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的融资成本是这样被推高的
2018-06-24
文萃报·周二版 2018年34期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是压在民企身上的一座大山。在金融“去杠杆”和强监管的背景下,“以贷转存”重复收取利息,变相要求企业化解不良贷款等“创新”方式开始出现,又抬升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难度。
首先,是以贷转存重复收息。比如,A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银行要求这1亿元A企业不能直接提走,需存在银行变成1亿元的存款。然后A企业用存单质押,再向银行申请1亿元的贷款。对企业来说,其账面贷款2亿元,实际到手的融资额仅1亿元,承担的却是2亿元的利息。
还有一种灰色方式是帮“烂企业背债”。具体做法是,若A企业向B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而B银行的另一贷款客户C已经出现了还款风险。为了掩盖不良记录,银行会提出,给A企业贷款3亿元,其中1亿元由A借给C,然后C企业用这笔借款来偿还银行贷款。A企业自己实际使用资金2亿元,但要承担3亿元的贷款利息,而且需要自己向C企业追债1亿元。(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