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婴童服装产品标准的选用和标注
2018-07-10贾学红刘逸飞
文/贾学红 刘逸飞
1 引言
我国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标准体系由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构成,强制性标准是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强制性手段使得服装生产企业必须遵行的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婴幼儿和儿童服装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对婴童服装产品的要求除了GB 18401中规定的以外,还需要考核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以及附件安全性要求等。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必须满足GB 31701的所有技术要求。
婴童服装的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在达到相关安全技术类别的前提下,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指标,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是,如果选择了某个推荐性标准,就必须按照该标准的质量要求进行生产与销售。不同的婴童服装标准对于内在质量的要求有很大的区别,比如针织类服装标准内在质量要求考核的项目有起球、顶破强力、水洗后扭曲等,而梭织类服装标准则要考核面料的缝口纰裂程度、断裂强力、撕破强力等。
2 我国婴童服装标准概况
GB 31701—2015对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做出了明确界定:婴幼儿纺织产品为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以上、155cm及以下女童或160cm及以下男童穿着或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婴童产品标准来指导和规范婴幼儿和儿童服装行业,如表1所示。
表1 我国婴童服装基本产品标准
从表1可以看出,现行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基本标准涵盖了婴幼儿服装及服饰、儿童服装、学生服和校服等服装类别,我国婴童服装标准体系已经比较完善。根据产品适用的年龄阶段(婴幼儿或儿童)和产品所用的服装面料(机织或针织)就可以选择适合的产品标准了。
3 标准适用性
一个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判断能否选用这个标准的重要依据,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界定了标准适用的面料品种、产品类别和使用对象的年龄段,有些标准还具体指出了其不适用的方面,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 GB/T 33271—2016和GB/T 31888—2015这两个机织类面料标准主要从年龄阶段上进行划分,而对服装产品类别和原材料都没有特定的要求,从这一点来看,这两个标准是机织类服装产品中的“万能标准”。同样地,FZ/T 73025—2013和FZ/T 73045—2013是针织标准界的“百搭”。学生服标准GB/T 23328—2009和GB/T 22854—2009在其适用范围中只区分了针、机织面料种类,而没有区分年龄,所以,只要是学生服,就可以使用这两个标准。而校服标准GB/T 31888—2015未对产品的面料种类限制,仅明确了适用对象“中小学生”,所以,该标准的使用范围很广,可称之为“通用标准”。
表2 婴童服装相关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4 婴童服装产品标准的选用和标注
以下以牛仔服装标准为例,说明如何选用合适的产品标准。FZ/T 81006—2017《牛仔服装》适用于以纯棉或棉纤维为主要原料的机织牛仔布生产的牛仔服装,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FZ/T 73032—2017《针织牛仔服装》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针织牛仔服装。一条婴童穿用的牛仔裤,如果其主要面料为机织布料,则不能选用针织类标准FZ/T 73032—2017、FZ/T 73045—2013或FZ/T 73025—2013。再看产品适用的年龄段,年龄在36个月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的机织牛仔裤可选用GB/T 31900—2015或FZ/T 81006—2017;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穿着的机织牛仔裤就只能选用GB/T 33271—2016了;还有一个原材料的要求,FZ/T 81006—2017要求产品必须是以纯棉或棉纤维为主要原料,如果是一条用于3~14岁儿童穿用的机织牛仔裤且其主要原料不是棉纤维,那么就只能选用 GB/T 31900—2015了。
目前,我国婴童服装产品标注要求主要涉及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其中,GB/T 5296.4—2012要求正确标注产品的号型规格、纤维类别及成分和维护标识等。婴童服装除了按照GB/T 5296.4—2012规定外,还应按照GB 31701—2015的要求进行产品的标注。GB 31701—2015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即可。
婴童服装产品按GB 31701—2015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可不必标注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婴童服装产品的号型设置按GB/T 6411《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或GB/T 1335.3《服装号型 儿童》规定执行。GB/T 33271—2016特别规定连衣裤、连衣裙号型标识为:身高/胸围,产品维护方法应采用不可干洗。某些产品主要部位规格可按GB/T 1335.3有关规定或根据产品的主要特征自行设计。
婴童服装产品洗涤和维护方法的标注应按照GB/T 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执行,正确标注维护说明,符号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的家庭维护方法,以及干洗和湿洗的专业纺织品维护方法的顺序排列。耐久性标志上维护方法信息的符号尽量简单,使全球范围的使用者对符号易懂和易认,提供的信息尽可能多一些,以防止在维护过程中造成不可回复的损伤。
5 建议
综上所述,知道如何选用合适、正确的婴童服装产品标准并不是很难。首先,辨别产品的面料组织结构。分辨清楚服装产品面料是针织还是梭织,这是正确选用产品标准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注意,这里所说的面料是指服装的主要面料,产品的配料、里料的布料结构可以和主要就面料不同,即选用针、机织类产品标准是以服装产品的主要面料为判断依据。
其次,了解标准的适用范围。婴幼儿、儿童服装标准有明确的年龄规定,如有些标准规定“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还有对年龄和身高同时都有要求的标准,如“3岁(身高100cm)以上14岁以下”;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有些标准明确规定了不适用的产品类别,如“不适用于针织棉服装、针织羽绒服装”等。
再次,多关注新标准的发布及实施。我国婴童服装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都充分考虑了实际的国情和婴童服装市场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和国际标准接轨。各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可以通过相关网站、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密切关注国家各部门发布的各种标准,以便更新、更快、更准地选用符合自身产品需要的标准。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婴幼儿、儿童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婴童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生产企业执行正确的产品标准的意识,从而促进其认真地贯彻执行标准,进而切实提升我国婴童服装产品的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