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常规工作创新做“村规民约”谱新篇
2018-07-07潘路帆
潘路帆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推进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基层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今年,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受区委委托,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突出以法治引领助推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更好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层治理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新年伊始,区人大常委会为推进全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召开“村规民约”工作启动会,召集区人大办、区文明办、区社建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按照部门职责确定任务。大家一致认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有助于丰富“贤文化”内涵、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卫生城区成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突出实效性、实用性、合法性、民主性,体现广度、力度、深度、效度,相关部门要明确重要节点,细化推进方案,层层推进,确保执行到位。
今年3月,奉贤考察团赴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学习考察,实地学习四川模式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吸收,助推打造区域“品牌工程”。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召开“村规民约”工作研讨会,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区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及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村居负责人参加会议。经过数次研讨,形成共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要与换届工作同步,要体现“约”的过程,要经历“自下而上”的产生过程和“自上而下”的指导过程。
五部门深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助推修订完善工作及督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区文明办提供参考材料,并整合各方媒体资源,确保宣传全覆盖;区社建办积极跟进督促,确保符合区域发展形势;区民政局围绕村居换届全面推进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各环节扎实有力;区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服务,确保符合合法性。
5月22日,奉贤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顺利召开,大会下发了《關于做好奉贤区2018年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区各村、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在6月上旬开展的村居换届培训会上,下发《奉贤区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修订完善工作要坚持村(居)民主体原则、依法自治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与时俱进原则,按照宣传发动、组建专员、草拟初稿、讨论修改、审核把关、表决通过、提交备案、公布实施、监督管理“九个节”,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