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溢出效应研究
2018-07-12王巍
王巍
摘 要:扶贫资源的“输入”不仅事关扶贫成效,而且事关乡村社会生态的“健康”。探究扶贫物质资源供给与乡村社会生态之间的关联对于评估乡村扶贫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价值。通过对四川省A村的实地调研可以发现: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不仅会降低资源的使用效益和扶贫效能,而且会损害乡村传统的文化生态,瓦解乡村传统的人际纽带,摧毁乡村治理秩序生成的可能。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本质上是政府职能转变迟滞、政府和乡村信息不对称、政府扶贫理念错位和供给方式“失当”的产物。有效规避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双向交流、纠正扶贫理念和优化供给方式。
关键词:乡村;扶贫;供给;物质资源;溢出效应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8)05-0070-07
一、问题的提出
扶贫贵在“精准”,难在“精准”,“精准”是扶贫工作的价值核心和内在要求。“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1]自从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精准扶贫”要求以来,学术界围绕着“精准扶贫”展开了理论探讨。大体上目前讨论的重点在精准扶贫的“过程”层面,侧重于“政治—过程”研究范式,即主要围绕着“谁来扶”(扶贫主体)、“帮扶谁”(扶贫对象)、“扶什么”(扶贫内容)、“怎么扶”(扶贫方式)维度展开。具体而言,在“谁来扶”(扶贫主体)问题上,学者认为应该将非政府主体也纳入扶贫视阈,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农户五位一体的贫困治理模式[2],运用社会资本理论构建政府、市场及社会多元协同扶贫机制[3];在“帮扶谁”(扶贫对象)问题上,学者聚焦构建科学的精准扶贫瞄准方法,目的在于实现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以发展水平的数量指标为标尺,实现贫困县的精准识别[4],以“指标打分贫困村分类法”和“二元检索贫困村分类法”为手段实现贫困村的精准分类[5],以Logistic模型为技术支撑准确预测贫困家庭 [6];在“扶什么”(扶贫内容)问题上,学者认为扶贫应该内含扶“智”与扶“志”,主张金融扶贫、产业扶贫与文化扶贫、教育扶贫协同推进,将“经济扶贫”与文化扶贫、教育扶贫相结合,构建以培育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文化“自组织”能力建设为中心的“文化扶贫”新机制[7];在“怎么扶”(扶贫方式)问题上,学者认为应该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协商机制的建构优化扶贫运作环境[8],构建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的政府、市场、社会、农民参与式扶贫机制[9],发挥政府政策设计和执行监督功能,建立扶贫动态管理机制和绩效监督考核机制[10],加大技术“供给”,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扶贫开发资源的高效整合,提高扶贫成效[11],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社会工作”的技术靶向功能提升精准扶贫实效性[12]。尽管目前学者基于“政治—过程”研究范式对“精准扶贫”进行了深入探讨,但往往忽视“精准扶贫”的社会背景——乡村社会文化结构。由于扶贫是在特定的“乡村社会背景”中进行,扶贫过程无疑会受到“乡村社会背景”的结构性影响,同时扶贫过程的资源“输入”也会反作用于“乡村社会背景”。因此,乡村扶贫物质资源的供给,尤其是资源的“超额”供给(包含相对超额供给和绝对超额供给)必然会对乡村传统的文化、社会、政治结构产生脉冲影响,而探究扶贫资源“过度”供给的结构性影响对于评估乡村扶贫的社会效果无疑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本文拟以四川省A村为分析蓝本深入“解剖”政府向乡村“输入”扶贫物质资源“过载”问题,探究其负效应和生成逻辑,寻找产生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对策。