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执法规范化研究
2018-06-30郎赵琪
摘 要:铁路作为我国最重要的运输方式,承担了巨大的责任,相应的铁路公安在执法时也会承担巨大的责任,就目前来看铁路公安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本文选取了牡丹江铁路公安处为重点研究对象,分析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其如何更好的开展执法活动进行了分析,旨在深化服务改革,提升服务质量。
关键词:公安处;执法;监督;考核
1 执法现状分析
公安机关在现代法治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无论是在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公安机关都承担了巨大的责任。黑龙江省铁路日渐完善,发挥了巨大的价值,在这样的背景下铁路公安的工作强度以及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也越来越多。尤其是近几年,生活质量的提升促使了人民铁路出行的频率越来越高范围也越来越广,相对应的对于铁路公安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就实际情况来看,牡丹江铁路公安执法处在工作过程中仍然会接到投诉,这就表明无论是从执法的效率还是从执法的态度上都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
19大胜利召开以后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和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有所提高,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意识得到增强,但是从执法的实际情况来看仍然有待提高。
2 当前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思想固化。从当前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执法工作中。我们仍然能够明显看到部分民警存在思想意识淡薄,对于群众的诉求不能够积极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将自己定位在执法者,对于群众的问题不能够积极处理,服务意识淡薄。往往群众的问题可以一次解决,但是工作人员不愿意承担责任,导致群众问题长时间难以解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工作人员服务思想淡薄,法治观念淡薄,不能够把群众的诉求真正的积极处理。
2)责任未能压实。当前部分执法工作者在处理问题过程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能够当天解决的问题并不积极的处理,到责任期限前才进行处理。这种工作模式虽然没有出现工作失误,但是同样是消极工作。部分民警在工作过程中对于首接、首办没有负担起来,导致群众出现情绪,工作整体进展都收到影响。在工作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于群众问题推诿扯皮,消极不作为,执法文书书写不严谨,矛盾处理不积极,这些都容易造成执法工作留有“尾巴”。后续工作难以处理。
3)执法监督不到位。在执法过程中各级单位督办工作过于注重纸质文书,对于实际处理结果关注度不够。对于部分长期存在争议的人员不能够将稳控工作做好,容易产生非访。部分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在责任内部相互推诿,不能积极处理问题,尤其是涉及经费的问题更是屡屡产生争议,导致问题长时间搁置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对于问题的处理结果在督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问题,这就使得部分问题需要重新办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也为此受到影响。督查是保障工作效率以及确保工作合法合规的重要任务,就目前来看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督查工作未能做到日常化,而且往往都是事后问责,这种工作方法是无法满足当前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的发展需求的。
3 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执法规范化研究的思路分析
1)梳理思想,不忘初心。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未来更好的规范执法工作就首先就应该尽快加强思想教育,尤其是对于一线民警以及窗口单位更是要强化他们的服务意识以及服务态度,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将通过作风整顿对照检查寻找自己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自己的服务质量。同时要定期加强对于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定期举办讲座,定期学习法律法规,保证执法过程中能够遵守法律。对于重点案件要在全处公示,查找问题,相互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专业性。最后就是要在实践中学理论,提升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以及服务质量,只有全处明确思想,规范行为才能确保执法过程高效率,执法过后没尾巴,执法态度有保障。
2)加强组织建设。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的工作任务强度大,尤其是节假日时更是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必须要合力分配警力,同时保障这些工作人员的福利制度。在构建组织构架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执法单位和职能单位配合,要形成专人负责制,确保工作能够得到及时对接,及时处理。明确一把手负责制以及首办工作制度,确保問题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能够得到正确处理,同时一把手要肩负好责任,确保责任一级压一级,能够真正压实落靠。防止出现问题反复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完善考评制度。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的工作责任重大,因此完善考评制度,真正具体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是非常重要的,细化考评制度,同时将责任与考评制度有效的结合起来,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将责任承担起来。对于案件要认真评估其完成情况,然后将个人的考评结果与年底奖金联系起来,让单位的考评结果与单位的评价联系起来,让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各科室都能够更加积极的工作。这就需要将执法过程准确记录,案件认真处理,从而让整个执法更加规范化,更好的服务于大众。真正实现“阳光警务”,让工作人员更加积极工作,群众能够更好的反映问题。
4)细化督查责任。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的工作必须要引入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让律师积极参与进来,确保处理结果符合法律同时更好的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全处内部要积极的自检自查,对于存在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不作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要全面落实督查责任,对于网上投诉等要做到有案必接,处理有果的情况,通过这种方式督查责任,也能够更好的保护工作人员。对于执法过程尽可能的做到公开,透明,让问题暴露在阳光下,真正的得到解决,让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的政府公信力真正得到提升,让群众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5)提升执法技术。为了更好的提升执法质量,建立现代化的执法理念,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应该采用执法记录仪,在窗口部门加增摄像头,对于不稳定因素要采用定位系统进行积极处理,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保护执法人员的利益。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重新规划工作,确保整体的服务效率大幅度的提升,工作也能够更加科学,专业。
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应在原有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作风整顿运动,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能力以及服务意识,确保执法更加规范,当前牡丹江的高铁正在建设过程中,铁路的运输量也在大量提升,今后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的工作任务也将大幅度的提升,因此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必须要做好思想准备,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积极的准备才能在日后的工作中,执法不违法,服务有保障,安全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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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郎赵琪(1986—),女,汉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哈尔滨商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在读,现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牡丹江公安处民警,研究方向: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