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通过“史上最严”反外国干涉法
2018-06-29刘天亮
本报驻澳大利亚特派记者 刘天亮
赶在7月议会补选之前,澳大利亚参议院6月28日正式通过“间谍和外国干涉”以及“外国影响透明度计划”两个法案。在经历长时间的争议后,澳最终把“反对外国干涉”的国家安全关切落到立法层面。
澳大利亚的反外国干涉法不仅包括刚通过的上述两个法案,还有一项“禁止外国政治捐献”法案。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后一法案有望在今年晚些时候通过。这一揽子的反对外国干涉立法,被澳大利亚视为“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反情报框架最重要的改革”。
从去年底澳总理特恩布尔提请对外国干涉进行立法时,这三个法案就被当成一个体系来设计。它们指向三个不同层面:禁止外国政治捐献,是防止国外势力通过民主选举干涉澳内政;间谍和外国干涉法案,针对的是传统意义上危害国家安全和商业机密的行为,但范围较以往有所扩大;外国影响透明度计划,旨在使外国对澳政治的影响更加透明,凡是代表外国政府和外国利益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必须公开其行为,并在公开注册的名单上登记。
目前已通过的两部法案细节尚未公开,但从议会辩论和媒体报道看,有两个明显特点。首先是覆盖面广。据报道,新法案增加38起新的犯罪记录,包括代表外国政府窃取商业秘密,也拓宽了间谍活动等现有犯罪的定义。几乎所有外国机构和组织都可能要登记,具有国际利益或资金的教会、慈善组织和人权组织也不例外。其次是惩罚十分严厉。记者拥有机密信息哪怕没有公开,也不能免予起诉。代表外国政府游说本身并不违法,但没有登记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报道说,未经登记的游说行为,一旦被认为代表外国政府和外国利益,将面临最高7年的刑事处罚。
如此严厉的反外国干涉法,在一些关键问题和执行层面上却有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外国影响透明度计划”把游说行为登记视为是否违法的依据,但谁需要登记却无明确司法解释,只能由企业、组织或个人自己判断。此外,有评论称,新法赋予总检察长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他可以不经过任何程序单方面宣布谁是外国政府“代理人”。
澳大利亚自由党和反对党工党均赞成新通过的反外国干涉法,但绿党和一些中立人士批评法案的通过过于匆忙,他们担忧该立法影响言论自由、基于公共利益的新闻以及非暴力抗议。
从法律上看,澳大利亚的反外国干涉法并不针对任何国家,但舆论普遍认为此举有针对中国之嫌。澳总理特恩布尔一开始就拿中国的政治影响作为立法的理由。而在法案讨论过程中,中国经常被当成假想敌,一些中国公司和商人还被澳媒当成外国影响或间谍活动的例证,尽管这些说法缺少事实依据。
在澳政客不负责任的表态和澳媒的推波助澜下,中澳关系陷入困境。之后,特恩布尔政府一再澄清,此法案与中国无关。然而,这种说法似乎未能说服外界。英国广播公司28日称,澳在与华关系的紧张中通过反外国干涉法。当天在法案通过前,澳贸易部长乔博在堪培拉再次表示,反外国干涉法并非针对中国。路透社评论说,不断扩大的外交争端已令澳酒业对华出口受到影响。该国的养牛户和柑橘种植者也害怕成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