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军小说《藏獒》叙事特色分析
2018-07-12张中旭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北京100081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赤峰024005
⊙张中旭[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北京 100081;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 赤峰 024005]
一、独特的动物视角
在小说中,作家杨志军灵动鲜活地塑造了一系列外形多样、性格各异、能力超群的藏獒形象,并用了大量的篇幅展现了藏獒的生活面貌与心理活动。小说独辟蹊径地运用了动物视角,从藏獒的视角阐述它们的世界观与生存法则,直观而又富有感染力地展现了藏獒作为高原王者的品格与精神。
在第7章中,梅朵拉姆夜中寻找与七个上阿妈孩子战斗的巴俄秋珠,却不幸被狼群包围,獒群因而担负了这次的营救工作。在与狼群激战之后,这次营救的最大功臣——年轻而极具野心的白狮子嘎保森格故意在獒王面前显露它的功绩:
白狮子嘎保森格知道自己的嘴边有一些残留的狼血,这是一种光荣的印记,尽管这样的光荣印记对一只身经百战的藏獒来说如同舔了一口凉水一样平常,但它还是故意显露在了獒王虎头雪獒的面前。
而獒王对于骄傲自大的噶保森格的态度则是欣赏、包容,这除了它身为獒王所具备的大度之外,还源自它对自己崇高地位的自负:
獒王知道它是故意的,也知道这只跟自己同样圣洁雪白的藏獒有着非凡的勇力和过人(狗)的聪明才智,是个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角色。所以它给足了它面子,即使面对把狼血留在嘴边作为炫耀这样浅薄的举动,它也没有不屑一顾。作为一只獒王它本能地欣赏有能耐的同类,就像大王欣赏英勇顽强的将军一样。
诸如此类的叙述在小说中占了很大的比例,比如雪山狮子冈日森格与獒王之间斗智斗勇与数次搏斗时的心理活动,冈日森格与大黑獒那日从敌对到互相欣赏、再到相濡以沫的情感变化,以及母雪狼设计谋杀幼獒小白狗嘎嘎时复杂的心理变化……小说通过这些描写,向读者展示了藏獒在与人相处、与同类相处、与其他野兽相处时的不同面貌与特质,将一直以刻板印象存在于人类认知的单一狗性,用与人性同样复杂的角度展现出来。它们不仅对主人忠诚,还对伴侣忠贞;不但威武勇猛,而且足智多谋;除了对人类无私奉献,还存有保住自身地位的自私心态;它们以保卫人类安全利益为第一要务,在咬死野兽后不贪于进食,作风优雅而又节制,但它们同样具有嗜血、凶残的本能……从动物的视角来观察世界、反思人性、构建藏獒精神,是小说最具代表性的叙事特色。
二、叙述者的转换
《藏獒》主要采取的是第三人称的叙事模式,故事的叙述者是“我”,讲述的是“父亲”所经历的故事,并在大故事中穿插着一些次要人物的小故事,因此叙述者的转变就成了作者常用的手法,这个特点从文中出现频率极高的“父亲后来说”这一固定模式即可窥见一斑。
比如,在叙述某一情节后插入父亲多年后回忆时的体悟,将叙述者由“我”变成了“父亲”,借父亲的口吻来表达人性与狗性的同质性,甚至是人类不如藏獒的地方。因为父亲是最懂藏獒、最爱藏獒的人,通过父亲的讲述来表达对当时事件的感受更容易让读者产生信服感与代入感:
后来父亲说:“其实我不傻。我就是一个狗心理学家,知道它现在怎么想,以后会怎么想。没有一成不变的想法,更没有化解不开的仇恨,人和藏獒都一样。”
再比如将叙述者的一些议论与总结,通过父亲的声音来表述出来:
父亲后来说:“我前世肯定是一只藏獒,要不然我怎么那么喜欢狗尤其是藏獒,狗想做的我都想做。我和狗是互相欣赏的,我觉得狗有人性,狗觉得我有狗性。到底狗性伟大,还是人性伟大,我看一样伟大。”
前两句是父亲的体会与感受,而“狗性与人性一样伟大”的结论则是“我”作为主叙述者的观点与立场。作者通过用“父亲后来说”的方式,塑造了一种“父亲”对“我”讲述的模式,达到了通过“我”的转述而让“父亲”对读者“说”的效果,营造了读者与故事的讲述者“我”与经历者“父亲”进行交流的氛围,极大地提高了故事的真实感与读者的参与感。
三、时间与环境交织