必须指出的是,在调研对象上选取四川省A村,依据如下:第一,该村是典型的农业贫困村,人均收入低,贫困人口比重大,贫困程度深;第二,该村是集体经济空壳村,增收渠道狭小,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村级收入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第三,该村交通闭塞,与外界交流互动不足,村级“社会生态系统”较为封闭,受外界其他因素影响小。把贫困程度深且较为封闭的乡村作为分析对象有利于揭示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对乡村传统的文化、社会、政治结构产生的脉冲影响,进一步阐释扶贫物质资源供给与乡村社会生态之间的因果联系。在调研方式上采取文献资料法(以官方文件、官方记录为主要来源进行数据统计)、问卷调查法(依年龄、贫困年度分层抽样或依贫困类型、致贫原因随机抽样选取调查对象)和入户访谈法(选取典型贫困户、非贫困户和官方人员作为访谈对象)收集“一手”资料,确保资料(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的内涵及生成
“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一詞源于经济学,是指一个组织在进行某项活动时,不仅会产生活动所预期的效果,而且会对组织之外的人或社会产生的影响[13]。溢出效应有正向和负向之分,如果行为主体的活动结果既达到了自身预期的目的,又带来了周边其他主体收益的增加,则为正溢出效应,反之,则为负溢出效应。在现今不少地方的扶贫工作中,政府缺少对贫困乡村实际发展需求的理性分析和精确把握,盲目通过即时性的物质“输入”或“转移”来快速“解决”贫困问题,表面上可以大幅度地提高贫困户的生活水平,改变贫困落后面貌,但这种“输入”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输入”效果也值得怀疑。过多的物质资源“输入”会强化贫困户的“依赖心理”,促使“等、靠、要”思想进一步发酵,弱化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甚至导致越“扶”越贫,无法达到扶贫的预期目的。另外,高标准的扶贫供给也会形成不良的“逐利”导向,致使村民普遍陷入“理性算计”和“价值迷失”之中,加大乡村价值整合和乡村治理的难度,不利于乡村社会福利的增长。因此,过多的扶贫物质资源“输入”会产生外部负收益,降低扶贫效能,引起扶贫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
(一)四川省A村村情和扶贫供给概况
四川省A村处于山地丘陵地带,石漠化现象严重,自然条件差,交通闭塞,耕地面积狭小,种养和务工是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水稻、玉米、油菜是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养殖以猪、鸡、鸭的家庭散养为主,务工地域主要在周边县城,以短期零工为主,人口流动半径较小。村内无集体产业,是典型的农业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2013年A村人均耕地面积0.414亩,人均纯收入2297元。全村共10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842人,289户,其中劳动人口545人,非劳动人口297人,贫困人口486人、171户,非贫困人口356人、118户(按照四川省2013年贫困户识别标准计)。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缺技术、缺劳力是A村的普遍现实。自2013年以来,县乡两级政府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JP3]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等政策对该村开展针对性帮扶。2014年随着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县乡两级政府对该村的扶贫力度明显提高,扶贫物质资源供给总额(扶贫物质资源供给量按当年市场价格折算)显著提升,并于2017年达到最大值。2014-2017年扶贫物质资源供给总额增长率超过了该村贫困户的扶贫需求额增长率,致使溢出率(供给总额-需求总额/需求总额)逐年升高(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如表1和图1所示。
(二)鄉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的生成
