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林木种苗发展现状、问题及战略
2018-06-27许海侠
许海侠
种苗是森林繁衍的载体,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物质基础。明水县林木种苗工作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明水建设,扎实开展林木良种推广,切实保障造林绿化种苗供应,依法加强种苗行业管理,大力发展种苗产业,林木种苗在服务于造林绿化的同时,也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 发展现状
近年来,明水县对林木种苗工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采取有效措施,使林木种苗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1.1 良种的推广应用。特别是杨树小黑品种,已经成为我县的当家树种,在当地得到广泛应用,深受农户喜爱。
1.2 执法监督得到加强。规范了"两证"核发和管理,依法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户进行检查,适时整顿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上严把苗木出圃关,有效促进苗木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并对林业工程造林用苗做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强化对种苗生产经营监管,确保了工程造林用苗质量,促进了营造林工作的开展。
1.3 供应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社会对林木种苗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给我县林木种苗产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促使参与林木种苗产业的人员日益增多,育苗面积继续稳步增长,林木种苗供应能力增强。
1.4 科技水平稳步提高。随着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种苗生产科技含量有了较大提高。在育苗技术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容器育苗、ABT生根粉、节水灌溉等育苗技术,在林木种苗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
1.5 种苗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县苗圃个数达10个,为我县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在发展中逐步壮大。育苗个体、专业户、纷纷参与建设,林木种苗建设投资趋向多元化。
2 林木种苗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对林木种苗发展趋势认识不够深入。个别乡镇对林木种苗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发展林木种苗放在应有的位置,对林木种苗的发展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引导,种苗生产长期处在自发分散、低水平发展之中。
2.2 林木种苗生产标准化、专业化不够。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造成品种、技术、信息、流通等许多环节标准不统一,专业化不强,造成经营粗放,附加值不高的现象。
2.3 林木种苗结构不合理。种苗品种单调,生物多样性差。主要是杨树,树种相对单一,森林病虫害一旦暴发,难以进行防治,容易給林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种苗体系发展不平衡,只片面注重生产,忽视新产品的开发及市场体系的建设等。
2.4 投入不足。种苗生产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本身经济困难,国家对种苗投资微乎其微,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种苗产业发展。
2.5林木种苗信息体系不畅通。 由于信息不畅,个体育苗者在种植面积和品种问题上比较盲目。此种条件下,极易造成林木种苗生产过剩及林木种苗品种相对集中等现象,导致恶性竞争,重创林木种苗生产者的积极性。
3 发展战略
3.1 发展目标。在继续稳定林木种苗育苗面积的同时,全面提升林木种苗的质量与效益,林木种苗产业产值进一步提高;全县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体系更加健全;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98%以上;扶持和培育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林木种苗科技型龙头企业;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林木种苗体系。
3.2 区域布局规划。根据明水县自然环境特点、林业发展需求和林木种苗发展基础,将全县林木种苗生产规划为三个优势区域。
3.2.1 西部耐盐碱种苗生产区。 包括育林乡、通达镇、崇德镇、国有林场。该区土壤瘠薄,偏碱性,该区是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主要地区,以培育耐盐碱林木种苗满足新的需求为主,因此,发展重点是适应本地造林耐盐碱的乡土树种,有小黑杨、柳树、果树等,特别是果树的发展,有良好的产业基础,生产的苹果和李子苗木已经远销全国各地。
3.2.2 中部绿化苗木生产区。 包括明水镇、双兴乡、通泉乡,利用靠近202国道交通便利的优势,发展重点是面向省内,国内客商,加快绿化苗木的培育,提高苗木培育的质量标准和产品附加值,不断满足多样化的城乡绿化需求。壮大苗木市场,提高经营水平与产业效益。
3.2.3 东部丘陵特色种苗生产区。 包括永兴镇、光荣乡、繁荣乡、兴仁镇、永久乡、树人乡,属丘陵漫坡漫岗地区,该区立地类型较好,以新品种引进和试验性育苗为主,发展特色苗木产业,因此,发展重点是加强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力度和特色种苗的培育与开发。
3.3 发展重点
3.3.1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以公益性国有林场为基础,建设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地保护基地,保存有价值的珍贵水曲柳、核桃楸和黄菠萝等种质资源,规划建设原地库1处,保存重要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10个左右。
3.3.2 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以国有林场为骨干,积极推进保障性苗圃建设,规划全县建设保障性苗圃13个,面积260公顷,各乡镇都要确定至少一个保障性苗圃,培育林木良种壮苗、以保障国家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和生产造林对优质种苗的需求。
3.3.3 林木种苗产业提升。在全县中、东、西部重点建设3个林木种苗产业区,林木种苗种植面积稳定在500公顷左右,培育建成2家年产值超过500万元的苗木龙头企业。以新品种、新技术为突破口,积极扶持现有的林木种苗企业,研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各行各业投资发展苗木产业,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苗木生产基地和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生产,扩大产业规模,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苗木产业化经营的能力与水平。
3.3.4 林木种苗行政管理能力建设。配备具备资质的种苗检验人员。依法建立和完善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检验和监督抽查制度,鼓励企业采取委托检验或自我检验等方式,建立和健全林木种苗质量内控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建设种苗检疫室,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检疫工作,建立林木种苗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发展苗木协会,培育扩大经纪人队伍,全面提高经营者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作者单位:151700 黑龙江省明水县林业工作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