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中央权威”的演进历程
2018-06-27汤希
汤希
维护中央权威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与独特优势的科学提炼。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如实了解“维护中央权威”的演进历程,科学理解这一问题的重大意义和实现途径,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具有不言而喻的价值和作用。
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证明维护中央权威有极端必要性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实践证明,什么时候中央权威维护得好,中国革命就能进展顺利;什么时候中央权威弱化,中国革命就会陷入险境。铁的事实证明,维护中央权威是党克敌制胜的独特优势和光荣传统。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重视权威的作用。早在第一国际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就曾揭露批判无政府主义者攻击国际总委员会权威与分裂国际的图谋。为此,恩格斯还写了《论权威》等著作,深刻指出:权威和服从,不是由人的主观愿望确立的,而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列宁在继承这一思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丰富发展,他认为,“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的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
正是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便认识到维护中央权威的必要性。1922年7月,中共二大制定的首个《党章》就对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决策制定者的至高地位作出明确规定:“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织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为维护中执委的权威,《党章》规定:一方面“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宣言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二大党章将以上要求納入“纪律”一节,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坚决执行。
抗战时期,针对王明在领导中共中央长江局工作期间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与中央分庭抗礼,公然挑战中央权威的问题,毛泽东在1938年10月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党内法规“一经制定之后,就应不折不扣地实行起来。”在这次全会上制定通过的相关文件则进一步要求,“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为争取革命的早日胜利,解放战争时期中央进一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一切必须和可能的权力都尽可能集中于中央。如1948年初,毛泽东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中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数月后,中央又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指示》,强调报告制度的落实效果。不言而喻,上述请示报告制度不仅是维护中央权威的重要举措,而且对解放战争的顺利进行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维护中央权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保驾护航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权威的强弱演进虽几度变迁,但事实证明,有效维护中央权威,是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出于稳定市场物价和重点恢复的需要,1950年3月,中央对财经工作进行了统一,建立起统收统支的财经体制,地方财经权力大部分收归中央,从而奠定了以集中统一为基础的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1953年前后以苏联工业化模式为蓝本的“一五”计划的实施,直接导致了经济管理权力回归中央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加固与确立。伴随着经济管理权力的集中,1954年2月的七届四中全会将“反对任何妨碍中央统一领导、损害中央的团结和威信的言论和行动”写入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为有效加强中央权威从而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继续强调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改革的艰巨性和探索的渐进性,改革之初,随着经济权力的下放和地方“诸侯经济”苗头的显现,中央经济权威的逐步弱化一定程度上导致政治权威的弱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层出不穷。针对这一问题,邓小平一再指出:“中央的话不听,国务院的话不听”,“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他认为:“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要控制不住。”因此,他强调指出,“中央要有权威”,“没有中央、国务院这个权威,不可能解决问题”。他认为,在“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为此,他严厉指出,对于不听中央命令、损害中央权威的,“处理要坚决”,“不行就调人换头头”。正因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一再强调维护中央权威,所以改革开放从局部启动到渐次展开,始终能够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