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微创客合伙机制
2018-07-01杨阳
杨阳
目前,很多家电厂商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都在探索各方面的激励机制,包括现金类的、股权类的激励等,来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希望用事业来凝聚关键的领导人才,并且通过共同持股、共同投资的方式让大家的利益得到捆绑,让事业合伙人在公司平台上发挥最大才华,与公司实现共赢。
提到合伙机制,很容易联想到合伙人、合伙企业,目前行业中关于合伙人的机制,大致有四类:
一是以投行为代表的合伙制企业,这是对企业形式的一种划分;
二是以阿里巴巴“湖畔合伙人”为代表的模式,这类模式主要是解决企业控制权的问题,能够在占股很少的情况下,保持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的传承;
三是联合创业模式,常见的就是几个人一起合伙开公司,这类模式是解决公司创始人如何分配股权、如何运营的问题;
四是上市公司常见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模式,属于委托代理模式的一种,俗称“金手铐”,这类是针对少数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模式。
在家电行业中,H品牌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进行企业长期激励的管理创新,10多年的持续探索,目前已经形成极具特色的员工激励机制,即“小微创客合伙机制”。在这种模式中,小微是基本的运营单元,每个小微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组织。整个品牌的经营活力,来自于每个小微的活力。所以,“小微创客合伙机制”模式就不同于以上几类,其合伙模式从品牌的角度而言是“大企业做小”,持续释放企业的活力、保持灵活性;对小微企业而言,是驱动小微不断“小企业做大”,自演进发展;对创客而言,则是提供了创业创新的舞台,能够与企业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笔者从事股权激励工作多年,也参与过一些中小企业长期激励的咨询项目。对于H品牌的创新机制,行业中已经有很多相关的分析解读,笔者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也希望与行业读者分享一下自己的观点。在笔者看来,H品牌的模式与行业的合伙人机制相比,具备以下4个特点:
1、合伙人按价值抢入:宰相起于州部,猛将发于卒伍。
行业上选择合伙人或者激励对象的方式,绝大部分是按照员工的级别、服务年限、个人能力等指标,管理者从下属中进行选拔。如,某企业在实施合伙人制度时,规定公司总监层可以奖励1%的股份、经理层0.5%、主管层0.1%的股份奖励等等,完全按照层级分配股权,这样做的弊端在于,负责后勤方面工作的总监激励的肯定比一线的业务经理激励的更多,但是从创造企业价值的角度,可能一线的业务经理给企业带来的价值更大。而按照服务年限作为激励标准之一,更是将很多青年才俊,业务骨干排除在激励之外了。
创客合伙机制的做法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小微的合伙人。能够发现用户需求,自己组织成立小微,能够创造用户价值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小微的合伙人。比如H品牌孵化的明星企业“雷神”小微(注:专注于游戏产业的小微),起初就是由3个85后普通员工在网上收集了3万多条用户对游戏笔记本的抱怨,迅速整合集团内部、外部的资源,拿出解决方案并成立小微,成为小微创始人。现在“雷神”小微年收入超过10亿元,去年登陆新三板,3名员工作为合伙人也成了大赢家。让创造价值、持续奋斗的人成为小微的合伙人,而不是根据职位来安排合伙人。
2、出资跟投: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主流的合伙人机制激励,一般合伙人是不需要出资的,都是企业免费奖励给员工一定股份比例,使其成为合伙人。比如行业某企业,创始人拿出大量股份做合伙人计划,从竞争对手那里挖来大量高管人才,组建了豪华的管理层团队,每个人都持有相当比例的股份。但当企业遇到问题时,新老员工都纷纷跳槽离职,另谋高就。这种情况主要是合伙人本身对企业没有投入,仍然是把自己当做“打工者”来看待。在H品牌,所有的小微合伙人都是自己在家里拿钱真实投入的。在小微经营遇到困难的时候,经常发生合伙人自己借钱、抵押房屋给团队发工资的情况。
比如,“家哇云”小微(注:整合国内主流物流服务商,为国内外家居品牌提供定制化物流方案的小微)创始人2005年大学毕业入职H品牌,10年做到战略部长,2015年H品牌的转型创新让他点燃了创业的梦想,主动放弃“部长职务”在H品牌大平台上创业,从一名员工转型为一名创客,带领团队创建家哇云项目,在最困难的时候,创始人借了20万给团队发工资,最后不得已团队5人又凑了108万给自己当天使投资人。2015年底,家哇云项目得到顶级风投的认可,完成A轮融资并获得海尔海创汇的跟投,2016年家哇云平台被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授予“2016中国电子商务服务商50强”及“2016中国电子商务最佳家居互联网服务平台”称号。
团队在遇到经营困难时之所以这么坚定,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所做的业务有很大的用户需求,成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另一方面小微成立是自己是真金白银进行了出资,如果半途而废,所有的资金都会打水漂。对合伙人而言,小微就是自己的企业,完全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3、收益取决于价值:没有一劳永逸的位置。
行业上,成为合伙人(股东)后,每年可以享有分红价值,分红的规则是可【分配利润x占股比例】;作为一种投资收益,无论个人在公司中业绩表现好坏,都是可以拿到这部分分红。这样就会造成,老员工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可能获得了大量股权,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创业创新的激情下降了,不能在持續创造价值。但是按照股权,每年也会从企业领走大笔分红。
而创客合伙机制的分红收益,是与创造的价值挂钩的,规则是【分配利润x价值贡献x占股比例】,也就是说,即使你拥有大量的股权,但是一旦不能创造价值,也就分享不到企业发展的红利了。
4、动态的进出升降:保持持续的创新动力。
基于股权激励的合伙人模式通常有个问题,股份一旦确权到个人,就僵化了,不能动态了。对于拥有大量股权但是消极怠工的合伙人没有办法让其退出,甚至有些公司经常发生合伙人带着股权离职的现象。为避免这种情况,一定要对股权进行动态的管理。根据创造的价值的大小,动态的调整合伙人的股权,能上、能下。根据是否持续创造价值,合伙人也要动态的进出。不创造价值的就要退出。
目前,小微创客合伙机制在H品牌集团内经过多个业务领域(包括家电领域、投资孵化领域、金融控股领域、地产领域、物流领域等)、不同企业的发展阶段的实践检验(包括初创期企业、发展期企业、上市公司等),从机制效果来看,能够持续的激发员工创业创新激情,使员工成为企业主人,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也为家电厂商的管理创新提供可参考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