1.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益和扶贫效能。全方位无差别的扶贫物质资源“涌入”缺乏“精准性”,统筹不科学,供给种类单一化、资源同质化、配置粗放化,如对A村贫困户的帮扶忽视个体性差异统一按照县域“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十一有”脱贫标准进行资源供给,导致扶贫资源供给和贫困户需求不对接,形成供给之“面”和需求之“点”的矛盾(扶贫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致使扶贫成本大幅度上升,扶贫边际收益逐渐下滑,扶贫预期目的难以达成。同时,由于乡村精英阶层“权力场域”的存在,容易导致扶贫资源供给过程的“扭曲”,致使资源分布错位,形成“精英俘获”现实,如A村村干部、老支书对扶贫资源分配权的完全“垄断”,致使扶贫资源向村干部、老支书关系团体“集聚”,形成资源分布的“人际”差异。这样一来,扶贫目标偏移、扶贫资源“廉价化”、扶贫效益低下化就成为必然结果。在对A村的帮扶过程中,县乡两级政府虽然对该村的扶贫资源供给总额逐年增加,但这并未带来脱贫效率和贫困户满意度的大幅提高,如表2和表3所示。
2. 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加剧了村民价值理念的内向化、虚无化。在扶贫资源“过度供给”的背景下,村民逐渐变得只关心自己的“私利”,关注于从扶贫中自己比其他村民多得还是少得,关注于自身的“相对收益”,对“公利”和“公益”漠不关心。自我关注的重点由外转向内,关注的重心由公共事务转向私人事务。同时,伴随着自我关注重点的迁移,自我的“私利”边界开始无限扩张,被刺激的“物欲”开始挤占传统的价值空间,膨胀起来的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消解着主体性价值,“他们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不知道应该如何看待和追求人生的价值”[14]。政治冷漠(如表4)、公共事务参与意愿低(如表5)、陷入“消费迷失”(如表6)、对未来缺乏稳定预期(如表7)逐渐成为当前村民心理状态和精神状态的真实写照。
3.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加剧了乡村人际关系的理性化、疏离化。“超额”的扶贫物质资源供给会强化村民“有利可图”的投机心理,刺激村民对扶贫资源的“占有”与“争夺”,村民“等、靠、要”思想进一步发酵,短视的“机会谋利”行为成为“过度供给”背景下村民的理性选择。“在资源不断输送的利益链条中,权力寻租者、地方富人与灰黑社会势力、谋利型的机会主义农民等几个行动主体相赖相生,形成分利秩序。”[15]其行为结果无疑将瓦解乡村传统的人情关系纽带和人际关系网络,血缘、地缘、荣誉和面子不再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绝对价值标的,物质利益开始成为绝对的甚至是唯一的价值尺度,人际交往的即时性、唯利性特征凸显,人际疏离感和不确定性大幅度增加。这一点正如A村村民所说,“以前办事靠面子,现在办事靠票子”,“以前的人情往来是走‘心,现在的人情往来是谋‘利”,人情异化成为普遍现实。同时,伴随着扶贫物质资源的不断“涌入”,村民间的利益矛盾被“激活”和“放大”(如表8),进一步加剧了乡村社会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对抗”,导致了乡村内部阶层分化与对立的现实。
4.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导致了乡村治理的高成本、碎片化。即时性的利益网络开始取代传统的乡村价值网络,基层权力的合法性需要与每个村民个体建构利益联结,基层权力运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合乎“原子化”的村民个体的“私利”。“伴随着传统乡村熟人社会行为逻辑的消解,乡村治理的支配规则正在由传统礼俗与规范向经济理性转变,乡村治理中各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也正在由想象共同体转变为利益共同体,最终导致乡村治理的内卷化。”[16]A村村委会主任更是直言:“现在办事不像以前了,以前村里做出的决定村民很少唱‘反调,现在村里做出的决定要想让村民接受可真是难上加难,必须一家一家、一户一户亲自登门‘拜访,讲清楚这项决定给他们带来哪些好处,给他们算一算‘经济账。”这样沟通成本和治理成本无疑大幅提高,治理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大。同时,由于集体行动和公共事务的传统基础逐渐消解,村庄公共议程开始陷入困境,关联度降低(议程设置碎片化),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越来越因为彼此间的“派性”斗争而止步不前(治理主体碎片化),民主化进程受阻,集体行动变得成本高企,乡村治理权威时刻面临着村民机会主义和个体主义的严峻挑战(治理对象碎片化),如表9所示。
(三)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的生成逻辑
