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苏两省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经验借鉴
2018-07-04郑晓峰
□郑晓峰
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也是培育产业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生力军。当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下简称“国高”)出现创建高潮,全国“国高”数量仅两年间就由7.9万家激增到13.3万家。在这轮“创高”竞赛中,粤苏等兄弟省份及其主要城市高度重视,特别是广东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已与浙江拉开很大差距。按此态势,浙江在新兴产业领域或将难以保持走在前列,值得高度关注。
“国高”出现创建高潮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较大力度的税收优惠和创新扶持,在投入技术研发、组织产学研合作、提升产品价值和信誉度等方面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是一个地区技术更新和产业升级的强力牵引极。同时,“国高”政策可发挥结构性降税的功效,并起到涵养税源作用,对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财政增长具有长远意义。浙江近年通过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国高”培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累计认定数量已由五年前的5008家增加到2017年的11462家,占全国的8.6%,位居第四位。
图1 粤苏浙近三年“国高”数量及年均增速
图2 广州、深圳近三年“国高”数量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粤苏等兄弟省份正在引领这轮“国高”创建高潮,浙江虽然起点较高,但与粤苏相比不占上风。从数量上看,广东省近两年“国高”累计认定总数已达3万家,是浙江的2.6倍,其中深圳和广州的引领作用明显,仅用三年就分别增长了2倍和4.5倍;江苏“国高”数量也比浙江多了近2000家。从增速上看,浙江近两年“国高”数量年均增长21.9%,不仅低于广东的65.1%,更是低于全国的29.8%(见图1、图2)。
长期来看,“国高”数量的差距必将导致省域间创新水平和产业素质的差距。可以说,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创建,就是牵住了创新驱动的“牛鼻子”,抓住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浙江宜跟踪兄弟省份动态、吸收有益经验,抓住此轮趋势机遇壮大“国高”群体规模,进一步做强产业新动能。
粤苏培育“国高”的主要做法
广东、江苏等省份以及广州、深圳等城市将培育创建“国高”摆到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位置,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增强储备、给予直接奖补加大激励、培育科技企业厚植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站位明确目标导向。广东、江苏及其主要城市2018重点工作清单中,均突出以“创高”引领创新驱动的目标导向。广东将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首要举措,提出2018年“国高”总数达到3.4万家(新增近4000家);广州市科创委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作为“一号工程”,深圳在提前三年完成市“十三五”确定的“国高”超万家目标基础上,提出全年要新增“国高”2000家以上。江苏2018年计划“国高”数量累计达1.4万家,其中南京市目标新增800家,是2017年(150家)的5倍多,苏州目标新增500家。各地主动加压加快“创高”的态势明显。浙江2020年目标是“国高”数量达到1.5万家,从目前趋势看,届时与粤苏相比仍将不占优势。
下力气建设高企培育库。粤苏两省省级政府及深圳市、苏州市均建立起了实质运作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2020年,两省目标入库企业数要分别达2万家和1万家。这些培育库通过较强的直接奖补政策和创新激励导向(表1),调动了企业入库积极性,也明确了基层政府发掘和培育后备企业的工作导向,成为政企合力“创高”的主要抓手。如深圳市宝安区就梳理出1800多家具备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并进行专门跟踪、专题辅导、专项提升,仅两年时间“国高”数量就从1232家增长到了3030家。
高标准给予直接奖补。虽然粤苏两省省级政府对成功认定(复审)为“国高”的企业并无资金奖励,但市县普遍会给予相关企业直接补贴(表2),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申报“国高”的积极性。例如,广州市对提交“国高”申请并获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通过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补贴力度全国少有;深圳市市级和区级政府同时给予奖励性补助;苏州市的相关奖励多来源于区级政府,奖励金额大致在10万-30万元之间。
表1 广东和江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奖补政策
表2 广深苏对“国高”认定企业的补贴政策
图3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各地企业注册数
多举措壮大企业梯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国高”创建需要众多科技企业组成充分的后备梯队。截至2017年9月30日,深圳市有19.5万户科技类企业,占全市企业的11.3%,广州科技型企业也达到了15.3万家,为“国高”诞生提供了强大支撑和源头活水。科技类企业数量的统计口径各省不同,浙江也尚无确切的公开数据,但从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注册数来看,浙江排名在广东、江苏及上海之后(图3)。各地对培育科技企业的主要举措有:一是全力引进科技人才和项目。广东通过科研人才团队引进、国际合作引智、举办海交会等途径,吸引了大量优质项目;江苏南京已举办了十届留学人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及“海内外博士·项目对接会”,促成1500多个技术项目与南京对接合作。二是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广东、江苏拥有大量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分别是浙江的2.6和2.4倍(图4),广州市的孵化器空间由2015年的不足200万平方米增长到目前的909万平方米,在孵企业及项目超过12000个。深圳的国家众创空间数量达到91家,远超杭州市的55家(图5)。三是推进成长性企业“重点拔高”。广州市建立了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2018年力争新增小巨人企业1500家、科技创新企业1万家,并提出建立“一对一”联系企业、贴身服务的工作机制,重点扶持200家高精尖中小企业。
