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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联盟链成果转移平台:知识产权成果转移的未来

2018-07-10胡西冲谢荣梅张嘉杰

智富时代 2018年4期
关键词:智能合约

胡西冲 谢荣梅 张嘉杰

【摘 要】联盟链,是区块链的一种,指针对特定某个群体的成员和有限的第三方的区块链。是一种是集成了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技术,去中心、去信任的分布式记账技术。不需要有任何第三方做为担保,也能支撑起人们之间的信任。联盟链是创造了信任的机器,将重塑社会和生活,也将为知识产权成果转移带来革命性影响。本文在阐述了知识产权成果转移存在的知识产权分散、传统平台信息不通及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互相缺乏信任等问题基础上,介绍了行业首家“互联网+区块链+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服务”的“小飞豹知产联盟链成果转移平台”如何使用联盟链技术管理知识产权转让,使得转让过程更为安全且可信任,提高知识产权成果转移效率。

【关键词】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联盟链;智能合约;分布式账本

据调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中国专利统计简要数据2017年》[1],2017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中,企业占63.3%、高校/科研院所占18.7%,个人约占16.2%,事业单位占1.8%。专利授权量各省份也不尽相同,其中广东省、北京市、江苏省以超过4万件为第一梯队,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以超过2万件紧随其后。商标注册方面,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201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2],有效注册量广东省以超过50万件名列第一,北京市、浙江省以超过25万件为第二梯队,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以超过1万件为第三梯队。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5年全国版权合同登记情况统计》[3](最新为2015年数据),我国各类版权登记最多的为北京,约9千件,上海、江苏以超过1千件为第二梯队。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7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4],2017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较多的省市依次为: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山东省、湖北省和安徽省。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分布的领域分散,分布在游戏软件、金融软件、APP、教育软件、医疗软件、物联网软件、地理信息软件、云计算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等领域。

知识产权(以下简称“知产”)在企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充当“杀手锏”。2015年我国推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通过多种举措,提高我国知产保护力度,同时客观上大大增多了知产新增市场主体。知产成果转移市场规模巨大,在知产服务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知产成果转移不但可以提高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投入与热情,提升企业竞争力,更可以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利用联盟链技术,搭建知产联盟链成果转移平台,将极大促进知产成果转移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防伪增信、节省成本、提升效率。

一、联盟链概念

区块链技术本质上是一种互联网协议,是通过去中心化、去信任的集体维护数据库技术,使信息不可篡改、透明可追溯 [5,6]。区块链将分布式账本技术、点对点技术、非对称加密技术、智能合约技术和共识机制技术有机整合,使得篡改某一区块的信息几乎不可能。《经济学人》杂志曾报道:“区块链让人们在互不信任,在没有中立中央机构的情况下,能够做到互相协作,简单地说,它与生俱来就是一台创造信任的机器。”

区块链目前分为以下三类:公有链、私有链、联盟链。其中,联盟链只针对特定某个群体的成员和有限的第三方,联盟链内部具有多个记账人,所有记账人共同决定每个区块的生成,其他记账人也可以参与成果转移。其他主体可以通过联盟链开放的接口进行账本查询。相对于公共区块链,联盟链具有成果转移成本低、成果转移时间短、隐私性强,以及更具灵活性的特点,可很好地应用于保险、银行、知产等领域。

二、知产成果转移现状

(一)知识产权分散问题

我国目前在开展知产转移的互联网平台运营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各地高校、技术型互联网公司、规模较大的知产代理机构。目前尚未有权威数据披露其数量,但据广州科创空间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相关项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开展相关知产转移的互联网平台至少有上千家。

(二)知识产权转移信息孤岛

当前我国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知产成果转移平台大多采用O2O模式,各平台之间信息互不共享,从而引发一系列知产成果转移问题。例如:平台A出售某一专利,已经在国家专利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在此期间,平台B无法及时获取该信息。若另一用户在平台B购买到已在转移的专利,将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和财务纠纷,也可能对B平台的用户对该专利技术的应用和生产计划造成巨大影响。

(三)知产所有权人互相缺乏信任问题

由于知产所有权人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申请到最终完成大约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因此,知产的合法转移手续无法即时完成,从而使得知产的转移容易出现是先付钱再办转让手续,还是先办转让手续再付钱的成果转移争议,影响知产成果转移的效率及安全性。例如:某公司与专利权人签署了转移协议,某公司向专利权人支付完定金且合法转移手续已经完成,某公司迟迟不支付协议尾款,最终专利权人不得已向法院申请仲裁。

三、基于联盟链的知产管理技术

“小飞豹知产联盟链成果转移平台”提供多种数据库接入方案,将各大知产成果转移平台以及科研院所的知产成果同步或上传到到联盟链成果转移平台,实现联盟链成员共享,成果转移平台实时更新知产转移状态(图1)

联盟成员之间通过共识机制制定和修改知产交易价格以及各方交易佣金,一旦发生成果转移,成果转移信息将自动记录到链上,形成不可篡改的账本,同时通知联盟成员该成果的转移信息(图2)。

已完成转移的知产信息自动从各平台数据库中删除,彻底解决知产成果转移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图3)。

利用联盟链的智能合约和分布式账本,可以瞬时完成跨平台成果交易和自动分账结算。在成果转移发起时,智能合约将該成果转移数字资金锁定,规避了由于用户反悔而造成知产所有权人损失,以及用户直接将数字资金打入知产所有权人账户的风险。从而解决多方交易之间信任问题。

四、结语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是商业活动演化和网络技术演进的必然交汇结果。中心化的商业组织,如金融业的银行、支付宝等巨头,虽然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促进了商业和技术的发展,然而在大数据和数字货币时代,可篡改的中心化数据库引发的道德风险以及数据所有权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我国目前的知产成果转移市场也如此。因而部分去中心化的“小飞豹知产联盟链成果转移平台”应用联盟链技术辅助知产成果转移将会成为未来市场应用的主流。

【参考文献】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统计简要数据2017年. http://www.sipo.gov.cn/docs/20180411102303821791.pdf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483/359696.html

[3]国家版权局. 2015年全国版权合同登记情况统计.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9977/313201.html

[4]国家版权局.2017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483/359696.html

[5]林小驰,胡叶倩雯.关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综述[J].金融市场研究,2016(02):97-109.

[6]谢辉,王健.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6(09):19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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