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医院有“四盼”
2018-07-06张传发
张传发
4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意见》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一些常见病、慢性病可线上复诊并开具处方,线上问诊的行为规范、收费、医保支付等政策将配套支持。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线上服务,更方便人们看病就医。
近年来,我们熟知有“网上看戏”“网上看书”“网上购物”“网上开会”等等,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互联网医院,看来也是大势所趋。对此,笔者对互联网医院有“四盼”。
一盼“快”,开设互联网医院,政府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在审批上动作要快。起码,互联网医院能够减少人们看病过程中的“舟车劳顿”,这也是民心所向。在审批环节,也不应该有“吃拿卡要”,而是要有“只跑一趟”的服务承诺与践行;其间,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包括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管理办法,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支付制度以及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共享等基础标准,相关部门也应在短期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有关互联网医院的“放管服”,政府部門也应该“只争朝夕”。
二盼“多”,此处之“多”有两层含义:一者,就职于互联网医院的医疗专家越多越好,相对于线下服务的时间,他们线上服务的时间越长越好;二者,“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服务内容应该越来越多,不可仅局限于“复诊”,如果需要抽血化验、做心电图、做B超、做手术、进行病理分析等,只要有可靠的辅助检查信息支撑之后,医疗服务的内容应该“多多益善”。特别是要尽可能地覆盖到老、少、边、穷地区,对此,还要有考核制度的跟进,要有刚性指标的评比,要讲透明度。
三盼“廉”,即“物美价廉”。互联网医院,不光是要缓解“看病难”,还应该争取缓解“看病贵”。“互联网+医疗健康”,并非“互联网+大检查”,也并非“互联网+大处方”,对此,政府的卫生健康部门,尤其是医保部门要做到医疗费用的“万人均”,即线上的“万人均”应该低于线下的“万人均”,且越低越好。
四盼“严”。互联网医院,既关涉患者信息的保护,也关涉医生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关涉医保资金的保护,所以在相关制度的设计上,在相关部门的执法过程中,都应该体现“严”字当头,绝不允许假冒伪劣。同时,还应当严厉打击网络诈骗。对此,非下一番苦功夫不可。(责编:陈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