”过程中,嬉笑怒骂、贬损讥讽等“挑衅”行为就是为了将对方“烧”起来,好联合起来一起耍社火。平时看来,这些行为都是过分的不文明言行,如果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或在两村交际过程中出现这些行为会引起对方的不满甚至愤怒,但在“烧社火”中,这些行为则是符合发起社火活动的传统规则的,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大型民俗体育活动,社火集舞蹈、戏剧、音乐、美术等形式于一体,集宗教、祭祀、祈福、娱乐等文化目的为一身。社火活动中,表演者、参与者、观看者人数众多,大家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如在舞蹈的排列中,锣鼓、音乐和舞蹈的表演者必须听从指挥者的统一安排,从而达到协调一致,社火仪式对表演者的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其内心的规则意识在不经意间被培养起来。关中地区社火活动的举办规模往往较大,相邻村庄之间还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名曰“赛社”。在有众多社火队伍参加的情况下,所有参加的社火队伍必须在主办方的统一安排下按照既定的出场顺序、时间、地点进行本村的社火表演,而观看者也需在指定的區域内观看,这不仅有助于表演者内心规则意识的形成,对于观看者来说也是规则意识培养的过程。规则意识的形成在现代农村社会治理中十分重要,社火规则意识是社火活动得以传承的一种保证,使社火活动一年一年热热闹闹地开展起来。通过参与社火活动而形成的这种规则意识会在无形之中影响村民日常生活行为规范,有利于促进乡村社会治理。
5.构建良好的村庄社会秩序。 社火在关中地区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人们对社火活动怀着极大的热情。在冬季农闲时节,闲散的村民往往无事可做,有时会聚集起来进行赌钱等负面性娱乐活动。农闲时节,往往也是村民家庭矛盾、邻里矛盾的高发期。春节期间,一旦开展社火活动,村民们的积极性就特别高涨,纷纷参与到社火活动的组织、表演和服务中,为这一场集体性的狂欢尽其所能。社火活动丰富了村民的娱乐休闲活动,那些不良的娱乐自然无暇顾及。由于村民们忙着参与社火活动,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无暇“生非”,矛盾冲突比以往也少了很多。社火活动的参与性强、协作性强,村民之间的交流增多了,有些矛盾自然就化解了。不管参与者之间平素发生过什么矛盾,在社火活动中,为了集体的荣誉,双方都不得不进行交流、沟通、协作,在参与过程中,双方在整体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中会逐渐谅解对方并达成和解,村民之间的关系因社火活动得到了极大改善,社火活动起到了缓和甚至消除矛盾的中介作用。社火以其民俗体育活动特有的开放性接纳集体中的每一员,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村庄的良好社会秩序因而形成,这也是民俗体育活动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所在。
6.培养村民自治能力。 农村社会治理应是综合治理,仅依靠政府的单方行政手段难以达到治理效果,面对多样复杂的农村社会现实状况,应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手段的多样性。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村民自身是不可或缺的一元治理主体,民俗体育活动则是村民最乐于接受的治理手段。
关中社火是由村民自发组织的民俗体育活动形式。社火队或社火班子是基层民间自发形成的组织,由乡村的社火爱好者和热心人组成,社火活动的筹划、组织、联络、造型、化妆、道具、表演,都是村民自己负责和完成。社火活动的经费往往由村民自发筹款,大家量力而行,組织者会红榜公布捐款村民的名字和捐款数额,几元钱、几十元钱都表达了积极参与的热情。村民们出钱出力,出谋划策,群策群力,在活动开展的整个过程中,于其乐融融、欢欣鼓舞里表现出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反映出村民自我管理的能力,是基层治理民意的自觉表达,体现出基层治理的特征。
三、民俗体育活动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新发展
1.民俗体育文化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定位。 发挥民俗体育活动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功能,首先要明确其价值,民俗体育文化是我国新农村社会治理的内在文化驱动力,民俗体育活动不但有强身健体、教化娱乐的价值,更表达着人们的追求,传递着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念,是农村社会治理的手段之一。2014年10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 关中农村民俗体育活动中表现出的健康、积极、活力、向上的正能量,社火活动表演的戏剧故事宣扬的社会正义、公平、慈孝、善良、亲情、爱情、友情……这些正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善”的表达,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现代农村传统民俗体育活动的新发展要注重择“善”从之,并为我所用。民俗体育活动不仅是我国传统思想文化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资源,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或表现为节日风俗或表现为民间习惯的体育活动是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文化,表达和维系着人们的思想情感。这种非正式的社会治理手段与国家公权力社会治理是相辅相成的,在国家公权力触角无法触及的民间领域,良性的非正式的治理手段发挥其独特的功能,以民众便于和乐于接受的方式产生作用,因而值得肯定和继承。
2.让民俗体育活动扎根民间。 以农耕文化为载体的民俗体育活动之所以能沿袭至今,根本在于其生于民间、植于民间、兴于民间,老百姓本身就是民俗体育活动延续的基础,因而,民俗体育活动要保有其旺盛的生命力,并发挥其社会治理功用,必须扎根民间,从民间汲取养分。民俗体育活动是乡民们表达信仰、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是平凡土地上的人们一改往日平淡生活,藉由其宣泄与狂欢的一种渠道,是有着共同文化认同的人们的一种集体仪式,故而只有在重视文化内涵、激发乡民们自觉性的前提下对民俗体育活动进行保护传承,才能保持其活力。首先,应重视民俗体育活动的民间仪式感。民俗体育活动是仪式化的体育形式,仪式是其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比如“烧社火”“骂社火”等传统的社火发起形式本质上就是一种仪式。人们从民俗体育活动的仪式中体味文化、交流感情,重视这些古老仪式的传承,民俗体育活动才有灵性和精髓。其次,培养民俗体育活动的民间传承人。不同于静态的橱窗式展览,民俗体育活动是动态的文化,技术传承非常重要,比如“血社火”的造型看似将砖块、板凳、斧头、锥子、剪刀等“扎入”表演者的额头、眉心、眼睛等部位,而这种造型的化妆技术是保密的,且传儿不传女,这就需要特别重视传承人的培养。