在对A村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看出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的“负效应”以“贫困村民—贫困村民”“贫困村民—非贫困村民”“ 非贫困村民—非贫困村民”之间的行为互动为载体对乡村文化、社会和政治产生脉冲影响,并通过村民间的互动行为来(解构)建构乡村文化、社会和政治结构。具体而言,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的“溢出效应”主要通过“村民价值理念——乡村人际关系——乡村治理”链条传导,并通过村民之间的负向行为互动得以强化。村民与乡村文化、乡村社会和乡村政治此时形成(双向)解构——建构关系,即村民间的“利己”心态和“短视”行为一方面解构着传统的乡村文化、社会和政治结构,另一方面又建构着“全新”的(虚无化的)乡村文化、(疏离化的)乡村社会和(碎片化的)乡村政治结构,并在此(话语)结构中重新确证自己的身份(原子个体)、利益(相对收益)和行为意义(机会谋利),其逻辑结果是既降低了扶贫物质资源的使用效益和扶贫效能,又损害了乡村传统的文化生态,瓦解了乡村传统的人际纽带,摧毁了乡村治理秩序生成的可能,如图2和图3(见下页)所示。
三、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产生的根源
(一)政府职能转变迟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遂成为当前我国政府的“必修课”,但作为扶贫一线的县乡政府在这一方面却显得有些滞后。例如A村的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对扶贫事务“大包大揽”,导致主责不清,主业不明;A村的具体帮扶部门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估工作不细致,浮于表面,流于形式;A村的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官老爷”心态严重,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不强,难以真正“平视”贫困户权利,“正视”贫困户需求。这样一来,“为民做主”替代“让民做主”,“政府配菜”替代“百姓点菜”成为某些政府扶贫工作的“常态”。从本质上而言,这是“大政府”理念固着和思维固化的逻辑结果,也是政府“权力强势”和村民“权利贫困”的现实写照。
(二)政府和乡村信息不对称
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以及“现代性”对乡村主体性的冲击,使乡村逐渐被“边缘化”,再加上乡村又缺乏可靠、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导致乡村处于话语弱势地位,普遍处于“失语”状态。例如A村村民小组会议常年不召开,村民大会召开次数有限,村民代表大会又“有名无实”,缺少有效的“自下而上”合法渠道表情达意,只能通过极端的“上访”行为来“表达”村民的正当需求。同时,政府科层体制又进一步削弱了乡村基层的表达之声,致使乡村到政府的信息传递渠道受阻。另外,政府到乡村“自上而下”的市情调研、下访体察工作又难以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A村的县级职能部门平均每年下访、调研次数不足两次,下访工作制度陷入“空转”。这一切都致使政府和乡村信息交流不畅,政府与乡村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大,政府无法准确掌握贫困乡村的真实需求,进而导致政府扶贫政策“跑偏”。
(三)政府扶贫理念错位
现阶段某些地方政府把扶贫简单化为向贫困乡村“输入”物质资源,认为只要“输入”物质资源越多,提供越充足的物质保障就越能解决贫困问题,而越快解决贫困问题就越能“体现”自身政绩。例如A村的县级政府将“对贫困村的资源投入量”作为检验扶贫成效的重要指标,并与年度政绩考核相“挂钩”。在这种错位的扶贫观和扭曲的政绩观作用下,某些地方政府开始向贫困乡村大规模“转移”或“输入”物质资源,物质资源供给量甚至超过了贫困乡村生存发展的实际需求,供给“过剩”、资源“过载”在一些贫困地区成为“常态”,扶贫也因此异化为物质资源的“供给竞赛”,外化为扶贫指标的层层加码。
(四)政府供给方式“失当”
随着乡村宗族意识的淡化、宗法關系的弱化、熟人社会的解构,国家行政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渗透力”逐渐增强。在对A村的帮扶过程中,供给决策权、资源分配权完全掌握在县乡职能部门手中,县乡职能部门凭借手中的“权力”对村级事务进行“行政干预”,从而促使自身的“行政意志”在基层能够得到贯彻。对扶贫资源的完全“行政垄断”一方面会导致供给“错位”、方式“失当”、资源“错置”,另一方面会引发官员的“寻租”行为,衍生“地方官员—村支书”利益合谋制,催生“地方官员—村支书”利益共谋体。同时,在向A村“输入”扶贫资源的过程中,县乡政府以“项目下乡”为主要形式,并呈现“运动式”特征。县乡政府并没有仔细评估A村的个体脱贫需求与发展期望,而是以“项目打包”的方式进行资源的统一供给和配置,并且资源的供给(配置)受到领导意志和扶贫考核的影响而呈现“周期性”特征。这种运动式的自上而下的“项目”扶贫不仅会造成扶贫资源的浪费,降低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益,而且会戕害乡村发展的自主性,弱化乡村自我发展能力,不利于自主脱贫意识和自我脱贫能力的培育。
