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快递行业的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2018-07-08刘乾豪
[摘 要]快递行业的崛起,不仅带动了我国整体经济增长,也产生了很多新型服务模式。从目前发展形势来看,快递企业的业务量和货物运输方式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除此之外,快递改变了我国传统行业的服务模式,增强了市场经济的活跃程度。但快递服务仍然存在很多不能忽视的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需要政府充分发挥管理作用,对快递行业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合理完善,确保市场监管效果的有效提升,有效促进行业发展。
[关键词]快递行业; 市场监管; 法制化建设
一、快递行业市场监管现状
1.监管标准不明确
监管标准的制定就是监管工作实施的指引,各个监管之下的主体需要按照规定指标来开展相应工作。快递行业监管部门需要将市场标准进行明确,以此为依据来保证工作开展的有效性。虽然我国邮政总局制定了一系列快递行业运行规范,但我国快递企业众多,在面对不同的监管对象时,监管部门并未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导致市场监管不平衡的现象出现。首先,在监管主体标准的设定上,对监管主体的行为以及结果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其次,在市场监管标准制定上,只是在宏观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标准束缚。总的来说,我国快递市场监管工作以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作为协调,没有做到各种手段的综合利用,降低了市场监管效果。
2.监管主体不明确
每个行业都有其固定的成长过程,在此期间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主体支撑,行业整体发展方向注定会偏离。快递市场监管工作对快递行业发展极为重要,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人,便丧失了监管工作的核心,对未来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在快递市场监管过程中,应避免市场监管不一致的现象出现。从快递行业发展至今,我国国家邮政局一直拥有着公用企业和监管机构的双重身份,受到了很多质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在各省、市中建立了很多市场监管机构,然而在监管权力实施上依然无法满足当下要求。国内快递行业监管主体的不明确,已经降低了监管主体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对快递行业实施全面的监管产生了阻碍。
3.监管客体水平的不平衡
监管主体各项工作的展开,需要以客体的统一为前提。但在监管工作中,并不是客体数量越多越好,如果客体要素不能精确掌握,对监管主体的影响十分严重。快递行业市场监管不仅需要明确主体,同样也需要客体的辅助。我国快递行业市场监管的客体主要包括市场业务和市场主体两大方面。从市场主体角度来说,主要包括国有、民营和外资三大主体,这三大主体涉及的快递企业数量庞大,素质、规模也极不统一,在日常管理中为了得到更多市场份额,竞争十分激烈。在快递行业刚刚出现时,人们都会认为该行业属于暴利行业,但随着相似企业的越来越多,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缩减。从市场业务角度来说,各个快递企业的服务水平、质量等水平有所不同。这种多样化的监管客体为快递行业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
二、完善快递行业市场监管的具体对策
1.加强快递市场法制化建设
我国属于法制社会,但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嚴重阻碍了很多行业的发展,快递行业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完善快递行业立法是开展监管工作的有效前提。首先,应利用法律将快递与顾客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快递企业与客户属于一种合同制关系,双方应在遵守《合同法》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其次,签字验收过程应通过法律条文来进行检查和约束,法律应要求快递主体将此项规定内容纳入到规则条款当中,避免寄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另外,需要将邮政的专营范围进行明确。以全球邮政行业发展态势来看,快递市场正在逐渐实现开放,邮政的专门业务范围正在日渐缩小。
2.健全快递行业市场监管体制
为了营造和谐,人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一定限制,如果将限制突破,可能会带来很多不好的效果。同样的道理,快递行业市场发展也符合这一规律,需要利用监管工作来约束快递企业的行为。首先,要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明确市场监管机构。相关部门可设立监管协会,并赋予其足够的监管权,同时创新行业管理规定。其次,可以针对监督权限,对价格、服务标准等进行经济性监督。第三,加强惩戒力度。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不符合规定的快递企业进行规范、惩戒,在确保快递行业有一个良好竞争环境的同时,对行业发展进行规范。
3.完善快递市场准入准出监管
首先,对快递市场的准入进行监管。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国内对快递行业的限制几乎为零,但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崛起,业务准入监管需要纳入快递市场监管范围内,以此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一般来说,该项监管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对邮递的产品安全进行监管,该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到任何侵害。第二,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该项工作主要根据产品质量进行查验,避免非法经营活动的出现。
其次,对快递市场准出进行监管。从实际工作中不难发现,快递行业产品和服务的准出程序一直比较宽松。因此,快递行业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提升该项监管力度。第一,对快递业务进行监管。在该项业务监管中,政府已经介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可将其赶出快递行业。这样不仅可以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对产品的检查,也能降低不合格产品进入快递行业的可能性。第二,将快递行业质量服务标准进行明确。在质量服务标准检测上,我国已经独立研发出一套认证体系,该体系不仅可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能维持快递行业的良好秩序。
4.规范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1)完善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快递行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制度依然不够健全,尤其是在事故发生之后,责任追究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因此,有关部门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制定出合理的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为我国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保障,同时为消费者维护法律权益提供更多依据。只有先将法制健全,制度才能在工作中发挥出作用,所以,快递行业信息披露制度需要法律的支持。
(2)对政府信息披露责任进行强化。目前,快递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明显缺陷,降低了快递行业信息的公开质量。政府在该项工作中应发挥出信息披露的监管作用,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弥补我国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差距。另外,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较晚,导致信息披露不通畅,对消费者知情权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政府应将辅助责任发挥出来,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合理完善。
作者简介:刘乾豪(1988-),男,上海人,上海交通大学2016级MPA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