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很多乡村人口涌向城市,年轻人外出打工,乡村社会“空巢化”现象十分普遍,导致社火等传统民俗体育活动出现继承人缺乏的局面。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教育、引导、宣传等形式让乡民们,尤其是年轻人,认识到族群共同民间文化的价值,增强族群文化的聚合力,激发他们的自主性,使其愿意自觉地成为民俗体育活动的传承人。再次,以民间力量为主开展民俗体育活动。传统民俗体育活动都是民间自发形成并开展起来的,可发挥民间“能人”、民俗体育活动爱好者、民间组织等的主体作用,在举办相关活动时,以民间举办为主,政府帮助为辅,这样,活动开展过程中既不会丧失民间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政府也可以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帮扶。最后,合理开发以民俗体育活动为核心的旅游文化。民俗体育活动因其与乡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才使得表演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在开发旅游文化时,不能忽视其文化价值,使民俗体育活动脱离民间土壤,而应处理好对其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节庆日、庙会、庆典等时机开展民俗体育活动,不但可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且符合乡民们对民俗体育活动本身的精神需求,还能调动观众的积极性,提升人们对传统民俗体育文化的理解度和认同感,进而使人们发自内心地真正热爱民俗体育活动,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3.增强政府扶持力度。 现代社会,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俗体育活动,仅仅依靠民众的参与是不够的,其传承和发展必须得到政府的引导、帮助和扶持。首先,政策肯定。国家应当提供积极的政策和制度保护传统民俗体育活动。习近平在多次讲话中谈到传统文化及其在我国当代的价值,国家高度重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对此,地方政府应重视民俗体育活动,并具体践行。其次,资金扶持。政策引导是基础,资金扶持才是强有力的保障。传统民俗体育活动需要道具、服饰,也需要活动开展的经费保障,发扬和传承民俗体育文化,政府资金支持必不可少。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帮扶,可以使传统体育活动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有物质保障,活动参与人也更具积极性。再次,健全配套服务。地方政府与民间传统文化距离最近,其所发挥的作用是直接的。地方政府应当发挥其优势,积极引导、组织基层民众以及基层组织参与民间体育活动,为民间自发组织的传统体育活动提供支持并适当管理。地方政府可以定期举办传统体育竞技,通过颁发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激励群众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促进体育文化的发展。传统民俗体育文化的流失和现代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各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导致了区域人口变迁,如果政府能够协助发展当地文化旅游,一方面可以解决村民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保护、传承、发展民俗体育活动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发展传统民间体育村、建立传统体育器具的陈列馆、举办民俗运动会、开展民俗体育活动竞技等形式,不仅能够传承传统体育活动,而且可以对传统民俗体育文化进行广泛的宣传。当然这些活动中,应主要发挥民间力量的主动性,政府则处于辅助地位。
4.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广宣传民俗体育文化和活动。 首先,蜡像、微缩造型的展示是宣传民俗体育文化和活动的可行方式。关中地区的社火活动中,有将社火脸谱或者造型制作为蜡像,通过微缩技术将真实的社火表演进行陈列展示等介绍和宣传方式。通过对民俗体育活动进行形象化的塑造,将其活灵活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不但可以激发人们的兴趣,还能够促进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使人们对民俗体育活动有直观的了解,从而体会到传统民俗体育文化的精髓。其次,现代新媒体技术是宣传民俗体育文化和活动的有效手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体育活动往往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例如,在关中地区,社火活动的普及率和参与度就相对较高,可以借助现代科学技术,通过宣传将社火活动推向世界。再如,在民间举行民俗体育活动时,可将拍摄的活动内容制作成宣传片,借助微信、微博、网络直播等手段进行传播宣传。另外,可以将民俗体育活动的形象、道具、造型等制作为精美的纪念品,不仅可以达到宣传效果,还可以提升经济效益,使民俗体育活动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结语
农村社会治理要产生实效,必须实现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多样性,民俗体育活动作为农村社会的文化软实力,在社会治理中作用明显。关中地区的社火是非常有特色的民俗体育活动,其通过在行进中的表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基于对人们喜闻乐见的民俗体育活动的可接受性以及对农村“权威”人士的崇拜等因素,加上文化软实力的渗透,关中民俗体育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村民自我管理和民主管理的作用,增强了民众的归属感。作为治理农村社会的多样态手段之一,民俗体育活动不但效果明显,而且成本较低,更有利于维持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社会良性健康发展。“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充分发展和利用民俗体育活动资源,将传统民俗体育活动所具有的整合、集聚等功能作用于现代农村社会治理,如此,不仅可以促进民俗体育活动的传承,而且有利于农村社会的良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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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