四、规避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负溢出效应的路径
在现实语境下,乡村扶贫物质资源的供给应该讲求方式方法,把握“度”与“效”,注重外部收益。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双向交流、纠正扶贫理念和优化供给方式是解决目前乡村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问题的关键,也是规避供给负溢出效应的有效路径。从本质上说,转职能、强交流、正理念、优供给的过程是推进扶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也是实现扶贫物质资源供给正溢出效应的过程。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地方政府应加快职能转变步伐,推进“放管服”改革。应简政放权,将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纳入扶贫视阈,充分“赋权”,注重激励,加强引导,有效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帮扶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协作帮扶机制,实现扶贫资源来源多样化、扶贫供给主体多元化;加强管理,结合各职能部门“技术特征”建立“帮扶清单”,将职能部门的“技术优势”与帮扶对象的“差异需求”有机结合,提供差异化资源,促进“技术优势”转化为“有效供给”,实现扶贫工作协同化、扶贫供给精细化、监督管理常态化;优化服务,通过教育培训和民主评议制度建构基层帮扶工作人员的“为民”服务理念,激励和惩戒并举,软性引导和硬性约束并用,强化“服务员”和“配送员”角色意识,尊重和保障贫困村民的主体地位。
(二)打破信息壁垒,加强双向交流
政府可将“自下而上”的利益表达和“自上而下”的调研下访相结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信息双向传递和有效沟通,打破“信息壁垒”,弥合“数字鸿沟”,削弱政府与乡村间的信息不对称。在政府调查了解乡村现实发展之“需”、村民发展之“盼”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共同商议扶贫物质供给种类和数量,共同确定扶贫供给之“度”,做到供给种类差异化、供给数额精确化,确保扶贫供给的“适度”和“高效”,实现资源配置的“精准”与“科学”。
(三)纠正扶贫理念,优化供给方式
政府应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专题教育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官员的贫困治理素养,引导官员摒弃僵化的扶贫思维,扬弃狭隘的扶贫理念,克制扶贫政绩冲动,自觉树立“大扶贫”“内涵式扶贫”理念,构建科学的贫困治理观。同时,要创新扶贫供给方式,优化扶贫资源配置。政府可将扶贫资源“下沉”到村集体一级,由村集体协商讨论、统筹配置,扩大村民自主权,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协商制度、议事规则和协作机制,使村民不但共商,而且能共建、共享,促使村民在民主协商、互助劳动和收益共享中培育自组织文化,加强正向行为互动,强化社会联结,增加彼此信任,凝聚行为共识,转变身份认同。让村民能感受到“村庄集体身份”带来的“好处”和“利益”,把村民的价值“基点”从“个人”转向“村庄”,增强村庄认同感,涵养公共精神和公共理性,提升村庄集体行动和动员能力,从而构建“村民——村庄”价值链条,打破“物质供给——物质需求——物质供给”循环,形成“物质供给——价值生成”闭环,推动乡村价值整合和“生态”修复,实现扶贫物质资源供给正溢出功能,提高扶贫外部收益。
结语
扶贫物质资源的“过度”供给或“超额”供给会引发“负溢出效应”。通过四川省A村的个案调研,可以发现: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益和扶贫效能,加剧了村民价值理念的内向化与虚无化以及乡村人际关系的理性化和疏离化,导致了乡村治理的高成本与碎片化,引发了外部负效应。探究扶贫物质资源供给与乡村社会生态之间的关联,揭示扶贫物质资源供给“过剩”对乡村社会生态的结构性影响,对于评估乡村扶贫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同时也为政府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理论启示。