以“五个一”为重点加快培育“国高”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与浙江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的战略决策高度吻合,要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结合发展实际明确导向、建立平台、升级政策、做强梯队、优化环境,以此为抓手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素质。建议近期以“五个一”为重点,推进以下方面。
树立一个合力培育创建“国高”的目标。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是核心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则是重中之重。要打响浙江全力培育创建“国高”的响亮一枪,借培育“国高”统领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创业等一系列工作,并作为浙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关键工程。顶层设计方面,要在《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16-2020)》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对标先进、主动加压,面向未来五年适当制定“国高”创建目标,科技、人才、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加码政策力度,力争“国高”数量年均增速不低于全国,避免中长期与粤苏等地拉大差距。
图4 粤苏浙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
图5 主要城市国家级众创空间数量
建设一个省地联动的“国高”培育库。摸清企业“家底”,“育高”才能有的放矢,要加快培育库建设,挑选具有成长性的企业入库培育,并将其打造成浙江潜力企业的信息库、涉企政策的调研库和技术动态的跟踪库。运行组织上,由省科技部门制定入库企业标准,并负责平台管理;县(市、区)负责企业入库组织,将入库企业数作为考评市县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标,调动地方积极性,并鼓励市县对企业加强政策宣传、长期跟踪和专项辅导。激励政策上,由省财政划拨经费,对入库、出库企业采用“固定补贴”和“根据近年企业研发平均支出一定比例进行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给予奖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日常运营上,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入库企业作好统计分析、异常监测和在线调研,相关数据对市县科技部门开放,便于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精准支持。
设计一套激励“国高”申报的奖补政策。建议省市县联动从两方面进行奖补。省级层面可向申请“国高”的企业发放服务券,全额补贴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涉及的专利申请费、审计费、检测费、查新费、咨询费等成本费用,解决企业申报“国高”的“后顾之忧”。设区市与县(市区)政府可按一定比例划拨专项奖励资金,对成功认定或复审“国高”的企业予以奖励,具体额度要就高制定。这部分奖金要规定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这样既能提高企业积极性、又能保证资金激励创新的使用导向,避免申上了“国高”的“壳子”,还是低效低质的“里子”,真正使企业沿“高新化”成长、向“高新化”转型。
壮大一群冲刺“国高”的后备梯队。扩大“国高”数量既要充分挖掘存量,又要避免“揠苗助长”,根本之计在于壮大科技型企业增量规模。建议谋划实施“培育‘小雄师’①定义为具有较强研发动力、掌握较高水平技术成果的科技型企业,具体指标可再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掀起培育科技型企业的浪潮。一是招引创新人才和优质项目。借鉴广东及南京等地作法,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和重点专业的博士生、留学生及科技人才,建立人才实地考察和项目对接的平台与机制,在新一轮科技人才和项目争夺战中取得先机。二是加大孵化器建设力度。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工程”,力争3-5年内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或面积的倍增,并着力提高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放眼全球主动出击,与美国旧金山湾区委员会等国际机构加强对接,促成人才、科技、项目等方面的合作,并在技术前沿国家和地区建立一批“离岸孵化器”,助力科技项目的引进孵化。四是市场化引进科技团队。委托和鼓励一批中介服务机构,瞄准科技前沿领域搜索、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及核心团队,实现“墙外红花墙内香”。
营造一个保障“国高”创建的环境。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营造服务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的政务环境。一是加强对“国高”相关政策的宣传,定期开展“政策入企”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优化“国高”申报流程,减少企业“跑腿”麻烦和额外工作量,使企业轻松完成申报。三是鼓励县(市、区)领导及相关局委领导分头对接服务一批科技企业,主动解决企业成长遇到的难题,实现“精准育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