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公勤政
——郑 铢
2018-07-05周申
党员干部之友 2018年7期
①郑铢(1299—1355),字彦平。明永乐元年,永乐皇帝颁下圣旨,任命他为湖广道监察御史,出使广东南闽,抚安军民。
②他上任后,念念不忘“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蹈贪黩,以忝家法”的家训。深入基层察访,体恤黎民疾苦,夜不入眠,构思治理良策。
③一天,数名乡民抬一条五尺有余的蟒蛇,跪于堂上。声称:“叩见大人,草民特来献礼。”郑铢暗思,我初来乍到,未建政绩,平白送礼为何来?遂命退回。叩见者唯唯从命,抬蟒蛇而返。
④过了三天,这些乡民又抬六尺有余的蟒蛇叩见。郑铢又命退回,并说:“我岂能妄取百姓丝毫财物?以后若再如此胡闹,打你们五十大板。”于是叩见者怏怏而去。
⑤又过三天,更抬一条七尺多的巨蟒求见,恳求说:“大人开恩,草民组织人员,在深山丛林中搜寻,今幸得此罕见巨蟒,再大无法寻觅,大人如再不收受,只得听凭大人处置了。”
⑥郑铢愕然,不知他们三番五次献蟒何意,于是细细询问。原来,本地习俗,凡新官上任,须献蟒蛇一条,越大越好,以表敬意。前几次献蟒蛇,郑铢不受,他们以为郑铢嫌小。
⑦郑铢听明原委,向大家表示不知习俗,感谢并收下蟒蛇,还将自己的银钱付给乡民,但是乡民坚辞不受。郑铢说,你们不收银子,我就退回蟒蛇。乡民们一看郑铢态度坚决,只好收下银钱。
⑧晚上,郑铢细思献蛇一幕,明白这是贪官鱼肉百姓的一种伎俩。于是提笔写道:“献蟒蛇的习俗,实乃贪官敛财的一种伎俩,今予以取缔,若再有犯,严惩不贷。”并将之张贴于闹市。
周 申/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