注释:
① [ZK(#]数据根据县扶移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卫计委、縣金融办等主要帮扶部门对A村的贫困户脱贫需求摸底调查与年度帮扶计划、年度扶贫工作报告统计得出。将贫困户的脱贫需求和政府帮扶部门的资源供给“货币化”可构建统一的量化指标,在横向和纵向维度描摹需求和供给情况。
② 脱贫标准按2014年四川省脱贫退出标准计(核心指标是人均纯收入超过3300元/年)。脱贫率=当年脱贫人口/上年剩余贫困人口。
③ “扶贫成效满意度”问卷调查围绕着“您是否对当前的政府扶贫工作感到满意”这一问题设置四个具有一定区分度的选项: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为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采取随机抽样调查,随机抽取2014-2017年不同贫困类型的100位贫困村民填写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8份,回收率98%。
④ “对村庄内的公共事务是否关注”问卷调查围绕着“您是否经常关注村庄内的公共事务”这一问题设置两个选项:关注和不关注;为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采取分层抽样调查,依据年龄进行分层抽样(18-30岁15人,30-40岁28人,40-50岁33人,50-60岁14人,60岁以上10人),共抽取100位贫困村民填写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6份,回收率96%。
⑤ 数据根据2014-2017年A村村民大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统计得出(根据每次参会的人数和每年开会的次数累计相加得出)。以年为单位统计村民大会召开次数和村民参会人次,可从侧面勾勒出在扶贫资源供给“过剩”背景下村民(贫困村民/非贫困村民)的公共事务参与意愿趋势。
⑥ “贫困户扶贫款主要用途”问卷调查围绕着“政府发放的扶贫款项您主要用在了哪些方面”这一问题设置消遣娱乐、购买生活用品、发展生产、教育学习、其他五个选项(涵盖农村消费的主要方面),按照主要/次要用途可进行多项选择;为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采取随机抽样调查,随机抽取2014-2017年不同致贫原因的200位贫困村民填写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86份,回收率93%。
⑦ “对未来生活是否有清晰的目标或规划”问卷调查围绕着“您对未来生活是否有目标或打算”这一问题设置两个选项:有目标(打算)和没有目标(打算);为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采取分层抽样调查,依据贫困年度进行分层抽样(2014年度贫困村民44人,2015年度贫困村民26人,2016年度贫困村民17人,2017年度贫困村民13人),共抽取100位贫困村民填写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4份,回收率94%。
⑧ 数据根据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乡镇司法所、村级调解委员会涉及A村村民纠纷事件的案件记录和村民随访(随访20位贫困村民、17位非贫困村民、3位村“两委”成员)统计得出。以年为单位统计记录在案和非记录在案的村民纠纷事件,可为观察村民之间(贫困村民之间、非贫困村民之间、贫困村民和非贫困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人际冲突提供一个“窗口”,同时也揭示出因扶贫款项引发的纠纷逐渐成为村民纠纷主要构成这一事实。
⑨ 数据根据2014-2017年A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统计得出(根据每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议题数、形成决议数、每年村委会的工作报告落实决议数累计相加得出)。以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讨论议题数、形成决议数和落实决议数为切入点,揭示出讨论的议题数与形成的决议数、落实的决议数并非同步增长的趋势,从侧面折射出议程设置碎片化、治理主体碎片化、治理对象碎片化的乡村政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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