小说《藏獒》的另一个重要叙事特点是对于叙事时间的特殊设计,文中对于故事的发生时间是有明确交代的,但对于一些具体情节的叙事时间却采用了模糊的手法,比如对于“黎明”“清晨”“早晨”这类时间的描写:
天是从远方亮起来的,远方是雪山。雪山承接着最初的曙色,也用自己的冰白之光播散着大地最初的黎明。
将时间与环境结合起来,看似没有明确地交代具体的时间节点,却将这些时间严格限定在故事所发生的这片雪域草原上,营造出一种独一无二的时空感,是属于这片神圣土地上这群传奇藏獒的时空,也是存在于每个读者想象中的被赋予不同意义的时空。同样的叙述手法还见于对“黄昏”“夜晚”等时间的描述:
太阳落山了。本来它是早就应该落山的,但獒王虎头雪獒和雪山狮子冈日森格的战斗没有结束,它只好现在才落山。它一落山,天就黑了。本来它是早就应该黑的,但是它现在才黑。天用霞色烂漫的光明,照耀了西结古草原上一只不朽的藏獒一个伟大的生命走向死亡的悲烈一幕。幕前幕后的所有,天的眼睛都看到了,连藏獒的心和人的心也都看到了,然后就黑了。
作者在对时间进行描述的同时,总是伴随着对草原特定环境的描写:雪山、草地、星空、獒群,甚至包括某些藏传佛教的仪式等等,这些环境与人物的行动、心理关系密切,甚至有些就是人物心理的呈现,具有明显的象征意蕴。将时间进行模糊处理,采用时间与环境交织的方式,建立起一种更为广阔、更富有弹性的叙事时间,深化了作品的意蕴。
四、情节的重复
《藏獒》的情节类型属于典型的复线结构,明线是父亲与冈日森格从仇恨上阿妈草原的西结古人手中救回七个孩子并化解两个部落之间矛盾的过程,副线是梅朵拉姆、李尼玛、巴俄秋珠三人之间的感情走向,其中还穿插一些作为背景的故事:比如上阿妈草原与西结古草原恩怨的由来、丹增活佛所讲述的一些关于藏獒的故事等。
在对文中情感副线的叙述上,作者巧妙运用了重复相似情节的方法,来增强人物的情感变化进程。例如用“梅朵拉姆遇到赤脚的巴俄秋珠——梅朵拉姆让巴俄秋珠穿靴子——巴俄秋珠偷靴子——梅朵拉姆帮助巴俄秋珠得到靴子——巴俄秋珠真正穿上了靴子”这一系列情节的设置来隐喻梅朵拉姆与巴俄秋珠的感情变化过程,即“巴俄秋珠与梅朵拉姆初识——梅朵拉姆关心巴俄秋珠——巴俄秋珠爱慕梅朵拉姆——梅朵拉姆与李尼玛的感情破裂——巴俄秋珠成长为真正的男人”。
在这一过程中,真正让原本没有感情交集的巴俄秋珠与梅朵拉姆有了爱情发生可能的决定性情节是“巴俄秋珠偷来靴子,同时梅朵拉姆被李尼玛强奸”。于是,梅朵拉姆与李尼玛的爱情破裂,并帮助巴俄秋珠真正得到了靴子,而穿上靴子对于巴俄秋珠来说是一个步入成年世界的仪式,他认为自己穿上靴子就是个男人了,就可以保护他的仙女梅朵拉姆,而不是像个孩子一样面对李尼玛对梅朵拉姆施暴时只能逃避、无计可施。在某种意义上,巴俄秋珠的“靴子”是用梅朵拉姆的贞洁换来的,此时的“穿靴子”便具有了象征意义,象征着从男孩变成男人的心理历程,更象征着从过去迈向新生活的道路。
在巴俄秋珠成为男人后与梅朵拉姆之间的感情走向也是经由“靴子”的变化过程体现的:“巴俄秋珠穿着靴子去县里看望梅朵拉姆——巴俄秋珠的靴子穿破停止看望梅朵拉姆——梅朵拉姆送给巴俄秋珠新靴子——巴俄秋珠又开始看望梅朵拉姆——巴俄秋珠的新靴子再次跑烂后两人结婚。”这一系列情节暗喻了巴俄秋珠与梅朵拉姆爱情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巴俄秋珠开始追求梅朵拉姆——巴俄秋珠碍于现实的困难停止追求——梅朵拉姆鼓励巴俄秋珠——巴俄秋珠开始重新追求——巴俄秋珠与梅朵拉姆结婚。”
可以说,梅朵拉姆与巴俄秋珠的感情是通过一系列“失去靴子——得到靴子”的重复情节而建立起来的,少年巴俄秋珠因为没有“靴子”,得到梅朵拉姆的关怀,从而对她产生仰慕之情,立志要穿上“靴子”。当“穿上靴子”之后他成了成年巴俄秋珠,开始追求梅朵拉姆。他的后两次“失去靴子”使他分别得到了梅朵拉姆的回应与真正的爱情,这一情节再次呼应了他第一次“得到靴子”是由梅朵拉姆失去爱情所换来的,因此当梅朵拉姆再次得到爱情,巴俄秋珠也再次“失去靴子”。这种叙事结构的设计使故事的情节发展与人物的情感走向均达到了平衡,这一故事副线的完美演绎使小说的情感更加丰满,在引起读者共鸣的同时也升华了故事的主题——部落冲突的化解。
以上几点对于小说《藏獒》叙事特色的分析,希望可以为《藏獒》与杨志军小说的研究提供新的角度,为“藏族叙事”这一伟大课题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