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种子培育技术的研究
2018-06-23李永军
李永军
摘 要:马铃薯作为人们日常中食用量较大的食物,其主要在我国西北地区生产。为了提升马铃薯的产量,研究人员在其种子的培育技术上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本文主要从无土培育技术、人工种子培育以及杂交技术3个方面对种子培育的过程进行了简述,以此来供相关人士交流参考。
关键词:马铃薯;种子培育;技术研究
中图分类号:S5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80233043
农业技术的发展在极大程度上提升了食物的产量,对于马铃薯而言,因其可以做出花样美食深得人们喜爱,比如有名的“神农架小土豆”等,因此为了获得更大的效益,必须要对种子的培育技术进行研究,现今我国已经研究出了多种相关的技术,为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
1 无土培育技术
1.1 种子处理
在对马铃薯进行无土培育时,需要进行的工作是对种子的处理。具体的处理工作由3个步骤完成,是为保证种子的质量,需要对其进行灭菌处理,经过处理以后的种子在培育期间就不会产生霉变;要将马铃薯的休眠期打破,此步骤是必须要进行的一步,这样做可以提前培育种子的发芽期,进而保证培育种子的发芽率,这一步在具体进行时,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同时还要控制培养箱的温度,将其控制在1℃左右。最后一个步骤就是浸种催芽,此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要对所使用的器皿进行消毒,消毒溶液可以选用乙醇溶液,之后在器皿中加少量的清水,而且培育人员还要每天对水进行更换,此过程需要持续到种子发芽[1]。
1.2 培育管理
处理好种子以后,紧接着就要进行培育实生苗的工作,与培育种子类似,其在培育过程中也分3个步骤。进行无土基质的准备,即需要将蛭石与珍珠岩混合在一起,然后将氮磷钾等肥料加入到基质中,以此来保证基质的水性。除此之外,其也有利于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待无土基质准备完成以后,需要进行灭菌工作,在对无土基质的用量选择时,要根据马铃薯种子的数量来选择,确保其足够对马铃薯种子进行培育;对播种实生种子。在塑料盒中装入已经选择好的无土基质,然后均匀的撒上与蛭石混在一起的种子,此播种步骤可以重复2次左右,撒完以后使用蛭石将其覆盖,当完成该步骤后,为了提供马铃薯发芽过程中所需要的水分,就要做好培育期的浇水工作,确保整个基质中含有足够的水分。在播种之后,要控制塑料盒的温度,通常情况下都是将其控制在室温的水平。如果天气情况不好,培育人员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温度对其进行保温或者降温处理;移栽幼苗的工作。等到实生苗已经生长到了一定的程度,就要进行移栽的处理。具体的标准是实生苗已经有7片左右的复叶长出,为了确保实生苗移栽以后的成活率,培育人员可以在移栽的过程中携带较多的无土基质。除此之外,在进行具体的管理时,必须要对其生长的情况进行观察,随时做好相关的记录,此外,也要防治移栽过程中的虫害。
2 人工种子培育
现今农业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很多的农产品在培育的过程中都可以通过人工的方式实现,以此来提升农产品的产量。马铃薯种子的培育也不例外。在对该种子进行培育时,要对马铃薯种子进行灭菌处理,处理完以后,在液体培养基上将其接种,之后进行微型薯的诱导工作。在该过程中,也要对培养基进行严格的要求,待筛选出微型薯以后,紧接着就需要制作人工种子。在培育人工种子时,要将种皮和胚乳分开来培育。之后使用种子将这2种物质包埋,直到形成人工马铃薯种子。相关人员还专门对此进行了实验,经最终的分析得出,人工培育出来的种子在各个方面都远高于普通的马铃薯种子。但是人工种子种植时,种植人员一定要掌握相关的方法,同时也要结合具体的环境来进行[2]。
3 种子杂交技术
种子杂交技术也是目前种子培育过程中使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技术,其主要是先对马铃薯进行有性杂交,然后生产出实生种子,最后利用产出種子的茎块进行无性繁殖,进而提升马铃薯种子的产量以及质量。具体是在马铃薯制种时,要采集花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采集父本化的花粉,将花粉的雄蕊摘下,晒干后放在冰箱当中。与此同时,在具体授粉之前,要先对母本进行人工去雄,最后正式进行授粉的工作,但是为了保证授粉的效率,在授粉期间一定要准确的对外界条件进行把握,如果在授粉期间受到了天气的影响,就必须要重新进行此步骤。待生出杂交种子以后,培育人员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储存工作,进而将其优势发挥到最大化。
4 结语
对种子培育技术的研究可以在极大程度上提升种子的产量,尤其是对于以种植为主要产业的西北地区而言,更是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介绍了对马铃薯种子培育的3种方法,相比之前的传统种子来讲,都为自身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王鹏,王明琼,王乾璋,等.不同氮肥水平对南方马铃薯产量的影响研究[J].中国园艺文摘,2016,32(6):25-26.
[2]周琰,张洋军,阿不都热依木·吾斯曼,等.泽普县“核桃—马铃薯”间作模式下春播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J].农村科技,2016,35(12):5-6.