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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的回顾与探索

2018-07-09刘晶

大经贸 2018年5期

【摘 要】 从大部制改革在200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开始提出,到至今,大部制改革的进程逐渐加深,改革所涉及到的范围越来越全面,整合的程度越来越深,这符合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本文对我国历次大部制改革的内容进程进行了回顾,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希望可以对深化大部制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 大部制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 行政效能

一、大部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大部制改革是精简部门和人员数量的内在需要

虽然之前的政府机构改革,都有涉及到对部门和人员的数量进行调整,撤掉不相适宜的部门,政府机构有所精简,但是经过一段时间,机构庞大、人员冗杂的现象又会出现,这都不利于事务的正常运行。而实施大部制改革,对相关的部门进行整理合并,部门数量会变少,这样就避免了人员的重复配置,使政府部门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大部制改革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大部制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将部门进行合并拆分重组,其核心要义是要将政府职能进行整合,从而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还存在问题,大部制改革的实施,有利于实现职能之间的联系、协调和补充,以公众利益的视角去协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样也就更加有利于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更加有利于将政府管理的重点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层面上,从而有利于服务性政府的构建。

(三)大部制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虽然我国政府机构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但是“办事难、办事繁”等现象依然存在,政府职责的“缺位”和“越位”没有扭转。而在大部门下,统一进行领导和指挥,可以使部门内部的人财物等资源得以充分的利用,资源得到共享,获取的信息将更加全面可靠,从而有利于决策能力提高,同时由于在同一部门下,也就避免了互相推诿,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二、我国大部制改革的历程

我国的大部制改革,是在200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首次提出的。在这次的机构改革中,对相关的部门进行了整合,使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得以组建,这有利于理顺部门间的关系。200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对大部门改革具有深远意义,使大部门改革进程迈出了深远的一步,但是,由于这次改革是对大部制的第一次探索,所以还是缺乏相应的经验,当时只是对大部门体制框架进行了构建,未能实现职能的有效转变,整合的部门有限,部门内部的职能未能有效的进行整合,内部的运转也还不是很协调,因此未能有效的实现改革目标。

为了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新一轮的大部制改革在2013年进行开展。整合内容涉及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新闻、海洋和能源等方面,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有所组建,并且取消了铁道部,使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综合,而这也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到了2018年,大部制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涉及内容更加全面,包括政治、文化、经济、军事、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得以组建。此外,整合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从以行业为性质划分的整合,转变为以功能为性质划分的整合,使部门在机构设置上更为合理,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如将银监会和保监会进行合并,这就强化了政府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统一监管,从而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通过对历次大部制改革内容的梳理,我们发现,改革效果明显,整合的范围逐渐扩大,政府职能进一步得到整合和转变,部门内部的协调性越来越强,这都有利于改革目标的实现。

三、大部制改革的建议

(一)继续深入推进部门的整合

落实“大部制改革”可以有效抑制政府碎片化的管理,2018年的大部制改革与往年相比,更有所突破。从“行业管理”模式转向“功能管理”模式,增强了改革的科学性。“行业管理”模式是指按行业的性质划分,来进行相应的部门整合。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就是将行业的性质进行划分,组建了交通运输部。但是在某些情形下,同一行业的整合并不能满足需要,比如,对于地震等自然灾害,为及时进行抢修,不仅需要地震局等专业部门,还需要消防武警等的参与,消防属于公安部,这样就会造成多头管理,行政效率也会降低,而如果采取“功能管理”的模式将部门进行整理合并,就可以打破行业分割管理的局面,比如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管辖范围对公安消防、武警森林和安全生產应急救援等队伍有所增加,这有利于提高整体协调性,提高资源配置和效率实现。因此,在未来的改革中,可以继续深化“功能管理”模式,进行总体统筹设置,按功能性质的划分,来对部门进行整合,使各种资源可以协同处理,使多头管理等问题减少出现。整合的范围要更加全面,可以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社会、生态文明等方方面面。

(二)加强与第三部门的联系

现代社会已经突破了传统的领域,存在为满足公众需要的组织,如慈善团体等。这些组织可以满足一些政府所不能提供给公众的需要,是政府的得力助手,因此,政府要重视这些部门,与这些部门进行更多的合作,逐步形成互补模式,使大部门改革得到有效的补充和完备。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制度,来保证其正常运转,还可以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从而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三)优化部门内部机构设置

当部门经过调整重组后,可能会出现职责不清、人员超编等问题,因此只有将改革政策真正地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其应有效果。应按照改革思路和职能定位的要求,进行规范的内部机构设置,为使决策能够更好地得到执行,加大监督的力度,可以进行分别独立设置,明确各机构职责,各司其职;针对人数超编的现象,可以根据新整合部门的职能需要,合理进行调整。

比如,在201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将国税地税机构进行合并,负责相关税费的征收。国税地税的合并,对纳税人来讲,这样可以使纳税成本所有降低,纳税负担有所减轻,对国家来说,可以使税收征收的效率有所提高,征管能力能够有效得到提升。但是如何保障国地税合并后,工作的有效展开又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国地税的合并,将使工作人员的任务加大;其次,人员安排问题,国地税的合并必然会要求精简人员。针对业务操作问题,可以实行分级管理,根据收入类型,设置不同内部机构分类负责;针对人员超编问题,可以采取人员清理等措施。

(四)营造长期合作的良好组织氛围

经过大部制改革,使原来分散的机构合并为一个部门,从客观上讲,这有利于避免多头管理的发生,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但是在主观上来看,是否可以实现行政效率的提高,关键看部门的组织氛围是否良好。长期以来,政府组织受“官本位”、“组织本位”的影响很深,当组织进行合并后,如果有这种观念,将很不利于事务的正常处理运行,因此,部门内部要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摆脱原有的“部门本位”观念的束缚,领导要做好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树立合作的意识,要共享信息等资源,做好相互之间的协调,以共同处理好工作事务为办事准则,真正得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于心,营造长期合作的良好组织氛围。

我们要不断的对“大部制改革”进行探索,才能达到预期想实现的目标。在改革时,我们既要想到所达到的目标,又要注意目标的可实现性,从而切实有效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相信,在未来我国的大部制改革将更加深化,范围将更加广泛,将越有利于改革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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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晶(1994年11月— ),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河北省顺平县。学历:硕士,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