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控辍保学”与“脱贫摘帽”考核挂钩
2018-07-11桂文
广西教育·D版 2018年6期
桂文
本刊讯 今年起,我区将全面提高地方“脱贫摘帽”验收标准,将“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无义务教育阶段后续教育因贫失学”和“整村无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等内容作为教育脱贫新指标,贫困县“摘帽”要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我区将全力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责任,建立辍学动态监测机制,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对象,提高“控辍保学”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